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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1节

    位面交易之原始世界 作者:荷风渟

    第21节

    第九十一章 祭祀

    部落的首领跟大巫不同,首领可以提前退位让贤,大巫却只能在感应到自己的生命走到了尽头,完成血脉传承后,继任大巫才会诞生。

    巫权虽然已经活了七十多个寒冬季,老得弯腰驼背满脸皱纹,但是却并没有感受到兽神和先祖的召唤。

    以他的精气神以及强大的巫力,吴诺觉得他老人家再活二三十个寒冬季,绝壁没有一点问题。

    春日里的祭神仪式,是一年中最重要的祭祀,不同之前那两场他们为了‘神迹’而举行的仪式,这场祭祀需要大巫用巫力沟通天地,献祭生灵,以图换取神灵庇佑,部族昌盛。

    换句话说,不能乱来,也不能随便用几个果子去糊弄神灵,而是要以最虔诚的姿态献祭上部落珍贵肥嫩的猎物。

    如此大事,自然不能马虎。

    吴诺才觉醒巫力不久,也没有得到真正大巫的传承,这种一年一度的大祭,自然只能由大巫亲自来举行。

    祭品是部落驯养了一整个寒冬季的牲畜。但凡部落有的牲畜家禽,挑养得最好的,一雄一雌各一只。

    往年,祭神仪式上不会出现蔬果,鉴于之前的祭祀上,神灵收走了堆积如山的野瓜野果,大巫让人挑了些品相好的白地瓜种跟祭神的牲口放到了一起。所幸,那些牲口被五花大绑的捆着,不然指不定仪式还没开始,它们就先把白地瓜给祸祸了。

    作为一个根红苗正的无神论者,吴诺不太相信鬼神的存在,他也询问过来自高等宇宙世界的系统,关于鬼神的问题。看在1000积分信息费的份上,系统虽然没有明确告诉他,但多少还是给他透了点口风,系统给出的信息很深奥,吴诺并不能完全搞懂,不过大体的意思他能明白——

    按照系统的说法,所谓神灵大致可以分为三种,一种是自然神,源自文明蒙昧时期,智慧生命对天地法则宇宙规律的崇拜敬畏,是最原始也是最接近于真实的‘神’;一种是宗教神,源于宗教,伴随特殊的文化种族诞生繁衍,是被智慧生命创造出来的‘神’,是最虚无的‘神’,但因为凝聚大量信众的精神信仰,庞大的精神力汇聚成了巨大而神秘的力量,这些力量能够一定程度反馈给真正的信徒;最后一种是宇宙中的大能者,他们拥有凡人永生无法企及的神力,翻手为云覆手为雨,顷刻间便能摧毁星球,顷刻间也能孕育新的星球乃至宇宙位面,在亿万生灵眼中,他们也是‘神’,真正存在的真神。

    长河部落以及黑色森林周围的部落,都信奉兽神,而据大巫说,他游历过的地方,有些部落也信奉兽神,但也有信奉风神的有翼族、信奉水神的人鱼族、信奉火神的矮人族、信奉生命之神的长生木族等等,不同的部落有着不同的神灵信仰,总体而言,吴诺觉得这颗星球上的人们虔诚信奉的神灵,多为天地法则宇宙规律所化身的自然神,少数则是实力超群身负‘神力’的真神。

    毕竟这是一个很多部落连文字都没有的原始社会,其他地方不知道,但大巫游历过范围内,只有部落和城邦根本没有国度,以教化为目的的宗教神暂时还没有生长繁殖的土壤。

    知晓了关于‘神’的真相以后,吴诺装起神棍来,压力大减。当然,装神棍没压力,并不代表行事就能肆无忌惮,吴诺虽然不信神灵,但是他相信因果,不管举头三尺有没有神明,人都不应该妄动恶念,种善因不一定能得善果,但种恶因必得恶报,这是以前外公外婆长跟他念叨的,吴诺一直牢牢记在心底。

    部落所有的居民,包括奴隶全部聚集到河滩上,将近9000人,吴诺放眼望去,河滩上密密麻麻全是人。

    他作为大巫的弟子兼默认的继承人,自然是站在人群的最中间距离大巫最近的位置。

    当太阳完全没过地平线,满月光芒大盛,伴随着新任首领翼虎白的虎啸声,河滩上所有人在他的带领下全部匍匐在地静了下来。

    盛装打扮的大巫,跪在祭品前,口中念念有词,五花大绑的猎物忽然惨叫起来,无形的巫力割开了它们的喉咙,鲜血很快淌了一地,大巫站起来,唱诵着祭祀的巫咒,围绕着猎物们跳起了祭祀之舞。

    大巫的声音不大,但是却压过祭品们的嚎叫,传到每一个人耳中,古老苍劲的祭词,仿佛有着撼动人心的力量,一字一句落在心间,让人热血澎湃,又让人敬畏臣服,每一个人的心都随着祭词起起伏伏,心底的杂念迅速消失,慢慢地,心开始变得澄澈宁静,几乎所有人脸上的表情都变得安宁祥和,就连一开始惨叫不已的祭品们此时也安静下来,在静默中渐渐断绝生机,只有吴诺的眼底闪过一丝骇然。

    好强大的巫力!好可怕的巫力!

    先前大巫举行的那次祭祀,说白了就是为了配合他演戏,根本没用上巫力。而上一次由自己主导的祭神仪式,他那会儿还没服用巫灵果,根本没有巫力。直到今天这场祭祀,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祭神仪式。

    一样的祭祀之舞、一样的巫咒祭词,用上巫力以后,效果截然不同。与其说大巫是在祭祀兽神和先祖,不如说他是在用巫力沟通天地,至于作用,吴诺现在修为低微,只能感觉到自己精神大振,心里似乎产生了一种本能的敬畏,但同时身体却有一种说不出的舒服,《初级冥想法》完全不受控制,自行运转起来,巫力以数倍于平时的速度飞速增加。

    这是一个机会!

    敛去多余的杂念,吴诺趁机修炼起来。

    巫权巫力深厚,像这样的祭祀他一生中主持了数十次,身体早已形成本能,根本不会出错。但是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他看到无数平常人肉眼看不见的光点源源不断融入吴诺体内时,他惊得差点忘词了。

    惊讶过后,是无尽的狂喜。

    如此资质,生平仅见!

    就算是超级部落的天才大巫血脉者,怕是也比不过巫诺吧?难怪巫诺能够在巫力觉醒之前,就已经能引动神迹!巫诺一定是大巫传承中所说的神眷者!一定是!

    神眷者,还有一种更通俗的说法——神之使者,神使。

    然而,巫权不知道这一切都是在特殊环境下,由《初级冥想法》引发的异动,大巫脑补得根本停不下来,越发对吴诺随口编造的神使身份深信不疑。

    这些美妙的误会,注定让吴小诺将在神使(棍)的道路上渐行渐远_(:3ゝ∠)_

    大巫好不容易才按捺住心底的狂喜,继续将祭神仪式进行下去。

    在反复的吟唱和舞蹈中,祭品们的血液慢慢流干,血液没有四处蔓延,反而很有规律的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红褐色圆,随着大巫最后一句祭词结束,血液瞬间消失得一干二净。

    天空无端响起一声惊雷,无数绚烂的花(烟)朵(花)在夜空中盛放,数不清的花朵竟然组成了一头翼虎的图案,图案转眼凋零,一个沧桑威严的声音在大家心底炸响——“圣兽现世,长河建邦。”

    大家呆愣愣的看着天空,翼虎白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飞到了半空中,周身沐浴在七彩的光芒下,天空中似乎有从未听过的美妙音乐渺渺而来,此时此刻,别说白是圣兽,就算说他是兽神都有人信!

