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盛开旧蔷薇》 正文 第 1 章 这里盛开旧蔷薇 作者:纯白阴影 第 1 章 小说下载尽在 bbs.[domain][site]【fire75】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欢城 “我的理想是,70岁那年被为我争风吃醋的男人从背后开枪打死。”15岁的暑假,我和阿蒙坐在尘土飞扬的马路边聊天,我啃着玉米沾沾自喜,在甜蜜中猝死,丝毫不痛苦,完美人生莫过于此,生得风光,死得香艳。 阿蒙不理我,踌躇满志地指点着来来往往的公交车:“我的理想是,成为521路公交车司机。”我嘲笑他没出息,他鄙视我虚荣,于是我们不欢而散。魅力臆想狂丁月月挤上一辆呼啸而来的521,公交车爱好者阿蒙孤单地目送那辆车远去。 半个小时后,我跳下车,身后一声清亮的口哨,阿蒙笑嘻嘻地拍拍我的肩:“我坐的是下一趟521。” 来过武汉的和在武汉生活的人都知道521路公交车生猛无比,坐在上面看它一辆一辆地超taxi真是壮观,想想看,1块2毛钱换来如此超值的服务多么爽。班里流行的口号是“要想不迟到,请坐521!”阿蒙挥挥手,不屑地说,“521超taxi那算不了什么,最壮观的是521超521!简直是极品飞车!” 阿蒙是个好战份子,玩游戏机一币通关,打桌球一杆全收,学校里大小群架事件他都要插一杠子。他是我的同学,起先并不熟,有回我过生日,关系要好的朋友都来了,他不请自到,当蜡烛点燃时,他一拍手,带头唱起了歌,众人齐声和:“最美不过夕阳红……” 暖黄烛光下,我只记住了那双狡黠的会笑的眼睛。 阿蒙的成绩很差,中考后报考了一所技校学驾驶,四处给人打工积累驾龄换取考证资格,我念高中,考大学,他忙于考证,我忙于考试,联系渐渐地少了。 我念大一那年,阿蒙如愿以偿,在公交公司当见习司机,本朝无战事,那就把521当坦克支使吧,过尽千帆,旁若无人。没多久,他就交了女朋友,我见过几次,他管她叫马子,她看起来也和港片里的那种从背后搂住男人,花枝乱颤地看他打麻将的角色差不多,就像刘嘉玲,明明是俗气的美丽,却又带着可贵的真挚,最信奉的是“我是个简单的人,只要男人好,我就好。” 我以为我和阿蒙心照不宣,我以为他会陪我并肩在命运里驰骋,他杀进我心,我以为从此安城扎寨,原来是为着多日后的攻城掠寨,鲜血四溅。 是我会错意了。可是,人的一生,总要傻这么一回吧。 大三时,我认识了师兄文浩,学校的艺术节上,他和几个同学现场作画,很多人围观,我也凑过去看。他在葡萄架下摆好桌子,铺上宣纸,跳起来摘了一串葡萄,将它揉碎,挤出汁液,尽情在雪白的宣纸上挥洒,再涂点石榴汁,一幅画便成功了。 人群失望地散开:“这也算画?根本是胡闹。” “呵呵,行为艺术嘛。” 文浩神情自若地把手插在兜里,自言自语:“给它取个什么名字呢?” “取不出名字的都可以叫无题,笨蛋。”同学笑道。 两种水果的汁液互相渗透,在纸张上形成奇异的蓝和虾红,我忍不住插嘴:“就叫清晨六点吧。” 我曾经一整晚一整晚睡不着,天黑了就到外面走走,听听街上行人的谈笑声,然后回去,洗个热水澡,想睡一觉,可还是失眠,索性爬起来看天空一点点地变幻颜色,蓝色夹杂虾红色,我记得这是清晨六点的天光。良辰美景,我独自欣赏,阿蒙,你是在梦乡,还是在温柔乡。 名为“清晨六点”的画作被拍卖,文浩将收入捐出去,我们开始交往。两个月后,他发短信给我:“月月,521。”我回给他一个字:“哎。”和他在一起后,我问他的理想,他笑:“就是在阳光明亮的午后和一位特别好看的姑娘畅谈啊。” 他的嘴真甜,可我并不开心。那个以公交车司机为理想的男生,现在平安着吧?他把521开得那样猛,却又那样稳,年年都被评为优质服务列车。功课不忙的时候,我会独自去坐他的车,通常很挤,售票员在人群里穿梭,阿蒙心无旁骛,我猜他看不到我。 他看不到我吧,那些思念和局促,那些隐秘的躲闪和欲言又止,他看不到。有天傍晚,我照例挤上车,站在窗边,然后有个很胖的女人上了521,座位都满了,她只能拉着车上的拉环,不料阿蒙一个急刹车,胖女人把拉环拉断了,并一下子扑到了他面前,不知所措地举着拉环问他怎么办,阿蒙没好气地说:“积满三个,可以兑奖!”满车的人哄笑,说这司机都真有意思,应该给他封个“马路天使”的名号,武汉人民就是这样,有的是小狡黠和小俏皮。 只有周日下午我才能和阿蒙聚一聚,他和他的马子,我和我的凯子文浩,四个人关起门来打一桌小麻将。我只会清一色,阿蒙就不断地给我喂牌,他的马子不乐意了,把桌子一掀:“你什么意思?” 阿蒙说:“我能有什么意思?自家人一起玩,计较那么多干什么?” “我看你是对她有意思!” “你要这么想,就真没意思!” 马子拂袖而去,我和文浩面面相觑,走也不是,留也不是。阿蒙掏出烟,递给文浩一支,他连连摆手,说不客气,阿蒙就自己抽上了:“给你们出一道智力题吧。几辆521路公交车比赛,竞争十分激烈,最后,我超过了第二名,那么我获得了比赛的第几名?” “冠军!”我和文浩异口同声。 阿蒙同情地看着我们:“白读了一场书,智商还不如公交车司机。” 文浩和深圳一家广告公司签了约后很久我才得知,那天下了雨,他请我吃甜点,我质问他,他却给我讲起故事:“清军兵临城下时,钱谦益的爱妾柳如是劝他投水自尽保持气节,钱答:池水冰冷,投不得,因此决意降清。” 这理由多么奇怪,我说不出话,文浩说:“在武汉月入八百就能过得不错,可几时才买得起房子?我不想呆在这里,投身于冰冷的生活,月月,你跟我走吧。” 我挖了一大勺提拉米苏吃下去,真好笑,提拉米苏的意大利原意是pickup,带我走。就是这个人,他许诺要和我生生世世,可他放弃了我。他说比武汉更好的地方在北京,在上海,在深圳,他义无返顾地投奔,去追求温暖富足。 他不愿意陪我做升斗小民,在我的家乡终老,我也不跟他走。我的东湖,我的江汉路。我的楚天都市报,我的四季美汤包。我的黄鹤楼,我的糊米酒。我的热干面,还有虾球店。我的根扎在武汉,我不想离开它,文浩是人挪活,我是树挪死。我靠在墙角哭,阿蒙拎着鸭脖子来看我,挖苦道:“丁月月,你哭得真难看。” “有多难看?” “太难了,看都不敢看。”他皱起眉,“他不爱你。” “他对我说过,521。” “靠,521+365=886。你自己算算看,白读了一场书。”阿蒙说,“他不爱你,趁早散伙,我和我马子早就散了。” 如果这不算是爱,我有什么好悲哀,算一算,和文浩从相识到分手,还不到365天。所以我笑了起来:“我哭,不过是因为被平生第一个男朋友甩了而已。”阿蒙很诧异地说,“我以为你会说,我是为了我的心。” “切,我才不打15岁时的文艺腔。” “可我老记得你15岁时对我夸下的海口。” 旧梦仿佛重温,记忆复苏:“我的理想是,70岁那年被为我争风吃醋的男人从背后开抢打死。咳,那时我多希望你会顺势说,那我就是其中一个。” “真见鬼,我可不想70岁的时候还不能拥有你。” 我抬起头看着他,有什么能比你喜欢的人正好也喜欢你更好的呢。阿蒙,我们亏欠了彼此,在过去的那么多年。我不想再虚度没有你的时光。我扑上去抱他,趁机问:“那个赛车的答案是什么?” “前面还有个第一名没超过,最后当然只获得了第二名。”阿蒙挠挠头,“我真自卑。你念了大学,我才是个技校生,无论如何,也没办法独占螯头吧。” 可是阿蒙,除了你,我没有爱过别人,装都装不像。成为一名公交车明星司机的女朋友,我觉得一点儿也不丢脸呢。 ——完。 锦年 我的童年是在散花镇渡过的,我记得小镇的河流,桑葚和白雪,以及一些久远的传说。其中有一则,事关我的来源。 锦 年 第 1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 章 这里盛开旧蔷薇 作者:纯白阴影 第 2 章 A. 1937年的春天,太阳落得早。太姥爷那年刚满二十,他的母亲已是弥留状态,家里早早就为她准备了棺木和寿具,可疾病让她瘦成一把骨头,寿衣得重新做,于是太姥爷到镇东边太姥姥家的缝纫店给母亲定做一套寿衣。 整个散花镇,就数太姥姥的父亲手艺最好,连邻镇的有钱人都慕名而来。生意太好,连伙计都忙不过来,太姥姥就来帮忙,站在柜台的暗影里,轻言细语地说话,记下客人交待的尺寸。她常常穿湖蓝色的褂子,结着油亮的辫子,太姥爷猜她一定是摘了皂角用井水洗头发,隔得那么远,都能闻见清香。 太姥姥也留意过太姥爷,朴实诚恳的年轻人,有一双忧戚清亮的眼睛,说话向来和和气气的,写得一手好字,她看不懂,但喜欢看。寿衣做好后,她认为黑色太素,便在袖口处绣上了凤凰,有种敦实的吉祥,压住了悲怆,太姥爷拿回家,母亲很满意,他回忆着缝纫店的姑娘,暗暗下了决心。 太姥姥生得美,也有不少达官贵人提过亲,她父亲一概没有应,他知道凭自家的家底儿,送女儿出嫁无非是做小,可是好好的宝贝闺女干吗要受人轻贱?再说乱世里什么都是说不准靠不住的,当权的有钱的一旦失了势,败落起来也轻易。太姥爷家世代从医,太姥姥的父亲对悬壶济世的行当是敬上几分的,手艺人端的是百家饭,总能太太平平地过下去,不至于委屈她了就是。所以太姥爷这边一上门,他就答应了。 次年开春时节,太姥姥就过了门,她爱吃桑葚,太姥爷就和她说,你喜欢哪棵桑树,我们就在旁边盖房子。太姥爷当时年纪虽轻,医术却不俗,医好了很多人,很受爱戴,病人当中的石匠,瓦匠,泥匠都来帮他,不到两个月就建好了一栋石头砌成的房子,结实美观,冬暖夏凉。 B. 1941年冬天,散花镇下了很大的雪,半夜时分,有人敲门,开门一看,是太姥爷远房的表兄,前几年一直在太姥爷这里看病的,吃了几年的中药,身体调理好了些,就去东北伐木赚钱,过年时才捎钱回来。 日本在哈尔滨郊外成立731部队后,表兄也被抓了去,成为日本人研究细菌武器的实验动物。他趁着某天的暴雨,打倒看守,逃了出来。长途跋涉多日,一回家就找到太姥爷,恳求救命。经过太姥爷诊断,由于服用多年的大别山药草和鼠疫菌呈相克之势,表兄的体内竟然存在大量免疫血清,让他被注射了鼠疫菌后仍能安然无恙,成功躲过一劫。 太姥爷的父亲因不肯为日寇治病,被直接射杀,国仇家恨令太姥爷早已对日寇恨之入骨。神农尝百草也只拿自己身体力行,华佗研制麻弗散也绝不拿活人做实验,和表兄彻夜长谈后,得知了日寇在东北一带令人发指的细菌实验暴行,太姥爷更是怒不可遏。 没过两天,湖南常德被日军投下鼠疫弹,大量老百姓死亡,消息传到散花镇已是半个月后的事情了。咱中国人不能白白送了命,人不能被人这么欺负,太姥爷决定去一趟湖南。他知道表兄只是一例病患,还得多观察几名病人,根据临床效果才能研制出解救药方。 老话说“覆巢之下,焉有完卵”,国家的局势风雨飘摇,且不说去湖南是为国出力,就算呆在小镇,也不能预料事态的发展,亡国之人,无家可言。太姥爷远赴湖南是那年腊月二十九,天冷得像在下刀子,镇外的清水河河面全部冻住,人可以稳稳当当地在上面走上一个来回。太姥爷喝了白酒,在堂屋里坐了许久,回厨房盛了一碗汤,喂孩子喝下,把碗放在桌上,转身就出了门。 太姥姥拉着孩子将太姥爷送出镇外,太姥爷深吸一口雪后清新的空气,自言自语道,雪下得真好,明年肯定是个丰收年。又回头嘱咐太姥姥,灶火要烧得旺哪,大过年的,烧得旺,明年才好过呢。 太姥爷带着盘缠和草药走远了,在雪地里慢慢地成为一个小黑点,天地空旷,只有那个声音在回荡:等我回来烤火哪。那一年,太姥姥二十二岁。 C. 抗日战争胜利是1945年,太姥爷离家已是四年了,他一去杳无音讯。太姥姥盘了一间小店,给街坊邻居做衣服度日,她手艺好,又耐心,维持生计不大困难。她年轻时候,父亲说的那句话当真没有错,能让我们依靠的,只有技艺。 每年冬天,家中的炉火都烧得很旺,可太姥爷始终都没有回来,也没有信。日子一天天过去,太姥姥把老人们都送了终,弟妹们都成了人成了家,连她自己,也有了女婿,有了外孙女,然后外孙女又有了女儿。我在1981年出生,是太姥姥的曾外孙女,这一年,太姥姥六十二岁,距离太姥爷的离开,足足四十年了。 她曾经是个洁净的姑娘,此后则是洁净的老太太,习惯摘皂角洗头发,头发挽成髻,穿布鞋,会用桑葚做成果酱和酒,腿脚灵便麻利,她不肯轻易老去。我记忆里,每到冬天,太姥姥总是穿着藏青色的褂子坐在大灶旁打盹,帮小辈烤点糍粑和红薯,一屋子香味,窗外是飞扬的雪。她不大说话,从清晨到黄昏,总坐在那里。后来我每次想到生命这个词,就觉得应该是个老妇人独坐一隅的情景。 1992年爸爸调动工作,我家搬到城里,想接了太姥姥到家里住,她执意不肯,留在散花镇渡过清淡宁静的晚年。每次回小镇探望她,我都会带些服饰类的杂志给她看,她耳不聋眼不花,虽然没有进过学堂,不识字,对着图片做出的衣服照样赢得惊叹和称赞。 姥姥和妈妈继承祖业,都是从医,但我自小晕血,无法从事医科,每次看到太姥姥,我都很羞愧。她却是不介意,和我说,家有万金,不如一技傍身。我考上大学那年,回小镇看她,得知我学了计算机,她听不大明白,但我解释说可以用它画画,写文章,她就很高兴。 那个暑假天气炎热,太姥姥很早就出门给我摘桑葚,用井水镇一下会是很好的滋味。日头毒辣,我去找她,给她戴上一顶草帽,坐在树下休息,闲话着。她有一句没一句地给我讲起家乡的诸事,谁家的孩子很孝顺,谁家的媳妇心地好。我听着,晃荡着脚哼唱一首童谣:家乡的茶园开满花,妈妈的心肝在天涯,太姥姥忽然想起什么,指着屋后薄刀山上一处的坟地说,还不错吧?修了几年呢,我要是走得早,等你太姥爷回来,就和我合葬,很宽敞的。 那片土坡长满青草,郁郁葱葱,尽头有阳光,天显得极为高远辽阔。太姥姥看着远处油绿的稻田,比划了一个高度说,那年我和你差不多年纪哪。 那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知道太姥姥和太姥爷的故事。1937年,她是长辫子的姑娘,会绣凤凰和蝴蝶,1939年她穿月白色的衫子为病人熬中药,1941年她的丈夫远走天涯,而故园的桑树年年枝繁叶茂。 D. 2003年,我遇见了想要遇见的那个人,2005年底,我带了那人回到散花镇去见太姥姥。到达时正是午饭时光,小镇落雪了,足有一尺厚,到了下午三时,天就全黑了。 祖屋看起来并无太大变化,只是更陈旧了些,墙角开出小块的青苔,屋檐上结着冰柱,门前的桑树上挂着红灯笼。亲戚们早就自立门户,太姥姥喜好独处,他们便走动得少,逢年过节送些老人适宜吃的水果软糖和藕粉之类,闲时偶尔来坐坐。 我幼年时太姥姥给我缝制的布老虎仍放在毛主席的中堂下面,鸡毛掸子搁在案上,堂屋里的电视是前几年妈妈买回来的,太姥姥终日开着它,说房间里有声音,热闹些,她喜欢听各种各样的响动,那会令她感到有烟火气。 吃过晚饭,我们围坐在火炉前看着电视聊天,太姥姥最爱看《新闻联播》和《湖南新闻》,看得很专注。在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的特辑里,播放的是731部队的罪行,黑色字幕上打出湖南常德的县志:日本731部队在华期间,对中国大陆展开细菌战……然后是一长串遇难者名单,有不惜以死抗争的爱国英雄,有无辜受害的平民百姓等,在民间义士那一栏里,我看到太姥爷的名字,在无数名字中间。 我去看太姥姥,她平静地盯着荧屏,我的心落回原地,还好,她不识字。太姥爷早不在人世是意料中的事,但只要未被证实,就还有希望。太姥姥一生都在等他归来,可是,太姥爷其实已经去世64年了。 我出去站了一会儿,小声哭了起来。有孩童在打雪仗,我在雪地里跌了一跤,一点都不想再站起身。回屋的时候,太姥姥拉着我的手说,我昨天梦见屋后的薄刀山着火了呢,很红。 厨房的炉火仍烧得旺,我进去添了一把柴禾,又想,还好,太姥姥不识字。 E. 太姥姥是在2006年3月19日去世的,那天离春分不远了。在整理她的遗物的时候,我翻出一本残旧的账本,历经大半个世纪,纸张发黄脆薄,折角的那一页上,赫然有太姥爷的签名。那是1937年春天,他到太姥姥家的缝纫店取寿衣时写下的字迹。 太姥爷是冬天出生的人,名字是童冬来,普通的名,沉痛的字,反复地出现在账本的空白页,起先是笨拙的笔画,渐渐地就书写得流畅了,应该是太姥姥的临摹体,她想等他回来给他看看。她的确不识字,但“童冬来”三个字,她看了那么多回,默念过那么多次,她熟悉它,就像熟悉自己这八十多年的人生一样。她一定在《新闻联播》里认出了他的名字,可她若无其事地又活了那么多天,她是不想让我们伤心吧。 ……我的童年与一个名叫散花的小镇有关,我记得小镇的河流,桑葚和白雪,以及一些久远的味道——光线昏暗的店堂里,中药被分门别类装进一个个小格子里,它们一律有着漂亮得可以直接拎过来入诗为画的名字,字字烁金。很多年了,那种清苦的气味仍在那里。 完。 夏天还很远 我辗转万里寻找到她,只为索要她的鲜血。 从北京飞往阿姆斯特丹的行程是九小时五十五分。 在那个一年只有不到70天阳光的荷兰首都,我遇见了阿姐。那是1998年夏天,她穿一件浅绿色的长衫,裤腿一高一低,正对着墙壁玩手影,悠闲得像只淡漠的蝗虫,酒足饭饱后,把身体蜷起来享受金色阳光。 但事实上,阿姐的外号是秃鹫,而非小奸小恶的蝗虫。她与荷兰当地的黑社会有生意往来,从不与华人结交,还以光头示人,众人称她为秃鹫,那种传说中以吞食腐尸为生的凶猛鸟类。可我只肯唤她为阿姐,就像她只叫我吸血鬼,我辗转万里寻找她,只为索要她的鲜血。 阿姐的店铺开在运河边,门极其狭小,要弯腰侧身进出。据说荷兰是以门的大小来收税的,所以许多房屋都把门建得很小,把窗户做大。当我朝里面张望时,阿姐探出头来,拿着点零九小手枪,瞄着,“砰”地一声发了火,我吓一大跳,眦牙咧嘴地退后两步。 枪却并没有上膛,我推开弹簧门,门上用大号子弹的铜头串成的风铃快活地晃荡。店堂并不算大,双筒猎枪,煤气灯,十八世纪英国绅士的手杖,军用降落伞,小风车……应有尽有。墙上贴着荷兰国家足球队的全家福,博格坎普的名字用水笔圈住,旁边的小卡片上详细地记录了1998世界杯的赛程。 店铺迎着西,窗外是清凉的梧桐树和自行车道,我疑心自己正身处中国一个安宁县城,在六月的傍晚,骑自行车载着喜欢的女孩去郊外看夕阳,她在后座哼一支鲜美的歌,沿途雏菊溅开。 海若便是这样的女孩,她有一双长腿,手里卷着书本,辫子一晃一晃的。我们住在川中小城,清晨雨雾弥漫,午后坐在操场上的秋千上背诵单词,晚自习后打着手电筒回家,从小学到大学毕业,流金岁月,踢踏而过,我想必然会和她相守一辈子。 然而她患有地中海性贫血症,必须进行骨髓移植,可她的血型却是极为罕见的P型血,全世界这种血型的人不超过100名,就连国内几大稀有血型库也没有储存。医院向社会发出SoS求救血源未果后,不得不向国际卫生组织求援。 通过资料搜索,专家查到有名女子即是P型血,可惜她的工作单位却证实数年前她便非法滞留在德国,听说辗转中又去了荷兰,此后便不知下落。而另外几名P型血的国际救援者的骨髓配型不合,因此,这女子便成了海若的希望。 你以前像个飞檐走壁的侠女,明艳率性,神灵活现。 我从北京飞抵阿姆斯特丹,拿着女子多年前的小照,在华人圈挨个询问,仍无功而返。快要绝望之际,在中国杂货行偶遇买花椒的女生,抱着试试看的心情给她看照片,她表示不认识,倒是她身边的荷兰男伴说运河一带有东方女子和照片中人一样,眉毛下面有一颗黑痣,她找过做整形医生的他要求去掉,但它太靠近眼球,手术风险较大,最终作罢。 沿着运河寻来,及至阿姐就在我眼前,我仍是无法判别她是否就是我要找的人,除了那颗印记鲜明的痣之外。我同她聊店内的商品,她不置可否地听着,突然打断我,摇晃着加了冰的可乐,慢吞吞地说:“我知道你的来意,你这只吸血鬼。” 第 2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3 章 这里盛开旧蔷薇 作者:纯白阴影 第 3 章 说话间有男子推门进来,阿姐和他用荷兰语交谈,偶尔夹杂着日语。我只依稀听得懂“消音器”和“左轮”等词汇,不到五分钟,男子便随她走进店堂后面的小屋。我走到一旁,桌上放着《圣经》,随手翻开的一页写着:神啊,我心坚强。里面夹了很多照片,是极年轻的阿姐,穿鲜亮红裙,黑发如瀑,坐在高高的台阶上拉大提琴,背景是洁白云朵。 男子很快离去,阿姐站在我身后,我回头,扬一扬照片道:“你以前像个飞檐走壁的侠女,明艳率性,神灵活现。” 阿姐问:“现在呢?” “看起来像废了武功的人,别说奔跑,就连剑也提不起来,所以成天木呆呆的。” 阿姐似被触动,沉默片刻,叹口气,转了话题:“刚才那个人还得过来,忙完了我就随你去医院抽取血液和唾液标本检测。” 