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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渣一世界(穿越)——十一有闲(76)

    而他自己这五年来,觉得做为魂魄状态于这个世界存在并无不妥,甚至行事更方便,所以也就没有想去夺谁的舍。
    好在晖京城近两百万人口,每天总有人生有人死,可供他选择的余地倒是不少。
    他先是去了城北,当今长公主的幼子不慎堕马而亡,正在郡公府里停灵,四十余岁的长公主素面朝天,在灵堂中抚棺痛哭,心肝肉儿的乱叫,驸马亦立于一侧、悄悄拭泪。
    陆维凑过去看了看,上好的金丝楠木寿材中,躺着个十七八岁的青年。
    这青年全身上下也没有什么别的伤口,只在脑壳上磕破了一块,想必磕到了什么要害处,这才一命归天。
    陆维考虑了会儿,还是决定放弃这具新死的尸体。
    他是要帮助阿寅飞升成仙的,而这具身体生于复杂的皇家,又有父母兄弟亲人,业障太重,况且死得很有点蹊跷,不知道还有什么麻烦事。
    除此外,由于皇家历代基因的优化,这壳子也生得太过好看。
    经历过镇玄之事以后,陆维就认为好看的外表,对于这个世界的任务来说,反而是一种负累。
    之前,若非他生得太过好看招人,镇玄怎么会爱上他?又怎么会因为不舍得他离开这个世间,不惜行魔修之法,锁他魂魄啖他血肉,进而堕魔,导致任务失败?
    这一次,他只想当个平凡的父亲,照顾阿寅长大,引导阿寅飞升成仙。
    于是陆维离开了郡公府,又开始在城内转悠。一天下来,他看了几具新死尸体,老的老、病的病,都不甚满意。
    正打算回去、明天再来的时候,忽然瞧见个乞丐,倒卧在一旁较为隐蔽的墙根处。
    陆维绕过去看了看,只见这乞丐大约二十岁左右,指甲口唇青紫,身边放着口破碗,已经断气。像是因为饿极了,采摘了什么有毒的菌类蕨根生食,而导致的中毒身亡。
    陆维见这乞丐身上虽然穿得破破烂烂,体形瘦弱,却不似寻常乞丐般肮脏污秽,面目五官普通平凡,心里就有了几分满意。
    既为乞丐,还独自死在这里,想必就没有多少因果业障,正适合他带着阿寅入世。
    031,我要夺舍这具身体。陆维在脑内呼唤道。
    是,消耗30粒沙,已为宿主兑换。
    031的机械音响起之后,陆维只觉得眼前一花,便见自己仰卧在墙根处,抬眼可见墙檐处一角,被斜生过来的树枝半遮挡住的青天。
    这一角青天,想必就是这无名乞儿,临死前最后所见到的景象。
    陆维忍受着肌肉的酸痛,扶着墙,从地上慢慢站了起来,不由苦笑了一声。
    他是第一次夺舍,没有经验。依着这身体目前的状态,要回山神庙,恐怕要走到半夜。
    在陆维从地上站起来的时候,他指甲口唇间的青紫便慢慢褪尽,转化为常人的肉色。
    此刻已是傍晚时分,城门就要关闭;如若陆维现在不及时出城,那就只有等明天再回去了。
    阿寅还在山神庙中,又只得五岁,若是一夜未曾见他归家,该有多么害怕。所以陆维虽然行走较为缓慢,脚下却未曾迟疑,直接朝城东门而去。
    走到半路,却被一个丑陋健壮的独臂乞丐拦住了去路,朝他嬉笑道:哟,王郎,要去哪里呀,三天没讨着吃食了,饿不饿?
    说完,这乞丐便将陆维逼入巷角,伸手捏着他的脸道:王郎,我晓得你从前是跟过人的,如今我只要你跟我睡上一睡,怎么就不肯应了?
    要知道,这附近一带可都是我的地盘,还想接着挨饿吗?
