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鬼鉴——点天灯(31)
他俩一起用力,将棺材盖给推开了。
棺材里没有僵尸,而是一个美人,令天人惊叹的容貌,一见便挪不开眼。
林梓差点说不出话来,这这不是你么?
棺材里正是他的肉身,也不知道这一百年来它怎么保存的,肉身没有丝毫腐败感,脸上甚至还有粉色的红晕,看着真跟睡着了一样。
他走了过来,身子伏棺材边上,手在尸体脸上暧昧地摸着,可真美呀,对吧?
你美,你说什么都是对的。
俩人麻木地点点头。
我在二十岁时,花重金买了颗神药也是毒药,它能让我片刻工夫便死去,但却能保我尸体永不腐朽。
林梓不可置信地问,你吃了?
为什么不吃?人生不过百年不说百年,三十年后的我面目便会衰老丑陋。
这个只要是人都会经历的呀。
我才不要呢,我的绝世容颜是我这辈子最宝贵的东西,与其眼睁睁让它在我身上消失,还不如由我付出性命,将其保存完好。
这还真是要为了脸,连命都不要了
真的,我盯着我的脸几百年都不会觉得厌烦真的,我真的是太美了
林梓跟何槐面面相觑。
林梓说,我好像知道它是什么鬼。
是痴鬼,它痴迷于自己的容颜。
其实痴鬼是中国古代常见的十二类鬼之一。具书中记载,痴鬼的种类挺多的,有痴迷于情的痴情鬼,有痴迷于酒色财气的吝啬鬼、滥赌鬼、大烟鬼、风流鬼等,也有痴迷于琴棋书画、花鸟鱼虫的高雅鬼。
但是因为沉迷于自己美貌而无法自拔变成痴鬼
林梓一时间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更
可累死我了
第四十五章
可是你长得好看也不能不投胎呀。
林梓试图劝说他,容貌这种东西, 只是身外之物, 你何必太过在乎, 你生前还那么年轻,就这么去了实在可惜,死后又为了容貌逗留人世间百年而未能投胎,这是何必呢你说对吧?
他矜持地哼了一声,目色鄙夷, 也就这种相貌平凡庸俗之人才这么想!
相貌平凡庸俗的林梓:
何槐见状摸了摸下巴,突然有了主意。
说句实话你可能不爱听。
痴鬼狐疑地看向他。
何槐一本正经地说,若论相貌,世间比你美的人多了去了, 光我见过的都有成百上千人了。
林梓知道他瞎说, 心里一乐, 立马附和,没错没错, 你相貌其实也不过如此。
我不相信。痴鬼对自己相貌抱以绝大信心,
他活着的那二十年间可未见过比自己还要美的人,当时传言整个城中最美的那位歌姬,容貌也不及自己三分。
你爱信不信, 我们可是走南闯北的人,会骗你吗?何槐故作可惜地一声哀叹,只是觉得你对容颜如此看中,想必也愿意见识一下更美的脸, 唉,你不领情就算了嘛。
他这么一说,痴鬼还真起了疑心,莫非这人说的是真的?
虽说自己对自个儿的这张脸百看不厌但再怎么百看不厌,也看了一百多年,若这俩家伙说的是真的,他倒真的想见识一下更美的脸。
那我想到自己已经死了,他神色黯淡,可是我现在已非人,又怎么能去看呢?
你还可以投胎呀!林梓趁机说,投胎为人,那时候肯定会有更加好看的脸,你到时候想看多久就看多久。
但是我的脸
你脸没事儿,赶明儿我去找个画师过来,把你的绝世容颜完完整描绘出来!林梓给他画了个饼。
何槐再接再厉,对呀对呀,你身子保存这么完好,我们肯定不能随便毁了,你要是信得过我们,我们可以将它带回都城,一定会让更多人看到你的盛世美颜。
真的?
真的。
他眉头舒缓,又问林梓,那我怎么去投胎呀?