这就是阿姐的生活了,名义上开着不大赚钱的古董行糊口,暗里却在做枪火生意。阿姆斯特丹的黑社会如果想杀死某人,一般不会从内部找人,而是雇用东南亚的杀手,进入荷兰杀人之后就走,阿姐则为杀手提供枪支,在这一行,她已具有良好的口碑。 我要用力地吃,拼命地吃,样子很凶残。 捐献者将骨髓输给患者之前,必须做人类白细胞抗原(HLA)配型,配型相合者才可以进行移植,否则将发生排斥反应,危及患者的生命。等待结果的那几天,天气好的午后,我们会在街上走走,阿姐最喜欢水坝广场一带,有轨电车和自行车来来回回,南美浪人在卖唱休息,喝啤酒,吸大麻。 在这个色情业和毒品完全合法的国度里,海鸥飞翔,歌舞喧嚣,红灯区橱窗里冶艳女郎在讪笑,吸毒者迎上来向阿姐讨十块钱。我看着她的背影,她穿军绿色长裤,裤管掖进牛皮短靴,像民国时期的少年统帅,骄矜中流露出一丝满不在乎的匪气。她正阔步走在1998年阿姆斯特丹的风里,街道阔朗整洁,天空是凡高笔下纯净饱满的魔幻般的蓝。 有那么一刻,我觉得来到荷兰并不是为了寻找她,而是为了认识她。我惊恐地发现我的女朋友海若是美人隔云端,必须小心呵护,看管好她的霓裳,不敢有丝毫怠慢,惟恐哪天就如同织女飞走。而阿姐是英俊磊落的女子,可端详,可恋慕,亲切得能够随时拉着她的手,和她大笑奔跑在这湖水和郁金香之地。 海若是我生活中的日常行为,像早晚刷牙,下雨收衣服,以及赡养父母那么自然而然。可是,令人迷恋和上瘾的往往恶习,比如抽烟,比如吃易于发胖的油炸食品,比如躺着看书。阿姐就是我的恶习吧,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终究会被勒令着要改正的,我要用力地吃,拼命地吃,样子很凶残。 阿姐开一辆红色小高富,风驰电掣,在深夜的阿姆斯特丹,冲完了一盏红灯又一盏,速度让人晕眩而愉快。她说想到画龙点睛的故事,她就是那条龙,我是点睛之人,吹口仙气,龙就活了。 唐人街的台湾馆子里,唱片机里播着闽南小调,阿姐喝了酒,忽然细细地和唱,接着说起旧事。她曾经是中国某管弦乐团飞扬的大提琴女郎,随团来欧洲演出时,偶然邂逅英俊的德国男子,并羁留在柏林。 然而后来他并没有娶她,可她再不能回国,而德国到荷兰是不需要查护照和办手续的,就这样从一个国家到了另一个国家,流落在阿姆斯特丹。 初到荷兰,阿姐尚是一把长发,当过为死者整形的化妆师,在女同性恋集会的夜店里做talk girl,还是装修公司的木匠师傅,最擅长抡起酒瓶子打人。某天路遇好心的荷兰籍女子愿意帮忙提供担保,于是在卡尔弗街买了一打粉红玫瑰送给对方,办了居留证,开了小店铺,埋名隐姓,剪去头发,改变服饰风格,从此绝口不提过往。 桌上有花,阿姐脸上有轻微郁金香的影子,她静下来,玩弄她的小手枪,退膛,上膛,子弹啪啪地响。我有些难受,才明白自己是天生的薄情郎,我为救海若生命而来,可我爱上了她的恩人,当她躺在幽寂清冷的病床上辗转反侧,我却坐在灯火辉煌的餐厅里为别的女子魂不守舍。 阿姐,海若是春天般的女孩,比我小两岁,爱玩爱闹,纯如白纸,错过她,将是我人生的遗憾。可是阿姐,我喜欢的是夏天,而我原是不知道的。 我以为什么都是来得及的,向她告白,说我懵懂而陡然明了的心意,都是来得及的。 天还未黑,街上已寂寂无人,只有酒吧和性商店的霓虹灯亮起,远处有水手的浪笑声隐约传来。夜色深蓝,令人怀想如水的中国江南静夜。而这分明是异国的漫漫长夜,一对男子在树影下拥吻,路旁有染血针管,都在提醒我已身在万里之外。 那么,阿姐是在什么时候出的事?在我拿到化验单,得知阿姐和海若的血液完全匹配的时候?在我打电话回北京报喜的时候?我只想得起那是1998年6月,阿姆斯特丹万人空巷,无数球迷涌进酒吧观看世界杯开幕式。 是那哗声惊人的嘈吵掩盖了运河两岸的枪声吧?有杀手来阿姐的店中买枪,未出店门就交上火,阿姐遭到流弹击伤。等我赶回店铺,在黑沉空气里摸到一手的血,她的血汩汩地流着,我抱起她,按着她颈旁的伤口,可血还是从我指间涌出来。我只觉浑身冰凉,怀疑举头三尺其实并无神明。而那句“神啊,我心坚强”,究竟是什么意思。 阿姐,你所说的曙光究竟是什么意思。我只知道这夜黑下去,完全黑下去,仿佛将永不再有明天。 我没有执照,照样驾车,车厢内血的腥热气味浓郁,阿姐,生命是唯一属于我们的东西,竟也由不得我们自己作主。经过水坝广场,头顶有直升机飞过,一闪一闪,忽地听见巨大欢呼声……阿姐,是巴西队赢得了揭幕战吗? 由于阿姐平时没有为自己储血,医院无法供应P型血为她输血,最终,她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于凌晨三时零五分过世。当夜,专家从她的双侧髂骨处抽出约每公斤体重十五毫升的骨髓,经过滤处理后装入血袋,我搭乘最快一趟返回北京的飞机,将她的骨髓通过海若的中心静脉输入体内,完成骨髓移植。 阿姐,我从不知生命的流逝是这么一件眼睁睁的事情,我从不知人的身体里蕴藏的脆薄的液体,可以完全令一个人死,或者令一个人生。 我能记得的,是最后一夜,你把手抚在我的眼睛上,对我说,不要哭。 阿姐,1998年的世界杯上,齐达内成全了法国,贝克汉姆金发闪耀,欧文尚是初出茅庐的青涩少年,博格坎普一脚定乾坤,使荷兰队2:1力克阿根廷队。 如今,小你8岁的我今年已经与你同年。又是一届世界杯,在你终生难忘,却终生不会再履的德国大地上,你迷恋的荷兰队将会上演怎样的传奇?阿姐,我会一一说与你知晓的,如同那个夜晚,你让我答应你,替你看每一天的太阳。 我回了一趟阿姆斯特丹,你的店铺还在,苔藓爬上墙角,《圣经》摊开的那一页是《马可福音》:“立时鸡叫了第二遍,彼得想起耶酥对他所说的话,鸡叫两遍以前你要三次不认我,思想起来,就哭了。”我把它带回中国,摆在我的枕边,夜夜夜夜,它都在。 阿姐,这些年过去,我不再是当初喜欢摇滚乐的青年。我听你的话,努力工作,每天忙得像陀螺。我想自己还算热爱生活,每周坚持锻炼,在健身中心办了年卡,没事就过去打网球。我几乎实现了你所有的愿望:忘掉你;找个不太吃力的工作;过平常的日子,三五知己,父母皆康乐——我实现了你所有愿望,可在结婚这点上……阿姐,我做不到。 海若早已康复,可我没办法说服自己去娶她,尤其是当她的体内有你的鲜血奔涌。我不能若无其事地视这些为无物,你会了解的。阿姐,娶妻生子本是世间绝大多数人都遵循的轨迹,像四季更迭般顺理成章,我懂的。 可是阿姐,我原以为,可以在老了以后,坐在阳光下的摇椅里,和你一笔一笔地清算,某年夏季我们互欠一个拥抱,某个黄昏你别过脸去,没有对我微笑。我们会算很久很久的,你知道,老年人的记性总是不那么好的。阿姐,我原以为,会是这样的。 ——完。 花儿到哪里去了 一九九强撑着油纸伞,在小巷的拐角出现。 旁边的女生轻声说:“文哥。”我扭过脸去看她,她笑起来有小小的梨涡,清秀而羞怯。此后我便得知,她的名字是小薇。 我和小薇都报名加入了学校的剧团,周是团长,在周末的下午,带着成员推敲剧本和台词。那段日子,我们把周润发的电影作品改成话剧,统统搬上舞台。我一抬头就能看到暗自倾慕的玮,她捧着剧本,在教室里来回走动,皱着眉头掏出笔改动几处,窗外是响晴的天色。 小薇则在角落诵读:“眼见他起高楼,眼见他宴宾客,眼见他楼塌了。”她对我说过,这句台词看似隔岸观火的幸灾乐祸,却又思之茫然,就像先知眼睁睁地看着灾难即至,凡人仍无知无觉,先知心急如焚,但天机不可泄露。 我猜她看出我的心事,却并不点破。转过头去看周,他正在绘制海报,穿套头线衫,高高瘦瘦,有次我故意站到他旁边比了比,只齐他的眼睛。然后玮和他一同离开,他们并肩的背影有种高度相宜的美感,我永远也长不了那么高吧。唉,周少爷,你为什么要比我见多识广比我多才多艺比我在她面前更加如鱼得水游刃有余,要知道,不是师长不是社会,而是你的存在,让我的人生多么艰难哪。 二千O三年,四月为霜。 玮喜欢踢球,在阳光下奔跑,我坐在台阶上看着她。她铲球,她过人,她深入禁区,裁判吹起口哨。她跳起来了,怒不可遏短发凌乱,一背一手的汗。 她就是我的禁区吧,禁止穿越。就算前方空无一人,强行突破,只能算作越位,照样犯规。那么,谁与我来配合,制造一起反越位,让我长途奔袭,直捣龙门,惊天绝杀。 第 3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4 章 这里盛开旧蔷薇 作者:纯白阴影 第 4 章 没有那个人,败局无可避免。 中场休息,玮和周坐在我身旁休息,小薇忽然跑过来,劈头就问:“晴天,阴天和雨天,你最喜欢什么天气?” “雨天。”她问得很快,我答得也很快,还没有彻底反应过来,她已经美滋滋地跑开了。 玮就着周的手喝掉半瓶矿泉水,看着小薇的身影扬眉而笑:“她肯定是看了杂志上的测试,喜欢雨天的男生通常都会青睐忧伤文静的女生呢。”她的脸上浮现一丝恍惚的神色,是想起初恋时,孜孜不倦地对照着星座手册来推算和周之间的缘分吧。多么无厘头,但我们都愿意相信那些利于我们的吧,合心意则信其有,否则认定它是杜撰。 如果我喜欢晴天,就该喜欢阳光型的女生吗。可是,我是在雨天认识那个晴朗的女生的。她白衫短发,习惯用左手吃饭和写字,后脑勺有两个旋涡,众人说,聪明得邪门了。都说聪明的人懂得经营幸福,她也是可以的吧,再说,周是那样好。 周叫我兄弟,把手拍上我的肩。我苦笑,我真是个阴暗小人,口头上和他称兄道弟,背地里却对他的女朋友痴心妄想。不过这个心虚的人只敢虚与委蛇,吃菜吃菜,干杯干杯,放声歌唱九十年代,四大天王小虎队,卡拉永远OK。 有一回,话剧即将开演,周被系主任临时叫走,由我出演他的角色。舞台上,我放下幕布,光线浑浊,如同骤雨将坠,玮站在窗边,问:“你当真要去香港?”我点头,将一张机票放在桌上,玮翻来覆去地看,最后她扬起它,慢慢地说:“太阳真好。” 台词原本应该是“带我走。”演下人的小薇愣怔半晌,不住朝玮使眼色。按照剧情设置,这当口冯程程应该是要流泪的,我就可以将买了好久的白手帕当成道具顺势递过去,并在话剧结束后假装忘记这件事。 可玮没有哭,她背过身子,重复道:“太阳真好。”我把《上海滩》演完,仓皇退场,在门外扶住楼梯,等待自己能继续走路。这一日世界和平,国泰民安,我攥紧拳头,告诉自己不可怨怼。 外面下了雨,地面湿漉漉的,我把阶梯教室门口的一块石头一直踢回宿舍楼,倒头就睡。次日小薇一见到我就问:“咦,怎么鞋头破了两个大窟窿,昨天还好好的。”周说,“踏破铁鞋,你在找什么呢。” 那张机票上,我写了一行话:前世失散,今日大雪,让我们一起下山。可是,鞋子破了会露出脚趾,心破了会流泪,只有天破了才会下雪吧。不知道女娲补天,是为了戏弄哪个人?偏不成全他,让他永不可得。 二千O四年,十月酣香。 十一黄金周,周和玮去了云南大理。返校那天,玮给我带了礼物,还掏出大叠照片给我看,是她和周的合影,一律笑得天真烂漫,背后的异族村落宛若庞大背景,天是屋顶草为毡。我认为她这样对我是很恶劣的,她的笑容很恶劣,她的居心很恶劣,她的美好也很恶劣,于是我的心情也很恶劣。买醉太矫情,那就去看场电影吧。 二楼狭小的走廊上人很少,勤工俭学的卖票学生无所事事地发呆。走进大厅,里面只有一个人坐在最角落里,放声大哭,可这偏偏是喜剧片。我认出是小薇,不敢惊动她,想了想,跑出去给她买了一盒冰淇淋。 接过冰淇淋的小薇很快停止哭泣,她拿着小勺子专心致志地吃,抽噎着用口语化的诗歌或是诗歌化的口语讲述她的家乡,门前是溪流,屋后是群山,山上开满杜鹃花,很清香也很可口。 这个世界上的杜鹃分散在很多地方,元旦时我和小薇回了她的家,黔西南的小山村,本该是一则遗世的传说,这几年因为旅游热而大红。是初冬清冷时分,山谷里没有杜鹃,但夕阳红得很隆重,几乎能把眼睛灼伤。小薇指着那片火红说,再往那边就过不去了,据说有人失足跌落。我眯起眼,在暮色里看到一块牌子,上面用中英文分别写着,Prohibited,禁区。 也许所有的夕阳都开在人生的清晨,没有阴影和伤害,而眼前的女生有一双清清白白的眼睛,也像清晨。我看着她说:“我喜欢雨天。” 二千O五年,六月惆怅。 周和玮的告别演出是《卧虎藏龙》,观摩电影时,我装糊涂:“玉娇龙为什么不能爱罗小虎?”周回答我,“因为他抛开大漠和兄弟,想进京做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让她的爹娘看得起他。” “有什么不对?”我问。 玮说:“她既是从侯门一跃而出,就不想再看到一个二十岁的英豪,三十岁的庸人。”她和周的默契浑然天成,自初识我已深知。玉娇龙偷去了青冥剑,其实并非贪恋众人觊觎的神兵利刃,只是看不得李慕白和俞秀莲的情分,才将他们的信物当作自己的战利品。可我呢,我能偷得走什么,说到底,无论如何我都做不了她身旁那朵解语花。 玉娇龙明白,她不想过娘那样的生活,就不能嫁爹那样的人。而我,既然自己不能幸福,那就不能让别人因自己而不幸福,所以我必须善待小薇,给她拥抱,温暖和心有所依,就算意难平,也不妨碍我们可以举案齐眉。 散场后,我们出去聚餐,路过操场,听到一群人一下下地打着拍子,唱一支鲜美的歌: ?被姑娘们采走了。 姑娘们到哪里去了?给小伙子们献花去了。 小伙子们到哪里去了?小伙子们上了战场。 战场到哪里去了?战场被墓碑掩埋了。 墓碑到哪里去了?墓碑被花儿遮盖了。 ?…… 这是美国人纪念越战阵亡士兵的挽歌,回环往复地唱着爱与别离。玮的眼睛在路灯光下滴答一闪,小薇用力地握紧我的手。我突然想起少年时和父母乘轮船过长江,两岸风景烟波浩淼,尚不及看清楚,轻舟却已过万重山,仍忍不住回头一望再望。父母安慰我以后还可以再来,但谁知命运不给我故地重游的机会,几年后,那些奇山秀峰永沉江底。 原来初见已是绝响。花儿到哪里去了,我再也不能知晓。 夏天到了,夏天到了我们必须分开。三天后,2001级毕业生离校。夜风很凉,头顶是巨大的月,巨大的星,火车站广场上,周被很多同学簇拥着话别,而迎面走来的英俊女生向我伸出手,用力一握。 她的腕上绑着那块白手帕,广场上的时钟指向21:37分,我用带摄像头的手机拍下了它。至少这个时刻,我和她在一起。 &ySo Empty。 二千O六年,三月其伤。 2006年,玮毕业将近一年。这是个普通的年份,世界杯仍会如约而来,车仍会堵,电影仍会被骂得狗血喷头,远处仍会传来饥荒和战火的消息。 也许3月11日这天,令日子有些不寻常。北京电影学院,标准放映厅里,《满城尽带黄金甲》新闻发布会。然后我看到了周润发,白色汗衫鸭舌帽,圆滑老练地插科打诨,为巩俐的迟到圆场。 电影脱胎于《雷雨》,将背景移到唐朝,发哥化身为国王,张艺谋三言两语讲述剧情,他不知道这创意几年前就有人用过。可以容纳千余人的大厅里,不断有人举手发问,镁光灯闪成一片。 发哥后来还记不记得那个向他提问的男生?其实我只问了一句:你去过法国吗。我承认我有些迷糊了,但当他在台上飞扬一笑,我竟误以为他还是那年令万人空巷的许文强,我不过是替无数如我如玮的人问出那句话而已。 幼年隔壁人家买了14寸电视,每到黄昏,一首奔腾不休的粤语歌准时响起,黑白荧屏上,是倜傥的沪上少年,最后他倒在乱枪下,艰难地说:我要去法国,让小小孩童对那大洋彼岸的国度无限向往。 之后,他是戴着墨镜潇洒利落的小马哥,悲喜恩仇快意一决;然后是《纵横四海》,发哥,荣少,红姑的组合,是港片历史上的盛世春天;他还是站在竹海伫立的中年李慕白,悲悯洞达,与心爱的女子天人相隔。 可玮最爱的却是润发洗发水的广告,整个大学时代,她只用这个品牌。广告中的发哥一身风尘仆仆的故园气息,多年后重回旧地,看到曾经所爱出现,他埋下头去,回味地一笑,旧年时光乍现眼前。 可我不是他,我没有骑过白马,没有斗过恶龙,更没有从身上挖出一颗宝石拯救苦难。所以我活该做不成王子,没有办法将你我的故事演绎成童话在世间流传,诉说那一场相逢,始于一个夏天。 Long Long ago,我遇见你。那一天要下的雨,请它改天再下,那一天还未开放的紫云英,请它提前开放。 ——完。 你说丽江有没有贼 我有贼心,也有贼胆,并且也真做了贼。 A. 后来,我在一家陌生商厦看到了那件乔治白衬衫,明亮的专柜里,它以红木衬底,安静地挂着。 那天下着雨,行人不多,远远望去雾蒙蒙的。我却看见你,白衣黑裤,坐在灯下看书。太清楚是幻觉,因此我买下衬衫,拿回来和我的桃红披肩一起挂在“酒窝”高高的檐角上,秋天的雨落下来,它们就在雨中相亲相爱地招摇。 第 4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5 章 这里盛开旧蔷薇 作者:纯白阴影 第 5 章 “酒窝”是我开的小酒吧,驻场乐队擅长热辣拉丁舞曲,主唱神似金城武,随便哪天店里都会爆满。但这些都和我没关系,请来的几位服务生会机灵地帮我打点,大多时候,我只愿呆在二楼的露台听听歌,发发呆,顺便想一想你。 丽江是个好地方,一年前我们到这里旅行,我就爱上了它。我不喜欢泡吧,在古城漫无目的长时间走路,也就记住了路边的一朵花的颜色,边跑边笑的孩子的黑眼睛,远方模糊的夕阳,以及你。你同样喜欢走路,和我并肩前行,闲聊几句。我偷偷比划过,和你隔了五个拳头的距离,这让别人都明白,我们不是情侣。 决定辞职到丽江开店时,玫瑰打来无数电话,她说众人一窝蜂跑去,商机早就被开采光了,我就算搭上全部家当也分不了半杯羹。我回答说是是是,趁她松口气再告诉她,机票都订好了,三天后就出发。 玫瑰把我拉到“缘”里喝酒,企图作最后挽救,她痛心疾首,责备我冥顽不化,我朝她笑:“你可别妖魔化丽江,那里遍地都是醉生梦死的艺术家,我正努力爬起来,昂首阔步走在猎艳道路上。” 玫瑰鄙视我:“得了吧,瞧你对温寒那醉生梦死的想念,就算到了丽江,只怕有贼心没贼胆。”我夹一筷子椒盐基围虾堵住她的嘴,又灌给她一大杯桃乐丝。半个小时不到,她就失控,痛陈男友的种种劣迹,抖抖索索地翻出面巾纸胡乱揩脸。女人大约都是这样,除了自己的,基本上能解决所有人的爱情问题。 B. 温寒,你还想得起来我们是哪天相遇的吗,我想你忘记了。但是我记得,2003年9月7日晚上,你走过来说你好,我结结巴巴,盯着你看了半天,说:“你真好看。”我承认这会让我显得很肤浅,可你就是好看。 那天是我的生日,被玫瑰拉到酒吧里庆祝,你们那一桌比我们闹得还厉害,一群人围着你拼命灌酒,你穿一件乔治白衬衫,青年才俊长什么样,你就是什么样。而且你还真是青年才俊,刚刚升了职,他们嚷着让你请客,付帐的时候你掏出一叠粉红的票子,我看了看,扭头对玫瑰说:“我和你打赌,那人手中的钱一定是两千四百块。” 玫瑰不信,看看我,又看看你,跑过去问:“喂,那个,你有多少钱?”她指一指我,说,“我的朋友说是两千四!”你很吃惊,点点头。你的同事们起哄,叫你再拿一些让我猜,你笑得好尴尬,摸着头说:“啊我还只有三张钱。” 你可真诚实啊温寒,我就喜欢诚实的男人,这叫人感到可靠,像棵树。我们认识后,你无数次问我,为什么能看出那些钱的数目,我的答案和第一次如出一辙:你真好看。你拿我没辙,走到一边抽烟,我趁机把一张购物券塞到你的钱包里。没一会儿你就发现了,举着它兴高采烈地说:“我中奖了,旅行社提供往返丽江的机票。” 购物券是假的,温寒,接下来的安排是,兑奖处的工作人员是玫瑰的男友所扮。诚实的人通常很笨,你也不例外。我说:“真巧,我和玫瑰也想去,结个伴吧?” 在丽江,我又忍不住说我喜欢你,你立刻拒绝了我,我难受得掐自己,伸出胳膊给你看,上面青紫一片。你坐在沙发上看电影,面无表情地盯着同样面无表情的教父。我摇晃着你,你侧身躲过,我蹲下身,揪着头发,一揪就揪下一缕,你冷冰冰地甩出一句:“无聊!”站起身,推开酒吧的门向外走去,你说,“女孩子不要自虐,还有,我的未婚妻明年春天就回国了。” 这是你第47次拒绝我,我知道这次我再也赖不了皮,把你拉回来。于是你走了,时间是2004年12月19日23点48分,距离我们相识,过去了1年3个月又12天。 你摔门的力气真大,我抬头看天花板,靠门楣的地方居然震开了一条大口子,一只小壁虎正爬出来。我对小壁虎说,温寒,你知道为什么我能看出那些钱的具体金额吗,因为我爸爸是会计,我妈妈是出纳,我从小耳濡目染,对数字特别敏感,长大后更是起劲地把财会学了四年,可这么久以来,你从没问过我到底做什么工作。 C. 自从你走后,我的头发掉得很凶,凌晨三点睡觉,下午六点起床,打电话叫外卖,边吃边看碟,屏幕上任何镜头都会让我想起你,哭着哭着睡过去,睡着睡着哭醒来。