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是我的狗免费阅读(2)
戚臣,你是不是喜欢我?我问。
你说呢?他眼睛亮晶晶地。
我不知道。
他眼神太赤裸了搞得我有点不好意思。
你现在倒是会害羞了。
他又想翻白眼,被我制止了。
很丑,不准。
你不就喜欢我这种长相吗,现在倒嫌丑了?呸,不要脸。
我忍不住去摸他的脸,说老实话,劫后余生的感觉是挺不错的。
我以为我真的会死呢。
我喃喃道,有些恍惚。
他妈的,果然干我们这行的,只要有了金盆洗手的想法就一定会出事。
电视剧诚不我欺。
好像看出了我的内心所想,戚臣又翻了个白眼:你自己想想,为什么这次会中招。
我不会承认的。
运气不好吧。
有一部分这个原因。
绝大多数是这个原因。
?反正我不会承认是对楚令尘旧情难忘的。
我抱住戚臣,用电视剧里男女主角重逢的口吻说:你瘦了。
你倒是胖了。
他说。
我没有!那是水肿。
这种无营养的对话大概持续了半个多小时,我就乱扯,反正最后戚臣都会顺着我说。
就算我说地球是方的,戚臣大概也只会翻个白眼,然后说他刚从地球的某个方角拍完广告回来。
最后戚臣问我:你还去见他吗?我从床头的果篮里扒拉出一串提子,摘了一颗吃,酸到牙疼。
唔等我病好了就去,我捂着腮帮子,这谁送的好酸。
你大哥。
我立马把没嚼碎的提子肉吐出来:你怎么不早说,我才不吃他送的东西呢。
戚臣没忍住笑,抽了纸巾过来给我擦嘴:怎么说什么你都信?他逃命都来不及哪儿有功夫来送果篮。
谁知道他呢。
我吃完一串又去翻果篮,翻出来一张小的卡片。
就是那种果篮里附赠的写着祝福语的小卡片。
上面写着早日康复,落款是大哥。
这回吐不出来了,靠。
你看,他还不是送来了。
我无奈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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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落日余晖三
我以为我这身体加上心理收到的双层伤害至少得休养半个月才能好,没想到我的机体修复能力远远超出我的预料。
我竟然一个礼拜后就活蹦乱跳的出了院。
真是可惜,这意味着我马上就要见到最不想见到的人了。
啧。
在病床上躺着的日子里我也不是什么都没做。
能卖的都卖了,我账户上的数字一直跳,跳得我眼皮子也开始跟着跳。
戚臣帮着我处理了很多东西,最后他问我:酒店怎么办?我看了眼窗外,我的酒店不愧是标志建筑,在这里也能看到它闪烁的灯牌和仿哥特式的屋顶尖。
你帮我去找一个人吧,我说,他能出一个让我们很满意的价钱。
戚臣好像很开心,一边记电话号码一边笑。
他算完账,用手指头弹了弹本子,露出一个孩子气的笑:这下好了,你有的钱比我多了。
我学着他的样子翻了个白眼:那还不是因为你捞我花了一大笔钱。
我乐意,他合上本子,站起来,感慨说,现在你的钱都可以包养我一辈子了。
哇,大明星这么便宜的吗?我佯装惊讶,甚至用手捂了下嘴,还是您准备就此退休?戚臣快步走过来,用本子角敲了敲我的额角,力道之轻让我怀疑这本子是羽毛做的。
我才不退休呢,他翻了个白眼,理直气壮,谁知道什么时候又要砸钱在你身上。
我才不费钱呢。
我在心里默默委屈。
天知道我十七岁的时候连泡面都要分着吃两顿面饼煮开了吃一顿,调料包用来下挂面,解馋。
可就算是那个时候,我也知道随时带跌倒酒和急救药,买就买最好的,写满英文的军用货,过期了就换新的。
那个时候的成麒一不怎么花钱,憋着一股劲儿忍受贫穷,因为他知道,跟死比起来穷算什么呢。