林梓说,这个你放心,既然你已经放下执念,便会有引路人带你走。
他在这个房间找出个盆,又拿了好几张字,不知在上面写了什么东西,扔盆里放棺材旁边给烧了。
月正当空,午夜时分,隐隐约约的铃铛声越来越近。
你往前去,跟他们走吧,千万别回头,我们就送你到这里啦。林梓温声说。
那再见?他摆摆手,跟他俩道别。
再见啦,去吧去吧,说不定还真能再见面了呢!何槐赶紧说。
他向楼下走去,过了一会儿,铃铛声又摇了起来,愈来越远。
林梓苦笑一声,这家伙还真好骗。
要是不好骗,他当初也不会死。何槐说,看相貌他应该是与你差不多年纪,若这个宅子原来真如现在这般,他也算是个地主家的傻儿子,从某个角度来说,也不足为奇。
林梓沉默,他俩靠在墙角处歇息了一晚。
天色渐渐明了,辉煌的宅邸一时间恢复原来的破败之色。
二层楼破败地不成样子,每踩一脚,林梓都是小心翼翼的,生怕直接摔到一楼去。
与幻境一样,二楼的左边角落里也放着一口破败的棺材。
那口棺材已经腐朽得不成样子了,不用掀开也可以看到那具躺在破败棺材里的,仿佛一碰就化为灰烬的白骨。
林梓心里有点不舒服,扭过脸去。
何槐惊得合不上嘴,嗯?怎么回事?他不是说他肉身不会腐烂么?
林梓说,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药,多半是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哄骗他服下毒药,他却当真了,死后也沉溺在这个虚幻的梦境里不肯走出来。
不知道该说什么,他们两个把棺材连白骨一起抬到宅子后面,林梓给他挑了个地方,俩人拿附近木棍刨愣是弄出一个坑来。
他们把尸骨小心翼翼放进坑里,埋好。
小小的土堆看着又歪又丑,除了他俩,谁都不知道里面的那堆白骨曾经是多么美的人。
走出宅子,林梓摸了摸肚子。
两天没吃东西了,好饿呀。
他俩在昨晚那个老奶奶门前又遇到了老奶奶,她手肘里夹着两块麻布,一块红的一块白的,刚刚才把门锁上,见到他们俩个打声招呼,昨天你们没遇到什么事吧?
没有没有,就是外面风大了点。林梓笑着说,敢问婆婆你这是赶着去参加喜丧是吗?
她叹了口气,差不多咯,就是我们村最老的那个,姓李,今年一百一十多岁啦,我们村附近都没人不知道他!
林梓听着也是略为吃惊,哇,老寿星。
她说,对呀对呀,他之前身体一直挺好的,我们都以为他还能再挺个几年的,唉,没想到年前得了病,他身子一日不如一日,现在只有进的气,没出的气了,估计今天晚上他都熬不过去,这不,大家伙都提前准备着呢!活了这么久,值了,该当喜丧来办,你们要不要也过来?
林梓当然答应,好呀好呀!
人到七十古来稀,只要品行没毛病,越老的人在村里一般越受到尊重,同时也是村里是最宝贵的财富。
能办喜丧的一般在百岁以上,因为能活这么长时间也是福气,喜丧没有什么忌讳,周围村子来的人都可以随便去,都想沾沾老人家的福气。
因为这是好事,在喜丧里不能不能哭,还得欢声笑语,贡品也可以吃,身上披麻戴孝用的布也是红色,孙子背的还得填点黄/色的布料。
那户人家挺有钱的,门口停着一口大棺材,棺材上布置着彩布和红色的纸花,来的人有很多,做饭的厨子锅都烧好了。
林梓跟着老婆婆一起进去,那位老人躺正堂的右侧,茅草上铺的褥子和被子,呼吸声很重,噗嗤噗嗤看着很痛苦的样子。
三个儿子一个女儿跪他身边,他们年纪跟老婆婆差不多大,个个都在抹眼泪。
老婆婆劝他们起来,让身子硬朗的孙子跪,说地上凉,老爷子也不想看着自己孩子受罪。
老爷子他闺女跟老婆婆絮絮叨叨地说,真没想到啊我爹身子原来比我还硬朗,怎么突然就生了病呢?
唉,可以啦,可能阎王嫉妒他活得久呢!老婆婆安慰她。
林梓盯着老爷子不说话,过了一会儿,他悄悄挪到老爷子身边,把手伸进他被褥里,往心脏下面一点的膏盲之地突然用劲一按。
老爷子喉咙里发出一声低吼。
林梓面色沉了沉,果然跟他想的一样,这人肚子里有只膏盲鬼!
膏盲鬼又名二竖子,有一词叫病入膏盲,膏盲位于心脏下面一点点的地方,它藏在膏盲里,所以叫膏盲鬼。
这种鬼能够使人得重病,而且极难除去,
你在做什么?