    陆维只觉得一股中人欲呕的酸臭味扑面而来,看见这乞丐眼中毫不遮掩的欲望,心中不由大怒。
    他虽刚刚夺舍不久,浑身酸痛无力,但对付这种小混混,还不费什么事儿。
    适才不曾直接动手,只是因为人来人往,太过惹眼。如今这独臂乞丐将他逼入无人巷角,正是自寻死路。
    陆维两指并拢,往对面独臂乞丐的身上戳了几下,就见这独臂乞丐忽然软倒在地,人事不省。
    半途夺舍,和陆维之前的觉醒不同,他并没有王郎的记忆,不知道王郎与这独臂乞丐之间,到底发生了何事。
    但这并不妨碍,陆维对独臂乞丐所作所为的厌恶。
    见他倒地,陆维又往他身上踢了几脚,踢断了他几根骨头,令他至少三个月不能再作恶,这才继续往即将关闭的东城门而去。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夜里三点多,偷吃瓜子的大黑老鼠终于落网,在挣扎中被火钳击打身亡。
    然后我半夜擦着地板上的血迹,感觉十分酸爽~~
    第122章
    阿寅晚上在家等爹爹,左等也不回来,右等也不回来,一直等到他趴在软榻上睡着了。不知过了多久,才听到用屏风隔起来的浴房内,传来哗哗的撩水洗澡声。
    爹爹身上总是一尘不染,还有着好闻的清幽气味,比他、比虎大虎二和奶姆都干净。然而他长这么大,那个浴房内的木浴桶都是他在使用,还从来没有见过爹爹洗澡换衣。
    阿寅揉揉眼睛,下了软榻,光脚踩在四合如意图案的短毛地毯上,朝浴房那边走过去,一边走一边道:爹爹,你回来啦。
    虎大和虎二极为警醒,这附近有任何陌生的人或者动物出没,哪怕仍在睡梦中,它们都会立即发现,并采取相应的行动。
    而现在这两头老虎都趴在距离软塌不远的地毯上,发出均匀悠长的呼吸声,不时在梦中抖动两下毛茸茸的耳朵,睡得很好。
    因此阿寅丝毫没有怀疑,正在浴房内洗澡的人,就是他的爹爹。
    阿寅走到屏风的一侧,看到大浴桶里面有一个青年,正在里面洗澡。
    青年并不算矮,大约一七五左右,但体态却很是单薄瘦弱,锁骨和肋骨都十分明显的突出,发色泛黄,一看就知道常年营养不良,面目平凡。
    他看见阿寅站在浴桶旁,朝阿寅偏过头微微一笑:吵醒阿寅了?
    明明是那样普通平凡的面目,却因为他这随意的一偏头、勾唇一笑,尽显意态风流。
    爹爹,你的样子怎么变了?阿寅上前几步,踮着脚尖抓住浴桶边沿,睁着对圆溜溜的眼睛,好奇的上下打量陆维,嘟囔着,还是以前的爹爹好看。
    陆维大笑,朝阿寅伸出一只沾着水珠的手:来,摸摸。
    那只手细瘦偏窄、指端椭圆,上面还有一些细碎伤痕,跟阿寅印象中爹爹修长遒劲、骨节分明的双手,完全不同。
    但他还是按照爹爹所说,摸了摸那只手,然后惊喜道:是暖和的。
    是啊,从今往后,爹爹就可以跟阿寅一起吃饭睡觉,还能带阿寅进城去玩。陆维弯起双眼,黑眸之中光华流转,阿寅喜欢现在的爹爹吗?
    阿寅闻言,脸上顿时乐的笑开了花。
    他的爹爹是全天下最厉害、最好看的人。但同时,爹爹的身体时隐时现,并且永远没有温度,因而从来没有带他睡过觉,也从来没有和他一起吃过饭,更没有带他去城里玩耍过。
    而现在,这些事爹爹都可以和他一起做了。
    所以阿寅握住陆维的手,认真宣布:阿寅喜欢现在的爹爹,最喜欢了!