钱都是保命钱。
不对,偶尔也会花点小钱。
楚令尘来找我的时候,我再穷也要买酒买烟,我再狼狈也要打扮得人模狗样和他见面。
我曾经花过半个月的房租买了一件不合身的西服,只为了他说要带我去一个聚会,虽然最后他忘了,跟他去的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女人,挽着他的手臂像是饿狗护住一截肉骨头。
我没舍得把西装拿去退了。
不过房租我是交不上了,房东开始断我的水电,我连方便面都煮不了。
但我还是舍不得退掉那套傻乎乎的西装。
我换了一个思路,我住的那个破仓库那么小那么破,怎么还好意思每个月收我那么多钱?我于是自己一个人去走货,那是很少见的我没有听大哥的话。
拿到钱后我第一件事就是换了一个两室一厅的小出租屋。
没比仓库大多少,但冬天有热水,晚上也不会有老鼠。
再后来,我越染越黑,越走越深,人们叫我七爷,楚令尘也不再忽视我,我跟着他搞钱,然后投资,带着刀子做事总比空手交易来得便利。
我二十二岁的时候住进了那家酒店的最顶层,从此再没有搬出去过。
也再没有让楚令尘找不到我过。
我永远记得我搬出仓库后的一个月,那是凌晨三点,而且是在一个不太温暖的季节,我刚刚办完事回家,手上血腥味儿还没怎么散,就在门口见到了缩成一团的楚令尘。
我没办法形容我那时候的那种感觉,只能说很奇妙。
或者说很奇怪,因为他不应该是那样的。
楚令尘本应该是无懈可击的,他永远是人群里的领头羊,除了我之外,无数人前仆后继为他赴汤蹈火。
我从不曾怀疑他的野心也承认他拥有足以与他盛大的野心相配的能力他生来就是当大哥的料。
可这样的人,平日里高大如山岳的男人却在我家门口缩成小小的一团,也许并不是特别小,但在我的视线里,他乖巧得像是一只怕冷的小猫。
我想从他身边绕过去,但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鼻子特别灵敏他大概对血的味道格外敏感。
他醒过来,一把握住我的脚踝。
小七,你去哪儿了。
他声音很低,在空荡荡的楼道里回响,像是一根琴弦在我心上拨动。
却不是一根温和的弦,反而锋利如刀,刀刀见血。
于是我没能结束对他的感情,但我已经开始恨他。
从那天起,我开始恨他,也一并恨上自己。
直至今日。
戚臣经纪人给他接了一部戏,开机半个月了他却迟迟没能进组。
他终于拖不下去了。
你赶快走,我扔几件衬衫在他行李箱里,有没有那么不要脸的?不务正业就知道缠着你金主!他一边把我揉皱的衬衫一一折好,一边振振有词道:我的正业不就是给你暖床?拍戏出通告才是副业好嘛?我感觉自从我搬到他家之后他就开始有点儿翘尾巴了:你是不是皮痒了?戚臣翻个白眼,然后把衣领口子一扯,露出半边赤裸的肩膀来:是啊是啊,那你来给我松松皮呗。
嬉皮笑脸。
我又砸了几件衣服过去。
不过想起来,戚臣从一开始就不是走的乖巧路线。
我有点发愁,怎么我老是看上些性子野的?楚令尘是头狮子的话,戚臣也不逞多让,像极了一只金钱豹,还是很皮的那种。
诶呀呀,老成,我安慰自己,喜欢挑战困难事物正是你不同凡响的证明啊。
你自言自语什么呢?戚臣问。
我没理他,在床上翻了个滚,我爱死这张床了。
酒店的床永远是一种味道,我已经好久没有睡过这种散发着洗衣粉清香的床了。
戚臣收拾完行李就出门了。
我没心没肺地睡到了大半夜。
醒过来吓了一跳,戚臣抱着个膝盖坐在床边看我。
月光透过窗子洒到他的脸上,莫名的,让人觉得很悲伤。
你干嘛呢,吓死我了。
看清是他,我松了口气,慢慢爬过去,摸了摸他的脸。
嗯,是真的戚臣,不是梦。
你能不去吗?他问。
我装傻:去哪儿,我不就在这里吗?我捉住他的手往我脸上摸,说:你看我就在这儿。