你看,天下大同,女人失恋之后全都一个德行,我也没有好创意。 某天冷空气来袭,理所当然地感冒,感冒后引发肠炎,一天恨不得往卫生间跑十次,只好裹了一件厚外套下楼买药,用披肩遮住大半张脸。我知道我很邋遢,但女为悦己者容,啊不,女为己悦者容,你再也不理会我了,我要扮美艳给谁看? 可是即便如此,我也不想就这么窝囊地死掉,再不济也得学习茶花女,死也要死得风雅一些,洁白大床,蕾丝长裙,颦眉咳嗽,一抹芳魂香消玉陨后,爱人胸前别着茶花,哀伤地悼念。要是死于拉肚子?我的老天。 阳光出奇地好,日头亮白,猎猎的风无声穿行,我觉得随时可以在这样的下午走失,永不回来。拿了药,拐到报亭买了一份报纸,和一个行色匆匆的男子擦肩而过,他在讲手机,说要去机场迎接未婚妻。我转过脸去看他,年轻的脸上洋溢着期待的笑容,那是恋爱中的人才会有的神情。 在报纸的第二版上,我看到了一则招聘启事,是一家大机构,对于财会专业出身的人来说,它简直是圣地。那好吧,头破血流蒙个创可贴就是了,第十五天后,我成为这家公司的一员。 你走后,世界并无不同,太阳东升西落,鲜花朝开暮死,而我上班放工吃饱再安睡,不过是人群里面目模糊的女子,所以,被信贷部主管追,于我是件顶意外的事情。那男子站在玻璃窗外叫着我的名字,黑西装红玫瑰,像个笑柄。我吓得发抖,想钻到桌子底下,他走进来,将十二朵玫瑰往我怀里一递,邀请我共进晚餐。 部门的人鼓掌,都说新来的Daisy沉默寡言,竟迷住了公司有名的钻石王老五,好生了得。然后在大厦楼下,我拒绝了王老五,我说我有男朋友,他说感情不讲究先来后到,我说国庆节就回家乡结婚,他说还有三个月,再说当逃跑新娘也挺时尚,我说你去死,他说好的,等五十年后就去。 我无话可说,掀开帽子给他看,只是一名黑瘦半秃的猥琐女青年,他真可怜,饥不择食成这样。王老五怔了怔,不见退缩的意思,反而说我营养不良,这就带我去喝汤。由此可见“王八瞅绿豆,对上了眼”这一说法确实客观存在,但也许我才是王八,贴着河沿探头探脑,一有风吹草动就缩回黑色壳子里,对全世界闭上眼睛,就以为全世界看不见我的窘迫拙劣。 王老五展开鲜花攻势,一天一打,我招架不住,直接办了辞职手续。惹不起还躲不起嘛,这一躲便躲到了丽江。 D. 丽江还是那么安详,它包容我一如包容任何避世远遁的人。我看中一幢白墙灰瓦的小楼,付了一年的租金,开起了“酒窝”。房东说地段宜人,怂恿我多租几年,但我的钱只有这么多,况且一年……也差不多够了吧。 露台上有张沙发,我把脚翘起来喝酒,不管是花雕还是拉斐,对我而言没有分别。楼下歌舞喧闹,买醉的有长发的画家,沧桑的摄影师,滥情的流浪歌手,度假的白领,也有新婚夫妇来这里度蜜月。那天“酒窝”就接待了这么一对,男子高大女子温柔,穿情侣装,十指相扣,甜蜜几乎会流淌出来。 我又想起和你之间五个拳头的距离了,趴在露台上,俯身看了许久,将桃红披肩取下来蒙在头上,走下楼去。我喜好这类装扮,披头巾,穿长袍,小酒保评价说,很像印度女人。 那对情侣点了靠窗的位置坐下,女子坐在藤蔓编织而成的摇椅里,微眯双眼专注地看着舞池中恣意狂欢的人们,男子已不在她身边。我将他们点的晚餐送去,顺着女子的目光,我知道她看的是自己的爱人,那眉目英挺的男子和乐队主唱聊着天,不时朝这边看过来。我端上意大利面条:“我请客。” 女子露出疑惑的表情,她让我想起幼时读过的童话故事:白雪公主的头发像乌木一样黑,皮肤像雪一样白,嘴唇像血一样红……我自我介绍说是“酒窝”的老板,但凡来到小店的情侣都会有薄礼相赠。她这才微微笑,说谢谢。 说话间男子已接过主唱的麦克,站到舞台中央,宣布要为新婚妻子献歌一首。女子的脸颊微红,朝他抛了一个飞吻,端起酒杯晃荡,跟随节奏轻声哼唱。我笑道:“你真幸福。” 她点点头,目光如雨,落在男子身上,我又说:“从未见过你们这样恩爱的夫妇。” 她笑,脚尖一下下点地,给我讲起和夫婿之间的故事。沉浸在幸福中的人都会这样吧,总想向全世界宣告内心欢喜。她和他青梅竹马,相识多年,早早就有默契。大学毕业后,他留在上海打拼,她则去澳洲留学。三年后她学成回国,嫁给了他。 男子唱的是保罗&amp;#8226;西蒙的《寂静之声》,温寒,这是你擅长的歌,在去年的丽江,也是这间酒吧,你曾经唱过,我总是记得的。虽然当初这间酒吧并不叫做“酒窝”,它叫——旧情。 我走回吧台,调了两杯鸡尾酒送过去:“他唱得真好。” 咖啡酒里加入忌廉,就会出现一个嘴唇。我试验过多次,终于可以调出两个嘴唇了,这却是第一次送与他人品尝。细长酒杯里,是两唇亲吻的图案,诱惑而甜美,她问:“它叫什么?” “天使之吻。”我拍拍手,走开。 一曲已终,男子走下舞台,快步朝这边走来,转身之际,我听见他说:“咦?你点的吗?真漂亮。” 女子轻轻笑:“是老板夸你唱得好,送的小礼物。” 我没有回头,男子高声道:“谢谢你!”我背对着他们,不能移动半步。温寒,去年今日此门中,你就坐在我的右侧,然而如今你认不出我了。 E. 是在去年十二月,我被查出患有再生障碍性贫血,多次化疗后,头发大把大把地掉,医生宣布我顶多再有一年的寿命。我不想留下遗憾,找个机会和你同游丽江,再次向你表白,而你,温寒,你毫不知情,狠心抽身离去。 是在三月,我感染肠炎,深恐大限将至,出门享受阳光。在路上,我偶遇前往机场迎接未婚妻的你。你最大的心愿便是迎娶她,而我最大的心愿,除了你,就是能加盟那家自学生时代就神往的公司,我去应聘,并如愿以偿。 是在七月,我离开上海,带上所有积蓄来到丽江开了这家小酒吧。 是在今年十二月,你带着未婚妻来此度蜜月,恰好选在了我的“酒窝”。我当这是你的念旧使然,又或者是偶然。如果你不来,我就在这里静静死去,如果你来,无非是再见一面,我依然静静死去,结局只有一个。如同无论我生,或死,你都不会爱我,结局也只有一个。 玫瑰那时说我去了丽江,面对满目香艳,只怕有贼心没贼胆,不,不对,我有贼心,也有贼胆,并且也真做了贼,就像觊觎邻居铃铛的那个人,一手捂耳,一手小心翼翼地伸出来。 千年来流传的故事结局我们都已知晓,爱错人,表错情,会错意,再怎么策划,再怎么捂住耳朵,只要铃铛不愿意,声响大作,再高明的贼也会失手。温寒,你是铃铛,我是贼,她却是主人。但这不重要,我已经看到你们相爱甚笃,输也输得心服口服,有个成语怎么说——含笑九泉?多么贴切。那五个拳头的距离,从身到心,将我和你的一生,隔开。 歌仍在唱,舞仍在跳,而那对人,不见了。我走回露台,取下披肩。好了,温寒,你彻底走了,我也不必再强撑,从此可以无所顾忌,公然老去。 ——完。 四川是天下的盐 第 5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6 章 这里盛开旧蔷薇 作者:纯白阴影 第 6 章 A. 那男生从不知我窥探过他。我的窗户正好和他所在寝室的门相对,所以我对他的一举一动了如指掌。 他像品质优良的老牌表,每天都做同样的事情,丝毫不差。早晨七点,他将一件滴水的格子衬衫挂到阳台,七点零三分,他刷牙。我猜他肯定在走神,因为他刷牙的时间很长,让我听完了三首粤语歌。七点二十分他咕咚咚喝掉一杯牛奶,七点二十二分,他皱着眉头,手忙脚乱地吸烟。 七点三十分他出门,三分钟后到达食堂,书包搁在桌子上,跑去窗口买早餐。我曾经偷偷翻过他的书包,里面根本没有教科书,全是五花八门的菜谱,还有一本林语堂的书,折了角的那一页有段文字被划上了横杠: 世界大同的理想生活,就是住在英国的乡村,屋子里装着美国的水电煤气管子,请个中国厨子,娶个日本太太,再找个法国情人。 那是1998年,男生伟子的理想是做一名中国厨子,我的理想是成为他必须用到的盐,至关重要,不可或缺。 B. 六月街,阳光烈,车辆在奔跑,情人在吵架,这是一个吃川菜喝啤酒的季节。我是只饕餮的兽,拉了宋凯寻找饭馆,四处打猎。 宋凯是个寻常的理科男生,戴无框眼镜,衬衫被我洗得很白,每天清晨提着笔记本出去上班.他不懂亲亲我的额头道声早安,也不懂不同数目的玫瑰分别代表怎样的含义,他只是在记事本上写:早上十点半,将程序发到总监邮箱,下午两点收北京传真,晚上六点和阿白去吃川菜。 我不写这些,我也有笔记本,写着零乱的话:昨天梦见把头发剪短了,坐在路边吃冰棍……有一天路过音像店,很想进去买一盘张楚的CD,但买了又怎么样呢……有时干脆就是一个店名,不外乎是川江号子,老成都,老重庆,巴蜀人家,要么就是简简单单的:四川菜馆。 宋凯对我固执地钟情川菜不发表任何意见,双子座的他比我看上去更像金牛座的人,逆来顺受,轻易不发脾气。哪怕我每次只肯点同样的三道菜,吃完开路,下次绝不再来。 他一直没有问我原因,他不问,我就不回答,就算他问了,我一样不回答。上海大大小小的川菜馆几乎要被我吃尽了,可我还是没有找到那个男生,更有理由守口如瓶。 C. 遇见男生伟子那年,我14岁,并不开心地上学,却得到师长的欢心。中午在教室里背书,黄昏端着盒装方便面坐在操场一角的高低杠上吃,塞着耳机听摇滚音乐。 操场上有很多男生在踢球,可我只想看到伟子。他比我高几个年级,身体不是太好,有几回我路过他的教室,他坐在空荡荡的座位中间,拿出白色的小药丸,轻松地把它抛向空中,然后用嘴接住。那是他一个人的乐趣,而在球场上,他更是多么快乐。 好友告诉我,伟子的学业很糟糕,这种人不值得喜欢。在中学校园里,通常成绩优异的人更容易获得别人的青睐,然而,并非偏见,只是偏偏看见,他入了我的眼里,继而潜入我的心底,原是极平常的一桩事情。 我想我从来没有错失成长中许多美好的东西,比如童年的真,少年的勇和十几岁的痴。那时天地尚清,未解哀伤,而我,正天真莽撞地喜欢着一个人,我不觉得有何不妥。因此校际运动会上,得知他是女子组800米比赛的发令员时,我执意报了名,我总想着,要和他近些,再近些。 晨风俊朗,站在起跑点的白衫少年同样俊朗,举一把发令枪,笑容晴好。枪一响,此起彼伏的加油声不绝于耳,我的体力不算好,跑到第二圈中途,已从领跑的位置上落了下来,很快,越来越多的人赶超了我。好友被围在外圈,焦急无奈地跺脚,我顿时有种强烈的挫败感,刚想要退出,却看到他疾步向我奔来。 他疾步向我奔来……这一生中唯一一次,他心无旁骛地向我奔跑的瞬间。他飞快地拉起我的手,像一阵飓风,将我带离,我只听见惊叹一片。而眼角,是两旁欢笑的风,和一个人两个人三个人,尽头是漫天红霞。 阳光铺天盖地罩过来,整个操场像老虎一样金黄。忽然我的心间响彻张楚的歌,胸腔几乎炸裂开来:阳光下我的脸突然被什么亲吻,这温暖的感觉差点送了我的命。 这温暖的感觉差点送了我的命。 由人带跑是要视为违规的,我被取消的比赛成绩是意料中的事,可我照样很高兴。到达终点的时候,我听见伟子的同学在问:“为什么要帮她?又不是自己班上的。” 他退到一边,拍拍手,笑道:“我不喜欢看到半途而废的事。” D. 如他们所料,伟子并未考上大学,进了一所高职学院念烹饪专业。我的班主任是他的叔叔,每每在课堂上拿了他当反面事例来教育我们必须一心向学,先严阵以待对付中考,再苦学三年迎来高考。我知道每个人要走的路各有不同,成为厨师没有什么不好,况且那是他的爱好所在。可班主任的语气极为不屑,我感觉被冒犯,埋下头良久。 伟子学成出师那天,我正好去班主任家中拿成绩单,他在叔叔家大宴宾客,我也留下来了。大人们在客厅里闲聊,仍对他的前路表示担忧,感叹除非像伟子的祖爷爷那样,做到御厨的地位才值得荣耀,否则一个烧饭师傅又有什么出息?我听不下去,跑到厨房打下手,他正在做豆豉蒸排骨,盘算着共有多少客人,自言自语道:“砍成麻将大小,一人五块,刚好够分。” 我看着他,他看着自己的手,一边砍一边吹口哨,神采飞扬的模样,和那个把药丸当糖果开心地吃下去的男生并无不同。我拍着葱和蒜,有一句没一句地听他说话,他学的是川菜,说近几年川菜有走红全国之势,过完这个夏天,他决定去上海当一名厨师。 吃饭时,我尤其喜欢白切鸡,盘子里摆着一只通体玉亮的鸡,以香菜装饰,配一碗麻辣调料,客人可根据自己的口味适当添加。我尝一口,肉质鲜嫩爽滑,问:“它叫什么?” 伟子递给我一杯酸梅汤,笑着说:“绿林好汉。” 闻者无不大笑。再喝一口酸梅汤,酸中隐隐有花香,原来加了贵州古镇秘制的玫瑰糖,入口有山野滋味。而饭后的白粥,熬得既不见水又不见米,据说粥熬成这样才算境界,佐一碟咸菜,吃起来更是爽口。 一顿饭下来,长辈对伟子再无微词。班主任连声夸他,他淡淡地笑:“我相信做任何事只要肯花心思,就一定能维持一个不坏的水准。”帮他收拾碗筷的时候,我一回头,看到墙壁上我和他的影子重叠,无可分开,烟火夫妻仿佛就该是如此。我像夸赞饭菜可口般,自然而然地说出来:“我喜欢你。” 伟子洗碗的手停顿了一下,说:“我喜欢做菜。” 我又说:“你是我的理想。” 他笑了:“我喜欢做菜,也是我的理想。” 见惯了长辈抱怨工作不如意,懒散混日子,可有个人告诉我,他是把工作当理想来做,我有片刻的怔然,又欢喜起来,我喜欢的男子,应该就像他,体面而自重,心念单纯,为喜好执迷,下功夫去追索。 真丧气,我向他表白,他却顾左右而言他。可我没有感到太难过,也许是他的语气温和,也许是我尚年轻,认为还有大把未来去争取他,也许是我头脑简单,神经大条,也许是他忽地低头在我耳边说了一句话,总之,我不见得多么难过。 两年后,班主任举家搬迁到南京,我并没有他的联系方式,也就无法再得知伟子的音讯了,难过才陡然袭身,如烈焰焚身般辛辣焦灼。但我是记得的,他说他要去上海当厨师,于是高考后,我填的全是上海的大学,录取通知书下来,我如愿以偿。 不知道他究竟在哪家饭店做厨师也不要紧,《西游记》里猪八戒说过:“待俺一家家吃将过来!”我也是可以的。去不同的川菜馆点菜,首先翻菜单,看看是否有一道名叫绿林好汉的菜,若没有,那就点豆豉蒸排骨吧,仔细观察排骨的形状。若仍让人失望,就再要一碗白粥吧。这三样菜式,已经足以让我断定他是否就在这家店了。 我一向不聪明,能想到的,也只有这个蠢办法。至于找到他之后再怎么办,谁在意呢?二十出头的年纪,就算什么都缺,也不会缺少乐观,以为世界上的事情都有足够的余地和机会去争取,并深信不疑。 只可惜,上海的川菜馆虽然不少,几年下来,我和宋凯几乎光顾过每一家店,我想要找的人始终没有出现。渐渐地我习惯了随遇而安,再不像从前那样,吃完饭掉头就走,我开始喜欢陷在靠窗的桌边,吹着风发呆,宋凯咬着香烟,捧一本书陪着我。 我喝一杯冰镇酸梅汤——随便什么味道,坦白说,都不是太难喝。当初的伟子说过,土豆和豆腐怎么做都好吃,只要主料对了,纯天然都可以施施然端上桌。或许,有天我也能接受川菜之外的各色佳肴,湘菜和江浙菜也很好味,我当然知道。 常常在川菜馆坐到打烊才离开,外面偶尔有雨,偶尔有风,偶尔会和路旁的一只猫咪对视。而此刻,那个人大约也在同一阵风里停留过,为同一场雨抱怨几句,这么一想,世间万物当真还有温暖的。 E. 有个周末,宋凯加班,我独自找了一家川菜馆吃饭。店面很小很吵,仍是点熟悉的菜,仍是不可口。我有点小感冒,吃什么都味如嚼蜡,昏昏沉沉地找人搭讪,第一个理我的人是个抽绿沙龙喝白酒的女子,她在下巴处纹了一只七星瓢虫。她给我讲故事,虽然我听过,还是努力地听得津津有味。这个世界总有些人举止怪异,但背后必然有理由,可没有人去计较,互相配合就好。 “有个女孩跑遍整个小镇,去买那个他抽过的烟。这不是故事,是一首歌,《你抽的烟》,许美静唱的。” 我说我知道,我也讲个故事给你听吧。宋凯找过来时,女子趴在桌上不省人事,我也有些醉意。他摸一摸我的额头,黑着脸把我拎起来,带我到附近的超市买感冒药。 然后在收银台,我看到了伟子。他推着购物车排队,两名女子在他身边侧脸轻声交谈。他的购物篮里有很多做川菜的作料和不同图案的青花碗,多年前他就说过,青花碗盛白粥是绝配,会令吃粥也很享受和愉悦。那会儿我称他为大厨师,他说叫手艺人更恰当,在他看来,一道餐后甜品比三峡工程更重要,这是他热爱的工作,他乐意做得尽善尽美。而我,尚未来得及告诉他,对我而言,爱人的转身离开,比总统之死的意义重大。 我不再是1998年横冲直撞小狮子般无知无畏的女孩了,我穿细高跟凉鞋,小吊带衫,七分裤,可伟子仍一眼认出我,如同我一眼认出他那样。他急匆匆地挤过来,大声喊着我的外号。 他还是叫我火龙果。当年我就是这么个张牙舞爪的女生,仗着青春,怎样装扮都不难看,运动会当天,上衣是红色,裤装是紫色,脚上是嫩绿色的球鞋,像个挤在一小则笑话里的错别字,一目了然,让他在那么多人中,笔直迅速准确地奔向我。他问:“火龙果,你好吗?” “那你呢,在上海哪家饭店做事?” 第 6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7 章 这里盛开旧蔷薇 作者:纯白阴影 第 7 章 他摇头,指一指那两名女子:“我刚回国,和两个妻子才安顿下来,打算在上海开一家饭店,先考察考察再说。” 我和宋凯同时瞪大双眼,伟子慢慢地解释给我们听,那年他来到上海,资历太浅,不得不在饭店做了两年的配菜工,没有获得亲自掌勺的机会,之后趁着一次劳务输出去了越南,才实现了做厨师的心愿。那边华人众多,中餐馆的生意很好,他做得顺手,后来就入了越南籍,老板的双胞胎女儿都倾慕着他,他索性两个都娶了回来。 越南是有一夫多妻的传统的,说话间,女子转过面容,确实是异族人的五官,皮肤洁白,眼睛清亮,伟子朝她们招手示意:“越南人很有意思,大老婆叫做大米饭,二老婆叫做面条。你看,粮食对他们多么重要。” F. 伟子,粮食多么重要,你呢。你站在我十六岁的傍晚里,在明亮的厨房里,俯身对我说,其实爱情微不足道。 也许爱情的确微不足道,只要你在我身旁就好。可我完全没有想过这场寻找的结局如许荒谬,像在阅,英雄喝完马黛茶,在去做大事的路上,被隔壁小流氓的走火枪打死了。 我把伟子的手机号码揣在手袋里,和宋凯并肩出了超市。一切都荒唐得不可言说,仿佛是和即将诀别的爱人跳了一支慢四,背景音乐却是《友谊地久天长》。想起某位作家说的,廿年一觉他妈的梦,忍不住想笑,但又忍不住想哭。可最后,我不过是面无表情地踏着满地烟灰继续走路。 伟子,爱情的确微不足道,却令我失神苦恼。你说不喜欢半途而废,如今我必须要放弃了,因为世事已非中途,路,走到了尽头。那好吧,你可畅游异国,我也必可再找寄托,放心吃喝。 ——完。 原谅我不记得忘记 转机转车转工转会转校,你在哪里失去。 伦敦的四月晚间有雾,春天迟迟不肯到来。车子行驶缓慢,路过大片田野,缓坡上有瓦砖的小屋,凌川开了唱片机,《胡桃夹子》的原声流泻如银。 1999年的夏天,出院后我看过第一场杂技芭蕾舞剧,《胡桃夹子》。腿还有一点瘸,坐在第一排,看白裙的女孩在台上翩跹,忍不住在灯光暗影里埋下头去。 那年我16岁,本是杂技团成员,在排练“空中飞人”时摔了下来,腿部撞击到固定飞人的钢筋上,穿透了。当天就被送往医院进行了手术,从脚踝处垫进了一块钢板。 以“惊、奇、险”闻名的杂技项目中,这类意外受伤并不罕见,很多人因此被迫转了项,从事舞美、服装和道具设计一类的工作。只有我,来过两三个教练看了看,都说艺术表现是好的,不过有伤啊,年纪又不算小,上升空间不大。于是,16岁的杂技演员宁檬的艺术生涯就此收场,靠着几年下来的演出费和团里发放的安置费,在苦学一年英文后,远赴异邦。 贺扬,离开中国当天,我去了一趟杂技团驻地,里面空无一人,你们都去另外的城市演出了。我背着行李在门口徘徊,这春天的燕子飞来,桃花刚开,你身边有了别人,在流光溢彩的舞台上你来我往,你进我退,而我还是要走出门去,看异国的晨昏,给我一杯奶茶,给我一条长面包,给我一份今天的小报……给我一个遗忘你的硕大的时机。 联欢会中两杯之后,那些圣诞节换来什么。 贺扬,我认识凌川是来到伦敦第二年的冬天,学校附近新开了一家小店,客人不多,生意很清淡,每个周末晚上都会放两场华语影片,有中国留学生赶来看。 店里的服务生会做味道很好的川菜,不忙就坐在角落里,握一支短短的铅笔在本子上写旅行笔记。圣诞节那天下着雪,人们都去参加舞会,店堂里只有他一个人,正把地图摊开,用指南针和尺子仔细测量。我蹲下来耐心翻找影碟,惊喜地发现居然有《喋血双雄》,扬起来问他:“我可以看它吗?” 屏幕的微光扑到脸上,镜头上烈火纷飞,白鸽四散。或许,练过杂技的人骨子里就蛰伏着追求惊险的因素,我最爱的不是文艺片,而是黑帮片。偏偏这个叫凌川的服务生也是港片爱好者,下次再去,他就会替我留两张碟片,说是托了朋友从国内邮寄过来。 以后就经常和凌川聊天聊地,达明一派,苹果打折,导师研究了新课题。