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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美颜盛世[快穿]——焚赫(31)

    有句话怎么说, 留得青山在, 不愁没柴烧。在他看来,绿洲城的根基是人, 只要人口没有出现太大的伤亡, 重建绿洲城就会容易得多。
    原著中记载,异潮从北方来。而想要让秦影相信异潮, 最有力的说服无疑是让他亲眼看见证据。
    要找个借口把秦影引到北方吗?
    姜离忧还在思索,夏泯那边却已经给他安排起了工作。
    和沙匪作战损失了不少的队员, 你可以加入治安队吗?最近人手真的太紧张了。
    闲着也是闲着, 能为这个世外桃源般的宁静城市出一份力,姜离忧也很愿意, 没怎么犹豫就应了好。
    治安队的工作其实挺清闲的, 也就是早中晚各自巡城一周, 姜离忧原本还有点路盲,这几天这么走下来,对城中的路线逐渐摸清。
    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也有点焦虑。异潮是一个方面,还有一方面是1028的任务。
    1028说为了避免原著人物的ooc,姜离忧必须完成标志性情节,坐实这个人物贪慕虚荣又鲜廉寡耻的绿茶特质。
    这个任务是有时间限制的,现在离那个限制只剩下不到四天。
    姜哥,你走什么神呢?
    前方传来一道好奇的声音,原来是同行的治安队队员看见他站停,不得不转过身来提醒他。
    现在还是工作中。小贾指了指袖标。
    和姜离忧组队的治安队队员小贾是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皮肤黧黑,浓眉大眼,笑起来很阳光。
    他是个各个方面都有些马虎的人,正因为知道自己性格大大咧咧,每次工作时就格外认真,不放过一丝一毫的异常。
    姜离忧刚来治安队的时候,小贾每天都带自己的午餐和他分享。因为姜离忧是刚到绿洲城的新人,他以为他吃不起饭。
    小贾是个B级异能者,比周哥还高一级。在治安队这么多年干下来,按理说也不缺功勋,可是姜离忧看见他好几次凑活吃饭,只买那种最便宜的黑面包。
    糙米粉里掺了沙子,口感粗糙,味同嚼蜡,唯一的作用是管饱。
    后来姜离忧发现,他偷偷在喂城里的流浪小孩。
    我也是孤儿,看见他们就像看见了自己一样,心里挺难受的。小贾是个很纯粹的好人。
    抱歉,想起来一些小事。姜离忧为自己的走神道歉。
    这时,两人正巡逻到绿洲城中的集市区,这里是居民们进行买卖交易的地方,比别的地方热闹很多,也更容易滋生事端。
    姜离忧站定在原地,仰头看了眼城中央的地方。
    白塔像卧在沙漠中央的明珠,无论走到绿洲城的哪里,一眼看过去它都很明显。它是整座城池最高的建筑。
    小贾,你就从来没好奇过白塔里面是什么样子吗?姜离忧总觉得白塔对他有股莫名的吸引力。
    小贾很困惑:为什么要好奇?白塔就是白塔。
    不过,秦城主让大家不要靠近白塔。离忧哥,我们都是绿洲城的人,没有秦城主,就没有现在的我们,你千万不要去打白塔的主意啊。小贾苦口婆心地劝道。
    姜离忧哑然失笑:知道了,我就是问一下,我不会去打白塔的主意的。
    他算是发现了,这绿洲城里有一个算一个,全是秦影的迷弟。
    两人巡逻完之后,正要像往常一样离开,就在这时,远处发生了一起争执。
    一个女人站在菜摊前,指着手上的蔬菜道:你这菜都生虫了,也好意思卖半功勋一斤?你抢钱呢,我不买了。
    沙漠中植物稀少,但人又必须吃蔬菜补充必要的维生素C。绿洲城的蔬菜只在恒温大棚里栽培,数量有限,价格十分高昂。
    摊主是个中年男子,比女人要魁梧得多:你才真是搞笑,你在绿洲城打听打听,我这里的菜是最新鲜的了,还想要更新鲜的?你只有去秦城主桌子上抢。
    但是仔细观察,卖给女人的菜,确实都是捡的摊上最不新鲜的。
    我不管,我不买你的菜了,你把功勋还给我。女人摇头道。
    功勋是一种特殊的货币,在绿洲城中充当钱币流通。
    摊主听她这么说,却很不乐意:你不买就不买了,哪有卖出去的东西还有退货的道理。我不会还给功勋,你要不想要了,就把菜还给我。
    说完,摊主猝不及防出手,想把蔬菜从女子手中抢过来。
    卖给别人不新鲜的蔬菜就算了,还不退钱,甚至还想抢走已经卖出去的菜?在姜离忧看来,这件事的是非对错已经很明了,他皱起眉,打算走过去调节。
    两人争执中,女人的手牢牢抓在摊主手臂上,一个用力,一大块皮肤直接被她撕扯下来。
    姜离忧一惊,停下脚步。
    但摊主却无知无觉,仿佛掉那么大一块皮对他来说根本不痛似的,还在跟女人争执。
    像受潮的墙皮,越来越多的皮肤掉了下来,一块接着一块,皮肤下露出的却是干涸的血肉。
    没有一点血,筋脉干巴巴地贴在风干了的灰褐色血肉上,让姜离忧想起了晒在城墙上那些风干的腊肉。
    摊主注意到了姜离忧愕然的目光,顿了一下,转身就跑!