他笑了,笑得让我有点难过。
我知道你在这儿,他说,可你总要去见他,是不是?我看着他没有说话。
他仔细地摸我的脸,问我:我能跟你一起去吗?不行。
我回答得很干脆。
他低下头:那我等你回来。
不需要,我搂住他,在他耳边小声说,说不定我回不来呢?别乱说。
我忍不住笑出声来:没关系,要是我回不来的话也不会要你陪葬的。
我捧着他的脸,难得很认真:你来给我收骨,把我烧成灰。
等以后你要是实在想我了,我心情大好,抱住戚臣的头,用下巴蹭他的头顶,就用我的骨灰来高潮吧。
戚臣发出一声闷笑,捶了我胸口一下。
然后他好像越笑越开心,肩膀不可抑制地抖动起来,连带着我也被逗笑我们两个像是傻子一样笑瘫在床上。
月光纠缠在戚臣身上,他眼睛亮亮的。
他仰头看我,像是在抱怨:我还没来得及和你开展一段健康积极向上的恋情你就要去送死了。
我仰躺在床上,放缓呼吸,随口问:你都要和我生死相随了还差谈恋爱啊?恋爱多重要啊,他爬到我身上抱住我,我后悔死了,当初就不应该一时财迷心窍上你的床。
哼哼,你要是不财迷心窍还没机会认识我呢。
谁说的他说话声音渐小,像是困极了。
我推推他,他却好像累得不行,翻个身睡着了。
我下了床去拿他的手机想给他经纪人发一个短信,打开就收到一条信息是一张凌晨的大巴车订票信息。
他拍戏的剧组在市郊一个很偏的村子里,好像只有大巴能进。
啧。
单刀赴会之前有佳人饯行也不错。
第4章 落日余晖四
我怕吵醒戚臣,借着月光随手在衣柜里拿了两件衣服。
偷偷摸摸出门的时候感觉像是小时候偷跑出去上网一样,怪刺激的。
刚产生这种想法不过三分钟我就开始唾弃自己好歹在道上混过的,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这点小事儿就觉着刺激?啧,真是安稳日子过久了。
我自己打了一个车。
司机从后视镜里打量我,面上带着点儿笑:小伙子这么晚出来干嘛呀?和爸妈吵架了?我有些哭笑不得:我早不和我爸妈住了。
从十七岁开始就不和他们住了。
是吗,司机打了个左转,继续和我唠嗑,那是和女朋友吵架了?呵,我看起来像是因为和女友吵架就半夜离家出走的愣头青吗?快毕业了确实容易有摩擦司机还在喋喋不休,我算是明白了,他不是把我当高中生就是大学生了。
我从后视镜里看我自己,忍不住摸了把脸:有那么嫩吗难道是最近在医院营养太好,养得水灵了?看着是挺年轻的。
而且这衣服不知道是戚臣的戏服还是什么的,怎么看怎么像校服,纯白加蓝色大杠子,和我读书时候的校服有异曲同工之妙。
一样丑。
我往后背一靠,顺着司机的话说:其实我是去见我前女友,她要复读,非要拉我一起。
什么嘛,都是前女友了怎么还找你?我哪儿知道呀,使唤惯了呗,想找个人伺候她。
别说,装学生仔还挺好玩。
我有点来劲儿。
谁让我没享受过几年校园生活呢,人总是对自己失去的东西格外怀念。
司机的脑回路还是挺大的:她是不是还喜欢你哦?她不喜欢我,我摇头,她在学校是大姐大,追她的不止我一个,她才不稀罕我呢。
脚踏很多船?也不算吧,她谁都没接受,别人倒贴而已。
那还是不错嘛,至少对你很忠诚。
还好吧。
我把车窗打开,夜风呼呼地灌进来,刮得我脸疼。
不过她也没正式接受我,我突然说,不知道为什么莫名有点火,她就是一直吊着我。
司机有些糊涂:那你说她是你前女友她都把我名字纹在身上了,难道不是对我有点意思嘛?我也没撒谎,姓楚的身上那么多纹身,我记得就有一只麒麟。
我还对他抱有幻想时,总是觉得那就是为我纹的,那是成麒一的麒。
虽然现在看来不过是巧合,但麒麟是真的有的。
只是不在他心里,而是在他胳膊上。
诶哟,那她不就是喜欢你吗?司机惊呼。