他说起《心动》里关于天空的照片,我能想起的却是《Happy together》里的那盏台灯,贺扬,那种纯粹的蓝多像有一年冬季我们在杂技团外面堆的那个小雪人啊,你泼了纯蓝色墨水在它身上,你说它穿着蓝色衣服,像我。 我还是喜欢穿浅蓝色的百褶裙,经常忘记吃饭。凌川给我做热汤热菜,他说他右手本命年的红绳,说A年B月C路车上穿红色长裙的漂亮女孩。我讲起你,一个拥有20多双Nike的高个子男生,从白帮的LEBRON III到金色的FLIGHT,而你今天穿哪一双出现?这些年来,你是否也有云有雨地长大? 捧一碗白菜汤对着电影喝,仿佛是和你背靠背地坐在公园嫩绿的草坪上,分享麦当劳的鸡翅。然后踏着午夜的清冷回家,在白色的A4纸上给你写信,说昨夜的那场大雨,说影片里的离别,还有我的心情。写满三页,仔细阅读两遍,塞到从中国带来的巧克力盒子里放好,并不寄出去。久了,竟也积了厚厚一沓,纸张也变成微黄色,很有年深月久的意思。 而一并放在盒子里的那个镜框中的你容颜如初,晴朗的少年,有一双会跳的眉毛,嘴角习惯地上扬。你总是这样一副欢天喜地的模样,像8岁时候第一次看到你,在宽敞明亮的陌生庭院里,你坐在葡萄架上晃荡着脚,午后阳光倾泻而下,你正和同伴眉飞色舞地说着话,仰脖大笑。 教练招手叫你下来,把我带到你面前说:“以后你就跟着贺扬练顶碗。” 我局促地绞着手指,12岁的你展颜一笑,友好地拍拍我的头,笑道:“跟我来。” 好比过客车厢里的恬睡,到站你已几岁。 在练功房里苦练柔术,将身体扭成各种匪夷所思的形状,用双手代替双腿,表演倒跳。训练出奇残酷,因为动作不规范,连累你和我一同挨罚,在深夜空荡荡的大厅里练习三百次钻环形圈。我内疚得要哭,你却什么也不怕,有的是自嘲的劲头,如果教练揪住你的头发,把你从楼上扔出去,你一定腆着脸从下一层的烟囱里爬回来,并喜笑颜开地号称自己是圣诞老人。 渐渐地就形成了默契,连饮食口味都一致。休息时分和你去杂技团外面的小吃街吃东西,要一碗拉面,加大块牛肉,加辣,加葱花,加香菜,再要炸得金黄的土豆片和炒田螺,热热闹闹地摆满小方桌。你替我掰开方便筷,细心地去掉毛刺,在热水里烫一烫。 也去小影院看电影,10块钱可以挑三部,买了冰红茶和薯片,很快消磨一下午。回杂技团的时候,已是暮色四合,公交车上人很多,没有座位,只好并肩手拉栏杆站着。 道路颠簸,一个急刹车时,一只手缠住了我的手。我睁开眼睛,两个人都面无表情地盯着窗外的车水马龙。我明白那是谁的手,握到出汗,然后在下车汹涌的人潮里,那只手的主人没头没尾地丢出一句话:“在一起吧。” 你并不看着我,我还未转头,你重复:“就在一起吧。” 若干年后,和凌川看过一部电影,片中的女人对女儿说,在感觉幸福的时刻,并不是beginning,不过一个moment。我想她是对的,曾经有一个人,在靠近我心脏的位置,同我说,在一起。 贺扬,Thatthe moment,就像路过眼睛的风那么短暂。我不再期待还会有什么象样的未来在等着我,遇见你,原是生命里最好的时光,再也不会回来。 荷东广东,那些舞伴是否在跳。 1998年3月,团里决定把著名芭蕾舞《胡桃夹子》改编为杂技剧。我和你获得分饰男女主角的机会,将芭蕾用杂技的形式表现出来,使古老的东方杂技和优美的西方芭蕾两种艺术融为一体,打造一台杂技芭蕾舞剧,一旦演出成功,将会在世界杂技史和舞蹈史上创造新的奇迹。 为了展现芭蕾飘逸灵动之美,所有演员都要学会用足尖起舞,旋转自如。那段日子,我们在练功房里强化训练,很多演员都伤筋动骨。你用一只手就能把我托举起来,但腾空转身、劈叉弹跳时却是东倒西歪,常常练到后半夜,我为你擦药用酒精,涂紫药水,你用力咬住衣服。贺扬,你还记得当时的星光吗,你说疼痛时,它们就在你眼前乱飞。 次年,在排练“空中飞人”时,我从你肩膀上摔落下来。那一刹,满目漆黑,耳畔仿佛有童年噩梦里的惊叫声。我被送往医院,而女主角很快易了人。 护士每日过来给我量体温,端茶倒水。团里也来了不少人,买了鲜花和水果慰问我,你站在门边,双眼有惊痛,两手交握,攥得紧紧,你的新搭档在你旁边,注视着我的腿,轻轻叹息。 我别过脸去,远远望见窗外的树木,那株合欢开满粉色的丝状小花,缤纷得像温柔情事。可我再也不能,和眼前人比翼齐飞。 在医院的夜晚,时有惊雷,或者雨雪。你训练忙,仍抽空来探望我,给我带了书和音乐。直到有一天,演出即将开始,你便无暇再来,全心投入排演中。 1999年6月12日,大型杂技芭蕾舞剧《胡桃夹子》在本省大剧院举行全球首演,我不顾医生反对,拖着残腿去观看。台上,男女主角表演了让人赞叹的杂技“对手顶”轰动了全场,他们如鱼得水,默契挥洒。那是媒体称为杂技情侣的你和你的搭档。 那晚我在车流里弯着腰走路,有好心的出租车司机叫住我问:“你怎么不回家?”可是贺扬,再也没有人对我说,跟我来。 电影展中法斯宾达,我知你看到一半走了。 皇家歌剧院坐落在弓箭大街上,古老的欧洲建筑,隐在清香植物的另一端,深红和金色的主色调庄严静穆,维多利亚女王的画像俯瞰着拱门,由天使手擎的灯火环绕着剧院。晚上九点整,灯火辉煌,乐曲声开始回荡。 满座白衣胜雪,衣冠楚楚的英国人神情平静,凌川拉过我的手,放在他的口袋里。大幕徐徐拉开,舞台设计得美轮美奂,追光中,一双剪影你追我逐,身姿如同在草原上携手双飞的大雕,擦着云层掠过,划破天空。 那便是我的贺扬了。7年后的你褪去少年时代的青涩,眉眼完全长开,灯光打在你脸上,面孔明亮,嘴角噙着浅笑,就是我想象中的样子。这些年来,你出现在信笺里,出现在幻觉里,出现在沉梦里,并且终究出现在我面前,紧身舞服勾勒修长身姿,年轻的身体和故乡的春天一样蓬勃。你在谢幕时躬身含笑,说总算来了伦敦,又四顾张望,声音低下去:“可惜只有我独自到来。” 多年前和你约定过,终有一天,要随团出访欧洲,在异域辽远的天空下,喂鸽子吃小面包,有清风入耳。目之所及皆是梧桐和玫瑰,坐在古堡的壁炉前看一本画册,拉了你的手去拍云朵和康桥,在城墙上找一条石凳,对着河流午餐,时间明净,安然淌过。 两个人的梦想,用不同的方式实现,际遇对我,称不上太坏吧。贺扬,可我再不能和你相见,从网上搜索到的消息中,我得知你和搭档已是公认的神仙眷侣,双宿双飞,据说明年就会完婚。而命运早已让我从你的肩头跌落那时起,就错失了今生。 谁没有找谁,没有等谁,自那天起再不可追。 第 7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8 章 这里盛开旧蔷薇 作者:纯白阴影 第 8 章 在后台找到了团长,他还记得我,一见到我就握住我的手半晌说不出话,又急急地问:“在英国还好吗?贺扬一直在找你,你这孩子,连电话都不肯留……”我将凌川介绍给他,说我过得挺好,絮絮地说了半天话,彼此都对我的腿避而不谈。当年他把我从孤儿院接出来,尽心栽培我,为我铺就锦绣前程,只可惜人算不如天算,他觉得愧对我。 你在接受英国媒体采访,你的搭档疲倦回来。看到我,她明显一怔,连寒暄都顾不得,走到角落里点上一支烟,抽了一口,接着,又抽了一口,才发现烟居然没点着。我走过去,递给她一只打火机,又点了一次,这次点着了。 她深吸一口,声音掩在烟雾里,看不清表情。她说:“对不起。” 事隔多年,她终于对我说抱歉,虽然这于事无补。我甚至不明白自己为何会找来,是想偷偷看看你,还是要亲眼看到她当真爱你才放得了心?可我只是很想问她一声,杂技团外面那条街道的小吃是不是依然美味? 最终什么都没有说,将手伸过去,放在她掌心,用力地按了一按。她会明白我的意思吧,那双手,请她替我好好地握着。诚如我,也决心要和等待我这么久的凌川看伦敦每个落日。我们贷款买了公寓房,楼层很高,初夏时节晚上九点天色还有余光,对面人家总是亮着灯,穿橙色T恤的男孩和他的女朋友接吻,看到我会招手为礼,放肆而快乐。贺扬,他会让我想到你,你看,人生何处不相逢。 几多派对,几多个失散伴侣,几多个故事并无下一句。 就这样了吧,贺扬,那年我16岁,喜欢穿浅蓝色的百褶裙,曾经在蔷薇色的黄昏里,站在花墙下喜悦地看着你跑过来牵起我的手。 我们都好好珍惜那些时光吧,因为在两个月后,有嫉妒我们的女孩子在钢丝绳上绊了我一下,从而取代我,成为你的女主角。如果你在事故发生之前,经过那堵花墙,看到面目没有一丝阴影,全心全意地等你到来的16岁的我,请你抱一抱我。 ——完。 我为你北望中原 A.2006年元月27日,上海火车站。 天有些冷,潘朵拉往熙熙攘攘的人堆里钻,看到貌似票贩子的人就凑过去问,有到天津的吗? 两个小时后,她花了三倍的价钱买到一张站票,一路喊着借过,抢在火车开动之前挤了上去,又一路喊着借过,找到一处角落勉强站住脚。 五个小时又三分钟前,潘朵拉在网上搜索“春节京剧”几个字,获得相关信息1258条,在某一条里她看到了天津将有一场演出,演员名单里陆虎的名字赫然在列。她毫不犹豫,立刻上网发帖子,以低价转让上海往返郑州的机票,不到三十分钟就有人打车到公寓楼下喜滋滋的成交。 拿了这笔钱,潘朵拉跳上公交车赶往火车站。二十个小时后,她站在天津一家剧院大门口横眉竖目,抖着一份报纸一迭声地追问剧院负责人:“为什么临时将京剧表演改成音乐会?”对方回答得轻描淡写:“应听众要求。” “那他们去了哪里?” “对不起,他们是草台班子乌合之众,我也不知道他们的去向。” B.1993年,潘朵拉12岁,生活在豫北一座小镇。 她爱笑,常买娱乐杂志,将有关刘德华的资料统统剪下来,趁午休的时候躲在教学楼顶,一张一张地贴在剪贴本上,边边角角处绘些精致的花边,隔三差五被人借去欣赏。 那时尚不流行“粉丝”一词,师长把潘朵拉这类女孩称为“追星族”。其实她不止追星,受戏迷妈妈的影响,还喜欢听戏。那年夏天,小镇时常有奇怪的歌舞剧团来走穴,有天傍晚,潘朵拉做完功课,家对面的影剧院的大喇叭里传来几声紧锣密鼓,老生苍凉地唱着随风湮灭的传奇。她扔下笔,在剧院门口的阿婆手里买瓜子,用报纸包好,又去小卖部买了一瓶果汁,仗着个子小,挤到最前面,和淘气的小孩子爬上戏台,旁若无人地盘腿坐在两侧的音箱旁,津津有味地欣赏《狸猫换太子》。 演出中有个男孩,戴双龙抢珠头冠,穿白色锦袍,非常俊美。他扮演幼年的太子,算是配角,但戏份不少,还来了一段剑舞,俊朗爽气,舒展劲秀,一个下腰引来掌声雷动彩声四起。潘朵拉的目光就跟着太子跑上跑下,她从不认为见过比他更好看的男孩,甚至连她的偶像刘德华都比不上。 谢幕时,环佩叮当,凤冠霞帔都出来了,太子站在最右边,他注意到潘朵拉,挤眉弄眼地朝她扮鬼脸,朝她做了一个邀请的动作。她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站了起来,在众目睽睽之下走到他身边,自然而然地被他牵起手,以随兴的舞姿周旋,载歌载舞地唱《锁麟囊》里那句著名的西皮散板:一刹时把前情俱已味尽,参透了酸辛处泪湿衣襟……她还不能十分领悟其中的苍凉,心里却非常非常忧愁。 C.不过是些千金小姐后花园,落难书生中状元的苦情戏,这个叫“陌上桑”的剧团却在小镇大受欢迎,场场爆满,索性驻扎下来,以小镇为主战场,偶尔也去邻近的乡里演上几场。 那天潘朵拉刚走进教室,看到自己的剪贴本被人用力一抛,眼看要飞出窗外,坐在角落的一个男孩跳起来飞身接住,咧嘴大笑。她过去道谢,浓眉大眼的男孩大大咧咧地伸出手:“我叫陆虎,我们见过。” 刹那惊疑后,潘朵拉就认出眼前的男孩是卸装后的太子。他是个孤儿,自幼由台长收养,偶尔客串配角,剧团演出期间,他在小镇借读。他走南闯北,见多识广,吸引了一帮同学围坐听他讲那外面的世界,他却单单照顾到潘朵拉,将剧团的单放机拿来,陪她听歌,教她京剧基本功,压腿,走边,趟马,他说:“给你取个外号吧,叫陆无双,只许我一个人叫。” “为什么叫这个?” 他坏笑:“你不是喜欢刘德华嘛,他演过杨过呀,他管陆无双叫媳妇儿,你开心了吧。” 想了想,又笑,“陆门虎子,一时无双。陆虎,陆无双,听起来像是兄妹。” D.剧团离开小镇是在深秋,校园里的桂子都开了,空气里充盈着甜甜的香。 整整一个班级的人都跑去送陆虎,他只拉着潘朵拉的手,信誓旦旦地保证只要到了城里,一定给她捎回刘德华的磁带,她什么话都说不出,用劲地点头。 陆虎走后,潘朵拉才发现剪贴本扉页上,刘德华扮演杨过的不干胶贴纸被他撕了下来,换作自己的剧照,那少年仍是白衣无尘,剑眉星目,微笑朗然,像个真正的太子。 一别之后,陆虎杳无音讯。次年春末,爸爸调动工作,潘朵拉举家搬迁到省城郑州,她也成了插班生。一离开小镇,她就开始寻找那个叫“陌上桑”的剧团,却毫无头绪。没两年,爸爸的事业顺畅,将爷爷奶奶都接到身边,一家人再也没有回过故乡。 直到潘朵拉考上大学,才偶然得知“陌上桑”散团多年,成员纷纷失散,年长的拿了一些遣散费回乡养老,年轻人中,有些转了行,有些加入到规模稍大的剧团,巡回演出一次,短则半年,长则数年,居无定所。 茫茫人海,要找一个只知道姓名的人,谈何容易。年少的绯色梦幻,就像是用铅笔写就的字迹,当时再用力,也渐渐地淡了,散去。仿佛是须臾,多年时光飞逝,潘朵拉大学毕业,留在上海工作,朝九晚五,与对她有意的男同事保持不温不火的关系,周末晚上和朋友找间餐厅吃饭,有时也上网,在MSN上沉默,经常更换签名档,却只管自己叫陆无双。 E.2006年元月28日,除夕夜。 潘朵拉花了全价购买天津飞往郑州的机票,回家过年。夜机上,大半人都已睡去,潘朵拉抹一点香水在太阳穴上,第一千零一次地翻看剪贴本,年份久远,纸张变得如同时间脆薄,惟有那少年容颜无改,笑容亘古不灭。 空姐脚步轻微,同索要果汁的乘客低声交谈,潘朵拉合上剪贴本,清楚地听到邻座男子说了一句梦话,分明是小镇口音。她的心被牵动,算起来,阔别经年,她和故乡暌违良久。 大年初二,潘朵拉打车去长途汽车站,赶往小镇。可小镇的改变日新月异,影剧院修葺一新,门前的台球摊全部整顿,改建为宽阔的广场,有孩童举着冰糖葫芦在人群里快乐奔跑,情侣们穿着溜冰鞋倏忽滑过,一家四口坐在石凳上谈笑风生。 唯一没有变的只有影剧院门口卖瓜子的老奶奶,潘朵拉买了二两瓜子,俯身望着她。老奶奶很老了,动作明显不如当年利索,双手颤微微,好半天才将报纸折成漏斗状,装好瓜子递给她,乡音淳厚:“刚炒的,还热乎。” 她接过来,随意瞥一眼,是一张海报,上面写着:陌上桑剧团,解散经年重又聚首……陆虎站在左数第四位,仍是太子扮相。13年,她从一个小女孩长大成人,可太子还是太子,身着白色锦袍的样子,和她的记忆完全重合。 他戴一顶双龙抢珠头冠,她也有一顶,是花费不菲从某剧团购得,搁在上海的单身小公寓里,挂在衣架上。有时静夜醒来,窗外的路灯光透进来,衣架影影绰绰的,竟像是一个人默然静立的身影。 她感到恐惧,因这恐惧,又有些隐秘的诱惑。但凡危险的,都是美丽的,这些年来,她总会梦见在看一出戏,深宫大院楼台轩榭,穿飘逸白衫的古代男子从曲折的回廊间翩然行过,渐行渐远,她从不曾忘却这一幕。 F.剧团在小镇的演出为期半个月,潘朵拉每场都看,买的是贵宾票,就像是少年时代,坐在第一排,神气地回头一望,所有的人都被抛在脑后。 然而如今,戏曲在小镇的影响力渐渐式微,连影剧院的音箱里播放的都已是当红明星的最新单曲了。座下寥寥无几,场场不落前来捧场的,只有上了年纪的老人,眼花耳背,就是图个热闹。 因此第一排的她,显得格外突兀。看到第三场,剧团的人就感到奇怪了,团长是个和善的男人,有天散场后客气地朝她笑,她就客气地笑回去。团长将节目单递给她,表示为答谢剧团的忠实听众,她可以点戏。 她指了指蹲在角落里打扑克的陆虎,他穿一套洗得发白的牛仔裤,抽着烟,大约是抓到了一手好牌,喜形于色,一个劲地催促下家出牌,顺手将烟灰弹到地上。团长笑了笑,招手让他过来。三场戏他都没有上场,看到她的时候,他的眼里只有疑惑之色。 潘朵拉咬咬下唇自我安慰,自己不再是当年扎麻花辫的小镇少女,眉眼全然褪去青涩,难怪他会觉得陌生,她急急地说:“陆虎,我是陆无双。” “哦。”陆虎转身朝一个打牌的女孩吹口哨,“陆无双!” 那女孩还没换下戏服,一身大红氅子,眼波闪烁,瞟一眼陆虎:“忙着呢,别烦我。” 24岁了,潘朵拉还是没能学会掩饰,她退后两步,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陆虎回了一下头,说:“真巧,你也叫这个名字?” 他嗓音沙哑,几句话的功夫就抽掉一支烟,潘朵拉看着他:“你是唱戏之人,要保护嗓子……” 第 8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9 章 这里盛开旧蔷薇 作者:纯白阴影 第 9 章 “唱戏?”陆虎仰脖大笑,“我早不唱了。” 潘朵拉别过脸去,她不曾想过重逢情形会如此。可那该是什么样的?执手相看泪眼,无语凝噎?不,她并不能苛求别人如自己一样,数年如一日地深记不忘,苦心找寻。她说:“你叫陆虎,我是陆无双,你答应过会送我刘德华的磁带,也许你不记得我,但我没有忘记。”一口气说完,然后头也不回地大步走开。 她听见身后那人自嘲道:“哦,我叫陆虎。叫陆虎的人买不起一辆陆虎。” G.这个世界很多人都买不起陆虎,但他们不会给所遇见的每个女孩都取同样的名字。 陆无双找到了当初叫她媳妇儿的杨过,然而言者无意,听者有心,他是她的私心,她却只是他的杂念,杨过身旁有了小龙女,是众人仰望的神仙眷侣,不再念及昔日的盟誓。而陆无双的下落,兀自被忽略,无人给予交待。 潘朵拉没有买到最早返程的车票,在小镇逗留了一夜。次日,她即将告别小镇,鬼使神差地又晃到影剧院。这一次,她并没有看到陆虎,他提前离开小镇,回省城打工去了。台长喝着念慈庵枇杷膏,叹息这孩子本来是被当作台柱来调教,岂料害了一场急性肺炎,让他倒嗓,嗓音每况愈下,服尽了各种药水,丸散甚至民间偏方,却不见效验,从此登不了台,又没有念多少书,只得转行跑业务,日子过得艰难。 “可惜了,他十四岁的时候梅件到朝歌办公室,竟在他的桌上发现一本叶芝的诗集,书页簇新,看样子并没有被翻动过,我看了看,扉页上写着赠送的字样,这让我哑然失笑。送书之人天真如斯,定然不曾知晓,生活的历练让朝歌终日考虑的,是公司的产品发布会、销售业绩、订购合同和同事倾轧,早就收敛起全部的诗情。 那写过“当你老了,头发白了……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的人,可以打动世间无数人,惟独他心仪的女子却视他如尘如土。在那个遥远的、致命的春日,24岁的叶芝认识了少女毛特.冈,他对她一见钟情,把她比喻为苹果花,整整追求了她28年,屡屡被拒,他甚至做了一个爱屋及乌的挣扎,向毛特.冈的女儿求婚,同样被拒绝。 李碧华说过,世界上最悲惨的事情就是,全世界都给你青眼,偏偏你在意的那个人给了你白眼。金庸则说,如果你深深爱着的人,深深爱着别人,你又有什么法子。是,我又有什么法子,总不能像叶芝那样,无法一偿平生夙愿,还被爱恋的人不屑地称为“是女子气十足的男人”。因此我喜气洋洋地将朝歌和他的新娘送上返回西安的飞机后,没人事地回去上班,下班后跑来吃麦当劳,巧遇了你。 你像是鼓足了勇气,忽然问我,100块钱可以做什么? 让我想一想,100块钱可以买100份《南方都市报》,可以买21升97号汽油,跑200公里,可以认领一棵树3年,可以买一个奥运会吉祥物福娃,找零20元,也可以是停水期间哈尔滨人买2瓶黑心矿泉水。 第 9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0 章 这里盛开旧蔷薇 作者:纯白阴影 第 10 章 ……以及中国足球出线那天,在西安世纪金花附近,买一支蓝色妖姬。 E.100块还可以办一本港澳通行证,可以连续不停地煲市内电话粥501分钟,或者是长途电话142分钟48秒,但100块钱不能有情饮水饱。 朝歌回酒吧取架子鼓,让你送我回校,街道拐角处,有小女孩兜售鲜花,布袋里只剩下最后一朵,她站在寒风里,嘴唇乌青,你看了我一眼,买下了那支花。你说,卖完了,她就能早点回家。 我从未告诉过你,那是有生以来我收下的第一支花。我欢喜地捧着它,可想到你不是朝歌,就有点失落,趁你去推单车之际,解下头绳,把它绑在路边开得灿烂的月季丛中。 你没有留意,要么留意了,装作没看到,若无其事地谈笑风生,说开元商城刚开了一家麦当劳,改天请我吃新地。在学校门口,路灯下,我朝你挥挥手,大声喊,再见了,竹野内丰! 你大声喊回来,明天见,竹叶菜!别忘了,以后叫我因扎吉! 我朝侧门跑去,风吹起我的头发,我笑着想,怎么会忘记了呢,竹野内丰是你女朋友的专利。 