    陆维现在已洗的差不多,于是从浴桶里迈出来,将身上的水拭净,并将头发擦得半干,这才换了亵衣,与阿寅一同在软榻躺下。
    阿寅此生第一次与爹爹一起睡觉,有点儿不习惯,又觉得很是新奇,不时伸出小手摸摸爹爹的手臂,把腿搭在爹爹的腰上,将耳朵贴在爹爹温暖的胸膛处,去听那一下下的心跳。
    小孩子在怀里拱来拱去、摸来摸去,似乎得了什么新鲜的玩具,一点也不安份,陆维的新身体,此时却很是疲惫了。更让他哭笑不得的是,阿寅因为好奇心重,接下来居然试图往他的胯间摸。
    于是他忍无可忍,捉住阿寅无法无天的手脚,沉声道:好好睡觉。
    陆维虽然平常宠爱阿寅,但在阿寅面前还是很有一些做爹的威严,阿寅听了他的话后,果然不再乱动,往他的怀里又拱了拱,找了个舒适位置,这才闭眼睡了。
    陆维在晖京城内游荡了五年,对城内的官府规矩以及住户人家,虽说不上了若指掌,却也算得大致明白。
    晖京城分为外郭和内郭。
    内郭寸土寸金,靠近皇城,住的皆是达官贵人、豪商富户;外郭则地价便宜,大部分平头百姓,都居住于此。
    他先在晖京城外郭,找到一户王姓人家,使了笔银子,冒认是其失散的子侄,在京兆府落了户籍;继而又打通各路关节,分出来自立门户。
    从此,他与阿寅便有了在晖京城的合法居住权。
    陆维这个身子,原先就在晖京城的外郭一带讨饭,还是有些人认得王郎的。他也不曾就此避讳,只说是运气好,不意竟与失散多年的叔叔在城里相认,得叔叔扶助照顾,这才脱离叫花子的生活。
    他如此坦荡荡地承认,反叫之前认得他的人,就此说不出话来,转而赞叹他时来运转。
    至于阿寅,则更名为王寅,与王郎的户籍落在一处,只说是因为母早逝,王郎之前无力抚养、寄养在别人家,现在条件好了,接回来的亲生子。
    阿寅五岁,王郎二十岁左右,在这个普遍十三四、十四五就结婚的古代社会,也是完全说得过去。
    只是儿子随娘,看阿寅长得如此俊俏,王郎却普普通通,让人不由羡慕王郎的艳福,同时嗟叹佳人早逝。
    陆维打过的那个独臂乞丐,倒是有些不甘心,伤好后偷偷摸摸的在陆维新家附近转悠过几次,最终发现无隙可寻,又怕再挨打,也就灰溜溜地去了别的地方,不敢再出现在陆维面前。
    之后,陆维将阿寅送去私塾念书,让阿寅多接触一些同龄的孩子,知晓一些世事;而他自己,则去附近的木匠铺找了份工。
    木匠、石匠中最赚钱的,莫过于雕花匠。
    陆维本就眼光上佳,又会画画,在木匠铺子里适应了一阵子刨子锯子凿子等各类木匠工具的使用,就成了老板离不得的人,铺子里最好的雕花匠。
    别的雕花匠都是会几套普通的吉祥花样,寻常老百姓人家够用就行,陆维却能推陈出新,自己绘了样子雕花。
    陆维的手稳,雕出来的花样儿既新鲜又好看,时日一长,名声竟渐渐传到内郭去了,不少达官贵人、豪绅富商,都指名要他在新打的家具物件上面雕花。
    老板见他行情好,生怕他被别家的木匠铺子挖去,于是给他加了数倍的月钱、外带年末花红,还惟恐他累到手不稳,不再教他接外郭平民钱少的单子,只接内郭那边赚钱的大单。
    这天在店里,陆维正往张黄花梨拔步床上雕花,因是内郭一户豪富人家为独女准备的嫁妆,雕的是百子千孙、榴实万结,以图个好彩头。
    老板的大女儿珍珠端着碗汤圆甜酒,推门进来,朝陆维笑道:王哥哥歇会儿,来吃碗汤圆暖一暖。
    珍珠身材窈窕,容貌秀丽,穿了条桃红的裙子,过了这个年就满十三,正是娉娉婷婷的豆蔻少女,花骨朵一般的年华。
