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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魔物收容所(穿越)——小猫不爱叫(11

    所以,当东子看见标本架子摇摇欲坠的时候,他没有提醒沈书,就那么任由他走过去,成为了真正罪魁祸首的替罪羊。
    而当沈书四下哀求,寻找当时看见真相的目击者为自己证明清白的时候,他又选择了冷眼旁观。
    至于后面,那场针对沈书的狂欢,他更是保持了沉默,甚至沈书死了,都对千盛只字不提。
    但这不是他的错!那么多人都没说话,凭什么他就是罪魁祸首的有罪之人?
    他只是没有帮忙而已!
    东子额头的汗越来越多,脸色更是惨白如纸。
    而坐着的沈书,却因此微微翘起了唇角,露出一个堪称柔软的笑容。然而他的手指,却有节奏的敲在桌面,发出沉闷的声音。
    咚!
    咚!
    咚!
    一声一声,节奏感十足,沈书闭上眼,似乎在欣赏这个声音。
    东子却觉得自己的心脏都像是整个被揪了起来。
    他控制不住的打着哆嗦,可思绪却不受控制的回到了当初的学校。
    有一件事,千盛始终都不知道。
    当年的沈书,跪的不仅仅是观音庙的千座神佛,还有他们高二九班的所有同学。
    口说无凭!沈书你要是给我们每个人都磕个头,我们就相信你说的是真的!这只是一个同学在质疑沈书可能是过去偷窃班费的小偷的时候,一抖机灵开的玩笑,可谁能想到沈书竟然照着做了。
    真的不是我。噗通一声,他直直地跪在第一个人面前,就这么用力磕了下去。
    额头触碰到水泥地面,立刻就是一个红印子。
    说完之后,他爬到第二个人面前,额头磕地,又是一句解释,求求你们相信我,我真的没有偷钱。
    然后,是第三个
    一开始大家是真的惊讶,可越往后,这种堪称荒唐又悲哀的场面,却让他们莫名多出了一种英雄感。
    甚至还有不少人,用辩证思维分析,沈书之所以愿意跪,完全是因为他脸皮厚,破罐子破摔了。
    咚!
    咚!
    咚!
    这是沈书额头扣在地面的声音。每一声,都是血肉碰撞在地面上的悲鸣,更是沈书碾碎了尊严,在向他们恳求,希望可以换取他们哪怕一丁点的信任。
    而当时的他们做了什么?
    除了一些不忍心看不下去的女孩躲开了,留下来的他们又做了什么?
    时间久了,东子有点回忆不起来。直到好一阵子,他才恍然想起。
    对了,他们嘲笑了,还讽刺了,甚至还打了沈书。
    就会抱班长大腿的臭傻逼!偷钱是吧!嘴硬不承认是吧!
    我就恶心你这种阴沟里的臭虫,装什么清清白白,谁不知道你脑子里打着什么主意?
    人是最残忍的生物,哪怕还没有成年,就已经耳濡目染了成年人世界里,那些令人作呕的劣根性。
    而往往很多时候,暴力的开始,都不是因为什么所谓的深仇大恨,只是因为一句单纯的我不喜欢。
    是的,就因为他们不喜欢沈书,所以沈书做的一切都是错的,他辩白的一切,也都是强词夺理,甚至他和他们共同呼吸同一片空气,都是不能饶恕的重罪。
    而千盛不在的此刻,就是他们发泄和狂欢的最好时候。
    忘记了是谁第一个朝着沈书泼了一盆脏水,只能说当回过神来的时候,沈书已经蜷缩着躺在地上,连求饶的呻吟都发不出来。
    东子不记得他当时具体有多狼狈,却只记得那种大仇得报的痛快!
    他甚至期望,当千盛回来之后,会因为沈书的恶劣品性跟他一刀两断。
    而这些过往的回忆,现在重新回荡在脑海之后,他却只能看到当时自己的卑鄙和无耻。
    东子死死的盯住对面沈书的脸,他唇边的笑意还没消失。可他的人却突然站起来,仿佛要朝着他走过来。
    别,别过来!东子一下就慌了,他奋力挥手,想要推开已经到了面前的人。
    可触碰到的,却是一片带着粘液的湿滑。
    就像当初那些泡在福尔马林里的生物标本。泛着令人作呕的味道。
    啊东子干呕了两声,接着就忍不住惊叫出声。接着,他就失去了所有意识。
    等他在睁开眼的时候,人已经躺在医院,母亲担忧的守在他的病床边。
    沈沈书东子喃喃自语。
    母亲没有听见他在说什么,只是递给他一张邀请函。
    邀请人是千盛,说是要同学聚会。
    地点就在当初的高中,明天还正好是休息日,千盛借用了学校一个空的旧教室,邀请他们一起聚聚。
    东子,不行你和千盛说一声明儿就不去了吧!方才在院子里就晕倒了,大夫还没查出来什么毛病。东子的母亲十分担忧。
    可东子却机械的摇头,不,他在等我。我怎么都要去。
    东子这句话说得奇怪,东子母亲不明白。可如果她愿意仔细看东子的眼瞳,就会发现里面清楚的倒映着一个少年的身影。
    没错,病房里,只有东子一个人能够看见,从门口进来的沈书,一边大大方方的从他床头的果篮里拿走一个苹果,一边对他做了一个不见不散的口型。
    东子听老家的奶奶说过,这是厉鬼索命,去了,或许还有活路,不去,必定死路一条!