我摆摆手,想到司机也看不到,有些郁闷地把手搁在车窗边,随意道:谁知道呢,反正我是不打算陪她耗了,我又不是没人要。
我张开五指,冷冽的风从我指间穿过,除了冰凉什么都没留下。
真冷啊。
去的地方有点偏,司机绕了好几个路。
途中还经过了我惨遭绑架的码头。
诶,谁让我们这个帮派没什么新意,来来回回就只在那几个地方办事儿呢。
这也没办法,这年头想找个偏僻空旷没有摄像头还交通便利的地方实在太难了。
不过以后我也不用担心这事儿,自然有新人会去开发新地盘的。
这几个地盘不也是当年我和楚令尘一点点从别人那里吞过来的吗?一代一代,每一代都差不离。
没劲儿透了。
说起来我对这码头还挺有感情的。
没混出头的时候,这一片儿归别人管,我们这些小喽喽经常来这儿帮大佬望风或是捡漏。
有时候收获颇丰。
危险系数也挺高的。
有一次遇上偷渡的,刚上岸就被警察捉了,我们躲在集装箱后面还什么都没来得及干呢,就被强光射得双眼直冒水儿。
有两个兄弟被抓了。
一个被射中腿一个被射中肚子。
射中腿的是被拖着走的,被射中肚子的是被抬着走的。
地上留下歪歪扭扭两条血痕。
射中肚子的那个没留下血痕,他是以一个点为圆心,留下了一个不规则的圆形的血泊。
还有一条血痕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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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呢?他眼睛亮晶晶地。
我不知道。
他眼神太赤裸了搞得我有点不好意思。
你现在倒是会害羞了。
他又想翻白眼,被我制止了。
很丑,不准。
你不就喜欢我这种长相吗,现在倒嫌丑了?呸,不要脸。
我忍不住去摸他的脸,说老实话,劫后余生的感觉是挺不错的。
我以为我真的会死呢。
我喃喃道,有些恍惚。
他妈的,果然干我们这行的,只要有了金盆洗手的想法就一定会出事。
电视剧诚不我欺。
好像看出了我的内心所想,戚臣又翻了个白眼:你自己想想,为什么这次会中招。
我不会承认的。
运气不好吧。
有一部分这个原因。
绝大多数是这个原因。
?反正我不会承认是对楚令尘旧情难忘的。
我抱住戚臣,用电视剧里男女主角重逢的口吻说:你瘦了。
你倒是胖了。
他说。
我没有!那是水肿。
这种无营养的对话大概持续了半个多小时,我就乱扯,反正最后戚臣都会顺着我说。
就算我说地球是方的,戚臣大概也只会翻个白眼,然后说他刚从地球的某个方角拍完广告回来。
最后戚臣问我:你还去见他吗?我从床头的果篮里扒拉出一串提子,摘了一颗吃,酸到牙疼。
唔等我病好了就去,我捂着腮帮子,这谁送的好酸。
你大哥。
我立马把没嚼碎的提子肉吐出来:你怎么不早说,我才不吃他送的东西呢。
戚臣没忍住笑,抽了纸巾过来给我擦嘴:怎么说什么你都信?他逃命都来不及哪儿有功夫来送果篮。
谁知道他呢。
我吃完一串又去翻果篮,翻出来一张小的卡片。
就是那种果篮里附赠的写着祝福语的小卡片。
上面写着早日康复,落款是大哥。
这回吐不出来了,靠。
你看,他还不是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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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我这身体加上心理收到的双层伤害至少得休养半个月才能好,没想到我的机体修复能力远远超出我的预料。
我竟然一个礼拜后就活蹦乱跳的出了院。