    白挥动翅膀,俯视着下方虔诚匍匐不停叩拜的人们,激动与亢奋油然而生,忍不住发出兴奋而高亢的虎啸,眼眸的颜色一点点变成深不见底的幽蓝,灵魂深处,有些与生俱来的东西彻底破茧而出。

    这场由吴诺一手炮制的神迹,初衷不过是为了让现在这个全新的长河部落团结一致,顺道增强白的威信,方便管理部落。却不想,这场神迹后来被他的学生们用文字记载下来,跟他讲的其他小故事一起,流传开来代代传承,成为这颗星球上流传最广影响最深远的神话故事之一,后世,无数史学家,面对该故事的各种考古证据争论不休,死了无数脑细胞。

    而此时,根本不知道未来后续的吴诺,跟着其他人一起跪在沙滩上,嘴里一遍遍感激兽神,心里默默肉痛着他为这场神迹付出的足足5w点积分,外加1200多个交易币。

    老子花了这么多积分和交易币,要是白大喵敢跟其他雌性生崽子,看老子不分分钟剥了他的猫皮!

    白维持着翼虎形态,缓缓降落在吴诺身旁,低着头得意的咧嘴,从现在开始谁敢打小神使的主意,通通撵出部落弄死没商量!

    比起白,吴诺的凶残指数还是忒低了些。

    虽然花了巨额的代价,吴诺的初衷还是达成了,效果甚至远超他当初的设想。

    翼虎白的威望在长河部落达到了空前的高度,他既有超绝的武力值,又是兽神选定的圣兽,他的命令根本无人违逆,无论是已经禅位的前任首领金瞳,还是新加入的居民们。

    由此所产生的凝聚力,也让长河部落在最短的时间内,变得异常团结。

    在诸多有利的环境下,白结合吴诺和大巫的意见,对部落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

    第九十二章 改变(上)

    经过一整个寒冬季,部落的新生儿只增加了几十个,但是孕妇却增加了五六百名,这其中,有80都是长河部落的老居民。

    新加入的居民中,大石部落加入的4000多人,男女比例就已经有些失调了,占比达到了6:4,零散加入的2000多人男女比例失调的更厉害,75以上都是男人,寥寥400多个女人中,大半都是战斗力更强生命力更旺盛的兽人雌性。

    适龄的、没伴的雌性们,自然成了雄性们争相争取的对象。

    强壮、有食物、有房子的长河部落老居民自然成了雌性们的首选生崽对象,长河部落里的那些兽人老光棍们,一下子全脱销,新婚燕尔,天天黏糊在一起,食物也不算太缺,双方身体又没什么问题,不弄出点人命简直不正常。

    这时候的长河部落还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结婚的概念,双方看对眼了,就带回去给父母兄弟姐妹过过眼,再请大巫为他们赐福,然后就开始了搭伴过日子。

    值得一提的是,雌性兽人一般比较强势,武力值越高越是如此,通常她们不会允许雄性拥有除了自己以外的女人,哪怕女奴也不行。当然,如果雄性一方,足够强大,在雌性兽人愿意的基础上,也可以同时拥有其他女人。反之,也是一样,有些强大而美丽的雌性兽人,也会同时拥有几个甚至更多的男人。

    不过,长河部落的兽人普遍强势而且占有欲强,无论雌性还是雄性,一般都不愿意与其他人共享伴侣。

    相比之下,部落中纯人一夫多妻的想象反而还多些。究其根源,雌性纯人的战斗力低下,无法取得与男人们平等的话语权,渐渐沦为附庸。雌性兽人有能力一妻多夫,雌性纯人就没那个资本了。

    雌性兽人人数稀少,不是每一个雄性兽人都能幸运的娶到一名雌性兽人,更多雄性兽人最后只能找纯人雌性搭伴。

    能搭伙生崽子,自然也有过不下去散伙的,只要不是奴隶,想要拆伙很简单,只要去大巫那儿说一声就行,至于孩子、财产如何分割,就是他们自己的事儿了,要是闹得太难看,就有首领进行公平裁决。

    不过,大家都在赤贫线上挣扎,‘活下去’已经耗掉了他们绝大部分的精力,几乎很少有人会在伴侣一事上瞎折腾,其他部落什么情况不知道,反正长河部落这边,绝大多数家庭都是一夫一妻,几年都遇不着两对儿死活要拆伙的。

    现在部落的男光棍一下子多出一大截,能找到一个雌性结成伴儿给你生崽子,已经挺不容易的了,一个人还想占几个,脸得这么大=______________=。

    因为生长的的社会环境家庭因素,吴诺特别不待见小三小四,也不待见那些一个扒拉几个的家伙,于是就趁着这个机会,撺掇白给部落立下一夫一妻制的规矩,照搬现代的户籍制度,用羊皮纸等级各家的人口、婚姻、职业等基本信息,以往娶了几个老婆或者老公既往不咎,以后甭管谁谁谁,都只能娶一个。

    吴诺的提议正中白的下怀,他巴不得没人觊觎他的小神使,想都不想就答应了。

    一夫一妻和户籍制度,只是白众多改革中的一项。

    部落现在有将近九千人,其中兽人总计有3700余人,占了人口比重的40以上,以兽人和纯人的正常比值而言,这个数值实在大得有点离谱。但事实就是如此,比起纯人来,兽人体质确实更占优势,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刚刚过去的那个寒冬季对于很多纯人来说就是一场灭顶之灾。

    不过这3700多个兽人,并非全都是骁勇善战的猛兽级兽人,还有为数不少的一部分弱兽级兽人,诸如胆小但手巧的长耳族、美丽狡猾的狐族、狡猾善于探路的鼠人、孤傲漂亮的猫族,善于追踪的犬族等等,他们中的某些人,战斗力还不及厉害的纯人战士,不适合正面对敌作战。除此外,这3700多名兽人,并非全都是青壮年,老迈的兽人和没化形的幼崽都包含在里面。

    这3700多个兽人中,真正能够担当起兽人战士一角的,只有2000人左右,其中狮、虎、狼、豹、熊等猛兽级兽人,包括白在内,只有1400余人。

    白将这2000多名兽人战士打乱分组,按照吴诺的建议,实行三三制,一个班10个兽人战士,设立正副班长;三个班为一个排,设立正副排长;三个排为一个营,设立正副营长;然后以此类推是旅、师、军。

    目前长河部落的兽人只够凑一个加强旅,白自然是当仁不让的兼任了旅长一职,自他往下,他只需要管下面的4个团长,团长则只需要管理个人治下的3个营,依次层层递推,最终各个班的班长只需要盯好手下的几个兽人战士。

    如此一来,最大限度的提高了命令的传达和完成的效率。

    当然,仅仅是分组还不够。

    一个真正强大军团,不光战士要有强大的作战能力,战士彼此间还要讲究配合。

    对于这些,吴诺不过是在现代社会偶尔看抗日神剧的时候,了解点皮毛,顶多给白一点流于浮表的建议。

    但是白在这些方面,出乎意料的有天赋,吴诺仅仅提了那么几句,白就琢磨出了许多东西。

    弱兽级的兽人战士或许不适合正面对敌,但是如果能好好利用他们的天赋,也能起到极其强大的作用。

    于是每个班里多了两到三个辅助作战型兽人,他们不善于正面杀敌,但是他们善于观察、善于追踪猎物、善于刺探信息、有的甚至善于动脑子具备优秀的领导能力,配合其他猛兽级兽人,这些看似弱小的兽人将发挥出连他们自己的都想象不到的巨大作用。

    所有的兽人战士都是随机分配的,各级正副x长暂时由白统一任命,至于能不能坐稳各自的位置,还得看他们自己的本事。论起看人和识人,白似乎天生就有这方面的能力,看似随意的安排,事后证明白少有看走眼的。

    兽人战士们有了明确的队伍编制,吴诺还来不及给白提下一步的建议,白就自己琢磨出了‘军功’。

    白的目标从来都不是偏安于长河部落这一隅,他想要的甚至不仅仅是实现建邦的神谕,他更想给他的小神使创造一个他所描述的神域,一个强大的……国。

    要实现这个目标,势必就要吞并无数大小部落、超级部落甚至城邦。

    当兽人战士的主要任务不再是为自己和族人猎杀食物时,他该用什么来驱使这些战士为他效命呢?