他这一动作,把在场全部的人都吓得不轻,跪地上的四个老爷子的孙子立即起身想摁住林梓。
何槐摆摆手讪笑,这是这是误会,我弟弟不懂事哈
但是这时候老爷子醒了,他面色突然变得红润,而且自己坐了起来。
但是明眼的人都知道他这是回光返照,这样一来,他可能连下午都撑不过去。
算了,别打了,吵吵闹闹的成何体统!老爷子捋一捋自己的胡子,伸手把他们召到身边,我恐怕撑不下去多久啦,来来,让我最后看看你们
跟自己子女孙辈唠叨几句后,他又跟林梓道谢,这两个月以来,我从来觉得如此轻松过,这还得多谢你了。
林梓没什么反应,淡淡地说没事。
老爷子尴尬地四处找话,话说回来,你怎么会突然过来动了我一下?
因为你身上有膏盲鬼。林梓盯着他眼睛说,就是病入膏肓的那个膏肓鬼。
在场所有人面色都紧张起来。
因为我是被这种鬼给拖死啊他晃神,又慢悠悠地问,可是我好像并没做对不起它的事啊!
林梓冷声说,那你自己好好想想,到底有没有做对不起别人的事。
你这是什么意思?
你知道心中有鬼这个词吗?它也是形容膏芒鬼的。
可是那又关我
膏盲鬼是利用,做了伤天害理事情的人,害怕报复的心理,从人心中生出的一种鬼。少做亏心事,膏盲鬼自然不会上门。林梓说。
老爷子盯着他眼睛一字一顿地说,可是我没做什么亏心事!
你确定?膏肓鬼会变化成为你心中最害怕的人和鬼怪的模样,你想想看,自己最近有没有做什么噩梦?
我没有做亏心事,我不做梦!
还没等他说话,他的曾曾孙子就打他脸,太/祖父羞羞脸,太/祖父明明经常做噩梦的,只不过从来不跟我们说。
作者有话要说: 好困啊,晚安
第四十六章
那你观察地可是真仔细。林梓挑眉,又问老爷子, 俗话说,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你到底犯过什么错, 还是说出来为好,也算了却一桩憾事。
我
你不说出来其实也罢,等你死了就能撞见膏盲鬼,有什么事可以去阴曹地府里说,到那时, 阎王会不会给你判更重的刑就难说啦。
老爷子急了,不唉,你让外人都出去,我说就是。
赶走了一群过来围观的家伙, 屋子里不剩多少人了, 老爷子枯瘦的手摸了摸肚子, 对他儿子说,庆儿呀, 你爹肚子饿了, 去给爹端碗饭过来,临走前也人爹吃饱了再走。
头发发白的老大爷颤颤巍巍走出去给他爹端饭,这传言果然没错, 老爷子身体真是棒,怎么看都像是能先熬死儿子的那种,若不是膏肓鬼在该是他给儿子送终。
唉,你们都在, 挺好的,死前还有这么多人给我送最后一程,老头子我不亏啦他浑浊的双眼里冒出几滴泪花,可怜的是我那姐姐,她对我是真的好,几十年前就去世了她那时才二十多岁,我真想匀一半寿命给她,可惜啊
重点来了,林梓竖起耳朵听他絮叨往事儿。
他小时候家里穷,闹饥荒的时候,全家就剩他和他姐姐。后来挺过饥荒了,家里环境也没变多好。
怕他被饿死,他姐姐把自己卖给当地的富商当小妾。富商好色,娶了二十多房偏室,但只有正房给他生了一个儿子。
他儿子生得极美,但不通经商之道,只知道沉溺在自己美貌之下,对外界不闻不问。
若是个闺女还好,这般美貌,定有佳郎相护,无论如何都不会吃亏,可他是个男的,长得好看,而且并不聪明,性子也不好,富商很是愁他以后继承家业的问题。
恰好这时他姐姐肚子有了反应,富商待她与以前可是天差地别,好吃好喝供奉着绫罗绸缎,金钗宝玉一箱箱送过来,但是却遭到正房的忌恨。
正房是附近的大美人,人美,但是心狠。
一次富商出远门之际,她把他姐姐扔塘里淹死了,然后污蔑说见到她与别的男人私会,搞不好她肚子里的孩子都不是他的。
虽知事有蹊跷,但见了正室那张漂亮的脸蛋委屈巴巴的样子,富商也不好说什么,竟就此揭过,只是让他把他姐姐的东西全部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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棺材里没有僵尸,而是一个美人,令天人惊叹的容貌,一见便挪不开眼。
林梓差点说不出话来,这这不是你么?