但次日我们不曾再见,我忙着办离校手续,和朝歌等一帮同学来了深圳实习。一晃,四年时光匆匆而逝,而关于麦当劳新地的约定,要到如今才有机会实现。 吃一口新地,听见你说,100块还可以办一本港澳通行证,可以连续不停地煲市内电话粥501分钟,或者是长途电话142分钟48秒,但100块钱不能有情饮水饱。 2005年的夏天,你做了近视眼手术后,视力虽然显著提升,却产生了副作用,你患上色弱了,分不清深蓝与黑,粉红与白,湖蓝和草绿等等。这对于从事平面设计的你来说,很致命。你的收入由此一跌再跌,不得不转行,从低层做起,最窘迫的时候,连100块水电费都交纳不起,女朋友不打算忍受下去,在今天提出分手。 她还是当年叫你竹野内丰的那个,我和她素未谋面,但她竟然知道我的存在。她曾经说过,我知道你放不下一个叫竹叶菜的女孩,你无言以对。你辞去西安小有成绩的工作,赤手空拳地来到深圳打拼,在暗处观望我的一举一动,执意等我绝了对朝歌的念头才肯走近。 而我,我再不是彼时清清脆脆的竹叶菜了,我把自己叫作空心菜,看似生气勃勃,内里空空荡荡。此时方才得知,那本叶芝诗集原本就是你送给朝歌的,也预料到我会拿起来翻看。 诗人最后一次向毛特.冈求婚失败后,回答他的挚友鼓励他不要放弃时,只说了一句话:“不,我已筋疲力尽了,我不想再做任何努力了。”于是他娶了仰慕他很多年的一位英国女人,这位妻子后来为他生养了一儿一女。 我的智商当然要比叶芝低许多,但情商可能未必。我们都爱吃辣,在同一天遭遇爱情劈腿,以后可以抢着吃同一份麦辣鸡翅,不需要迁就对方的口味,一边吃还能一边咒骂那薄幸女负心汉,我想象不出我们凭什么不该在一起。我们就该在一起。 所有相似的人都应该在同一条战壕里摸爬滚打,只要地球不会灭亡,就会有辣椒存在,香辣刺激的食物就能吃到永生里。我是溺水之人,就算是一根稻草,也要拼了命抓住的,况且你大约是条船,谁知道呢?面对你,我愿意试试看,这世间也许当真存在朝歌以外的男子。 ——完。 世间上每一个清晨 作者有话要说:留言我都有看,即使没有回复,你们让我觉得写文很幸福,所以在过年之前,也给个幸福的文给你们看。恩,大家都珍重。^^ 无意跌落西北方 A 那天在苏州是个美妙的秋日下午,刚下过一场小雨,为了捕获一只怀了孕的七星瓢虫,夏红果在公园的花坛边跟踪了好久,接着,她在满地落叶中捡到了五块钱。 钱平整地躺在一片银杏叶上,几乎是崭新的,崭新得十分可疑,以致于看起来不像是遗落,而是有意为之。夏红果弯下腰,看清楚上面写了一行浓黑的字迹:此地哀鸿遍野,不过你放心,她吉人天相,不会有事。 于是,那两个字果断地跳入夏红果的脑海:现场。十三岁的女孩惊慌地捡起它,逃之夭夭。回到家后她就梦见身处烽烟滚滚的莽荒草原,前方是带着箭伤奔跑的鹿,一双漆黑的眼睛,而自己大概是野人,穿孙悟空那样的虎皮裙。 五年后夏红果对沈欢说:“五块钱都可以买一张陈冠希的海报了,还有,一些好看的杂志差不多也可以买,但我只敢把它夹在书里。” 沈欢笑话她:“你胆小得自成一派了,为什么不假装它是一则神话?天外来物,拯救苍生什么的。” 夏红果就不再继续这个话题,低头去看沈欢晾在阳台上的白球鞋,鞋子被爱惜得很好,用细薄的白纸敷上,据说可以防止它发黄。三天后是沈欢的生日,她和室友们早就说好了,要到她的男朋友那里吃饭,就穿这双鞋。 夏红果一直不知道那个男生叫什么名字,沈欢永远只用“他”来代替。关于他们之间的典故,夏红果也早就烂熟于心。沈欢念初二时他念高三,沈欢考到这座城市来,他刚好大学毕业,在一家地产公司做事,租住的房子在城南,每个周末,沈欢就赶过去看他,周日才坐深夜的公交车回来。 这双白鞋是他们的定情信物,他从未问过她穿鞋的尺码,却在过年时拎回一双恰好的鞋子给她。她问起,他说是有一年她从他身边经过,他手中的书一抖,落在地上,两人同时去捡,讪讪地不敢去看对方,她当时穿的是露趾凉鞋,脚指头莹白如玉,少年登时屏住呼吸。 “那本书是32开的,我偷偷地量了一下,你的脚正好和它等长。”理科生自有他的逻辑和计量方式,却因此一举赢得沈欢芳心。 沈欢是陕西米脂人,那个传说中出美人的地方。她果然生得唇红齿白,貌美如花,时常将头发梳成高高的马尾,露出修长的脖颈,像婷婷的鹭鸶,瘦骨伶仃地走在校园里,引得好多男生竞相打听她是谁。入校才半个月,她收到的情书和小玩意儿就琳琅满目塞了一抽屉,可她一概客气的拒绝,转而对室友说:“我和他是认真的,我们是要结婚的。” B 原来匹配美人沈欢的男生是这样的,穿蓝色毛衣,温和家常地招呼女孩子们坐下,茶几上摆满了小零食,他自己到厨房里忙碌。沈欢跟进去,又被他推出来,让她陪朋友看看电视聊聊天。 他做了各式各样的面食,又照顾夏红果她们这几个南方女生的口味,对着菜谱做清淡的上海菜。夏红果倚在门边看他拿起量杯,一丝不苟地将淀粉注入,念念有词:“250克,250克。”倒得多了些,连忙拿小勺子舀出来,夏红果看得滑稽,扑哧一笑。他听见了,搓搓手,只是笑,那么清明的眼睛,什么都没有说,又像是什么都说了。 酒是男生自己学着做的,沈欢最爱喝的陕西黄桂稠酒,她每喝必醉,每醉必喝。生日蛋糕还没吃完,她就醉了,仰起脸,拉着他的手,按在自己心口上,连名带姓地呼唤他:“何永镇,何永镇。” 这般亲昵肆意,仍只让人觉得娇憨。女孩子们和他协力,把沈欢抬到床上去,又打着呵欠跑到另一间房里睡下了,这儿离学校太远,夜又深了,回校不安全。便只剩下夏红果收拾满桌狼籍,又问他:“家里有橙汁吗?橙汁能醒酒。” 他笑了:“每回她都这样……不过你放心,她不会有事。” ……此地哀鸿遍野,不过你放心,她吉人天相,不会有事……夏红果浑身一震,那句话,竟是等在这里的。她立刻很想把那五块钱拿给他看,真的,多平常的一句话,她却记得这样久,神示般地在她头顶打了一个轰天的雷。 然而她终究知道,纵然没有前因后果,她也会被他吸引。在沈欢日复一日的诉说里,她熟悉了他的灵魂,甫一见到,他的肉身和灵魂重叠得丝丝入扣,且更生动,她无法忽视。夏红果立在幽静的壁灯前暗暗看他的身影,他夹了一些剩饭剩菜拿到微波炉里热,席间他忙着给沈欢布菜,根本就来不及吃几口。夏红果递酒给他,自己手里也端一杯,慢慢地喝。 何永镇接过酒:“她就是爱喝这种酒,我手艺不精,家里那边酿造的还要好些。” 他来自陕西,那里有相爱的情人隔着山唱情歌,有干涸的河,有雪白的馍,有千年的传说和黄土高坡。他吃饭时喜欢蹲着,农忙假时,他在种不出好庄稼的土地上,将锄头使得很帅,某一个月黑风高夜,他用这把锄头砸碎了学校宣传栏的橱窗,偷走了她的照片,换了一张蔡卓妍的小照贴上去,半个月后才被人发觉。 他的事迹,沈欢都讲给她听过,她一早就知晓。他像是苍穹,日日相对,仍空白如纸。但因了这空白,可以假想出无穷旖旎的色彩,待见着了,一颗心便似鸟在空中折了翼。 夏红果半句话也说不出来,只得喝酒,何永镇也不劝她,陪着她喝,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有一回,我们酿了一坛酒,她剪了一对戏水鸳鸯,我在旁边贴了红纸,写了‘情浓如薄酒,微醉好入眠’,是她要求写的,送给她刚出嫁的英语老师。那一天下了好大的雪,我们在雪地里跌了好几跤,洒出来的酒全被她哧溜哧溜喝光了。” 他说的全是与沈欢相关的旧事,夏红果居然很爱听,两人不知不觉将半坛酒都喝光了,却都没有睡意,就开了电脑看电影。两个小混混去吃烤鸡,大师傅细心地烤着,其中一个说:“如果要是有天,我变成了他这么无聊,你就找一把最大的枪,从我后脑勺狠狠给我一枪,你知道么?” 另外一个说:“不,我要给你三枪。” 夏红果笑了起来:“卖烤鸡有什么不好?它总会让我想起很明亮的东西,明亮的下午,明亮的晚上,我相信来买烤鸡的人都是愉快的。” 何永镇低声说:“中学时,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去一个有啤酒,香肠,泉水和音乐的地方生活,食物和阳光一样金黄。” 半夜下了雨,天亮时分推开窗,对面人家的亭子间有雨滴洒落。夏红果自告奋勇出去买早餐,门前的小巷很破败,随处都是水洼,回来时她将裤腿挽得高高的,蹦跳着左右躲避。何永镇在刷牙,无意识地朝外面望去,赤腿的女孩子跑在雨后的青石板路上,像小鹿跑过原野。 夏红果有所感应,抬起头邀功似的扬了扬手中的早餐袋,睁着明澈的大眼睛,小脸从晨雾里逼近,像他幼年时攀爬在桃树上,试图伸展双臂去摘下的,那颗脆生生的桃。他依稀听见当日的欢笑声,一分神,四周仿佛天清地阔,整个城市那般轻快。 夜里说过那么多的话,此际却只默然地分坐餐桌两端,吃完早餐。何永镇回到卧室替沈欢掖好被子,嘱咐夏红果:“小鬼,无聊的话上网听听歌吧,等她们醒来,吃了饭再走。” 一夜未睡,他的眼里有血丝,依然收拾得整洁,衣冠楚楚地去上班。他租住的房子很老了,卫生墙上的绿漆纷纷剥落,显得斑驳阴凉。楼梯是木质的,他一步步地下楼,像啄木鸟笃笃地医治一棵病入膏肓的树——他的步伐里,是有这么一种可有可无的气息的,工作于他,大抵并不是非做不可,但又没有别的事情可做。 第 10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1 章 这里盛开旧蔷薇 作者:纯白阴影 第 11 章 他向往的生活是烤鸡店大师傅那样的吗。但这烦嚣城中,众人都在求微末的生,且合力屏弃更微末的生。 听得那声音远去,夏红果跌坐在沙发里,脚下是沈欢的鞋,洁白如新。沈欢只在自认为的重大场合才穿它,生怕磨坏,一进屋就换上拖鞋。鞋子是天美意的,她曾经和他在故乡古老的庙宇跪下,面对神佛许愿,愿天美意,赐予长久。可她夏红果又能做什么呢,她颓然地看着他电脑的屏保,小三号行楷,自上而下,周而复始,写的是:四方男儿事,不敢怨飘零。他叫她,小鬼,小鬼夏红果在这个秋天的早晨,把脸埋在掌心里,哭了。 怎么会是他呢,怎能是他呢。 C 他叫她小鬼,像长征时的老首长叫他手下浓眉大眼一口白牙的小兵,爽朗乐呵又疼爱的。她的心里就住进了一只小鬼,和沈欢一同端着水盆到洗漱间时,它就钻到湿淋淋的拖鞋里,走一步,吱哇一声;打排球时,它就窜到最高的树梢,风一来,它坐在树罅的阳光里,居高临下地望着她,眼睛眨巴眨巴,她恼怒地将排球砸过去,小鬼就狡黠一笑隐匿了,可地上的光斑还在一眨一眨。 沈欢诧异地瞧着她,亲亲热热地拉着她的手到看台坐下,背包里有杂志,纯净水和饼干:“喂,你怎么不开心了?来,吃鬼脸嘟嘟。” 又是那只小鬼。夏红果把头靠在沈欢肩上,听她唱陕西民歌。在男生们那里,沈欢是冰颜雪貌的女孩,不喜与人亲近,但是她唱如此炽热的歌:“你要死来,你早早的死,前晌你死来,后晌我蓝花花走。” 真决然然而真动人的情话。 像何永镇这么一个自由舒达的风沙男生,为沈欢羁留在都市,执意想给她水草丰美的生活,给她以全心全意的爱与温柔。她当然爱他,她理应爱他,从十四岁起,她的世界就只有他,那样久,几乎半生光阴。夏红果觉得羡慕,陕西,宛如盲婚哑嫁的远方,手提上那个羊肉,怀里揣上糕,拼着性命往哥哥家里跑,见到我的情哥哥,有说不完的话,咱们两个死活呀长在一搭。火辣辣的爱情直抒胸臆,旁若无人。 沈欢并不知道何永镇已心生杂念,在拥挤的地铁里,他手拉吊环,想起短发女生在清晨带着露珠的那个笑容,嘴角情不自禁地浮出一丝笑。再见面,彼此就都有一点难堪,心里有鬼,生怕被周遭的人看穿。沈欢翻着菜单,在白灼虾和椒盐虾中举棋不定,此地哀鸿遍野,她吉人天相,浑然不觉隔着一张桌子,有人胸腔暗涌丛生。 夏红果将那张钱币攥出了水,仍未能给何永镇过目。有什么可说的呢,说前世有缘,说这是命运与自己隐秘的玄谈,牵引她走向他?他是好友的男朋友,她与他的任何亲密,都是逾越。 沈欢甚至美,而且好,夏红果的心中跑起了火车,轰轰隆,轰隆隆,一路驶向烈日暴晒的西北,朝着那天空,吼一嗓子秦腔猎猎。她推说胃里难受,起身离去,沈欢不明所以,打发何永镇去送送她。 外面是三月响情的蓝天,柳树正青,桃花正红,适合踏青,也适合在好风好水的午后,和心爱的人情意缠绵。夏红果站在公交站牌下,不远处的音像店传来披头士撕心裂肺的声音,反复在唱:“爱,爱我吧。”她穿着淡绿色的小毛衣,远远望去,像一团将散去的雾,何永镇突兀地向前跨一大步,沙哑地呼唤她:“小鬼。” 夏红果转头去看他,他的眉头紧蹙,他不快乐。但在沈欢的描绘中,他分明是恣意少年,有江湖气,走在朗朗的日照中……是这严酷人生,改变了他吗?她伸出手,将食指放在他的眉心,轻轻地比了比:“眉间放一字宽。” 你听这大风如水,而我不能悲伤地坐在你身旁啊,何永镇。回校后夏红果神色如常地上课下课,照样当她的二传手,在排球场里呆到暮色四合。有天到小卖部买冷饮,刚掏出钱,旁边的男孩子绽开笑脸,对老板嚷着一起算一起算。 他所在的球队赢得了篮球赛,他是力挽狂澜的功臣,一干队友都很开心,起着哄:“嘿,是你妞啊?” 夏红果闻声去看他,佻达放肆的少年,笑起来时左边脸有个小酒窝,身上的队服还没有换,号码是永恒的23号。他竟喊得出来她的名字:“我知道你,排球手夏红果,我是杨飞。” 杨飞其实是有女朋友的,德语系的女孩,找人打上门来,将夏红果堵在楼道,逼她道歉。沈欢维护好友,动了怒:“迁怒他人算什么东西?回去教训他才是。”夏红果笑笑,俯身朝楼下看,杨飞正等在梧桐树下,而天色暗哑下来,她拨开对方的手:“那个好看的男孩子是我的,别人想都不要想,知道吗?” 她也不知为何,敢和别人争,却偏偏怯于争取何永镇。也许,太过在意的事物,反而害怕唐突了吧,她没有把握,也没有力量。只有在杨飞跟前,才底气十足:“诛女友,清君侧,否则别来见我。” 她是不怕的,得到了,失去了,统统不在乎,因为不在乎,也就理直气壮,肆无忌惮。暑假到来时,她就成了杨飞的女朋友,正儿八经,清清爽爽地谈着小恋爱。杨飞是本地人,有时她会到他家吃饭,她很少见到他的父母,少了几分拘束。他家有位厨子做得一手好菜,她很喜欢吃。杨飞说起,这厨子跟了祖母好多年了,一家老小都挺喜欢他。 杨飞的祖母早年留过洋,是个洋派的老太太,某一日夏红果和杨飞在客厅里打电动游戏,老太太走过来,送给她一支玉簪,说她头发长长了,天气热时挽起来会很好看。挽发在夏红果看来,是沈欢那样脖颈优美的人才有的专利,她把玉簪带回寝室给沈欢看,下铺的室友惊呼:“色泽真是正,怕是不便宜呢!” 夏红果不信,祖母随手给的物事,轻描淡写地说句戴着好玩,又能值几个钱?室友却坚持说肯定价格不菲,她父亲早年做过玉器生意,她多少知道些。都是少年心性,谁也无法说服谁,一时兴起,当真跑去鉴定,结果夏红果傻了眼,它竟然是明代古董。她慌了神,忙不迭去找杨飞,要退还这支簪。 其后她才得知,杨飞有着显赫的家世,父亲是个汽车爱好者,光是悍马和陆虎都收藏了好几款,母亲常年不在家,全球游历。而祖母执意说白玉无瑕,配她这么天真无邪的女孩子最好不过。 天真?夏红果把玩着玉簪,前人说过,上好的玉像白月亮穿过乌云,可她的心已是宋明山水,沧桑凋敝无可诉说。她想起最初相见的夜里,那少年散淡地提起,沈欢厌弃缺水,偏僻且闭塞的家乡,他就报考了这都市,起初的日子很艰难,一边读书一边打工,给一家内刊做记者采访名流,拿微薄酬劳。终日穿梭于摩天大楼,常被人施以不屑的眼神,只消指一指墙壁上的标识:谢绝推销,就羞窘退出,衬衫汗得湿透。得了钱买白色裙子给他的女孩,也供给自己惨淡的生活。 那时沈欢还在念高中,每每写了信来,是他夜深人静时惟一的慰藉,他就觉得哪怕背井离乡,在举目无亲的城市,做从前鄙夷的工作,赚微不足道的钱,也可以有意义。他在灯下给她回信,在没有暖气的阴冷冬天,不小心被信纸划到,冻得透明红肿的手背流出血来,他竭力地藏,却不懂怎样才能藏得住困顿和无望。他只能快慰地想,还好,这个样子,她看不见。 之后他毕业了,工作了,做起地产经纪,很辛苦,但做好了的话,佣金相对丰厚些。一开始他想着早些打开局面,早些挣到钱,买一套房子,可以把沈欢和父母都接过来住。渐渐地他隐隐感觉到,当初的雄心万丈,是个信口雌黄的笑话。 淘尽门前土,屋上无片瓦,十指不沾泥,辚辚居大厦。杨飞和何永镇,的确是人生的冰火两重天。夏红果的生日宴上,两个男生干净利索地碰杯干杯,女孩子们聊着小八卦,场面其乐融融,只有当事人才心知肚明,要拼尽全力自持,才可不将心事泄露一丝一毫。 许久了,他们刻意不去见面,一旦见了,也没有话可说。有室友谈起去化妆品公司做直销,对将信将疑的客户指着自己十九岁的容颜说:“看,我都二十六了,看上去也就二十二三吧,就是坚持用它的成果啊!”沈欢皱起眉,“多么堕落!” 她从小城来,但幼时有父母宠爱,师长关心,长大后就由何永镇守护,人情世故,冷暖风霜,她无法感同身受。室友辩驳:“沈欢,你要是吃过苦头,你也会知道……” 沈欢又说:“不说这个好吗,我不想听。”在她看来,这便是坑蒙拐骗了,是肮脏不洁的。夏红果去看何永镇,他也在看她,微微地叹口气。有些话,他是不能对沈欢提起的吧,说他信誓旦旦地地客户保证,这处房地地段好,升值空间大,却只字不提两年后,这附近要建一个巨大垃圾回收站,还是说那片小区交通便利,地铁站最近就要修到家门口,而所谓最近,是至少五年之后的事情?不,他的女孩眼里非黑即白,断然容不了这些。 他可以对夏红果讲述心底的话,对沈欢不能。而夏红果在杨飞面前同样是要多松弛就有多松弛,对何永镇不能。说到底,关乎于心,就近乡情怯了吧。夏红果隐约明白,她暗慕的人,是拿不出同等的热情对待她的。沈欢才是他的心之所系,如果自己令他有所迷惑,也只是之于他,她是比别人稍微走得近的陌生人。 长剑,匕首和枪支,都是在一定的距离内才可伤人。而他在她的射程之外,因此安全。如果那个夜晚,留下来收拾残局的不是她,而是别人,他照样会倾尽心声。 只有沈欢才是他的例外,获得截然不同的对待。而她竟是他挠痒痒的工具而已,俗称不求人,伤不着他的身,更伤不到他的心。夏红果把脸贴到杨飞的掌中,含糊地说:“你送我的礼物,我真喜欢。” 他才是她的理所当然。 你若是我的哥哥哟,招一招那个手,哎呀你不是我的哥哥哟,走你的那个路。 走你的那个路。 D 城市起了秋意的时候,沈欢搬去和何永镇同居。夏红果买了一盆茶花送她,何永镇上班去了,室友们在房间里拌水果沙拉,切了很多香蕉和椰果。沈欢拿棉签蘸水,小心地擦拭叶子上的蒙尘,夏红果笑着说:“搁在窗台上总是会再沾灰的。” “我讨厌属于我的东西不干净。” 夏红果悚然一惊,觉察出自己的心虚,沈欢话里有话吧,她瞧出了什么呢。心下有了芥蒂,夏红果日后就去得少了,除却上课,常常在操场上练球,傍晚时和杨飞去吃饭,时光消磨得很快。 自然不常见着沈欢,她老逃课,但仗着记性好,考试多半能过,胆子也就大了,有时一个星期都不露面。倒是杨飞提过一次:“昨天我路过小花园,看到你那个挺漂亮的室友背对着墙壁哭。” 夏红果才意识到,沈欢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再唱陕西民歌了。上一次还是在她酒醉后,拿根筷子敲打着碗,闭上眼睛,唱狠狠的相思:“前半夜想你睡不着觉,后半夜想你把灯点着。 前半夜想你吹不熄灯,后半夜想翻不转身。前半夜想哥哥点了一灯油,后半夜想哥哥梳了一回头,前半夜想哥哥好心跳,后半夜想哥哥睡不着觉。”赤裸裸又单纯的执念,是明快的姑娘掩不住的爱恋情怀。 沈欢再回学校,夏红果就拉住了她,说要请她吃饭,沈欢淡淡地看了她一眼,轻笑:“不必了。” 她太骄傲,要好的朋友极少,眼下,她连夏红果都不再信赖,一定是发生过什么事情了。晚上沈欢没有回何永镇那边,室友们围在火锅面前吃热气腾腾的丸子,顺手丢了很多蔬菜进去,仍然貌似热闹的一家人。上铺的女孩的电脑里音乐流淌,沈欢和着旋律细细地唱一首歌:“愿意换情人吗,肯不肯一只骆驼换了他,他都不能驯服如同牛或马,他假使不可爱现场换了他。” 是粤语发音,室友听不懂,夏红果慢条斯理地接下去:“他不可爱吗,舍得不要吗,你说吧,我要你换吧。” 沈欢若无其事地唱:“ 他比猪头迟钝如何能下嫁,他都不能骑着如同牛或马。” 夏红果终于笑了:“你故意谩骂,晦气说话吧,快坐下,但其实爱他是吗。” 沈欢不说话,一顿饭不尴不尬地结束了。很多天后,夏红果路遇了何永镇,他站在路边,一点一点缓慢地朝她微笑,像摄像机下的慢镜头,细微地推近,再推近,然后残酷地给了他一个特写,他的皱纹,他粗糙的皮肤,他力不从心的笑容,都在提醒着她,他的不景气和世道的艰难。她想开口说话,喉头却哽住。 便是知道了,他和沈欢也有了争吵,她见到了他折堕而碌碌的生活,不满,失望并痛心,一再指责数落他平庸,无用,有好几回,哭着闹着要分手,随后就是痛哭,口不择言地表示不如一同回乡,找份月入七八百的中学教师工作,只求安稳平安就好。 