    联想到吴诺给那些学习优异的小崽子额外的奖励,白轻易就想到了,他也可以给这些战士好处,粮食、牲畜、奴隶等等。但是奖励也不能随便给,就像小神使只奖励那些优秀听话的乖孩子一样,他也只能奖励那些忠勇善战的士兵。

    于是,白无师自通的琢磨出了军功,琢磨出了论功行赏。

    当他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吴诺的时候,他清晰的看到了小神使眼底涌出了复杂的情绪,有惊喜、有诧异也有一丝担忧和不安,不过最终,他还是得到了小神使的肯定。

    “如果你出生在我们……部落,你一定是一个军事天才。”吴诺为白的天赋感到震惊,由衷感叹。

    白却说:“现在,这里才是我们的部落,总有一天,我会让长河部落变得跟炎黄部落一样强大!”

    第一次,吴诺在白的眼中清晰的看到了翻腾的野心。

    那一个刹那,吴诺心底似乎也有什么喷涌而出,似乎有太多的话想跟白说,但又似乎根本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只记得自己重重点了点头。

    军功也好、论功行赏也罢,都还只是白心底的构想而已,现阶段最重要的还是解决部落的食物问题。

    当然,仅仅建立兽人军团还不够,弓箭和矮人族铁器的出现,还让白意识到了纯人的潜力。纯人在体魄上确确实实比不上兽人,但是他们在人数和繁殖能力上占着天生的优势,如果有足够的纯人战士再配上合适的武器,他们未必就一定会输给兽人。

    所以,在组建兽人军团的同时,白还以同样的模式制度建立了一支纯人军团。

    鉴于现在还没有那么多武器,精锐的纯人战士也不多,而且接下来的春耕和盖房都需要大量人手,白只让星代为选拔了500多人出来,凑了一个团,由星担任团长,星直接听命与他。首批纯人军团的战士们,不光体魄拥有不输弱兽级兽人的战斗力而外,还要有过关的箭术。硬木箭配上巫毒,绝壁是大杀器。星不敢说,自己手下的这个纯人军团一定干得过其他四个兽人军团,但真要对上了,谁胜谁负还真不一定。

    白此举无疑最大程度上激发了纯人们干劲,一直以来,纯人的地位都不如兽人,白此时的做法,无疑让他们看到了希望。

    第九十三章 改变(中)

    以飞鸟飞龙兽为首的兽潮先锋队,如期出现。

    面对这些长翅膀的家伙,往年长河部落的战士们,顶多用削尖的木棍往天上掷,或者趁着它们落地休息的时候,设法捕捉它们,收获微乎其微,如果不幸遇到凶禽,谁祸害谁还真不好说。

    有几种大体型的飞龙兽,特别喜欢猎食人类,它们往往成群结队的出现,几百上千只,铺天盖地而来,拆房子、抓人吃人,它们所过之处,只有实力强大的大部落能够与之抗衡,实力差一点的中小部落只有倾族覆灭的结局。

    好在它们鲜少光顾黑色森林这边的部落,但是每一次出现,都是一场不折不扣的灾难。

    还有一些凶禽,它们不喜欢集体行动,破坏性也没有这么大,但是它们喜欢吃人类幼崽。它们善于隐藏,也非常有耐心,一旦有了目标,它们会藏起来暗中等待机会,时机一到,它们抓起幼崽就跑,四条腿哪里追得上这些能飞天的家伙?

    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幼崽被抓走,做父母的能不恨吗?

    所以,飞兽潮出现的时候,途经部落的家长们都会把自己的崽子关在家里,尽量不让他们出去。

    不过,今年不一样,大家不仅不怕飞禽兽潮经过部落,相反,还主动去找寻它们的踪迹。

    跟往年一样,飞禽兽潮选择的路线依然距离黑色森林一带有些距离,白算着时间,留了两个兽人军团在部落防守,带着纯人军团和另外两个兽人战士团,提前在它们回归的路上等着了。

    战士们藏身在荒原上的刚刚冒芽的荒木林中,守了半天,天上果然出现了大量飞禽。

    这次出来,纯人战士和兽人战士都配着弓箭,箭头上抹了吴诺和大巫共同熬制出来的巫药。这种巫药是吴诺用了好几种不同的药材,混合熬制出来的,附加了巫力以后,这种巫药没有致命的毒性,但是有很强的麻痹作用,一旦被箭头刺伤,这种无色无味的巫药,就会随着血液在极短的时间内弥散全身,让中药者无法动弹。

    吴诺配置出来的这种巫药,药效的持久性随剂量和中药者的耐受性而定,抹在箭矢的那点剂量,对付块头不超出10斤重的飞禽,药效维持30分钟左右根本不成问题。

    随着掠过头顶的飞禽越来越多,白一声令下,早已蠢蠢欲动的战士们立马拨动弓弦,霎时间弓箭齐飞,无数飞禽惨叫着坠落地面,场面极为壮观。

    受惊的鸟群迅速四散开来,战士们只来得及人均射出三轮弓箭,头顶的飞鸟就已经彻底改了道。

    饶是如此,收获也出乎意料的丰厚,许久没有饱餐过的战士们,得到白的允许后,迅速去荒原上捡射落的飞禽。

    第一次用弓箭实战,战士们的箭术再好也好不到哪儿去,虽然射了三轮弓箭,对象还是密度极大的鸟兽潮,人均捡到的鸟兽还不到两只。

    这些被射下来的飞鸟,真正因为弓箭毙命的不足三成,更多是被箭矢上的巫药药倒后掉下来的。

    不过,不管怎么说,初战告捷已经足够让战士们高兴了。

    捡了猎物,把硬木箭矢扒下来,箭头完好能用的沾上巫药水继续用,箭头磨损了不能用的也收起来,空下来用随身携带的石刀好好磨一磨,下次一样当成新的来用。

    白选中的这波鸟潮以扁嘴鸟兽为主,扁嘴鸟兽的个头都比较大,外形有点像现代的鸭子,虽然没有部落里精心饲养的肉鸟那么肥嫩多肉,但平均每只还是有两三斤重,在野生飞禽中,已经算大块头了。

    早就饿急了眼的战士,可没那么多讲究,逮着半死不活的鸟兽,略略拔了毛就开始生啃了。纯人战士还好,一只两三斤重的鸭嘴鸟兽去了毛挖了内脏吃下去,没到半饱的程度,但起码不会饿得心慌了。兽人战士食量大,拔了毛去了内脏,再剔除骨架,一只鸭嘴鸟兽也就只有一斤肉的样子,填到肚子里不仅没把肚子给填饱,还越吃越饿。

    吃完猎到的鸭嘴鸟兽后,白带着战士们换了个地方重新狩猎。

    反复数次后,战士们总算把肚子填的差不多了,腾出手来开始给族人们猎捕鸟兽。

    比起战士们一弓一箭的射,白猎捕的效率实在有些惊人。

    他一个人拿着巨大的渔网,提前两根木棍分别撑起网口的上下两部分,双手抓住网口没有木棍的两端,以极快的速度飞到半空,逆风而飞形,巨大的风力直接将渔网像气球一样吹开,白拿着渔网一头扎进鸟潮中,急速逆飞,受惊的鸟群根本来不仅反应,就被他装进了渔网中,眨眼的功夫,渔网就被鸟兽塞得鼓鼓囊囊的。

    为了防止鸟群冲破渔网,一落地,白就会朝这些飞鸟扔上一大把吴诺亲自配的药粉,用不了几分钟,这些鸟兽就全晕了。

    然后再让手下的兽人用提前准备好的麻绳和藤蔓,帮助鸟兽的翅膀和双脚,药效过了它们也别想跑!