棺材里正是他的肉身,也不知道这一百年来它怎么保存的,肉身没有丝毫腐败感,脸上甚至还有粉色的红晕,看着真跟睡着了一样。
他走了过来,身子伏棺材边上,手在尸体脸上暧昧地摸着,可真美呀,对吧?
你美,你说什么都是对的。
俩人麻木地点点头。
我在二十岁时,花重金买了颗神药也是毒药,它能让我片刻工夫便死去,但却能保我尸体永不腐朽。
林梓不可置信地问,你吃了?
为什么不吃?人生不过百年不说百年,三十年后的我面目便会衰老丑陋。
这个只要是人都会经历的呀。
我才不要呢,我的绝世容颜是我这辈子最宝贵的东西,与其眼睁睁让它在我身上消失,还不如由我付出性命,将其保存完好。
这还真是要为了脸,连命都不要了
真的,我盯着我的脸几百年都不会觉得厌烦真的,我真的是太美了
林梓跟何槐面面相觑。
林梓说,我好像知道它是什么鬼。
是痴鬼,它痴迷于自己的容颜。
其实痴鬼是中国古代常见的十二类鬼之一。具书中记载,痴鬼的种类挺多的,有痴迷于情的痴情鬼,有痴迷于酒色财气的吝啬鬼、滥赌鬼、大烟鬼、风流鬼等,也有痴迷于琴棋书画、花鸟鱼虫的高雅鬼。
但是因为沉迷于自己美貌而无法自拔变成痴鬼
林梓一时间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更
可累死我了
第四十五章
可是你长得好看也不能不投胎呀。
林梓试图劝说他,容貌这种东西, 只是身外之物, 你何必太过在乎, 你生前还那么年轻,就这么去了实在可惜,死后又为了容貌逗留人世间百年而未能投胎,这是何必呢你说对吧?
他矜持地哼了一声,目色鄙夷, 也就这种相貌平凡庸俗之人才这么想!
相貌平凡庸俗的林梓:
何槐见状摸了摸下巴,突然有了主意。
说句实话你可能不爱听。
痴鬼狐疑地看向他。
何槐一本正经地说,若论相貌,世间比你美的人多了去了, 光我见过的都有成百上千人了。
林梓知道他瞎说, 心里一乐, 立马附和,没错没错, 你相貌其实也不过如此。
我不相信。痴鬼对自己相貌抱以绝大信心,
他活着的那二十年间可未见过比自己还要美的人,当时传言整个城中最美的那位歌姬,容貌也不及自己三分。
你爱信不信, 我们可是走南闯北的人,会骗你吗?何槐故作可惜地一声哀叹,只是觉得你对容颜如此看中,想必也愿意见识一下更美的脸, 唉,你不领情就算了嘛。
他这么一说,痴鬼还真起了疑心,莫非这人说的是真的?
虽说自己对自个儿的这张脸百看不厌但再怎么百看不厌,也看了一百多年,若这俩家伙说的是真的,他倒真的想见识一下更美的脸。
那我想到自己已经死了,他神色黯淡,可是我现在已非人,又怎么能去看呢?
你还可以投胎呀!林梓趁机说,投胎为人,那时候肯定会有更加好看的脸,你到时候想看多久就看多久。
但是我的脸
你脸没事儿,赶明儿我去找个画师过来,把你的绝世容颜完完整描绘出来!林梓给他画了个饼。
何槐再接再厉,对呀对呀,你身子保存这么完好,我们肯定不能随便毁了,你要是信得过我们,我们可以将它带回都城,一定会让更多人看到你的盛世美颜。
真的?
真的。
他眉头舒缓,又问林梓,那我怎么去投胎呀?