真是可惜,这意味着我马上就要见到最不想见到的人了。
啧。
在病床上躺着的日子里我也不是什么都没做。
能卖的都卖了,我账户上的数字一直跳,跳得我眼皮子也开始跟着跳。
戚臣帮着我处理了很多东西,最后他问我:酒店怎么办?我看了眼窗外,我的酒店不愧是标志建筑,在这里也能看到它闪烁的灯牌和仿哥特式的屋顶尖。
你帮我去找一个人吧,我说,他能出一个让我们很满意的价钱。
戚臣好像很开心,一边记电话号码一边笑。
他算完账,用手指头弹了弹本子,露出一个孩子气的笑:这下好了,你有的钱比我多了。
我学着他的样子翻了个白眼:那还不是因为你捞我花了一大笔钱。
我乐意,他合上本子,站起来,感慨说,现在你的钱都可以包养我一辈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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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不退休呢,他翻了个白眼,理直气壮,谁知道什么时候又要砸钱在你身上。
我才不费钱呢。
我在心里默默委屈。
天知道我十七岁的时候连泡面都要分着吃两顿面饼煮开了吃一顿,调料包用来下挂面,解馋。
可就算是那个时候,我也知道随时带跌倒酒和急救药,买就买最好的,写满英文的军用货,过期了就换新的。
那个时候的成麒一不怎么花钱,憋着一股劲儿忍受贫穷,因为他知道,跟死比起来穷算什么呢。
钱都是保命钱。
不对,偶尔也会花点小钱。
楚令尘来找我的时候,我再穷也要买酒买烟,我再狼狈也要打扮得人模狗样和他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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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舍得把西装拿去退了。
不过房租我是交不上了,房东开始断我的水电,我连方便面都煮不了。
但我还是舍不得退掉那套傻乎乎的西装。
我换了一个思路,我住的那个破仓库那么小那么破,怎么还好意思每个月收我那么多钱?我于是自己一个人去走货,那是很少见的我没有听大哥的话。
拿到钱后我第一件事就是换了一个两室一厅的小出租屋。
没比仓库大多少,但冬天有热水,晚上也不会有老鼠。
再后来,我越染越黑,越走越深,人们叫我七爷,楚令尘也不再忽视我,我跟着他搞钱,然后投资,带着刀子做事总比空手交易来得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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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再没有让楚令尘找不到我过。
我永远记得我搬出仓库后的一个月,那是凌晨三点,而且是在一个不太温暖的季节,我刚刚办完事回家,手上血腥味儿还没怎么散,就在门口见到了缩成一团的楚令尘。
我没办法形容我那时候的那种感觉,只能说很奇妙。
或者说很奇怪,因为他不应该是那样的。
楚令尘本应该是无懈可击的,他永远是人群里的领头羊,除了我之外,无数人前仆后继为他赴汤蹈火。
我从不曾怀疑他的野心也承认他拥有足以与他盛大的野心相配的能力他生来就是当大哥的料。
可这样的人,平日里高大如山岳的男人却在我家门口缩成小小的一团,也许并不是特别小,但在我的视线里,他乖巧得像是一只怕冷的小猫。