    也就酷爱吃鱼捕鱼的白大喵,才能想到用渔网抓鸟的贱招╮(╯▽╰)╭。

    鸟兽们算是倒了血霉了,一网下去,白少则能捕两三百只鸟兽,多的时候能捕六七百,他一个人就能抵上一个团!

    白不光祸害飞禽,人人避之不及的飞龙兽他也敢招惹。不过,飞龙兽往往结伴而行,它们可不比一般的龙兽不能飞,天空才是它们的主战场。白再厉害也只有一个人,就算飞龙兽的战斗力程度远远不及体型巨大的龙兽,以一人之力单挑对方一整个族群显然不太现实,不过,悄悄跟在它们后面弄死几个掉在尾巴上落单的,白还是能做到。

    飞龙兽不比普通飞禽,个头小的能有一两百斤,个头大的能达到三五百斤,比飞禽的有肉多了。

    白带着战士们呆在荒原上,追逐着鸟潮不断狩猎,打到的猎物,被前来接应的战士源源不断运回部落,随着森林中能吃的东西也日渐多起来,大家终于摆脱了饥饿的阴影,有更多的精力去开荒种地,烧砖盖房等等。

    当初挖了足足二十个地窖就为了贮藏白地瓜种子,每个地窖都有好几万斤白地瓜种,虽然前段时间因为实在没食物了,不得已开了两个地窖,余下的种子也远比去年七拼八凑收集来的种子多。

    吴诺记得以往亲戚在种土豆的时候,会育苗,然后把长出芽包的土豆切成几块,再种进地里。他听亲戚讲过,这样种出来的土豆单株产量或许比没切的土豆略低一些,但是同样多的种子,这样切过以后,总产量会远比没切的多得多。

    红薯比土豆还省事,只扦插藤蔓都能活而且还能结出果实,产量还不低。

    白地瓜的果实口感介于红薯和土豆之间,很多习性也与二者相似。

    去年的时候,吴诺就试验过了,他切了十多个生芽的白地瓜,有些一个能切三四个,多的能切七八个,种下去以后,几乎全部成活,最后结出来的果实确实不如整块种的白地瓜多、个头也略小有些,但就总体产量来看,切了的要比没切的多三倍还有多。

    至于扦插藤蔓,吴诺也试了,白地瓜的生命力十分顽强,藤蔓倒是活了下来也结了一些果实,但可能是扦插的时间过晚也可能是别的什么原因,最后结出来的果实只有正常白地瓜的三分之一大,但这其实也不算小了,跟吴诺家乡产的一种秋土豆差不多,一窝少的结了三四个多的能接六七个,产量不比普通土豆差到哪儿去。

    现在的长河部落什么都缺,惟独不缺土地。

    放眼望去,部落周围全是肥沃的无主之地,犹如一个尘封多年的巨型宝库。

    现在有了开启这个宝库的钥匙,哪有不趁机物尽其用的道理?

    春天里,温度高,沉睡了一个寒冬季的种子,有了适宜的水分和温度,哪里有不迅速发芽的道理?

    地窖里的温度本来就比外面高,很多白地瓜种子还没出地窖,就已经长出了芽包。芽包轻轻一碰很容易就掉了,大家在搬运的过程中,不得不一再小心。

    白地瓜一出地窖,立马被埋进粪肥草木渣里育种,在高温和水分之外再加上充足的养料,已经冒芽的白地瓜几乎一天一个样。

    吴诺手把手将切种子的经验传授给心灵手巧的雌性们,很快,雌性们就掌握了要领,切得比吴诺还要灵活熟练。

    切好的白地瓜,以最快的速度种进开好荒的土地上。

    部落所剩不多的牲畜们为开荒出了大力气,每天埋头苦吃荒地上的嫩草,身上的小肥膘以肉眼所见的速度堆积起来。

    值得一提的是,经过一个寒冬季,部落诞生的小崽子虽然不多,但是诞生的牲畜崽子可就多了。猪猡兽尤其能生,一头母猪猡兽一窝少的能下三四个崽子,多的有下十一二个的。几乎每家的母猪猡兽都下了崽,寒冬季只有晒干的白地瓜藤和白地瓜皮可以吃,虽然能填饱肚子,但毕竟营养有限,母猪猡兽的奶水不够小猪崽们喝,小猪崽子们长得都不怎么好,有些甚至还夭折。

    不过,寒冬季一过,嫩草长起来以后,母猪猡兽们立马有了大量鲜嫩多汁的食物,身上长了膘,奶水也变得充足起来,很快,小猪崽们的口粮就足了,一个个像是被吹了气儿似的,长得飞快,迅速胖圆了。

    长牙的生育能力与猪猡兽不相上下,部落新生的小长牙略略一数有上千只。长牙断奶快,小长牙们毛毛一长齐就开始在母兽的教导下自己找鲜嫩的野草吃了,每天吃饱喝足睡不用担心天敌什么的,小长牙们用毛茸茸胖乎乎的身体充分诠释了什么叫心宽体胖。

    肉鸟的繁殖能力也不错,但是寒冬季缺食物,几乎所有的肉鸟蛋都被大家当成食物吃掉了,只有吴诺辛辛苦苦攒了一百多枚肉鸟蛋,如今这些肉鸟蛋已经被家里的几只雌肉鸟给孵化了,看着雌性鸟身后跟着一大串圆乎乎的小肉鸟,吴诺觉得再没有比这更治愈的事情了。

    相较之下,蛮牛、角羊、角鹿等牲畜的繁殖能力就要弱一些了,往往一胎只能下一两个、两三个崽儿。不过这些小崽子生命力很旺盛,几乎生下来就会走会跳,少有夭折的,断奶的速度和生长的速度都非常快。

    第九十四章 改变(下)

    去年精心侍弄了白地瓜几个月的奴隶们,已经有了完全领先于其他人的经验技术。尽管平时这些奴隶们在面对长河部落居民的时候,总有畏畏缩缩的,一到了地里,给大家传授起经验来,底气十足头头是道,跟换了个人似的。

    这样的底气是吴诺和白给他们的,祭神仪式后,白忙着去整合他的战士队伍,吴诺在教书之余,从部落现有的一千多名奴隶中,根据表现挑了近两百人,当着整个部落的面宣布解除了他们的奴隶身份,接下来,大巫亲自替这一百八十多个奴隶抹去了奴隶标记,为他们绘上部落的图腾,正式承认他们的居民身份。

    这些奴隶,有些从出生开始就是奴隶,有些是中途被人掳走沦为了奴隶,还有一些是部落灭亡被迫成为奴隶……没有人愿意自己低人一等,更不愿意自己的子孙后代低人一等,他们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成了奴隶,在被打上奴隶标记以后,他们以为自己这辈子除非能够生出兽人崽子,再没有任何翻身的机会。可是兽人崽子哪里是那么好生的,兽人与兽人结合都不一定能生得出兽人崽子,更何况是他们?