林梓说,这个你放心,既然你已经放下执念,便会有引路人带你走。
他在这个房间找出个盆,又拿了好几张字,不知在上面写了什么东西,扔盆里放棺材旁边给烧了。
月正当空,午夜时分,隐隐约约的铃铛声越来越近。
你往前去,跟他们走吧,千万别回头,我们就送你到这里啦。林梓温声说。
那再见?他摆摆手,跟他俩道别。
再见啦,去吧去吧,说不定还真能再见面了呢!何槐赶紧说。
他向楼下走去,过了一会儿,铃铛声又摇了起来,愈来越远。
林梓苦笑一声,这家伙还真好骗。
要是不好骗,他当初也不会死。何槐说,看相貌他应该是与你差不多年纪,若这个宅子原来真如现在这般,他也算是个地主家的傻儿子,从某个角度来说,也不足为奇。
林梓沉默,他俩靠在墙角处歇息了一晚。
天色渐渐明了,辉煌的宅邸一时间恢复原来的破败之色。
二层楼破败地不成样子,每踩一脚,林梓都是小心翼翼的,生怕直接摔到一楼去。
与幻境一样,二楼的左边角落里也放着一口破败的棺材。
那口棺材已经腐朽得不成样子了,不用掀开也可以看到那具躺在破败棺材里的,仿佛一碰就化为灰烬的白骨。
林梓心里有点不舒服,扭过脸去。
何槐惊得合不上嘴,嗯?怎么回事?他不是说他肉身不会腐烂么?
林梓说,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药,多半是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哄骗他服下毒药,他却当真了,死后也沉溺在这个虚幻的梦境里不肯走出来。
不知道该说什么,他们两个把棺材连白骨一起抬到宅子后面,林梓给他挑了个地方,俩人拿附近木棍刨愣是弄出一个坑来。
他们把尸骨小心翼翼放进坑里,埋好。
小小的土堆看着又歪又丑,除了他俩,谁都不知道里面的那堆白骨曾经是多么美的人。
走出宅子,林梓摸了摸肚子。
两天没吃东西了,好饿呀。
他俩在昨晚那个老奶奶门前又遇到了老奶奶,她手肘里夹着两块麻布,一块红的一块白的,刚刚才把门锁上,见到他们俩个打声招呼,昨天你们没遇到什么事吧?
没有没有,就是外面风大了点。林梓笑着说,敢问婆婆你这是赶着去参加喜丧是吗?
她叹了口气,差不多咯,就是我们村最老的那个,姓李,今年一百一十多岁啦,我们村附近都没人不知道他!
林梓听着也是略为吃惊,哇,老寿星。
她说,对呀对呀,他之前身体一直挺好的,我们都以为他还能再挺个几年的,唉,没想到年前得了病,他身子一日不如一日,现在只有进的气,没出的气了,估计今天晚上他都熬不过去,这不,大家伙都提前准备着呢!活了这么久,值了,该当喜丧来办,你们要不要也过来?
林梓当然答应,好呀好呀!
人到七十古来稀,只要品行没毛病,越老的人在村里一般越受到尊重,同时也是村里是最宝贵的财富。
能办喜丧的一般在百岁以上,因为能活这么长时间也是福气,喜丧没有什么忌讳,周围村子来的人都可以随便去,都想沾沾老人家的福气。
因为这是好事,在喜丧里不能不能哭,还得欢声笑语,贡品也可以吃,身上披麻戴孝用的布也是红色,孙子背的还得填点黄/色的布料。
那户人家挺有钱的,门口停着一口大棺材,棺材上布置着彩布和红色的纸花,来的人有很多,做饭的厨子锅都烧好了。
林梓跟着老婆婆一起进去,那位老人躺正堂的右侧,茅草上铺的褥子和被子,呼吸声很重,噗嗤噗嗤看着很痛苦的样子。
三个儿子一个女儿跪他身边,他们年纪跟老婆婆差不多大,个个都在抹眼泪。
老婆婆劝他们起来,让身子硬朗的孙子跪,说地上凉,老爷子也不想看着自己孩子受罪。
老爷子他闺女跟老婆婆絮絮叨叨地说,真没想到啊我爹身子原来比我还硬朗,怎么突然就生了病呢?
唉,可以啦,可能阎王嫉妒他活得久呢!老婆婆安慰她。
林梓盯着老爷子不说话,过了一会儿,他悄悄挪到老爷子身边,把手伸进他被褥里,往心脏下面一点的膏盲之地突然用劲一按。
老爷子喉咙里发出一声低吼。
林梓面色沉了沉,果然跟他想的一样,这人肚子里有只膏盲鬼!
膏盲鬼又名二竖子,有一词叫病入膏盲,膏盲位于心脏下面一点点的地方,它藏在膏盲里,所以叫膏盲鬼。
这种鬼能够使人得重病,而且极难除去,
你在做什么?