我想从他身边绕过去,但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鼻子特别灵敏他大概对血的味道格外敏感。
他醒过来,一把握住我的脚踝。
小七,你去哪儿了。
他声音很低,在空荡荡的楼道里回响,像是一根琴弦在我心上拨动。
却不是一根温和的弦,反而锋利如刀,刀刀见血。
于是我没能结束对他的感情,但我已经开始恨他。
从那天起,我开始恨他,也一并恨上自己。
直至今日。
戚臣经纪人给他接了一部戏,开机半个月了他却迟迟没能进组。
他终于拖不下去了。
你赶快走,我扔几件衬衫在他行李箱里,有没有那么不要脸的?不务正业就知道缠着你金主!他一边把我揉皱的衬衫一一折好,一边振振有词道:我的正业不就是给你暖床?拍戏出通告才是副业好嘛?我感觉自从我搬到他家之后他就开始有点儿翘尾巴了:你是不是皮痒了?戚臣翻个白眼,然后把衣领口子一扯,露出半边赤裸的肩膀来:是啊是啊,那你来给我松松皮呗。
嬉皮笑脸。
我又砸了几件衣服过去。
不过想起来,戚臣从一开始就不是走的乖巧路线。
我有点发愁,怎么我老是看上些性子野的?楚令尘是头狮子的话,戚臣也不逞多让,像极了一只金钱豹,还是很皮的那种。
诶呀呀,老成,我安慰自己,喜欢挑战困难事物正是你不同凡响的证明啊。
你自言自语什么呢?戚臣问。
我没理他,在床上翻了个滚,我爱死这张床了。
酒店的床永远是一种味道,我已经好久没有睡过这种散发着洗衣粉清香的床了。
戚臣收拾完行李就出门了。
我没心没肺地睡到了大半夜。
醒过来吓了一跳,戚臣抱着个膝盖坐在床边看我。
月光透过窗子洒到他的脸上,莫名的,让人觉得很悲伤。
你干嘛呢,吓死我了。
看清是他,我松了口气,慢慢爬过去,摸了摸他的脸。
嗯,是真的戚臣,不是梦。
你能不去吗?他问。
我装傻:去哪儿,我不就在这里吗?我捉住他的手往我脸上摸,说:你看我就在这儿。
他笑了,笑得让我有点难过。
我知道你在这儿,他说,可你总要去见他,是不是?我看着他没有说话。
他仔细地摸我的脸,问我:我能跟你一起去吗?不行。
我回答得很干脆。
他低下头:那我等你回来。
不需要,我搂住他,在他耳边小声说,说不定我回不来呢?别乱说。
我忍不住笑出声来:没关系,要是我回不来的话也不会要你陪葬的。
我捧着他的脸,难得很认真:你来给我收骨,把我烧成灰。
等以后你要是实在想我了,我心情大好,抱住戚臣的头,用下巴蹭他的头顶,就用我的骨灰来高潮吧。
戚臣发出一声闷笑,捶了我胸口一下。
然后他好像越笑越开心,肩膀不可抑制地抖动起来,连带着我也被逗笑我们两个像是傻子一样笑瘫在床上。
月光纠缠在戚臣身上,他眼睛亮亮的。
他仰头看我,像是在抱怨:我还没来得及和你开展一段健康积极向上的恋情你就要去送死了。
我仰躺在床上,放缓呼吸,随口问:你都要和我生死相随了还差谈恋爱啊?恋爱多重要啊,他爬到我身上抱住我,我后悔死了,当初就不应该一时财迷心窍上你的床。
哼哼,你要是不财迷心窍还没机会认识我呢。
谁说的他说话声音渐小,像是困极了。
我推推他,他却好像累得不行,翻个身睡着了。
我下了床去拿他的手机想给他经纪人发一个短信,打开就收到一条信息是一张凌晨的大巴车订票信息。
他拍戏的剧组在市郊一个很偏的村子里,好像只有大巴能进。
啧。
单刀赴会之前有佳人饯行也不错。
第4章 落日余晖四
我怕吵醒戚臣,借着月光随手在衣柜里拿了两件衣服。
偷偷摸摸出门的时候感觉像是小时候偷跑出去上网一样,怪刺激的。
刚产生这种想法不过三分钟我就开始唾弃自己好歹在道上混过的,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这点小事儿就觉着刺激?啧,真是安稳日子过久了。