    在被打上标记的那一刻他们非常绝望,可接下来苦难的日子把他们心底仅存的希望都一点点碾磨殆尽,一天天的,他们变得麻木,一天天的,他们早已忘了做人是什么滋味。

    然而,他们做梦都没想到,他们竟然还有脱离奴隶身份,成为部落居民的一天!

    他们从人变成连牲畜都不如的可怜虫,又从可怜虫一夜之间变回了人。

    那种滋味,那种激动,除了他们自己,旁人根本无法理解。

    不管过去他们来自哪里,从他们成为长河部落居民的这一刻起,他们愿意用身体、用灵魂去效忠去守护部落!

    除了感激部落,他们更感激为他们争取到这一切的巫诺大人!

    头批被吴诺挑选出来解除奴籍的奴隶,普遍年龄都在三十岁以上,他们能够熬过三十个以上的寒冬季,除了有一点运气外,他们还有一点聪明,骨子里也有一点韧性,他们比任何人都清楚做奴隶的痛苦,必然比任何人都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身份。

    另外有二十多个年龄不大的奴隶崽子,因为学习优异,得过吴诺的奖励,也被破格取消了奴籍。

    吴诺此举,毫无疑问最大程度的刺激了奴隶学生们的学习热情,有了这个意想不到的奖励挂在面前,完全不需要吴诺再多说多做什么,奴隶学生们就会拿出十二万分的热情去学习、去开动脑子。至于那些普通居民学生,他们能愿意被一群奴隶崽子比下去?

    不需要任何人督促,小崽子们自己就憋足了学学学!

    寒冬季结束以后,部落的事情陡然多了起来,现在正是部落融合发展的关键阶段,很多事情,大巫都需要跟吴诺商量着实施,吴诺不可能像之前那样,拿出白天全部的时间来教导小崽子们。

    好在经过一个寒冬季,小崽子们的基础是打扎实了的。现在随便一个汉字,只要有拼音他们就能拼读出来,一百以内的加减法基本都已经掌握了,乘法口诀表吴诺也写在羊皮卷上了,督促各班的班干部们让小崽子们背诵,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先把口诀背熟了,平时多练练,究其本质也不是多复杂的东西,学会只是时间问题。

    相较之下汉字就比较难办了。

    对这个世界的人们而言,就是一门地地道道的外(星)语,跟他们固有的语言从发音到含义连一点边都沾不上,也没有语言环境可言,大家唯一的学习途径就是吴诺绞尽脑汁编写的羊皮卷,难度可想而知。

    而且吴诺一个人,精力到底有限,他拼了小命能编出来故事也就那么一两百个,且不说这些故事无法涵盖那2000个常用汉字,就算涵盖了也没用,汉语博大精深,就单论多音字,发音不同含义也不同;组成词语、再组成成语,那含义更是千奇百怪;固定含义的字词成语等放进句子里,不同语境,意思又变了。

    吴诺从小在汉语环境下长大,就算文化程度不高,但是常年累月的熏陶下来,理解这些并不难。但是小崽们不一样啊,在吴诺教导他们以前他们连文字长什么样都没见过,一来就是接触中文这么复杂的语种,绕着绕着,三两下就晕了。

    好在这么多小崽子里,还有那么几个天才学霸级的人物,过目不忘举一反三,脑瓜子简直不能更好使。

    吴诺一边为他们的聪明感到惊讶骄傲的同时,一边也稍微松了那么一口气。

    这四个聪明的小家伙,有一个兽人,三个纯人。

    兽人崽子是一只通体金色脑袋颇大的小猕猴,跟着父母逃难逃到长河部落的,按照长河部落这边过一个寒冬季算长大一岁的算法,小家伙今年刚满六岁。年纪着实小了点,但脑瓜子是真好使。别的孩子学了不知多少遍,才掌握到拼音的要领,这只小猕猴仅仅跟着小狮崽他们学了三遍,就记住了所有的拼音。由于先天限制,他还没法发音,但却能把所有的拼音字母从头默写到尾不出一点错,汉字听写从不出错。阿拉伯数字学起来更快,简单的加减法几乎一教就会。短短十多天,他就追上了其他孩子的进度,吸收知识的速度堪称恐怖。

    另外三个纯人崽子,一个是长河部落的,一个是大石部落的,还有一个是先前部落集会上交易来的奴隶崽子枫。

    这三个孩子年纪都不大,长河部落的敏七岁,大石部落的末跟枫一样过完寒冬季就算九岁了。敏是个来自兽人家庭的小女孩,末是普通纯人家庭的小男孩,父母为了让他活下来,把所有的食物都留给了他和他弟弟两人,夫妻俩早在来长河部落之前,就已经去世了。末和他弟弟跟着其他人好不容易来了长河部落,兄弟俩也没有别的什么亲人,可怜巴巴的相依为命。

    严格说来,枫没有其他三个孩子那么有天赋,但是比起其他孩子,哪怕是末他们兄弟两个,他受过的苦也远比他们多得多,他算不上天才,但是他比起其他孩子还是要聪明一些,再加上远远超过其他孩子的努力,他能够从众多学生中脱颖而出并不奇怪。

    凭借优异的成绩,枫成功脱离了奴籍成了长河部落的居民,他没有父母亲人,跟末的关系不错,跟末他们兄弟一块,还有其他十多个没有父母亲人但是有正式居民身份的小崽子一起,被吴诺安排暂时住在白空出来的石板房里。

    这些小崽子最大的也不过才十四岁,最小的只有四岁,都没有别的亲人可以依靠。像他们这种失去亲人的纯人崽子,很少有人愿意领养,往往要么沦为奴隶,要么夭折,哪里能像现在这样,住进大大的石板房里,有食物吃,有学上。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没有父母庇护的孩子,更是早熟得惊人。

    这些小家伙们一个比一个有眼色,学习之余,时常帮吴诺干活,无论是看管牲畜还是收拾荒地,根本用不住吴诺发话,他们自己就默默去找活干了。

    小豆丁们勤快是一回事儿,但吴诺怎么可能心安理得的享受他们的劳作?可是他一说不让他们干活,小家伙们立即扁嘴含泪要哭不哭,可怜巴巴的小模样,实在让吴诺说不出什么重话来,哪怕说了,等他一走,他们还是继续自发自愿的给他干活。

    吴诺最后实在没辙了,只能默认了他们这种行为。不过,他也不白占这些小豆丁们的便宜,只要在家里开火做饭,要么就请他们到家里吃,要么就给他们送一份去。

    吴诺的手艺在部落里可是独一份的,小家伙们尝到甜头,干活比之前更勤快了_(:3ゝ∠)_

    吴诺没法像以前一样,拿出那么多时间给小崽子们上课,他只能抽空把系统给的电子字典逐页抄写到羊皮卷上,每天早上抽出两个小时,把所有崽子集中到户外,给他们初略讲一下当天的学习内容,然后把羊皮卷交给这四个小天才,让他们轮流给各自班上的同学细讲。

    部落的事情多起来了,由于工具落后的缘故,劳作的效率仍然非常低,开荒掘土肥田种植等等都需要大量的劳动力,部落的人数翻了几番,但是要把那么多白地瓜种下去,人手仍然不够用。