可他无比清楚,倘若真的回去,他负不了这个责。返回原乡,她就不会怨怼了吗,若是她后悔了,认为是她为他作出了牺牲了,抱怨不休,他该如何自处。再矜持傲然的天使,陨落在凡尘里,也就泯然众人了吧,她空有选择的勇气,却欠缺承担的骨气。假设沈欢是天使,她就该呆在天堂,觊觎人间好风光,终是不妥当的事情。 第 11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2 章 这里盛开旧蔷薇 作者:纯白阴影 第 12 章 可是,谁来拯救这迷了途的爱慕。夏红果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又忆起他做成屏保的那个句子,四方男儿事,不敢怨飘零。他把本可在辽阔的山坡上放羊牧马,引亢高歌的年华,丢在了冷暖都市,为了一套二居室奔波劳累,在想起家乡茫茫的天地时,他是否会后悔呢。 世人都说,米脂的婆姨绥德的汉,而米脂的汉呢,泯灭在生活里,无人提起。他和沈欢,会纠缠下去吧,直到荆棘丛生,无路可走。告别时,他将食指放在自己的眉心,轻轻地比了比:“眉间放一字宽。小鬼,我记得。” 夏红果点点头,笑了笑。他对她,或是她对他的那点隐蔽的情意,就此沉没了。他想,纵然有爱也无法爱了吧,爱情,总是要在对方面前藏一些拙才好,他没能管住自己,在最开始的时候就放任地让她看到了他所有的窘迫和困顿,还怎能滋生敬慕,领略美妙呢。那就一鼓作气地放弃到底吧,生活让他自顾不暇,焦头烂额,他没有气力再去折腾生事了。而她和杨飞也就这样了吧,少女时代的梦中,她遇见过一只带伤奔跑,流血不止的鹿,可她现在不要再想了,且让她再穿着虎皮裙吧,在生活里,跳一个色彩斑斓的舞。 后来那女孩翻出那张五块钱币,丢弃在街心花坛。这一回,是会被早起时睡眼惺忪的清洁工扫进垃圾车,再不见天日,还是会被哪个无知稚童捡去呢,她是立即将它变成了一块巧克力,或者如她一般夹在书页里,时时想起,时时困惑呢,夏红果无法预知。 在那样一个烟尘漫天的街头,那句始终不曾说出口的话,被写在一张生死未卜的钱币上:愿我后世为君妻,好丑不相离。而他用冻伤的手,替她拂去肩头的落雪,这就是最后了。 完。 那人独居不好 A 很多故事,都要从一座城说起。 比如2003年的上海,如果在凌晨二时下楼,出门右拐,第2个十字路口,有间24小时便利店,灯火彻夜不眠。我习惯在周三和周六的晚上推门进去,因为名叫小杰的男生会在这两天值夜班。 深夜的店堂通常只有一名店员,商品琳琅满目,牛肉丸和茶叶蛋热气腾腾,女士外烟整齐地码在货架上,小杰靠在收银台边,衬衫纽扣只扣两颗,袖子卷起来,专心致志地玩电子宠物狗。我自顾自地舀四粒牛肉丸,加番茄酱,加辣椒酱,取一支竹签,慢吞吞地吃完,三枚硬币往桌上一拍。 12个平方米的空间,我和小杰相对,互不言语。临走前,帮他把唱片机的音乐声调大点,他头也不抬,说谢谢。 你有没有试过,你喜欢的人近在咫尺,他在和别人谈笑,根本就没有看到你?小杰便是如此,沉浸在他的世界里,自得其乐,目中无人。但我不介意,2003年的时候,我还来不及爱上他,我来看他,只因他像极了先生,像朗眉星目少年时的先生。 B 2001年我16岁,得了奇怪的病,经常失眠,只要一遇冷风,胸口就疼得直哆嗦,吃了很多药也不见好转,妈妈便带我去看中医。 先生住在城东,他双目皆盲,医术在小城却有良好的口碑,求医的人络绎不绝。妈妈带我进去时,先生正安抚病人,那个六七岁的小男孩看到明晃晃的针,吓哭了。先生选了一张唱片放给他听,没有歌词的纯音乐,曲调清凉,他拍着小男孩的背,和蔼地说:“不怕,不怕。” 音乐很宁静,在病房里回荡。小男孩很快安静下来,皱着眉,听凭先生为他施针,一声不吭。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先生,他高高瘦瘦,穿整洁的白大褂,清俊得像瘦金体小楷,待人也温,接物也和。 轮到我的时候,先生询问了病情,说了一大堆专业术语,我用民间的语言翻译,就是我体质很弱,畏寒怕风,需要扎上几副针祛除体内湿气。我捋起头发,露出额头说:“好啦,你来刺吧。” 先生微微笑:“大家不许难为她。” 妈妈惊异地看着我和先生一唱一和,完全不得要领。我嘻嘻笑,猜她肯定不明白这两句对白是《射雕英雄传》里一灯大师面对瑛姑寻仇时说过的言语。先生的手指很亲切,准确地判断穴位,一针下去,毫无偏差。他抚摸我1985年新生的皮肤,那年,我出生在宁波。那年,他双目失明。 此后我便常来就诊,到得早了,就坐在庭院里翻画册,先生给病人准备了很多书籍和碟片打发时间。有时我闲得无聊,就和抓药的小伙计聊天。小伙计娃娃脸,爱笑,十八九岁,唇上有稀疏的胡须,是先生的远房亲戚,跟他学手艺的。先生忙不过来的话,小伙计就帮忙给病人按摩,但大家对他都不是太信任,宁可等,也要让先生亲自施针。小伙计就怏怏地回到柜台坐着,有病人抓药,他就眉开眼笑地忙开了,我故意逗他,他也不恼,抓抓头发笑了:“和气生财,和气生财。” 先生让小伙计出去买十斤红葡萄,自己动手做葡萄酒给我治病。将葡萄揉烂兑白糖,放在密封容器里,搁在背光处,隔几天,就把容器倒一倒,让其充分发酵,然后再用纱布过滤渣子。两个月后,他让我尝尝,红酒里含有丹宁酸,有助睡眠,睡前喝一小杯就好。他说:“那年我的眼睛还看得见,在北京一家医院治病,邻床的伯伯送给我一瓶红酒,是从阿根廷带回的,滋味不知多好。我还想着,等眼睛彻底好了,一定要去那里看看。” “真巧,我从小就很向往阿根廷,七月九号是它的独立日,那天也是我的生日。”我真崇拜先生,他懂那么多,他一到来,我就没病没灾。 C 诊所里终年音律不断,有回我听到先生对病人说:“我12岁患了眼疾,母亲四处带我求医,17岁彻底失明,留在视觉中的最后印象是在上海,动物园里的大象用鼻子吹口琴,这是我后来用音乐分散病人注意力,减轻疼痛的最初动因。” 我坐在一旁喝着他为我酿造的葡萄酒,很想哭,想痛哭。先生走过来,用左手第二个指头擦去我脸颊的泪痕,说:“小丫头,哭了?我还没有施针呢,放心,不疼的。” 我的病床临窗,躺在那里,可以看很久。那个大雨的下午人很少,先生说起最喜欢早春时节,他记得小时候,每到三月,小城里杏花,桃花,李花,梨花全开了,白的,红的,紫的,像哪个孩童在白墙上不知疲倦地涂鸦,毫无章法却灵气逼人。他的动作很轻,一边说话一边扎针:“那么多颜色,可真好看。”我望着他的脸,平静从容,并无悲喜,岭上白云一般清淡,顿时有种冲动,很想和他回到那些明亮的日子,人生鸟语花香,世间姹紫嫣红,想被他拥抱,和他在微雨的傍晚,站在庭院里,吃一粒粒葡萄,等待紫凤仙盛开。 病房里的音乐是先生最喜欢的探戈舞曲,他舒展自得地小声哼唱,我的脚背上扎满了针,靠在床边看着他,被他的情绪感染,顽皮起来,手指在他的背上划拉着,让他猜猜我在写什么字,先生蹙眉想了想,问我:“是个‘您”字吧。” 尽管他看不见,我还是点点头:“先生知道我的用意吗?” 先生沉默了片刻,笑了起来:“我倒是记得有条标语是‘小平您好’”。 右侧病床上的小男孩插话了:“我知道我知道!我前几天才学过这个字,老师说,‘您’是用来称呼尊敬的人的。” ‘您’在字典里的解释是:含敬意的人称代词,而我想告诉先生的是另一层意思——你在我心上。我猜先生一定懂得,但是他什么都不说。 墙壁上有几张先生的照片,那时他还年轻,清朗地笑着。先生,你怎么好独自生活到33岁才叫我认识你?如果一切可以从头来过,我想做你邻家的妹妹,一出生便被你宠爱,听大人们打趣,说你说我,戏谑一个此生的约定,我会当真。三岁时你教我数数,七岁时领我上学,帮我系红领巾,十七岁,怎么办?你就要看不见了,我要说什么才能让你不那么难过?先生,世间所有我喜欢的事物和气息,你看不到,但我可以讲给你听。 报考广播专业便是这时候下定的决心,世界上的许多美好,都是可以用来讲述和倾听的吧,先生,音乐可以听,电影可以听,书籍可以听,心意,也可以听,有心人自然会懂得。我不再轻慢地对待功课,努力温书,周末参加语言强化班,把时间安排得满满当当,常常在夜里做了很久的习题,抬起头望着窗外的灯火,会觉得辛苦,然而快乐的感觉很明确。 光,也许是用来感受的,照亮一个人心房的,通常是那些并不存在的火苗。我渐渐地知道,我要的是什么,以及应该怎样去要,先生让我加速成长,这未必就是好事,但是在17岁的青春里,我渴望成为和他并肩站立的人,这很重要。 有天下课回家,在拐角处的小店看到先生在买东西,店老板和他是熟识的,将找回的零钱一五一十地放在他摊开的掌心,笑嘻嘻地说:“您行动不便,怎么不让伙计出来?” “他正忙着呢。” 先生没有感觉到我的存在,我站在路边的树下很难过,看着他离去时迟缓谨慎的步履,我的难过终于无以复加。店老板扭头和别人闲话:“他治好了不少人,真是个好人,要是碰到合适的人,我们都给他留心吧。他年纪也不算轻了,说到底,还是需要人照顾的。” “唉,他要不是残疾人,可能多少女孩都哭着闹着要嫁给他吧。真可惜了,这样子想娶齐整的女人怕是有些难了。” 尽管升入高三,周围的女孩们仍有不少陷入恋爱,有球赛的傍晚,她们相约去球场为喜欢的男孩助威,在看台上大喊加油,中场休息时递上矿泉水,帮他擦汗,阳光下的小情侣们,都有着同样甜蜜欢喜的脸。 如果没有遇见先生,我或许也会爱上那样飞奔的少年郎,就像身边绝大多数人一样。可是,一个人会喜欢怎样的人,谁又能预料?上帝耳聪目明,他一定会看到,可他为什么永远沉默,不稍作一些指导? 临近圣诞节的时候,我收到邻班男孩的信,两页纸,曲折地写着心意,他问,十几岁的女孩,这样好的年纪,可每次路遇你,都觉得你不开心。我看得难过,但无话可说,我喜欢的人,不是他那样的。而且他不明白,有个人在心里放不下,活着才更觉得有奔头。 D 我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是在次年夏天,晨光微凉的清晨,诊所刚刚开门,求医的人们尚未到来,小伙计还在睡懒觉,先生坐在葡萄架下吃早餐。他穿了一件白色的棉布大汗衫,像个会武功的大和尚。哦不对,他很瘦,那就像个道长好了,梅妻鹤子,生命宁静孤单。我想起圣经里说,,心里一酸。 初见他,我便生了妄念,先生知不知道呢?我对他说过:“好啦,你来刺吧。”这是一灯大师说过的话,妈妈不懂,但先生一定明白,还有后半句:“我等了你很久很久了。”先生知不知道呢。 我走过去,坐在先生对面,他笑了:“小丫头。”我不做声,死命忍住眼泪,径直端过他的早餐吃起来,油条泡在豆浆里,酥软而香脆。既然有人在吃饭有人在挨饿,有人在种树有人在摘花,既然这是我的爱情,为何不可以言说?我忍耐和等待了这么久。我说:“我考上大学了。我会努力赚钱,对生活逐渐会有把握。” 先生,我只有17,还有那么长的一辈子用来陪你,想想真甜蜜。可他替我舀了一碗豆浆,却说:“我早已拿不出最好的一面和你交换。” 先生明白我的心意,先生拒绝我了。先生说,他的世界只有暗黑,他想要看到我的幸福明亮。我不肯死心,给他讲述孙中山和宋庆龄的故事,他们结合的时候,他49岁了,她才23岁。在婚礼上,他俩曾经朗诵裴多菲的诗:“你爱的是春天,我爱的是秋天……如果你向前迈进一步,我向后退一步,我们就来到热烈的夏天。” 我已经说得如此直白,可先生静静地打断了我:“宋庆龄还年轻的时候,孙先生就过早地离开了她。违背天时,只能收获满野荒草,哪怕努力灌溉。”他叹了一口气,“佳话有时候经不起推敲,《音乐之声》的女主角原型,自上校死后,就陷入与其子女的遗产纠纷之中,晚景凄凉,最后孤独死去。” 我多希望我能够再勇敢一些,再年长一些,最好一夜之间白头,年长到足以匹配先生,我不介意苍老和嬴弱。我看着他,他侧着脸,眼神空洞,他不肯看我。我该作何反应呢,歇斯底里还是仰天长啸,难道一头撞向墙,先昏过去再说。最终我不过是推开碗筷,默默走开,而先生并没有唤住我。 第 12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3 章 这里盛开旧蔷薇 作者:纯白阴影 第 13 章 我想起给我写信的男孩,无法回应他,我便只有辜负他。感情无非是这样的吧,负了人,也被人负,两心相悦是件多么艰难的事啊。都说爱一个人,就会想纠缠他,可我怎么办呢,我舍不得让先生为难啊,一点都舍不得。 先生,你真是个悲观的人呢。走出门去,CD机里,那首打算让他听听的歌正在响起:“虽然相遇的时候已经非常迟了……你已四十七,我已二十三,但却正是时候,如果早了,你是别人的,如果晚了,我是别人的。就是这个时候相遇,你才能是我的,我才会是你的。虽然你已四十七,我已二十三,但却正是时候。” 金色的阳光洒满街道,汽车呜呜地开过,街边小店的人们安闲而慵懒,我就那样蹲下去了,当街痛哭,踉跄号啕,我只想找个壳子躲起来,最好是与世隔绝,再不去见任何人。 青春仓皇转身,少年落荒而逃。好吧,先生,我的花你别戴,我的花让我自己戴,你拥有你的,我拥有我的,盛开。 E 2002年秋天,我只身到上海求学。我的大学离动物园很远,转了两次公交车才到。动物园的猴子们很精明,会伸手向我讨瓜子吃,我丢两个果冻进去,它麻利地剥开,哧溜吸进嘴里。狮子们懒洋洋地趴在笼子里,眯着眼睛打盹,斑马身上的条纹晃得我眼睛晕。我从东头走到西头,贡献了大把零食,但没有看到吹口琴的大象,它们站在那里发呆,一动不动。 我去问饲养员,他说大象只是观赏性质,和表演无关,我说:“1985年时,有人曾经看过……”他就笑了笑,“将近二十年前的事了,太遥远了,那时的大象估计不是你现在看到的吧?” 先生,那是你的年少时光,不是我的。而我就在那时猛然醒悟到,我和你之间,隔了如山的岁月。《雪山飞狐》里,胡斐与苗若兰雪夜定情,胡斐只问一句:“现在相逢还不迟吗?”苗若兰答,“不迟,我很欢喜。”可是先生,我来迟了。唤你为先生,便晚了你一辈,也就晚了一生。 我走出动物园,买了牛奶小布丁蹲在台阶上吃,九月的日头还很烈,边吃边化,一手奶油滴答答,我歪着头去舔,舔完食指舔中指。站起身的时候,我看到小杰,他从我旁边走过,拿着一瓶矿泉水从头淋下去,快活地对同伴说:“真热啊。”他有双明亮的眼睛,穿一条有92,半死不活的分数,英语只有可怜巴巴的89,还差一分就及格,我猜你肯定很郁闷。偏科偏得这么厉害,这人很有趣。我又去比较第一名,全是四平八稳的数字,没有特别突出,也没有特别离谱,我的脑海里顿时浮现出电影常有的四眼田鸡形象。 那天下了晚自习,我留在教室里陪杨天远出黑板报,他写一笔漂亮的粉笔字,我负责填充边角料。直到很晚,我们才弄完,他住校,把我送到花坛处就回去了。我独自走过宣传橱窗,看到大红榜单,起了戏弄之心,把第一名的那个人抠了一个洞,又把你名字前面的2改成1,逃之夭夭。 [某年某月某日,赢过最痴这一仗。] 15岁的时候,我是个头脑简单的女生,喜欢一个人,就想把我所认为的最好的送给他,却不知这也许并不是他想要的,更可能会给他带来麻烦。第二天就听说事情败露了,榜单上那么大的一条口子,像个傻笑的嘴巴,嘲弄着第一名。他不服气,告到教导处,主任一看,这还了得,下令要追究此事。 怀疑对象直指你。第一名翻着白眼理所当然:“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这事儿是谁干的一目了然。” 你很快被叫去谈话,据说两句话不合就吵翻了,你摔门而去:“你侮辱了我的人格,还侮辱了我的智商。”那年的苏铭,你不能预料到吧,若干年后,一部小制作高票房的国产电影里,将会出现这句台词。日后我想起来,我喜欢你,应该是从这时开始吧,有傲气的男生,是太阳般的人物,我乐意仰望。 教导主任雷霆大怒,决心严惩不贷。可是疑犯宁死不招,真凶又查不出来,只好草草结案,让你在早操时间上主席台宣读检讨书就算了事。于是直到这时候,我才看到你,三两步跑到台上,戴顶手工毛线套头的柠檬黄色帽子,帽沿直拉到眼睛上,穿靴子,裤脚掖进靴筒,像个牛仔。你活泼地抖一抖厚厚一沓信纸,教导主任的表情果然很满意。 你展开,看也不看它,径直面向满座衣冠胜雪,你只说了一句话:“草菅人命,我宣布退学。” 人真到了退无可退的时候,也就无所畏惧了吧。教导主任僵住,笑容堆在脸上,一时调整不过来。而学生中大多意见当然是倾向于你的,谁会干这么蠢的事,大家都带着感情色彩,期待你旗开得胜。 我看着你,你简直就是我的英雄。英雄即将抛头颅洒热血,民间义士焉能不出手相助?我被心中的意气一激,众目睽睽之下,走上主席台,接过你的话筒:“这事是我干的,我暗恋他。” 你扭头诧异地看了我一眼,眼里居然有一丝笑意。我把你害得真惨,你居然也不生气。生气的是教导主任,他气得浑身发抖,抢过话筒,却只会说:“我会召开学生大会专门说这件事!” 第六套广播体操开始,我们并肩走下主席台,踏过草地,你喊我:“丫头。” 我回头,你笑:“真的是你?” “真的是我。” [没有了你,会使更多的原野悲伤。] 第 13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4 章 这里盛开旧蔷薇 作者:纯白阴影 第 14 章 但凡用钱能解决的问题,基本上,都不算什么问题,我爸再次挽救了我。虽然事后他又生了三天气,还审问我是不是真的暗恋你,我用杨天远顺利地打发了他,说纯粹是为了好玩,哪怕你长得像河马,我也会让你从第二名升至第一名。他的女儿玩心重,杨天远又是他老友的儿子,我们也确实是嘻哈小冤家,他无话可说。 可校方怎么容得了嚣张若此,目空一切的你呢。是你的班主任力保了你,再过几个月,你就将代表中国参加国际奥林匹克大赛了,你是金牌的强有力争夺者,如果能获奖,你的名字前头当然会冠以学校名称。你本来是不乐意妥协的,执意要转学,但是班主任待你如慈母,你实在很难忤她好意。 苏铭,世间到处利字先行,学校也势利得很。 后来我去找过你,你请我吃冰,我捧着一大罐冰淇淋走在路上,心里美滋滋。看吧,我喜欢的人,就该是这样的,以德报怨,谦谦君子。我同你说:“哥,我喜欢你。” 你点点头:“丫头,我有女朋友。” 我喜欢你,苏铭,跟你有没有女朋友没有关系,我自己,也是有男朋友的嘛。不过杨天远那边倒是容易应付,请他吃一支红豆沙,送他两袋游戏币,他就相信我始终如一地喜欢他,对你就是好玩而已。 是的,好玩,大家都这么说,你也这样认为吧。我朝你摆摆手,走开了。再见到你,是在图书馆,你拿袋面包,边做题边吃,它那么长,一定很干,你会口渴。我跑出去给你买了一瓶粒粒橙,搁到你桌上。粒粒橙,是你爱喝的饮料,我偷偷跟踪过你好几次,你每次都在喝它。 你抬头看着我,我若无其事,附在你耳边悄悄说:“哥,我最爱喝它,你也尝尝。”其实我爱喝的是葡萄汁,但刻意为之的效果反而不如巧合来得更巧妙,就假装我和你拥有一个共同的小趣味好了。 你笑了:“我们的口味好一致喔。” 一致的还有很多,川菜,摄影,足球,书籍,我慢慢地培养,反正有的是时间靠近你。至于失去自我又有什么打紧?这个粗糙的乏味的我,连自己都不想多看,趁早脱胎换骨为好。 我要把自己变成另外一个你。 苏铭,我从没告诉过你,你的女朋友来找过我。你有女朋友,半点不奇怪,你又不是一块石头,总有人会比我先发现你。我就是很奇怪,你多骄傲的一个人,你的女朋友竟然很自卑,笑容很刻意。她送了一本神话故事给我,精卫填海,夸父逐日,大禹治水,全是一根筋的故事。我知道她在暗示我对待感情要专一,我拿起来翻了翻,还给她:“中国人骨子就是不快乐,清一色悲剧。所以我将来要到外国去看看,是不是天下大同。” 小个子的女孩,有双大眼睛,穿红格子裙,她叫我妹妹,夸我大情大性。听到我说要出国,她似乎松了一口气,既然对手志不在此,也就不成为对手。她欢天喜地道别了,我也欢天喜地到小卖部买了一瓶粒粒橙,嘿,她来找我,说明我让她感到危机了,那么,是你当真有所动摇吗? [没人能取代记忆中的你,和那段青春岁月。] 你北上参加国家队集训前夕,变得史无前例地忙,校方特许你不用参加早操,我也就天天逃操,缩在朋友的寝室远远看你。多么庆幸,她的门口正好斜对着你的窗口,你的一举一动都被我尽收眼底。你还不知道自己的举手抬足在他人眼里,有了倜傥和风流,你只是开始给自己买蓝色衬衫,在镜子前会多照一下。 对面宿舍楼的女生看到你从楼下经过,会飞奔地抄近路守在你必经的路口。你走得很慢,因为你喜欢这林荫道。你还知道有人会看你,包括那个女生——这是你很久后才对我说起的。在晨曦微露的初夏和你作偶遇状,学那句:“哦,你也在这里吗?” 