    东子不是蠢货,他并不想死,所以,他想方设法也一定要活下去。
    找山顶那个小老板。
    东子想到傍晚的时候原慕说的话,是原慕答应明天回下山,千盛才打算召集同学开同学会。
    所以原慕一定有法子。
    闭上眼,东子努力忽略那个坐在对面一直朝着他微笑的沈书。强忍着把他妈劝回去之后,连衣服都顾不上换,就跑出医院打了辆车,直奔小村的山上。
    而此时原慕那头也没睡。
    千盛去而复返,闹得他们几个也没吃好饭。这会虽然到了要睡觉的点,可偏全都饿了。
    尤其是一向乖巧贴心的小木槿,只蔫蔫的蹭蹭原慕的裤腿,原慕就扛不住了,恨不得摘星星捞月亮的哄它开心。
    不就是夜宵,根本不算什么。
    可即便如此,原慕还是和它们约法三章。
    太晚了,不能多吃。他揉了揉小木槿的头,然后就带着三个毛团子往厨房里去。
    至于边上同样嗷嗷待哺的刘申和王启对视一眼,都觉得自己仿佛是被顺带的。
    原慕养的奶汪饿了,所以他们也混到了饭吃。
    听起来挺有道理,可细品这个逻辑仿佛有哪里不对劲儿?
    然而很快,原慕那边起了火,他们就再也顾不上这些细节了。
    带着点寒意的晚上,最适合当夜宵的,就是一小碗带着热气的馄饨。
    说起馄饨,南北却还有些不同。北方讲究吃馅儿。
    那一口醇厚鲜美的馅料,配合着煮的柔软的面皮,在加上一勺馄饨汤,从里暖到外。
    而南方却讲究那一口汤。
    比起北方的粗犷,南方的小桥流水,却更加讲究精致二字。连着馄饨的汤也要用高汤来调和。
    不需要加任何其他的调味料,就借着这口鲜美的底汤,就能将原本略显寡淡的馄饨变得层次丰富,让人欲罢不能。
    而原慕今天做的,正是这种南方的口味。
    晚上剩下的骨汤作为底汤,一点点葱花和香菜就能为其增添一抹清香。
    一碗里十个小馄饨,半透明的面皮里,隐约透出里里面馅料的颜色。
    点上一勺醋,在加上一勺红艳的辣椒油,在肠胃空空的夜晚里,再也没有什么会比这个更令人满足了。
    卧槽!太好吃了!王启吃的头也不抬,恨不得以后就和原慕住在山上。
    而刘申却更细心一些,他发现原慕并没有跟他们一起吃夜宵,反而把晚上做饭时候剩下的那条鱼捞了出来,拍晕似乎是想要在做一道大菜的样子。
    别忙活了,咱们这就够吃了!刘申赶紧招呼原慕。
    可原慕却说道,还有一个客人。
    什么?刘申四下看看,并没有看到还有什么人。
    原慕,还没到,应该快来了。
    是谁啊?刘申不解。
    原慕沉默了半晌,有点迟疑的说,可能是条鱼吧!
    刘申和王启勺子里的馄饨同时落在了碗里。
    这他妈怕不是在逗他们,什么鱼会从海里蹦出来,爬到山上拜访?
    第14章 滑瓢
    重点是,原慕嘴里分明说的是来的是鱼,然而那案板上摆着的,却也是一条鱼!
    所以无情吃同类真的好吗?王启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可下一秒他又觉得,其实也很顺理成章。在海里可不就是大鱼吃小鱼?
    等想明白这茬再看,却发现原慕那头的鱼已经腌好,只等下锅清蒸。
    早晨镇子上买回来的新鲜鲈鱼,肉质细嫩,不需要任何复杂的手法,最简单的方式反而可以将这一口鲜美尽显淋漓。
    而原慕这头蒸锅的火刚起,他就洗干净了手,泡了一杯茶。
    不是最近常喝的糙米茶,而是新晒好的薄荷叶做的薄荷茶。
    卷曲的叶子吸饱了水分重新变得翠绿,同时也将薄荷特有的清香返还给水中。一点甜甜的野蜂蜜作为调和,那份清爽就变得越发鲜明。
    忙着吃馄饨的众人自然不着急品尝,可原慕却把茶杯放到了院子里另外的一张桌子上。
    人来了?刘申下意识问了一句,紧接着就诧异的睁大眼,忍不住打了个激灵。
    只见那桌子旁坐着一个青年人,眉目平淡,可气质却异常尊贵。
    细长的眼睛很是普通,只是眼神格外潋滟,右手擒着一柄长烟管,左手支着头就坐在那里吞云吐雾。
    不管从哪个角度看,都像是有些家室的公子哥。可重点是,这个人到底什么时候来的?又是什么时候坐在那里的?