    小崽子们在读书之余,也不得不分担一些活儿,兽人崽子和年纪小的纯人崽子负责放牧,年纪大点的纯人崽子,就要跟着大人们开垦荒地干农活了。

    天气一天比一天暖和,长河部落整个部落热火朝天的干了二十好几天,终于把白地瓜全部种了下去。

    很快,几场春雨过后,部落周围漫山遍野长出了嫩油油的白地瓜叶子。白地瓜虽然能种两季,但是春季明显更适合它们生长,叶子出土后,白地瓜生长的势头愈加生猛,不过十来天,漫山遍野就爬满了白地瓜藤。

    原本担心切过的白地瓜长不好的人们,这下彻底把心放回了肚子里。

    吴诺挑了一部分长势好的白地瓜地,让人将藤蔓割下来,切成小段种进土里,没过多久,这些白地瓜藤全部活了。被割了藤蔓的白地瓜,也很快长出了新的藤蔓。

    大量的藤蔓被种在来不及好好开垦的荒地上,部落的白地瓜种植面积增加了近一倍。

    最重要的种植环节进入尾声,接下来除草施肥就成了日常重点。

    第九十五章 厚积薄发

    积攒了一整个寒冬季的粪肥还有以前堆到部落外的粪渣,迅速被消耗得一干二净,奈何部落现在的牲畜实在太少了些,产出根本赶不上消耗。负责放牧的小崽子要么就是没化形的小兽人、要么就是6岁以下的小豆丁,能看着牲畜不让它们去祸害周围的白地瓜田就算不错的了,收集粪便的活儿吴诺安排了十几个年迈干不了重活的老奴隶去做,他们只需把牲畜们随意拉在地上的粪便收集到木桶里,收集满了,就会有负责施肥的人挑走。

    通过根茎切块、扦插的法子,部落的白地瓜种植范围已经扩展到了近万亩,因为开荒根本来不及,大半的白地瓜最后只能直接被种在荒地上。所幸长河部落周围的土地肥沃,白地瓜的生命力也相当旺盛,几乎所有的白地瓜都成功扎根活了来。

    为了更好的管理和看护这些田地,吴诺不得不让暂时还没有房屋的人们,把帐篷搭到田地周围特意空出来的地方,这样一来,部落的驻地范围一下子扩大了几十倍。

    长河部落原来的居民们因为房屋已经固定下来,居住相对集中,后来者们零星分布在白地瓜田周围,来自同一个部落或者关系亲近的人,更愿意把帐篷搭在一起,以便相互间有照应。

    不知不觉间,长河部落的居民分布,渐渐有了古代城乡的雏形。

    大量的白地瓜田地,严重侵占了牲畜们放牧的范围,大人们忙着管理田地,放牧的工作全是小崽子们做,就算小崽子们初生牛犊不怕虎,愿意去部落外围的荒地放牧,大人们还不放心呢。

    牲畜们的活动范围,被限制在紧挨着部落的下游河滩上,好在牲畜不多,田地里每天拔出来的野草它们根本就吃不完。牲畜们已经被圈养了一整个寒冬季,再多的野性也被每天吃了睡睡了吃的生活消磨得差不多了,每天有新鲜的野草吃有甘甜的河水喝,吃饱喝足在圈定的范围内溜达溜达,新生的牲畜幼仔们一点都不觉得这样的日子有任何问题,身上的小肥膘长得飞快。只是,偶尔被人盯着的时候,它们也会有种脊背发凉的感觉。

    牲畜变得越来越乖顺,放牧的工作变得容易起来。负责放牧的小崽子们有更多的琢磨新学到的知识,中午热了还能溜到河里洗个澡,顺道抓点鱼凑到一起偷偷加个餐,小子日过得特别滋润。

    对吴诺来说,白地瓜可称不上是主食,在他心里,米饭才是当之无愧的主食。

    他陆续从王三虎手里交易近千斤谷种,又从系统那里买了将近千斤原始种小麦种。

    他见过乡下亲戚种稻谷,得先把谷种泡在水里,让它们生芽,然后再撒在被牛反复犁过的田里,等秧苗长到一定程度后,再分种到水田里。这样种出来的水稻,分布均匀产量高。

    生芽还好说,找几个大盆子放水把谷种泡上就行了。可水田着实是个大问题。

    长河部落根本就没有水田,唯一趋近水田的就只有河流下游,距离部落10多公里的一处巨大的湿地,但是据说一到汛期,那里就会大量积水,积水最深的地方能没过成人肚子。

    汛期积水超过一米,肯定是没办法种植水稻的。但吴诺不甘心就这么放弃了水稻种植,最后让人在湿地边缘地势稍高的基础地方,用泥土和石块搭起了坚实的田埂,又实地考察根据利用地利,派人挖了一条又深又长的河沟,河沟连通着长河,可以直接用将河水灌入流经的稻田。

    前前后后忙了足足一个多月,总算圈了两百多亩水田出来,这时候秧苗也完全长好了,本来应该把田地犁一下再种水稻的,但是时间已经来不及了。矮人族又迟迟未到,系统给铁犁的定价可不是一般的高,吴诺又不指望这一千多斤谷种就能养活一整个部落的人,他现在只是试耕种而已,也就没再去折腾,直接让人把长好的秧苗种进了水田里。

    相比之下,种小麦就比种水稻简单多了,直接将种子种进土里,稍微施点肥,没几天就长出了小嫩芽,然后几乎一天一个样,没多久吴诺后院里空出来的那些荒地就绿油油的连成了一片。

    除了这两样主食,吴诺还把他从部落集会上好不容易收集来的各种调味料种子,也种在了房子周围。

    这些原始种的植物,生命力都很旺盛,稍微管理一下,就生长得很好。

    这些荒地才刚刚被开发出来种植农作物,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生过病害的情况,但虫害却无法避免。

    白地瓜叶子本身带着甘甜,不光动物喜欢吃,虫子们也喜欢。

    长河部落周围大量的白地瓜田,招来了大量虫子。春天的虫子繁殖尤其迅猛,有些虫子,一个月能够从两只变成几百上千只,等负责看管田地的人们,发现有些白地瓜藤被虫子们啃得连一片叶子都看不见的时候,吓得脸色惨白。战战兢兢把田里的情况汇报给吴诺和大巫,吴诺去田里看了以后,发现这些虫子几乎都喜欢吃白地瓜叶子,暂时还没发现藏在土里祸害白地瓜根茎的。

    吴诺松了一口气,回去后就让小狮崽他们把肉鸟和里拉兽赶到白地瓜田里。肉鸟和里拉兽都是杂食性的,不过比起白地瓜叶子,它们当然更青睐肥肥嫩嫩的肉虫,有足够多的虫子,它们根本不屑去祸害白地瓜。

    很快,田地里的虫害得到了有效的抑制。不过唯二不太好的就是,肉鸟悄悄在田里藏蛋孵蛋,等大伙儿回过神来,它们身后已经跟了一串嫩生生的小肉鸟;里拉兽更让人头痛,它们习惯生活在地下,个头也不大,一进白地瓜田以后,就彻底消失在茫茫‘藤海’中了,只是,大家在田里除草的时候,总能看到带着小崽子到处找虫子吃的里拉兽。

    等田地里的活儿告一段落,白他们带回来的猎物也日渐丰富充裕,森林里能吃的野菜野果日渐增多,捡煤石,烧砖瓦、盖房子、挖盐晶等事情也提上了日程。

    大石部落那边的老人,因为白送去的龙兽肉,除了少数几个老死病死的,都熬了过来。

    白当上首领以后,就派金、蓝耳、白尾三兄弟悄悄返回大石部落,安排这些老人去诅咒之地捡煤石。

    等到现在食物充裕了,白就安排了一些原来大石部落的兽人战士,跟长河部落的战士一起,驱赶着蛮牛车,载着大量咸肉和一部分奴隶返回大石部落。

    如果这些老人愿意来长河部落,就随车把他们接到长河部落,如果他们不愿意,就让他们继续呆在那边,部落这边会定时派人过去给他们送食物,而他们只需替部落捡足够的煤石就行。