    眼下刚进冬,其实店里烧着火盆并不冷,但大约是为了拉拢他,老板默许妻女时常给他送些热茶点心什么的,于是陆维朝珍珠笑笑,放下手中的活儿,接过那碗汤圆甜酒舀着吃。
    汤圆白胖细腻,桂花黑芝麻的馅儿,倒是十分可口。
    珍珠望着陆维在那里端碗吃汤圆,一时之间竟望的痴了去,心中暗忖,王哥哥生的平平常常,既不魁梧也不高大,甚至还有几分瘦弱,放在人群中根本就不打眼。
    不说别的地儿,就是她家铺子附近,好几个向她献殷勤的后生,都长得比王哥哥要高大端正。
    然而为何她总觉得,王哥哥的坐立行止就是与旁人不同,既利落又飒爽,就是那张普通的脸,也让她觉得十分舒服,总惦记着多瞧几眼。
    自打王哥哥来了她家的铺子,她已经说不清有多少次,在梦里梦见过王哥哥。
    陆维这个时候刚好吃完,发觉珍珠在偷偷看他,当即放下碗,抬眼投以疑惑的目光。
    珍珠脸上红了红,掩饰地走到那张黄花梨拔步床旁,小心翼翼抚过床头繁复美观的雕花:王哥哥手艺真好,也不知到了珍珠出嫁的时候,能不能有这样一张床陪嫁。
    说完之后,珍珠脸更红了,臊的低下了头,然后上前几步把空碗拿走,转身出门。
    珍珠说的这句话,若放在现代自然是平常;但这是重视礼教的古代,珍珠虽然不是什么住绣楼、使奴唤婢的闺秀,却也是将满十三的未婚少女,在一个男人面前谈论自己将来出嫁的嫁妆,显然很是不妥。
    陆维摸摸自己的脸,再想想自己现在的年龄,以及鳏夫带孩身份,并不认为以珍珠的条件会看上他,然后觉得珍珠应该只是一时失言,所以才臊着走了。
    再说了,老板也万万没有把自己一个未出阁的亲生闺女,嫁与别人做继室的道理。
    陆维笑着摇了摇头,不作细想,把手洗干净,又开始继续为那张拔步床雕花。
    他自然会为珍珠小姑娘,永远保守这个秘密。
    也会在珍珠出嫁的时候,为她陪嫁的家具雕花。
    在店里干完活之后,陆维便如往常一般在街上买了菜,然后顺道去私塾门口接阿寅。
    他与阿寅已经在这条街上生活了两年,跟卖菜的、摆摊儿的都互相认识,阿寅已满七岁,这两年学的嘴甜,且生得玉雪可爱,一路上又被邻里街坊塞了不少瓜枣零嘴儿,口袋袖子被塞的鼓鼓囊囊。
    此时晚霞漫天,陆维与阿寅沿途说笑着归家,却见一个身着金乌纹黑色长袍,身形如玉树般修长挺拔,肤白若霜雪,眉间一道鲜红印记的俊美男人,就站在他家门口。
    镇玄抬起水墨勾出般的眼,容色若玉山皑皑,望向不远处的陆维与阿寅。
    作者有话要说:  道长万里寻夫来了~
    第123章
    陆维完全没想到会在此时此地见到镇玄,一时间手里提着刚买的鱼肉蔬菜,怔在了原地。
    镇玄的目光投向阿寅,在这个孩子的身上,感到了强烈的,属于他与陆维之间的神魂联系。
    来之前镇玄就打听过了,这孩子的生日是八月十六,年岁也完全对的上正是陆维在九天仙霆灭魂大阵之中,被击碎了身体的次日。
    他用了五年时间一统逢魔之渊,成为逢魔之渊真正的主宰,紧接着杀上昊元峰,将镇黎、以及参与过那年中秋夜事件的长老们屠杀殆尽。
    其余昊元峰上人等,愿意归顺的则留,一意孤行抵抗的则杀无赦。
    那一日,昊元峰血流成河;那一日,昊元峰亦归于他的麾下,从此世上再无赫赫扬扬的第一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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