却也没有更多的话要说,彼此目不转睛地看了一会儿,掉头走开。走出很远,悄悄地回头,竟发现,那个人还站在那里。一颗心,顿时像麋鹿奔驰在思念的暗夜,我朝你跑过去跑过去,隔着下早操的纷忙的人群,去拉你的手,想说什么,喉头却堵住,只得急急地从书包里掏出一本书,手忙脚乱地翻到折页处,捧到你眼前。 他们都说我爱玩,对感情轻慢,可苏铭,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你快看,就是这句诗,博尔赫斯的诗,他说,我能用什么来拥有你?我交给你一个从不忠诚的人的忠诚。 这样的爱情通常比较激烈,浪子,惟一,死穴,过往,每个词汇都可以狠毒地直指要害。你当然看懂了,眉头一挑,哗啦撕掉那页书,拇指和食指一夹,施施然走开。你的背影真动人,轻佻的单薄的意味,沐在阳光里,怎样都是好。我开开心心地去打饭,安安心心地等你载誉而归。 那年,我有一场满城风雨的爱情。那人,给了我满城鲜花的春天。两个月后,你凯旋,学校的大门扯起了横幅,你如愿以偿,是金牌得主,并直接保送清华大学,而你不过是高二学生。 开表彰会那天,我蹲在路边看别人下残局,你满头大汗地把我从人堆里拎起来:“丫头。” “嗯?” 你不说话,解开背包,一样样地往外掏,小银器,红玉,印第安手工制品,马黛茶壶,一股脑地全堆给我。我知道它们都是你在那个国家比赛时淘回来的,我好想哭,死死忍住,你却会错意,紧张地问:“你都不喜欢啊?”想了想,把脖子上的奖牌掏出来,亮给我看,“给你。” 爱情是需要惦着她,讨好她,为她花心思的。我的心只想唱儿歌了,小小的船儿两头尖,我在小小的船里坐,只看见闪闪的星星和蓝蓝的天。苏铭,我不怕了,我就要这个你。 [对于这份感情,我尽过最大的努力,至今誓言依旧。] 我们在一起度过了我的十六岁,你的十八岁,加起来仍是未敢轻言沧桑的年纪。然而人生之事,也可以与年岁关联不大。我们在次年分开,当天很热,有一大票人赶去火车站送你,但是他们当中,并没有你的女朋友。 她于半个月前交给学校一份化验单,证实自己怀孕。她一口咬定这件事情与你有关,你愤怒于她的信口雌黄,要求上医院复查,但这没有用处,她的目的已然达到。无论真相如何,在大多数人眼里,你是肇事者,与之休戚相关。 然后,她说她打掉了胎儿,死无对证,你吃定了这哑巴亏。而其父母不依不饶地吵到学校来,一定要讨个说法。十八岁的奥赛金牌获得者,十九岁的小父亲,你情何以堪。你的班主任当机立断,与清华大学取得联系,赶在丑闻传开之前,将你送往北京接受集训,办妥相关手续。 她要离间我们,她恨你。她赔上名声,赌这一记。苏铭,原来爱情不只是我们两人的事情,我们缺乏足够的情商做好善后工作,活该没有好下场。 我们把青春和爱情搞得分外惨烈。 人是不能一再经受颠簸的,再而衰,三而竭,经此一役,你元气大伤,我赶去北京看你,你待我一如既往,但是,生活还是无可奈何地流露出惨白的底子。你不再是当初自信快乐的少年,神情里有了警觉仓皇之色,渐渐地迟钝,泯然众人。失去三把斧的程咬金还剩什么呢,空有一身豪情。可你连豪情也没有了,理科天才的光环褪去,你是清华园里最平凡的学子,你甚至连本专业的硕士研究生都考不上了。刚极易折,是吗,苏铭。 你找了一份微薄的工作,供以这贫贱的生。我挽留得精疲力竭,可你还是消失了,离职,搬家,换手机号码,我找不到你。我们终于失去了音讯,就这样走散了。 我们是孽缘吧,苏铭,从一起风波始,至一起风波终。如果没有我,你大概还和她好好地生活,她依然简单恬静,不会因为受到伤害而成长为嫉恨偏执的女孩。如果没有我,你会更快乐,如果这是你想要的,我不寻你便是。 最后那日,我想拥抱这灰天之下的灰心之人,却发现,那是我。我忘记她是我,我忘记了。 苏铭,原谅我把变故写得仓促草率,一个人要面对难以回首的往事,总是吃力的。之后的事乏善可陈,我出国,再回来,在家乡谋了一份可有可无的职业,继母的儿子已经十九了,再过几年就可以替家里打点生意。我爸担心我将来会受欺负,早早地就给我备下一笔钱,靠着它,我可以在英国买楼,玩玩闹闹地过一生。 但我还是回来,这城与你有关。我不能忘却。同样不能忘却的还有当年人。杨天远在前年结婚,新娘比我眼睛大,不喜欢唱歌。而我再也没有见过你的女朋友,她去了哪里,我不能知晓,一如你。 有时我对着镜子看,觉得连笑起来都和你神似。是会如此吧,毕竟在过去的那些年里,我一直在模仿你,如果不像你,我也会长成另外一副模样。但是像你,我觉得很有面子。苏铭,要不是有个你,我看也不会有个如是的我,要不是有个你走过,我的人生将如何浅薄。 苏铭,四年了,即使我不相信还会有人像你那般宠着我,即使我明白此生只被你一个人爱过,即使我偶尔还是会拨打你已经成为空号的手机号码,可是我甚至不想知道你的下落了,我愿意相信你依然好好地活着,最好早就忘了我,最好你圆满康乐,有妻如玉,有女如花,只是,请你别给孩子取名叫苏浅。 我说莞尔是君子笑,你说嫣然是佳人笑,我们的孩子是梨涡浅笑。 深刻深邃深不可测从来与幸福没有因果关联,来世一遭不是为了感受意义,而是享受意味。我们只要她肤浅简单,轻浅明亮,入世智慧其实皆在俗妇的人生里,嘻笑怒骂,顺受平宁。 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最爱湖东行不足,绿杨阴里白沙堤。就这样了吧,苏铭,从此各自安好,朝朝寒食,夜夜元宵。 完。 华盛顿砍倒樱桃树 作者:纯白阴影 1 One 那一年直到四月还落了一场小雪,杨花似的,铺了薄薄一层。 白银生了病,没去上课,昏昏沉沉地发着烧,睡到下午才起床。雪早就停了,一阵风来,树梢的积雪扑簌簌地掉。 忽然听到一声响动,她探出头看了看,一根竹竿上绑着一小包东西,正探头探脑地往上伸展。她奇怪,推门往楼下望去,是个男孩子,皱着眉,举着竹竿一味地向邻居阳台的花架探去。 “喂,你要捕知了?” 第 14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5 章 这里盛开旧蔷薇 作者:纯白阴影 第 15 章 男孩子抬头:“你很笨哎,春天哪有知了?” “那你在干吗?” 男孩子不耐烦:“别吵我,我在种花籽!” 白银听得糊涂,好在家在二楼,蹬蹬蹬下去也方便:“种什么?” 男孩子又说:“你很笨哎,看到竹竿头上那包东西吗,是茉莉花籽啦!等它降落在花盆里就……” 白银笑起来:“你很笨哎,茉莉五月就开花了,你四月才播种,指望种出个什么?真是小猫种鱼!”她瞧着男孩子,他穿一件白色夹克,围巾是好看的方格子,他的眉毛拧着,眼睛瞪得圆溜溜,她越看越有趣,嬉笑道,“小猫。” 春日的雪地里,男孩子穿白衣,一额头亮晶晶的汗,问她:“真的?” “真的。不如你买茉莉花苗,养得好的话很快就开花,香极了。” “好啊,哪里有卖?” “超市旁边就是花鸟市场,我家的栀子就是那儿买的。” “怎么走?”男孩子收起竹竿,悻悻地解下花籽,托在手里掂了掂,“好不容易才弄到。” “我正巧没事,带你去好了。” 不太远,便走路过去,雪后空气清新,傍晚的色调像俄罗斯民间的油画,两旁的树木在风中摇曳,街心花园的台阶无人踏过,雪白得云朵。 “邻居是前几天才搬来的,你认识?”白银问。 男孩子笑:“嗯,韩茉是我同学。” 是他喜欢的女孩子吧,只因她名字里的茉字,他就弄了茉莉花籽,还逃了课,想为她种上一片洁白的花。 白银似乎见过那女孩几次,印象中常穿绿色的裙子,每天上楼时都会哼着歌,小靴子咚咚响,她一定很活泼。 买好了花苗,往回走出很远,男孩子说:“明天会是个大晴天呢,你看月亮多亮啊。” 路灯光下,白银侧过脸去看他,突然想起她钟爱的歌者翻唱过一首歌,有句歌词是这样的:“剪影里你的轮廓太好看,凝住眼泪才敢细看。” 周天意,也是个好看的男孩子呢。 Two 以后便经常看到周天意,他在二中念书,和白银的学校只隔了几条街。那一天他从白银家的阳台翻过去,将种了小茉莉的花盆摆到韩茉家的花架上,对白银千叮万嘱:“如果她家没人浇水,你得帮我啊,手伸长点,水壶就够得到。” 韩茉家的花是她妈妈负责浇水,次日清晨就发现多了一盆花,嘀咕了两声,也没再追究。倒是周天意,高三功课忙,他还天天跑来,眯着眼看看花苗的情况,然后拐到小区的活动区。白银老在那里翻杂志,打乒乓球,她功课好,获了几个英语方面的奖,早就保送直升本校高中部,没有中考压力。 有一回,白银捧本杂志翻着,周天意扔给她一瓶冰红茶,她跳着接住,他坐下来,瞥瞥杂志封面:“陈冠希……你们女生为什么都喜欢他啊?” “都?还有谁?”白银摇头,“我可不是冲他买的,但他是蛮好看的。” 男孩子嬉皮笑脸地凑上来:“那我呢?” 白银一怔:“你……你也不差啦。” 周天意笑道:“都是女生,你说话怎么就是好听呢?嘿,我走啦。” 白银注视着他走远,小猫,嗯,茉莉快开了。 隔几天,周天意递给白银一袋黑乎乎的东西:“还不开花啊?急死人,你帮我投点花肥吧。” 白银忍住笑:“才一个月好吧,你很笨哎。” 你很笨哎,是他对她说的第一句话,她老记得。 周天意不理她,摆个POSE,急急地问:“像不像?像不像?” 他穿松垮T恤和仔裤,像小痞子,白银不明所以:“什么?” 周天意就做了个陈冠希的招牌动作,啧一声:“你很笨哎。” 白银看了他一眼,翻开杂志,指着一张黑白印刷的图片说:“你像他。” 周天意俯身看了看,那是个他没听过名字的明星,他不以为然地跑开了:“哄人高兴你都不会啊。” 白银望着他的背影,很想喊住他:“喂,那可是我最喜欢的歌者呢。” 日后再看到周天意,他就老是陈冠希式的扮相,连发型都酷似。没多久,他就和韩茉并肩同行,穿情侣装,拉着手,像玩具维尼熊抱着另一只玩具维尼熊,毛茸茸的,天真无比,开心无比。 白银路遇过他们好几次,和韩茉做邻居有时日了,连照面都碰得少,两人不熟,笑一笑就过去了。她搓搓手,韩茉可真好看啊,大眼睛,小个子,白瓷样的皮肤,头发梳成马尾,露出光洁的额头,像芭蕾舞者。 五月末,韩家的阳台夜来有香,小猫,茉莉初开,一共七朵,你看到了吗。 Three 那年夏季,周天意和韩茉都经历了高考,估分后的第三天,一帮同学闹着要找地方放松,便约在一家KTV。周天意说人多才热闹,把白银也叫了去。 太拥挤,白银在电梯口被人推搡得一个趔趄,周天意闹着要人向她道歉,对方不肯,伸腿又绊了她一下,白银摔倒在地,被人七手八脚地扶起来,周天意袖子一挽就要跟人拼命,她拉住了他。 尽管提前订了位,仍是要等,拿到的号牌靠后,大家横七竖八地聊着天,玩着小扑克,大堂一片嘈杂。 旁边那一桌也闹得很,当中还有人带了吉他,等不及竟在大堂里开唱了。吉他声淡淡,几个人打着拍子,合声唱起鲜美的歌。一旁经过的中年男女羡慕地说:“真年轻哪。” 灯火辉煌处,抱着吉他的男孩有一把好嗓子,是青山绿水般的声音。 周天意向这边跑来,得意地说:“你快夸我像陈冠希啦!” 白银笑他:“你哪里像!” “哼,我把他们打了一顿,你还不夸我!” 第 15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6 章 这里盛开旧蔷薇 作者:纯白阴影 第 16 章 白银绷住笑:“哇,亲爱的Edison,我得谴责你,Maggie Q是你兄弟的女人,你怎么好抢?” 韩茉站起身,朝他们恍惚地笑笑:“有包间了。” 白银自幼五音不全,完全是来玩,跟大多数人都不熟,就缩在一旁喝果汁。周天意也是个破喉咙,先头还当了好一阵麦霸,众人都起哄,他怏怏地放下话筒,眼睁睁地瞅着自己的女朋友跟人合唱情歌。韩茉瞧出他的不快,捏一捏他的手,就着他的吸管喝一大口雪碧,亲昵地说:“哪有这么小气呀。” 只有白银瞧出韩茉的心神不定,谁点歌她都跟着唱几句,在切歌的间隙,埋下头发呆,幽暗的光线里,那女孩翻看着手指,发丝垂落,她看上去不快乐。 白银想说什么,周天意拉拉她:“陈冠希唱歌也不在行……唱得难听就不唱,喝酒好了。” 场子很大,白银喝到极好味的甜酒,随着音乐胡乱蹦。她是很少喝酒的,一旦放开了胆来喝,很是肆意,周天意和她抢:“洋酒后劲足,少喝点。” 他也喝了不少,一双眼睛格外清明含情,就那么瞧着她。十九岁的男孩子,刚刮过胡须,就又有胡茬儿冒出来,白银心旌神荡,趁酒兴大胆地伸手摸了摸,嘻嘻,让人酥痒的下巴。四下笙歌四起,桌上搁着一瓶好酒,让她忽然很想唱那句,东边我的美人啊西边黄河流。 他却走开去,抢过别人的话筒,大声唱:“是这般柔情的你,给我一个梦想。”顿一顿,他说,“这首歌送给我的女朋友韩茉。” 白银心下一沉,你很笨哎,怎么能是它。 人群笑闹着鼓掌,有女孩哇地叫道:“韩茉你好幸福哦!”回头去找自己的男朋友,“你也献歌一首吧!” 韩茉旁边的男孩递给她一只话筒,没有人再吱声,安静地听他们合唱。周天意还是唱不好,但这次获得的总算是掌声。 韩茉仰着头,闭上眼睛,唱得很专注,一曲已终,她搁下话筒,端起大水杯,咕咚咕咚地喝着。 那只水杯已经空了,可她还没有放下它。 她是在哭吗,白银叹口气,挤过来打岔:“我多少也算媒人吧,你怎么答谢我?” 周天意眨眨眼:“孤赐你做本朝首席艳姬吧,长袖一舞动四方,美少年纷纷来捧场。” “这还差不多。刚那杯酒你还没喝,快点!” 说话间,韩茉已经走了。 Four 周天意是在好多天后来找白银的,她坐在香樟下背单词,他戴了一顶头盔跑上前,也不说话,杵在她跟前。 头盔真大,将他的脸捂得严实,身上还穿着奇怪的消防队服,她打量着他,扑哧笑出声:“周天意,你要去救火啊。” 周天意摘下头盔,失望极了:“这样你都认得出来我啊?” 白银指指他的鞋子:“三叶草啊。” 周天意低头看看脚,懊恼地问:“那换了它呢?” 白银瞧不起他:“算了吧,就你?成天在我面前晃,想不认识都难。” 你知道吗,想不记起你,想不挂念你,多难。 周天意呆呆地愣神:“还有别的办法吗?” “你要干什么?” “堵在她家附近,把她打残,带她回家。”周天意跳上旁边的石凳,“她成了废人就哪儿也去不了,我养她。” 白银心一紧:“发生什么了?” “她向我提出分手,她要和别人在一起。” “是谁?” “你见过的,KTV里弹吉他的男生。”周天意怒气冲冲,“妈的,他像陈冠希?像个大头鬼!还没我像呢!难道我不像?” 是这般奇情的你,粉碎我的梦想。男孩子骂骂咧咧地走了,白银回到家,在阳台上等了老半天,韩茉的妈妈出来浇花,茉莉长势喜人,开了好大一簇呢,她笑问:“韩妈妈,小茉姐呢?” “在家听歌呢,我叫她出来?” 楼下东边是一溜平房,有家在门口支起了煤炉炒菜,是酸辣土豆丝吧,抓一把干辣椒丢下锅,升起辛辣的烟,这就是她们的武汉,粗砺家常。韩茉穿绿裙子,白凉鞋,晃着CD机,扬起笑脸和白银说话:“陈冠希的新歌,很不错呢,你要不要听?” “好啊,我去买……你很喜欢他啊?” “是啊!”韩茉跟着耳塞里的旋律踢踢踏踏,快活地说,“喜欢得不行!” 白银突兀地开口:“周天意挺像他的。” 韩茉一下子怔住,把CD机关了,扭过脸去看花。许久许久,白银都等不到她的回答,她尴尬,试着再开口,韩茉弯腰,将凉鞋上的蝴蝶结正了正,慢慢地说:“白银你爱过谁吗。” 她并不想要回应,径直说道:“周是对我好,我就答应他了,可是……爱情应该是那个样子的,在第一眼,就想跟他在一起。我在KTV见着他,就好想去找他,所以我去了。不管有多唐突,不管别人怎么看,我就是想跟他说,我喜欢他。” 他半点不像陈冠希,但这又有什么关系。 白银看着韩茉,女孩摇摇头:“对不起周,我难过,但对不起自己,我更难过……白银,你大概不懂,但我真的没办法。” 在那个喧腾的夜,她觅声而去,找着了,也只望着他,说一声:“嗨。” 前因后果,都不必提起。 而周天意到底没能下得了手去伤害她,他拎着酒找到白银:“出去吧。” “好。” 在长江二桥上,周天意喝闷酒,半晌才说:“说好了都考北京,结果她改了志愿,要和他去上海,我今天才知道。” “那你打算呢?” 男孩子猛力扔掉酒瓶,黑暗中,江水扑通一响。他把头伏在栏杆上,闷声道:“打算!我还能有什么打算,通知书都下来了!我干脆复读算了,明年考上海。” “你神经病啊你!清华你还复读?”白银不客气地骂他,“为个女人至于吗? 第 16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7 章 这里盛开旧蔷薇 作者:纯白阴影 第 17 章 “她不是别的女人。” “换我是你啊,就去北京,用这段时间缓一缓,仔细想清楚。要是的确无法放弃她,大不了考研啊,再去上海不迟。再说了,你晓得这几年会发生什么?说不定你爱上别人了……” 周天意投来仇恨的目光,白银连忙改口求饶:“更有可能是她回心转意,又回到你身边呢?时间还长,你怕什么!白比我大四岁,猪脑子。” 她喜欢陈冠希,他就从衣着到气质处处模仿他,可她爱上的男孩毫不像他。你不知道你爱的人会在什么时候,遇到哪个人,你不知道。 夜色缓缓地沉落,白银觉察出嘴中苦涩,是,他会为她打架,但只会为另一个女孩哭,为她想去死。 怎么这么好笑呢,他失恋了,她应当乘虚而入啊,还帮他出什么主意啊,白银你很笨哎。 可是还有别的办法吗。 Five 一些年过去了。 白银在北京念大学,这是和武汉截然不同的城市,春秋极短,却有着铺天盖地的花事,秦原常在周末骑单车载她去玉渊潭拍海棠花。 她不常见周天意,北京太大了,而且他忙,一有假期就坐火车去上海看韩茉,每回都说成去玩,呆不了两天,又坐车回来。虽然韩茉早就和他说得清楚,纵使与男朋友分手,也不走回头路。 武汉姑娘,多是爽利性子。周天意笑:“你想多了,我又不是专程来看你。” 他哪敢让她感到被打扰?停留在上海的两天里,无非是约她出来吃顿饭,聊一聊,客气地送她回去,在出租车到来时,仓促地拥抱告别。剩余的时间,便是随意在上海街头走,路过特色小店,进去看看,顺便给白银捎点甜点。 别人说等一世只为一眼,已算贪心,那么我行了千里,就能抱一抱你,我该知足了吗,小茉。 大学毕业后,周天意去了上海。白银考到北京还不到一年,和秦原是初识,之前答应过他,要参加他的生日宴,周天意临时打来电话:“我要走了呢,去上海。” 她就爽了约,赶去火车站送他。候车厅很吵,大广播里一遍遍地播着讯息,离愁涌上心头,小猫,比北京更好的爱情在上海,是这样吧。白银拔下耳塞给周天意:“听歌。” 周天意仔细听了听:“《暗涌》啊,我听过的是王菲唱的。” “可我喜欢是黄耀明唱的。”很多年前,她对他说过,你像他,嗯,他没记住吧。 周天意上了火车,月台上,白银追着跑了老远,短信滴滴响,是他在说:“再见了,北京。” 隔着玻璃窗,他扬一扬手机,冲她展颜笑,她回给他:“再见,小猫。” “这外号挺好。”他说,“嘿嘿,原来在你心中,我是性感小野猫。” 初见时,她就记住了他的圆眼睛,他知不知道呢。那天他穿白衣,仔裤,背蓝色大背包,看起来清朗整洁。对了他手腕上系了一根红线,上面还有一颗黑色纽扣,他多像谁家养的猫咪,又素净又活泼,还做了个天真的记认。 回校后,秦原在小花园等她,给她带了新出炉的桃酥:“就知道你喜欢这个。” 她走得急,只跟他说:“有事,不能来。”他也不怪她,还笑道,“留一块带花的蛋糕给你。” 秦原是学生会宣传部的部长,比白银高一个年级,在橱窗里看到她为班级写的倡议书,瞧上了她一笔漂亮的钢笔字,就来游说她加入学生会。她向来散淡,拒绝了他,但一来二去,也就认识了,有时他拿几份稿子过来让她誊写,总要请她吃点小零食算是答谢,学生会平时发的记事簿啊笔啊更是塞给她一堆,她用不完,顺手发给室友们。 十几二十岁的女孩,最经不起殷勤的讨好了,何况是那么个温文随和的男生,她们都怂恿白银:“电脑打印方便着呢,何必请你手写啊,他是趁机接近你呢。他多好啊,答应了吧。”她就笑,将他交待的事情做好,慢条斯理地铺开信纸,给周天意写信。 这习惯自高一就养成了,周天意已身在北京念书,每周她都会给他写信,想哪写哪,拉拉杂杂的,从月考前进了两个名次说到校际运动会上班级得了第三,惟独不敢将心事吐露分毫。 告白是怎样一回事呢?她怎么敢。她挚爱的歌者唱过:“如此相亲竟不算一对,从未相恋怎么可再追。”一开始她就知道他爱的是别人,没能说出口,事隔多时,再去告白,连朋友都不方便做了吧。 白银的信一封封地寄去,周天意回得少,但总会有那么几封,不经意地来到。他的字很大,薄薄的两张纸上是屈指可数的字,老在描绘上海风景,淮海路有家衣服店不错啦,衡山路的梧桐青翠啦,东方明珠一带游人如织啦,末了永远是一成不变的祝辞:小白,加油! 她的信又厚又勤,他是不好意思才回吧,可她要他的歉意做什么。但又一想,男生多半是粗心大意的,谁有耐心写信?