    有子女在长河部落的老人,当然愿意跟亲人团聚,没有子女的老人,更乐意留在从小长大的地方。

    金自然不会勉强他们,把食物分给大家,留下奴隶跟着那些老人捡煤石,然后载着满车满车的煤石,送了一部分到死亡之地,又送了一部分回部落。

    有了先前的经验,等金他们把煤石送到的时候,在死亡之地做工的纯人们已经做了大量的砖坯、瓦坯,还有一些生活器具。星暂时将纯人军团的事情交给副团长代管,他督促着大伙又建了几个大型土窑,煤石到的时候,新的土窑还没完全建好,不过旧的土窑只有两座因为山体塌方没法继续使用了,其他的都还好好的。

    万事俱备,很快,往返在大石部落、死亡之地、长河部落三个点的牛车队伍,将越来越多的砖瓦器具黏土煤石源源不断的回到部落中。

    先前大家准备的木材这下全部派上用场了,因为不用再像寒冬季前那样赶工,准备的也更为充分,经验也足够了,新修的砖瓦房明显比长河部落之前修的那些更好,甚至连木头门都让人琢磨出来了。

    看着比长河部落老居民们还漂亮的砖瓦房,新来的居民们哪里还有什么不满的?一个个恨不得拿出十二的力替部落效命。

    血盐的秘密在所有人都绘上长河部落的骷髅兽头后,就有意无意的悄悄传开了,已经亲眼目睹过神迹的众人,自然对‘血盐是兽神的赐予’深信不疑。一边感慨长河部落备受兽神宠爱的同时,不少人都悄悄松了一口气。

    垄断了粗盐的牧原部落到底有多么贪婪,大家都深有体会同时深受其害,长河部落现在发展的势头毫无疑问会成为牧原部落的眼中钉肉中刺,如果牧原部落以粗盐相要挟,长河部落只有妥协和反抗两条路可选,无论选哪一条,都不是他们现在所愿意看到的。

    可是长河部落有了兽神赐予的血盐,那就不一样了,牧原部落再没有可以掣肘长河部落的东西,反过来,长河部落还可以用血盐取代牧原部落的地位。

    牧原部落的粗盐得花大量物资跟远方的超级部落兑换,本身成本就不低,而长河部落的血盐只需要花点人工,成本低廉品质却极高,如果长河部落愿意用一个较低的价格把血盐交易给周围的中小部落,绝对能拉到一大票盟友。

    到那时,牧原部落何足为惧?

    正如吴诺和大巫他们所预料的,牧原部落的首领和大巫听了寒戮关于长河部落的汇报后,脸色阴郁了很久。不过,长久以来已经习惯了用粗盐掣肘周围部落的他们,并没有第一时间对长河部落采取任何措施,而是清点了上一个部落集会交换来的物资,派遣兽人战士前往遥远的超级部落,交换粗盐。

    这场寒冬季的受灾范围极广,跟牧原部落交易的超级部落也着了灾,部落里冻死了好些人和牲畜。为了弥补这些损失,他们决定把今年的盐价翻一番。

    尚不知道这一切的牧原部落兽人们,背负着大包小包物资,揣着发财梦兴冲冲的赶过去。同样不知道这一切的长河部落众人,看着一筒筒免费发放到各家各户的血盐,看着一栋栋拔地而起的砖瓦房,看着迎风招展的白地瓜藤,笑得见牙不见眼。

    第九十六章 到来

    长途跋涉三个多月,矮人一族终于循着翼虎白留下的标记,找到长河部落。

    在这将近四个月的时间里,他们遇到过兽潮袭击、遇到过凶蛮的食人族、遇到过高山险阻、遇到过河谷沼泽,遇到过数不清的危险,更有族人把性命丢在路上,这一路实在走得太过艰辛,可越是艰辛,他们越是坚持。

    此时此刻,当他们看到眼前一栋栋漂亮的砖瓦房,看着面带笑容挥着膀子在田间地里辛勤劳作的人们,看着大量的食物从土里挖出来然后源源不断运回部落,所有矮人都激动得眼眶发热,心里的巨石终于落地了。

    他们来对地方了!

    “你们,对,就是你们,你们是什么人,来我们长河部落做什么的?”一个在部落外围巡逻的兽人排,老远看到这些矮人,警惕地走上去询问道。

    寒冬季过后种下的白地瓜,最近已经进入丰收期,这几天老有装成采集队过来偷部落白地瓜的家伙,有些人唬唬就走了,有些油盐不进的家伙非要动真格才听话,甚至还有胡搅蛮缠过来强抢的,以至于这几天战士团都不敢出去狩猎了,全部呆在部落一边干活一边巡逻防守。可就这样,每天冲突摩擦依然不断,战士团的战士们只要瞅见陌生面孔,就会下意识当成偷白地瓜的人,言语间少不得带着几分火气。

    尤其是矮人族,举族长途跋涉而来,身上穿的兽皮、布衣早就烂成一缕一缕的,全族上下老的老小的小,怎么看都不像是过来偷俩白地瓜那么简单。

    矮人族的人听不懂长河部落这边的语言,好不容易找见长河部落了,他们心情好着呢,也没注意到战士们语气中的不耐。

    首领多木站出来,激动地笑着手脚并用的比划着,说他们来找白和巫权的。

    多木发音不太准,说了好几遍,领着这些兽人战士的排长冬才听懂他们要找谁。

    白只把矮人族要来长河部落的事情告诉了吴诺和巫权,其他人都不知道这事。

    尽管这些长得又矮又壮的纯人,尽管只有他们的一半高,冬也不敢贸然把这么多人带进部落,不过见他们似乎认识首领和大巫,脸色和语气立马好了很多。伸手不打笑脸人,冬耐着性子跟矮人们比划了半天,终于说服他们,先只带两个人进部落。

    矮人族虽然过来投靠长河部落的,只是想找个安全的地方扎根,还真没想过要归附长河部落。所以他们并没有坚持一定要全进长河部落,大巫巫戈出来安排了一下,让首领多木领着族人们暂时留在原地休息,他让多木的儿子多勒扶着他跟冬一起走进长河部落。

    长河部落现在的驻地已经扩大了好些地方,矮人腿短走得慢,走了大半个小时,才终于走到部落的核心居民区。

    一路走来,也算是见了些世面的多勒忍不住暗暗咋舌。

    长河部落比他见过的好多大型部落都要好,这一栋栋不知道怎么修筑的房子,尤其漂亮,大巫说得那些超级部落恐怕也不过如此了吧?

    巫戈心里其实也在暗暗咋舌,他可比年纪不大的多勒有见识多了,年轻的的时候,他也去过一些超级部落,长河部落的房子可比那些超级部落漂亮多了,而且一看就特别结实,住在这样的房子里,到了寒冬季一定不会冷!

    得想办法跟长河部落搞好关系,最好学会他们建房的法子,让部落的人全都住进这样的房子!