    小贾!
    姜离忧喊了一声,却见小贾如梦初醒一般,慢吞吞地转过身来:啊?
    姜离忧指望不上他,自己拔腿狂追。
    摊主在前面跑,姜离忧在后面追赶。搞笑的是,就算变成这样了,摊主也依旧没有放下他手上的菜。
    一路上撞开无数行人,引起阵阵惊呼。
    姜离忧眯起了眼,【神之眼】发动。
    他使用异能原本只是为了更方便的追踪,却没料到,他竟然看见了一根透明的丝线。
    透明而无形,却分外坚韧,如果不是使用神之眼,根本无法察觉。
    那根丝线一端连在摊主的脖颈后方,另外一端却不知道通往哪里。
    他边跑边掉皮,到最后几乎是一个奔跑的血人。
    可能是见姜离忧穷追不舍无法摆脱,摊主越跑越急,血红色的身体像气球一样膨胀开来,越吹越鼓。
    危险!快闪开!
    姜离忧怀疑他要爆炸了,焦急地分散周围民众。
    就在此时,旁边的金属支架忽然动起来,支架瓦解,将摊主支到了一旁的空地上。
    下一秒,摊主就像一个血红的气球一样爆炸了,内脏稀里哗啦溅射一地。
    他的内脏也是干涸的,像金字塔里的木乃伊,身体里没有半点水分。
    姜离忧愣神之间,一双手把他的肩膀掰了过来,秦影沉稳的声音少见地带上了一丝颤抖:姜离忧,你没事吧?
    嗯,学长都不喊了。
    姜离忧能有什么事,姜离忧觉得他更应该关注自己爆炸的城民。
    我没事,但是
    从摊主与女子的争吵,到最后摊主发生爆炸,中间的细节姜离忧给秦影完整讲述了一遍。
    秦影思索片刻:这会不会是某种传染病?
    传染病不会是这样的。他明显有意识,而且身体很健康,只是不再是人类了而已。
    姜离忧摇了摇头,认真地看着秦影,嘴里吐出三个字:尸傀师。
    是的,在看见摊主的第一时间,姜离忧就想到了原著中一个反派角色。
    这个角色虽然实力不强,但是他的异能却诡谲而强大,他能将尸体制作成自己的傀儡。
    更可怕的是,傀儡所思所想,所行所为都和生前没有差别,他们甚至不觉得自己死了。
    原著中尸傀师是一个疯子,他曾经想得到一个城池的傀儡,就杀了整座城池的人,因为他制作傀儡的前提条件就是,制作对象必须是尸体。
    没有人知道他的年纪,没有人知道他的姓名,甚至没有人知道他的性别。
    秦影的瞳孔在听见尸傀师三个字时收缩了一下,随即沉默下来,没有说话。
    姜离忧有点着急:你不信任我吗?这种傀儡除了尸傀师,没有人可以制作得出来。尸傀师是个极端危险分子,如果小看他的威胁,绿洲城会被毁了的!
    我知道,我相信你,学长。秦影凑近过来,抚摸了一下他的发丝,不过姜离忧情绪上头,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
    这话我只和你一个人说。秦影在他耳边轻声道,出现尸傀前后,城里只放进了一队陌生人,就是你们这支小队。
    我希望你能小心,学长。尸傀师极有可能就在你认识的人里。
    第45章
    姜离忧觉得秦影说的有一点不合理, 尸傀师也有可能是在他们来之前就潜伏在绿洲城里了。
    但是为什么潜伏了那么久的尸傀师,在他们这支小队进城的时候才暴露,这也是个问题。
    无论怎么说, 他们这支小队的嫌疑都很大。
    感性上, 姜离忧不愿意相信自己认识的人里有屠城的尸傀师, 但理性上却明白秦影的话不失道理。
    可是,尸傀师究竟会是谁呢?