他这一动作,把在场全部的人都吓得不轻,跪地上的四个老爷子的孙子立即起身想摁住林梓。
何槐摆摆手讪笑,这是这是误会,我弟弟不懂事哈
但是这时候老爷子醒了,他面色突然变得红润,而且自己坐了起来。
但是明眼的人都知道他这是回光返照,这样一来,他可能连下午都撑不过去。
算了,别打了,吵吵闹闹的成何体统!老爷子捋一捋自己的胡子,伸手把他们召到身边,我恐怕撑不下去多久啦,来来,让我最后看看你们
跟自己子女孙辈唠叨几句后,他又跟林梓道谢,这两个月以来,我从来觉得如此轻松过,这还得多谢你了。
林梓没什么反应,淡淡地说没事。
老爷子尴尬地四处找话,话说回来,你怎么会突然过来动了我一下?
因为你身上有膏盲鬼。林梓盯着他眼睛说,就是病入膏肓的那个膏肓鬼。
在场所有人面色都紧张起来。
因为我是被这种鬼给拖死啊他晃神,又慢悠悠地问,可是我好像并没做对不起它的事啊!
林梓冷声说,那你自己好好想想,到底有没有做对不起别人的事。
你这是什么意思?
你知道心中有鬼这个词吗?它也是形容膏芒鬼的。
可是那又关我
膏盲鬼是利用,做了伤天害理事情的人,害怕报复的心理,从人心中生出的一种鬼。少做亏心事,膏盲鬼自然不会上门。林梓说。
老爷子盯着他眼睛一字一顿地说,可是我没做什么亏心事!
你确定?膏肓鬼会变化成为你心中最害怕的人和鬼怪的模样,你想想看,自己最近有没有做什么噩梦?
我没有做亏心事,我不做梦!
还没等他说话,他的曾曾孙子就打他脸,太/祖父羞羞脸,太/祖父明明经常做噩梦的,只不过从来不跟我们说。
作者有话要说: 好困啊,晚安
第四十六章
那你观察地可是真仔细。林梓挑眉,又问老爷子, 俗话说,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你到底犯过什么错, 还是说出来为好,也算了却一桩憾事。
我
你不说出来其实也罢,等你死了就能撞见膏盲鬼,有什么事可以去阴曹地府里说,到那时, 阎王会不会给你判更重的刑就难说啦。
老爷子急了,不唉,你让外人都出去,我说就是。
赶走了一群过来围观的家伙, 屋子里不剩多少人了, 老爷子枯瘦的手摸了摸肚子, 对他儿子说,庆儿呀, 你爹肚子饿了, 去给爹端碗饭过来,临走前也人爹吃饱了再走。
头发发白的老大爷颤颤巍巍走出去给他爹端饭,这传言果然没错, 老爷子身体真是棒,怎么看都像是能先熬死儿子的那种,若不是膏肓鬼在该是他给儿子送终。
唉,你们都在, 挺好的,死前还有这么多人给我送最后一程,老头子我不亏啦他浑浊的双眼里冒出几滴泪花,可怜的是我那姐姐,她对我是真的好,几十年前就去世了她那时才二十多岁,我真想匀一半寿命给她,可惜啊
重点来了,林梓竖起耳朵听他絮叨往事儿。
他小时候家里穷,闹饥荒的时候,全家就剩他和他姐姐。后来挺过饥荒了,家里环境也没变多好。
怕他被饿死,他姐姐把自己卖给当地的富商当小妾。富商好色,娶了二十多房偏室,但只有正房给他生了一个儿子。
他儿子生得极美,但不通经商之道,只知道沉溺在自己美貌之下,对外界不闻不问。
若是个闺女还好,这般美貌,定有佳郎相护,无论如何都不会吃亏,可他是个男的,长得好看,而且并不聪明,性子也不好,富商很是愁他以后继承家业的问题。
恰好这时他姐姐肚子有了反应,富商待她与以前可是天差地别,好吃好喝供奉着绫罗绸缎,金钗宝玉一箱箱送过来,但是却遭到正房的忌恨。
正房是附近的大美人,人美,但是心狠。
一次富商出远门之际,她把他姐姐扔塘里淹死了,然后污蔑说见到她与别的男人私会,搞不好她肚子里的孩子都不是他的。
虽知事有蹊跷,但见了正室那张漂亮的脸蛋委屈巴巴的样子,富商也不好说什么,竟就此揭过,只是让他把他姐姐的东西全部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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