    这一趟没白来。

    冬是个外粗内细的兽人,早就另派了手下一个班长去找首领和大巫汇报情况了。

    巫戈和多勒刚踏上部落平整宽敞的黏土路没一会儿,大巫、白还有吴诺都过来了。

    巫权早就从白那里知道矮人一族会做铁(神)器一事,有朋自远方来固然欣喜,但想到朋友的本事,大巫脸上每一条褶子缝里都透着欣喜和热情。

    大巫的语言天赋可不是盖得,时隔这么多年,他还能说几句简单的矮人语,可把巫戈给高兴坏了,两个年龄加起来超过一百五的老头,你一句我一句,尽管大多数时候都是鸡同鸭讲,可依然不妨碍他们久别重逢的喜悦,俩老的笑声,尤其是巫权的,频频引来部落居民们的侧目,大伙看着那俩笑得一脸傻样的矮人,眼底本能的带上了森森的同情。

    尤其是那些从小被大巫灌药灌到大的长河老居民,他们再了解不过,大巫越是笑得开怀,往往越被他收拾得惨。

    看着大巫快笑成菊花的脸,再看看一贯不苟言笑的翼虎白嘴角若有若无的笑意,以及巫诺大人漂亮脸蛋上浅浅的酒窝,他们再看向巫戈和多勒时,就像看到了两只被狐兽盯上的肥肉鸟。

    又是俩大傻子。

    正值丰收季,春夏两季天气好气温高,比下半年更适宜白地瓜生长,就算是切过和扦插的白地瓜,长势都特别好,大家在种植管理上又有了一定的经验,人手也比去年更足,在大家的精心照管下,白地瓜的单株产量竟没比去年整个种下去的低多少。

    部落去年只种了800来亩白地瓜,今年却种了近万亩,夏天收起来的白地瓜,气温高生芽快,没法大量窖藏,收起来以后,挑出留种的,其他的的全部拿到河里洗了或是切片或是切块,趁着现在天气好,直接晒成干,方便储存。

    吴诺试验了许久,总算折腾出用白地瓜做粉条的办法。白地瓜粉条的口感味道相当好,和着酸菜一起炖肉尤其美味,好吃还管饱,深受大伙喜欢。因此,除了晒干之外,大家还忙着用吴诺教的办法做粉条,只匆匆看了几眼这两个奇怪的矮个子纯人,就各自低着头忙自己的事情了。

    这里的夏季气温虽然不如地球上那么酷热,但一天中最热的时候也有二三十度,在烈日之下干着活,汗水几乎顺着大家的下巴、身体往下淌,可尽管如此,大家脸上眼底充满的都不是对劳作的抱怨,取而代之是一种难言的充实、希望和幸福。

    看着大家嘴角眼底的笑意,巫戈和多勒越发喜欢这个地方,尤其是多勒,他出生的年月不好,部落日渐衰落乱糟糟的事情特别多,长到这么大,还真没过过几天特别安生的日子。

    现在看着眼前这一切,心里少不得生出丝丝缕缕的向往和羡慕来。

    跟当初的蓝耳和白尾一样,他也在心里忍不住偷偷的想,如果他也能生活在这样的部落就好了。

    转瞬即逝的念头,哪怕只在他脑海里停留了短暂的一秒,却也在他的心上留下一抹难以磨灭的印记。

    大巫热情的将巫戈和多勒迎进客厅里,托乖徒弟吴诺的福,大巫的客厅兼饭厅里也摆了一张跟吴诺家里差不多的圆木桌,桌上特意烧制的半透明大果盘中,装满了新鲜的野果,刚洗过的野果水灵灵的散发着浓郁的果香,说不出的好看诱人,多勒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快坐下,快坐下,多勒来吃个岩果,这种果子你们那边没有,味道非常好。”也不管多勒能不能听懂,大巫捡了两个岩果,就笑眯眯的往多勒手里塞。

    多勒接过果子,涨红着脸冲大巫友善的笑笑,拿着岩果就往嘴里塞。

    岩果的皮有多坚硬,吴诺可是深有体会,第一次直接咬的时候,差点没把牙给他崩掉咯,他正要出声提醒多勒,不想多勒轻轻松松就用一口尖牙咬开了岩果,吸溜吸溜喝光了岩果内的汁水。岩果不光美味,撇开更深层次的效用不说,解乏止渴的效果绝对是立竿见影,多勒忍不住赞了一句:“真好吃。”

    吴诺看着他寒光闪闪的锯齿形尖牙,忍不住有点牙酸,又拿了一枚岩果送到多勒面前:“好吃。”

    ‘好吃’说得字正腔圆除了发音还有点奇怪,猛然听到如此标准的矮人语,多勒和巫戈都忍不住同时把目光锁定在吴诺身上,巫戈有些激动地问:“你会我们部落的语言?”

    “我……能听懂…你们的语言…说……还要学。”有系统的语言辅助,吴诺能够轻松听懂矮人族的语言,他每天坚持修炼功法,除了身体素质得到大幅提升和改善外,记忆力也今非昔比,人的潜力总是无穷的,吴诺每天都要应对部落里层出不穷的问题,还要跟其他位面的交易者斗智斗勇,久而久之,他的潜力也在不断的压榨中慢慢显露出来,应变能力、理解能力、学习能力等等能力都在不断地提升着。

    刚得到系统的语言辅助功能的时候,吴诺前后花了好些时间,才渐渐真正学会长河部落的语言,可是现在,仅仅只听了一会儿巫戈和多勒跟大巫鸡同鸭讲的寒暄,他就能准确的提取出发音怪异的词汇,并组织成自己需要的句子,然后再讲出来。

    这样的能力,在吴诺看来,跟他的那几个天才学生比不算什么,毕竟他有系统帮他作弊,那些小家伙可是24k纯天才。但是其他人可不知道,尤其是那些来自远方部落,根本不会说长河部落语言的奴隶们,只有吴诺能听懂他们的语言,并很快就能够跟他们交流,他们见识不多,所以他们认定除了神使,别人绝对不会有这样特别的能力!

    吴诺压根不知道,自己的这项本事,暗地里可没少给自个儿积累威信。

    巫戈和多勒一样非常震惊,尤其是巫戈,他是大巫,他能够感知到吴诺身上逸散的巫力,吴诺脸嫩,巫戈看他像个没成年的崽子。一个没成年的崽子,不光被冠以巫姓,还有着连他都看不太出深浅的巫力,还有如此特殊的本事,这个巫诺不简单。

    白沉默的坐在吴诺身旁,脸上高冷得看不出什么表情,心里却高兴坏了,尤其是看着巫戈眼底的震惊时,他快得意死了——

    我的小神使当然不简单啦,我的︿( ̄︶ ̄)︿

    第九十七章 忽悠

    老友相见,相谈甚欢,有系统的语言功能辅助,听了一会儿巫戈讲矮人语后,吴诺慢慢的也能给他当翻译,把他的话翻译给大巫和白听。

    矮人族这一路风餐露宿,走得实在艰难,聊及他们在路上遇到的危险、死去的族人,巫戈和多勒数次落泪,好不可怜。

    伤心确实是伤心,但是巫戈的眼泪里多少有点博取同情的成分,矮人天生性子直率,不擅长做戏,巫戈自以为做的很好,却不想在座的三个都是成了精的,一眼就看出了他的企图来。

    瞅着巫权抹起眼泪来,比自己还伤心的样子,巫戈心里越发觉得,老朋友还跟年轻的时候一样,善良仁慈热情,他想要矮人族依附着长河部落扎根发展的想法,一定可以实现!

    巫权也在想,巫戈这么多年还是没变,跟以前一样什么心思都摆在脸上,收服他们弄到他们手里制作神(铁)器的办法,应该不难。

    各有目的,而且都觉得各自的目的能够达成,吴诺这个翻译也越来越称职,巫权和巫戈自然越聊越开心,不知不觉就到了傍晚的饭点。

    现在部落的人多了,没法那么多人聚在一起吃大锅饭,下午收工后,都各自回家各吃各的。

    第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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