    刘申看着看着,就有点出神。可他分明不认识这个人,却总觉得这人就应该坐在这里吃饭。甚至还有种立刻去厨房给他那副碗筷的冲动。
    啾啾啾啾啾!快点吃饭,没事看条鱼作甚!刘申一直回不过神,黄毛胖啾蹦跶到它头顶糊了他一翅膀。
    刘申顿时晃过神,在回忆起方才的想法,也是出了一身冷汗。再看那青年,就越发觉得这人是个危险人物。
    倒是原慕挺淡定的把茶放到他面前,轻声说了一句,禁烟。
    青年手指猛地收紧,一口烟就这么憋了进去,再也没有吐出来。而烟管也熄了,放在手边。仿佛是有些害怕原慕。
    原慕也不逼他,转身回了厨房。鱼已经蒸好,原慕把火熄了,把盘子端出来,放在青年的面前。
    有些人,不配脏了手。他这句话说得突兀,可青年却猛地站了起来和原慕对视。
    您这话我就听不懂了。
    原慕叹气,那就先吃饭吧。
    说完,他就进了厨房。不过这次,原慕却拿了一小碟炸花生米,同时拎了一壶好酒,外带两个酒盅。
    喝一口?
    那青年半低着头没说话。可当原慕把酒杯递过去的时候,他沉默了一会,一饮而下。
    可能是朋友吧!刘申和王启交换了个眼神,都觉得原慕应该和这青年关系不错。
    见他们一直默不作声,还以为是当着外人面不方便说话,赶紧把碗里的馄饨吃完,洗了碗就回了屋子。
    转眼间,院子里就剩下青年、原慕和三小只。
    原慕又到了杯酒,眯着眼品了品,像是心情不错。只是那青年,在人清场后,脸色却变得越发难看起来。
    直到一壶酒见底,他像是被酒气冲起了勇气,再次开口询问原慕,你,不抓我吗?
    原慕放下酒盅,那你为什么自投罗网?
    滑瓢,民间传说中的客人神。从不害人,只是为了口吃食罢了。虽然是不速之客,却最为公证也讲究平衡。上古时期,魔物之间若是有了争执,也会找你们来主持公道。
    我很好奇,是什么让你这样的平和喜欢玩笑的神,拿起了屠刀,手染鲜血?
    平和、喜欢玩笑。这六个字像是狠狠捅在心上的刀子,让青年的眼里陡然涌出了无穷无尽的悔恨。
    因为,如果不是这六个字,如果不是他不是一直因此教育那孩子凡事先说理,或许结局就不会如此凄惨。
    滚!滚出去!
    混吃混喝的大骗子!
    爸,妈!那个吃霸王餐的混蛋又来了!
    在滑瓢的记忆里,每次混进陌生人的家里恶作剧或者吃霸王餐被发现之后,都会挨上好几句爆骂,甚至还有人会朝他丢东西。
    更有甚者,作为法治社会的现在,还有不少人会立刻选择报警。
    不过他到底算是个小神,即便身份低微,也没有什么特殊的能力,但是逃跑,却是轻而易举。
    而这种作弄人的快乐,也是他漫长生命中难得的小刺激。
    可漂泊久了,滑瓢难免也会疲惫。可它们一族,注定永世飘零,家这个字,对于它们来说,早就成为了最渴望的奢侈。
    直到有一天,他走进小巷,进了一个平房。
    很破旧的院子,里面就住着一个快要七十的老太太和一个只有六七岁的小男孩。
    但是和别的家庭不同,这一老一小在反应过来之后,却像是吓傻了一样,没有嚷嚷也没有尖叫,就这么呆滞的看着它吃饱喝足,大大方方的从门口消失。
    而那个小的,就是当时只有六岁的沈书。
    那是我吃的最简陋的一顿饭。滑瓢喃喃自语,也不管原慕和旁人能不能听懂。
    白粥加上一碟小咸菜,可那个孩子滑瓢咧嘴笑了笑,那个孩子太呆了,后来我就忍不住总去逗弄他。
    一回生,两回熟,总是去混饭,这祖孙俩也是真穷,后面滑瓢也会自己带上点饭食回请他们。
    时间久了,却意外变得熟悉。老太太虽然仍旧不和他说话,却会在晚上的时候,给他准备一副碗筷。而沈书年纪小,好奇心也重。渐渐地,会缠着它问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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