    小送当然不可能, 一个七八岁大的孩子,他懂什么, 他心智都没齐全,别说当一个潜伏在绿洲城的杀人魔了。
    戚云吗?戚云是原著主角受,也是姜离忧最清楚底细的人,他必然不可能是尸傀师。
    沈兰因?小姑娘没心没肺的, 而且她和赵姐明眼人就可以一眼看出是一对母女。尸傀师独来独往, 不可能是两个人, 这对母女的嫌疑是最小的。
    最后还剩下一个周哥。可周哥憨厚老实, 姜离忧看人很准, 那种脾性是装不出来的,所以周哥也不太可能是尸傀师。
    到底是会是潜伏在小队中的杀人魔?姜离忧头都大了,思索不出个所以然来。
    这件事秦影说会交给夏泯,绿洲城的主力从巡逻支队短暂转移回了城中, 夏泯担任起了治安队队长,有条不紊的调查正循序渐进地展开。
    姜离忧和夏泯共事了几次,发现这个不苟言笑的中年男人有着非常出色的执行力。
    但是那次事故后的几天,就像存心想跟他们捉迷藏一般, 尸傀师从城里销声匿迹。
    这天晚上, 秦影刚开过会, 从会议室中返回房间休息。
    刚打开门,他就察觉不对,房间里多了一股陌生的气息。
    他的房间装修风格很冷硬,黑白灰的主体,除了衣柜和桌椅别无他物。
    卧室中间放着一张床,是平常休息的地方,但此时,那张床上似乎卧躺了一道人影,盖着被子背对着他。
    秦影握住门把,站在门口,没有急着进去。
    但床上那人已经察觉到了他的到来,也不知是紧张还是害怕,背部轻轻战栗着。
    从我的床上起来,否则我会去叫巡逻支队过来。在秦影看来,负责看守附近治安的巡逻队也太不负责了,竟然随便就让人遛进了自己卧室。
    那个人抖了一下,还是躺着没动。秦影失了耐心,就要关门离开,似乎察觉到了他撤退的脚步声,床上的人影倏然一下坐起来。
    等一等,秦城主,是我。
    出现在卧室里的人是戚云,他一手拢在被子上,月光下的双眸羞嗒嗒地看着秦影。
    随后,他掀开了被子,从床上走了下来。
    衣服是穿了的,但不比没穿好上多少。薄薄的几片布料靠几根细带子吊着,动作再大些就会走光。
    姜离忧肯定想不到,自己犹豫着迟迟不行动,竟然在暗处被人捷足登先。
    戚云这个原主受,可比他要放得开得多。
    你走错了屋子了吗?秦影客气而疏离地问。
    与秦影对视的刹那,尽管屋子里很暗,戚云也依旧能看见那双深邃眼眸中冰冷的情绪。他的心瞬间像浸进了寒冬腊月的池塘里,几乎被那眼神凝固成冰。
    戚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脑子一热,就做出了这个大胆的举动。
    居住在绿洲城的这段日子,他时不时和秦影共事,早已被对方无论何时都游刃有余的态度迷得神魂颠倒。等回过神来,他发现自己早已爱上了秦影。
    年轻俊美,实力强横,在人人狼狈又朝不保夕的末日,秦影却总能给人大局在握的安全感。好像只要有他在,天塌下来也不算事。
    谁不想被这样的男人捧在掌心宠?
    他不像姜离忧长了一张得天独厚的脸,就算什么都不做也会有人心甘情愿为他献上一切。戚云比谁都清楚,好的资源需要抢,抢到了就能飞上枝头变凤凰。
    他想做这绿洲城的城主夫人,想得都要发疯了,所以选择了先下手为强。
    男人并不是多么有自制力的生物,拥有多段恋爱经历的戚云十分清楚这一点。他有好几任前任,也是从人家手里抢的。
    但是从姜离忧手里抢人,他是有点忐忑的。之前没遇见过这种等级的对手,属于金字塔顶端那个level,瞥一眼都会有被美貌碾压的窒息感。
    他是观察了好一段时间,发现姜离忧和秦影确实分得挺干净,没见啥眉来眼去藕断丝连,才勇敢下手的。
    就算秦影现在不喜欢自己,可是无所谓,先发生关系就好了。
    有一就有二,拿下秦城主这种天菜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唯一算错的是秦影的反应。
    对方勾起唇角,那副温柔的笑俨然已经成为了焊在脸上的假面,薄唇轻启,吐出来的却是刻薄而不留情面的话语:我有洁癖,被子被别人躺了真的很让人反胃,你知道吗?这被子我很喜欢,但是再也不能睡了。
    这种事如果有第二次,我会把你活埋进流沙地。斯文的恶魔撕下伪装,露出了残酷而真实的恶劣。
    秦影语气平和,但没人敢怀疑他承诺的真实。
    还不滚是等我请你出去吗?
    戚云浑身发抖,再也顾不上任何勾引了,连滚带爬滚了出去。看他那被吓得够呛的模样,估计以后再遇见秦影都会产生心理阴影。
    秦影开窗通风,散去那股他不喜欢的气味,他鼻子很灵敏,任何陌生的气味都会让他产生类似雄狮的领地被冒犯的不快。
    散风之后,秦影拆卸下床单、枕套和被褥,他真有洁癖,还挺严重的,这被子就拿去洗了他也不想再要。
    把床单丢进浴缸,看着火焰从上面腾起,把东西烧成片甲不留的余烬,再用水冲洗掉剩下的灰,他这才觉得好受不少。
    真是晦气,来这么一遭,他休息的心情都没了。秦影心情不太好地换上了崭新的被褥,然后从抽屉中拿出一个笔记本一样的东西,翻看了一下。
    这个笔记本没有打开过的痕迹,是今晚唯一值得安慰的地方,否则就算水净化的异能十分有用,他也会毫不犹豫杀死戚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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