我自己打了一个车。
司机从后视镜里打量我,面上带着点儿笑:小伙子这么晚出来干嘛呀?和爸妈吵架了?我有些哭笑不得:我早不和我爸妈住了。
从十七岁开始就不和他们住了。
是吗,司机打了个左转,继续和我唠嗑,那是和女朋友吵架了?呵,我看起来像是因为和女友吵架就半夜离家出走的愣头青吗?快毕业了确实容易有摩擦司机还在喋喋不休,我算是明白了,他不是把我当高中生就是大学生了。
我从后视镜里看我自己,忍不住摸了把脸:有那么嫩吗难道是最近在医院营养太好,养得水灵了?看着是挺年轻的。
而且这衣服不知道是戚臣的戏服还是什么的,怎么看怎么像校服,纯白加蓝色大杠子,和我读书时候的校服有异曲同工之妙。
一样丑。
我往后背一靠,顺着司机的话说:其实我是去见我前女友,她要复读,非要拉我一起。
什么嘛,都是前女友了怎么还找你?我哪儿知道呀,使唤惯了呗,想找个人伺候她。
别说,装学生仔还挺好玩。
我有点来劲儿。
谁让我没享受过几年校园生活呢,人总是对自己失去的东西格外怀念。
司机的脑回路还是挺大的:她是不是还喜欢你哦?她不喜欢我,我摇头,她在学校是大姐大,追她的不止我一个,她才不稀罕我呢。
脚踏很多船?也不算吧,她谁都没接受,别人倒贴而已。
那还是不错嘛,至少对你很忠诚。
还好吧。
我把车窗打开,夜风呼呼地灌进来,刮得我脸疼。
不过她也没正式接受我,我突然说,不知道为什么莫名有点火,她就是一直吊着我。
司机有些糊涂:那你说她是你前女友她都把我名字纹在身上了,难道不是对我有点意思嘛?我也没撒谎,姓楚的身上那么多纹身,我记得就有一只麒麟。
我还对他抱有幻想时,总是觉得那就是为我纹的,那是成麒一的麒。
虽然现在看来不过是巧合,但麒麟是真的有的。
只是不在他心里,而是在他胳膊上。
诶哟,那她不就是喜欢你吗?司机惊呼。
我摆摆手,想到司机也看不到,有些郁闷地把手搁在车窗边,随意道:谁知道呢,反正我是不打算陪她耗了,我又不是没人要。
我张开五指,冷冽的风从我指间穿过,除了冰凉什么都没留下。
真冷啊。
去的地方有点偏,司机绕了好几个路。
途中还经过了我惨遭绑架的码头。
诶,谁让我们这个帮派没什么新意,来来回回就只在那几个地方办事儿呢。
这也没办法,这年头想找个偏僻空旷没有摄像头还交通便利的地方实在太难了。
不过以后我也不用担心这事儿,自然有新人会去开发新地盘的。
这几个地盘不也是当年我和楚令尘一点点从别人那里吞过来的吗?一代一代,每一代都差不离。
没劲儿透了。
说起来我对这码头还挺有感情的。
没混出头的时候,这一片儿归别人管,我们这些小喽喽经常来这儿帮大佬望风或是捡漏。
有时候收获颇丰。
危险系数也挺高的。
有一次遇上偷渡的,刚上岸就被警察捉了,我们躲在集装箱后面还什么都没来得及干呢,就被强光射得双眼直冒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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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中腿的是被拖着走的,被射中肚子的是被抬着走的。
地上留下歪歪扭扭两条血痕。
射中肚子的那个没留下血痕,他是以一个点为圆心,留下了一个不规则的圆形的血泊。
还有一条血痕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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