在通信发达,拨一个电话就能解决思念的而今,在电子邮件须臾来去,即时通讯工具一应俱全的网络时代。 就算是韩茉,他都不见得会给她写信。这些不定期而至的信件,大抵于她,已很可回味。那就可以继续写,她想让他收信时视觉愉悦,为此苦练书法,渐渐地写得一手好字。 是不是只有那样的年岁,才会足够的清澈,写那么多言不由衷的信,给一个不属于将来的人?他走后的武汉,还是江湖气十足的城,有人寻欢找乐有人唱起了忧伤的歌,有人在东湖边许下生生世世的诺言有人抛妻别子骂女人真贱,有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早晨吃一碗热干面,晚上光顾虾球店,有人埋首考研书,有人在汉正街赚黑心钱发家致富,有人啤酒加烧烤,以寒鸦的音色赞美生活真美好。 此后的岁月,还会吗,偏执狂一样,在暗夜里写长长的信,想念无法企及的人。 Six 周天意去上海后,和白银的联系渐少。远到一个客观的距离,陡然变得生疏了,MSN上两人都在线,却长时间不说话。她看他上线下线,看他变换签名档,极偶尔,她打个笑脸给他,他回一个,她想不出寒暄如何进行,他也没有再说话,于是就没有了下文。 秋天时,周天意的签名是,我会尝试忘记你。 白银在电脑前坐了一中午,喝掉了三杯冰凉的水。两点一刻,她拿起手机,向附近的售票点订了最近一趟去上海的车票。 韩茉住在他的心房,那样久。现在,他的心门开了一道缝。那……她可以吗? 怕什么,去就去,飞沙走石,去上海。 跟他说。 跑去跟他说。 为什么不跟他说。 行李很少,也就一两件衣服。深夜的卧铺车厢很静,周围的人都入睡了,白银把头靠在窗户上,外头是飞驰而过的田野和苍青的天,像老宅子里搁了许多年的画,也像……初遇时的天色。他说过,明天会是个大晴天呢,你看月亮多亮啊。 是吧。 清晨抵达上海,白银穿过人潮去洗手间,望到镜子里的自己,头发凌乱,嘴唇干裂,她咬住发圈,以手为梳,扎了潦草的辫子,拢了拢额前的发。他一而再地往返于这条线上,他想过什么呢。 在宾馆安顿好了,才给周天意打电话。他工作忙,约好了晚上碰面,从下午她就坐立难安,把带来的裙子摊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看。 他的电话来了,她飞快套上薄荷色的小裙子。出门前想了想,把头发披下来,挑起额头的碎发,别了一枚小发卡,别的打扮她也不会,慌慌张张地出去,仿佛赴一场幸福的约会。 太久不见,周天意还是老样子,见着她就笑,夸她有女人味了,她松口气,暗想气氛轻松,表白的言语大约会说得轻易些。开场白当然是叙旧,但没两句话他就说:“我交了女朋友。” 她愣住。周天意笑:“你呢,很多人追吧?大三了,又不是小女孩,可以恋爱了。” 她想说的话,被生生堵住。她不管不顾地为他而来,原是为了聆听他的喜讯?可他没错吧,要忘记一个人,最好的方式是遇上另一个人。她吸一口气,问:“那你爱她吗?” 第 17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8 章 这里盛开旧蔷薇 作者:纯白阴影 第 18 章 “爱?”周天意夸张地问,“爱是什么?” 白银舀一勺绿茶慕司,想起某一年的黄昏,相对坐在开满鲜花的阳台上,韩茉对她说的,爱情应该是在第一眼,就想跟他在一起。 “那……她呢?”她不想重提旧事,但她顾不得。 “还提她做什么?她快要结婚了。”他往咖啡里添了半包糖,自嘲地说,“我长得也不十分龌龊,不晓得为什么情路坎坷。” 那晚,周天意随白银回了宾馆。雨下得大,从餐厅到马路还有一小段距离,都没带伞,跑得快断气才拦到车。宾馆楼下,白银说:“带点酒上去,说说话,晚点再走?” 周天意点点头。 她是想灌醉他的,她想豁出去,她不能当头一棒就倒地死掉,不,她要挣扎,姿态狼狈就狼狈,她偏要。 最终他们各自占据一张床,蜷在被窝里聊天。没有开灯,窗外的路灯微弱地照着,周天意在黑暗里躺着,头枕着双手,很慢很慢地说:“我早就知道,她早晚要嫁给他的。但是小白,我必须混出个名堂,万一她将来有什么难处,我帮得上忙。” 好久好久了,没有再跟谁细碎地讲过这么多话。周天意支起胳膊,点了一支烟。啊他是从几时抽烟的呢,是为了何人或何事?他有没有在半夜爬起来,坐在静夜里,惦念一桩失去? 也就一米之隔,伸手就能碰到他的胳膊,是多么多么接近。然而,成年男女同处一室,却只云淡风轻地说着话,宛如两小无猜,他和她,只能如此吗。确实很笨哎,当真要发生什么,不需要她酒量惊人,他若是有意,会适时装醉,半推半就。但他没有。 换了你,也不大乐意跟熟得像一家人的朋友谈恋爱是吧。她被活活钉在兄弟的身份上,不得动弹。白银闭着眼,无论是天际或是耳畔,好像都在响彻迷离声线,不可断绝:你的心和眼口和耳亦没缘份,我都捉不紧。 是黄耀明所唱,但他熟悉的是王菲唱腔。连相同的一首歌,他们都选择不同版本,还有什么好说。她们都说她懂事,但在感情上要什么太懂事。是她自己笨,一直不肯说,时光让她纵容自身越陷越深,时光让他习惯他们的相处方式,稍有变更就会都嫌怪异,隔了年头再想提及,多不合时宜。 暴雨下得又响又密,天破了似的,下了整个通宵。期间他接起电话:“哦……哦,你早些睡,我今天加班,公司同事都在呢。别等我……快睡吧,乖。” 她是在那刻,蓦然明了多年前他说想把韩茉打残,带她回家。她也是啊,巴不得他落魄潦倒,低人九等,没人肯要他,只有她才要他,那时候,他是不是就会什么都不想,乖乖跟她走? 别让我死心,天意啊。 Seven 回北京是周天意买的机票,他说坐火车太辛苦。他没有问过她来上海的目的,即使问,她也能大大方方地说:“来看你。” 他们是亲密的朋友,见面总有说不完的话。但什么时候,她回首,发现身后漫山遍野俱少年,而有些言辞,已成顾忌。 她背着大包孤独地走向安检,他喊住她,快步走来,匆匆地抱她一抱。她扯住他的衣袖,看住他,心一横:“我喜欢你。” 周天意一愣:“我知道。你那么多次想说,我都知道。” 他看了多久呢,她的背影。却,也只得这句。她的眼睛那么大,他伸出食指,沿着她的眉毛从左至右划了划,轻轻地说:“去吧。” 她懂了。 她走了。 秦原一早就等在首都机场,买了一份报纸杀时间。机场大巴上,白银扯过来翻娱乐版:“《如果&amp;#8226;爱》上映了呢。” 不是出色的影片,却能撑着看。剧中的金城武很动人,996年他问,你什么时候回来,到997年他说,原来忘记你也不是很难。秦原在《外面的世界》响起时去握白银的手:“跟我在一起好吗?” 在一起,是少女时代的白银对爱情全部的期许,她想碰到某个人,跟他在一起,不分开,暮暮朝朝。但对她说起这一切的,是她期许之外的人,她没抽出手,也没做声,置若罔闻地盯着屏幕。 电影散场,灯光大亮,观众陆续离席,她仍在顽强地看字幕。秦原低声喊:“白银……” 她欠他一个答案。 屏幕漆黑一片,白银道:“走吧。” 人好多,挤攘中,她顺理成章地松开秦原的手。他追出去,她粲然一笑:“经研究,我断定金城武穿着飞跑的风衣是zegne的,周迅的大红外套也是,真好看哪。” 前面有个小摊子,她掏钱买零食,和他一人一包薯片,赶在最后一班公交车到来时,跳上去。她的举动正常得如同他们相处的每一次,也如同,他什么都没有说,她什么都没有听见。 秦原放心了,她真的没听见吧,那,下次再说? 寒假时,白银回武汉过年,秦原去送她,当火车开动后,他站在原地,女孩离他越来越远。他也买了票,但她没有邀请他,连客套的“有机会去我家乡玩”都不说,他就把手插在口袋里,偷偷将那张火车票撕得粉碎。 仍是夜车,带一本小说,打着盹。穿红色大衣,白帽子的女孩把手搁在书页上,侧脸轮廓清秀,从旁人的眼光来看,这情景颇有一些诗歌的迹象。事实上那本书她没看过几页,折角处是几个优美的小句子,比深夜入味。 突然一觉青春梦,小猫,这么多年了,荒野之中,要彻底放下你,还要找几个借口? & 小区的院子里开着梅花,楼上的猫趴在树下,安静而热情。走得远再回来,会发觉武汉不似幼时那般面目可憎,春有百花冬有雪,夏天的荷花盛放得大而无声,秋天满街金黄,月亮水汪汪,姑娘们都穿得漂亮。 有天傍晚,白银去买返程的票,碰到周天意了。上海之行后,他们几乎没有联系,人长大了,不刻意维系,勤于往来,就很难再像从前那么热络。但见着面,仍熟稔,白银问:“回上海啊?” “哪是啊,我女朋友央我初三上她家拜年呢。” “咦,你说她是上海人啊。” “那个早分了,现任是成都人。” 便得知,他先后交过几个女朋友。立在背风处,他掏出打火机,手拢着火苗,凑近深吸一口,烟雾中,他的面容闪亮如昨:“不管认得谁,都不能长久。小白,为什么就是找不到一个像她的人?” 怎么人人都像是能为另一个人此生不渝的鬼样子,却偏不能是爱着他们的我们。白银沉默,她没告诉他,韩茉的婚礼在正月十八举行。毕竟是要好的邻居,她家的喜帖自是少不了的。她从背包里抽张纸折了一只简易烟灰缸,递给他,轻声说:“少抽点烟吧。” 周天意就笑:“那怎么行?我不能一点缺点都没有,那就太没人味了你说对吧?” 白银静静地看着她的浪子兄弟指间夹着烟走远,第一次遇见他,也是在雪后吧?要到几时呢,可以像韩茉那样离开他,拂袖而去,终至永不回头。 除夕当晚,秦原发来短信:“我在雍和宫烧了香,为你祈福。我口拙,写不出锦绣文章,说不来甜言蜜语,但是白银,我惟愿你好好的,你不好,我也好不了。” “哦。”白银回,“喇嘛庙过的是藏历新年好吧。” 她不好受,但她不喜欢欠,话说得也决绝。 想来是受了挫,那端再没有短信来。 来不及出席韩茉的婚礼,白银就要返回北京,韩妈妈遗憾得不行,特意提前摆了一桌小宴,出席的就只有两家人,亲亲热热地吃了一顿饭。韩茉的夫婿便是当初那个,他是学音乐的,毕业后托了关系进了武汉一家中学当音乐教师,不是高考科目,学校不重视,学生也学得懒洋洋。他就在几家酒吧兼职弹吉他,一晚上要赶好几个场子,这年头乐队啊歌手什么的也挺多,他的境况算不上好。 第 18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9 章 这里盛开旧蔷薇 作者:纯白阴影 第 19 章 韩茉学的是英语,和他同一家中学,业余找点翻译的活做着。两个人的收入加一块儿也还凑合,可惜房贷压力挺重,手头也不宽裕。韩妈妈笑着教导白银道:“快毕业了吧?要想办法留北京,千万别回武汉!再找个本地人嫁了,人家肯定有房子,省事省心!” 既然当着女婿的面都能说这些,可见还是有不满的,白银听出她的意思,赔笑着连连点头。 韩茉夹了一块溜鱼片给妈妈:“妈,我做的菜你一口都没动呢!” 韩妈妈乐呵呵地吃着:“你这是想堵我嘴呐。好好好,妈不说了。”转头对白银说,“阿姨刚才那是势利话,你们都大了,有主见了,随便听听就算。我家小茉也是,千金难买她愿意,是不是?” 话是这样说,但遗憾总是难免的。韩茉的夫婿好脾气,忙着给长辈布菜,又招呼白银:“尝尝小茉做的珍珠丸子!” 他的声音动听得像在唱一首过去的歌。少女时的邻家小姐姐被他打动,勇敢地找到他,要做他的爱侣,多年来再多压力,都咬牙承受,不离不弃。 白银自问没有那种胆色,那就活该孑然一身。离开武汉时,爸妈都去送她,等车时,妈妈说:“回去就得找工作了,你想回的话,妈最高兴,但武汉的发展和北京没法比,你自己多考虑考虑。至于感情的事,还是要从感情出发,这是基础。” 爸爸补充道:“我们不是什么富户之家,但也不缺钱用,丁阿姨有丁阿姨的想法,你不要在乎。” “小茉以前的男朋友找过她几次,她都不松口,这孩子,死犟。”妈妈挺八卦,“那个男孩在上海开了公司,但小易也很不错的,小茉还是个很单纯的孩子,这不,还是跟他结婚了。” 白银嗔怪:“我才二十二,你们急什么?” 妈妈和爸爸挤眉弄眼:“小银害臊呢。” 妈妈,不是那样……我不想再听到他们的事,半个字也不想。妈妈,原谅我不想回武汉,我以后要把你们都接去,我不想回武汉。这么烟尘的城市,不知为什么,总有种幸福凄凉的感觉,带有淡淡的血腥味,是打落门牙和血吞的倔强,与谁赌气似的,发了狠要过得好。 我不要赌气,我要活得心甘情愿,我要做谁的非我不可,我要幸福得理所当然。 Nine 白银和一家国企签了约,顺带解决了户口。室友拍拍她的头:“嗬,首都市民了嘛。” 她傻笑,那又如何?比不上十几岁时,和周天意在汉口关的夜市闲逛,剥皮鱼糊米酒豆皮,眼影镜子和吊带小背心,又或者,在路边摊买一捧姜花,明明是在烟火人间,他在身边,便成了人间天国。 工作地点在王府井大街,加班到夜深,办公室空无一人,从大落地窗看出去,乌云压顶,豪雨是天神们翘班的坐骑,忐忑又喜悦地逃离天庭。打个呵欠,接到秦原没头没脑的短信:“还好有你。” 白银的手顿住。也有过那样的时刻吧,世道艰辛,同事倾轧,上司苛责,以及更多委屈跟不洁,都可忍耐克服,如果,始终有那么一个人安放在心底的话。 她不忍对秦原更坏。他再来找她,就能融洽相处,人不懂惜福,怕也是愚忠吧。秦原供了一套九十平的房子,手头紧,但哪双鞋哪件事她上了心,他就会替她办妥。都市浩大,他不过是个渺小的人,求得微末的生,但他愿意对她倾囊相与。是的,我只有这么多,但你可以随便用。 次年,白银做了他的女朋友。但她知道,她不爱他,她只是过意不去。周末做了几道菜,喊他:“来吃饭吧。”他带了零食和饮料给她,饭后去公园散步,沿着河堤走。送她回家的地铁上,偶遇一对年岁很轻的小情侣,刚闹了别扭吧,男孩子噘着嘴,背过身子,眼睛眨巴眨巴。但下车时,他依然带着他的女孩穿过人潮,手拉着手,一语不发。 男孩子也就十四五岁的模样,小小的委屈,多招人疼,真像那年月的周天意,那个被她称为小猫的人。那会儿她老和他抢白,佯装被他惹恼了,他就着急地哄她,百般恳求,说尽软话,低三下四,她早就不生气了,脸上偏偏装出恼恨的神态,心里可笑开了花。 但她与秦原,从不曾争吵过,她对他没有要求。不论是什么,她都说好,她的心不在他身上,连挑剔都懒得。 怎样能忘记,和周天意去玩,走了太长的路,她的脚很疼,磨磨唧唧地一边走一边哼哼,他二话不说蹲下身,反手拍肩:“上来。” 怎么能忘记,伏在他背上,在他耳边吹气说话的一分种一秒种。 一点点小温情,却被她记着,再不能忘。那才是爱吧,头一回见到那个人,就想跟他在一起,一起生活,一起走到很远很老,四处游荡,东张西望。得知他交了新女友,指甲掐进手心里,哭了又哭。那才是爱吧。 他是她的隐情,或者,隐疾。武汉一别,他们再无联系,她看着他的MSN,长久缄默。他是心结,用何种方式才能打开? 又一年春节,白银留在北京,秦原带她去见了家人。路过雍和宫,他远远指给她看:“那次我来拜神,听到有一个神司姻缘,我脸皮厚,跟他说,最大的心愿是娶你。” 白银问:“你信神吗?” 车窗外是北京雪后苍茫的街道,秦原摘掉手套,戴上,再摘掉,头偏到一边,小声说:“反正,当我说出那几个字时,我是真相信有神灵的。” “白银,我没有对你说过爱字,我也不大能形容那是怎么个东西……我很崇敬的一位元帅对他的女儿说,欢欢喜喜,坚持到底。那是你的家乡人呢,我希望我能带给你那样的生活。” 白银把头靠在他的肩头:“其实,我有什么好。” “不知道,就是好。” Ten 常去的贴吧里有一则被置顶的消息,白银敬慕的歌者要在平安夜举行演唱会,地点是千里之外的上海。 秦原订了两张前排的票,白银的签名档迅速地改成“去上海,公园商店逛一趟”。周天意冷不防冒出来:“你要来上海了啊?出差?” “不,黄耀明演唱会。” “有闲情嘛你,粉丝达人啊。我给你订酒店,几个人?” “两个人,不用了呢,网上订也便利。” 再去上海,又是雨天,阔别经年的城,天空黑沉沉。虽是旅行,秦原也没闲着,抽了空去拜访客户,白银一个人在淮海路晃着,周天意打电话来:“到了?请你吃饭。” 隔了汹涌的车水马龙,她望见他了,不,是他们。他的身旁,有个小个子女孩。她顿时说不出话,那女孩很像家乡小商品市场里卖服饰的那一些,大多十几岁,早早出来做事,浓妆,黑瞳,假睫毛,大卷发,鲜艳的口红,双手都做了花指甲,拍照嘟着嘴。 是老女人心态了吧,她再不能视之为美。她想笑笑,喉头一哽,她说不出话。不是为了他又交了女朋友,是为着他的坏品位,她觉得难过,她不能让自己老这样难过。在这一刹,她清清楚楚地看到了自己的处境,怎样的女孩,都有可能得到他,身体或心,被他牵着手在阳光和微风里走,对他说上好些情话,他都一一笑纳,他亲吻她们,还有……更多。 可就是不会是她。 他是她爱的那人啊,他要跟像样的人在一起,她才稍稍安慰啊。不,她不能再见他的面,她得离开他,不看,不听,不闻,不问。 即便他还将继续走下坡路,那也不关她事了。 女孩年纪小,很粘他,步行去餐厅时,不时停下要个吻,瞟向白银的眼神很是炫耀,有优越感的更应是她。饭还没吃完,白银就暗暗给秦原发短信:“来接我。” 她呆不下去,她很想哭,她不能当着他们的面哭,她得走。 道别时周天意追出来送她:“小白……” 白银仰脸问:“小猫,你过得好吗?” 他掐灭烟头:“什么是好?什么是不好?年初时,小茉生了重病,手术费很高,有几项不在医保范围内,她家借钱借疯了,连高中的班主任都想到了,却压根没想到要找我。”他将烟头大力一抛,狠狠丢到垃圾桶里,“她把我看得生分,我就是个外人,跟她半点不相干,我再坚持,还有什么用?小白你告诉我,我使劲挣钱又有什么用?” 从白银的角度,能够瞥见那女孩看向这边时探究的神情。她是他在酒吧结识的,她嗑了摇头丸,钢管舞跳得热辣。周天意,别说那是讨生活而已,你偶然涉足也就罢了,如何要贴近至此,还带到生活里来。我理解韩茉令你绝望,但这不是轻率放纵的借口,你的分寸呢,你的原则呢。 第 19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0 章 这里盛开旧蔷薇 作者:纯白阴影 第 20 章 还说什么呢,周天意。我本将心托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或许,你是个咸蛋黄,是我错以为你是当头明月光。 你的那么多女朋友,我都认命,她却让我心生愤怒和恨意,想掌掴自己,头撞上墙砰砰响。我不甘心,可你叫我还怎么继续。 原谅我刻薄了她,并将你看轻。没有人有那么强韧的一颗心啊,我的小猫。 幼年时总以为任何事情,只要努力就能办到,后来才知道,不是那样。人年岁大了,容易看清楚某些事,也比较容易死心,他不也对韩茉死心了吗? 连陈冠希都说要收起浪荡浮华那一套,为Levi’s做设计,有了大方承认的女友,还计划专心当个CEO呢。 我本深信,你这样的人,我自然是喜欢的,就喜欢了。怎么竟有一天,连你都让我感到不堪?你怎么也做得出来让我感到屈辱的事啊。 你我之间,余生终成陌路一去千里,从此绝口不提的原由,竟是这样的,周天意。 Eleven 演唱会很纵情,歌迷们都蹦着跳着,齐齐挥舞荧光棒,是万人合唱的大狂欢。白银左手边是个中年男人,那么喧闹欢腾的场合,他只面无表情地,严肃地正襟危坐,直到那一句来临,他才虎地站起,挥动双臂,声嘶力竭地跟着歌者唱:“心里猜疑,恐怕这个璀璨都市光辉到此。” 只一句,他又坐下去了,把旁边的人都唬了一跳。歌词寓意是关于港人对回归的担忧,然而它多像人生。一个人老去,和年龄没太大瓜葛吧,那实则是一种不相信,不相信未来还有改变。肯去猜疑,已是福分和大幸。她不得不接受,走在他右侧的璀璨年华悉数淡漠,这一生大势已去,积重难返,光辉到此。 到此为止。 都说死水也微澜,她周遭,竟连风也不起一丝丝。现今的她早就深知,不可能了,就这样了,世间宽广,时间漫长,就这样了。 近二十年前的歌,到如今仍青春逼人。而究竟是什么,让一个人年已中年,仍西装革履地奋力喊出那一句?她想,她或许明白。 小学二年级时,她爱吹口琴,腮帮子鼓鼓的,曾经在六一儿童节独奏过,老师摸着她的头夸她,她以为,自己迟早会成为一个音乐家。 她怎会预料得到,她的未来竟是将生活在寒冷的他乡,所爱之人他另有所爱。 散场后,打车的人太多,半个小时还等不来空车,秦原征求白银的意见:“回宾馆一两公里,不累就走路?” 那好吧,一起走。 你养我一辈子,我跟你一辈子。 咱不换人。 ——The end—— 众神因此醉了 作者:纯白阴影 1 一 在离开深圳七年后,曦和又一次回到这里。 天蓝得高远,树叶子哗哗响,闪着光,小摊的芒果黄澄澄,路过凉茶铺子,曦和要了一杯斑沙,坐下来慢慢喝。 都说极苦是斑沙,他却连中和苦味的陈皮都不用,仰脖豪饮。靠窗坐着的女孩好奇地看他一眼,小声说:“我也要喝这个。” 只一口就吐了,眉头拧着,一迭声地骂起来。是第一次喝吧,旁边的男孩讲着好听的北京话,弯着腰,认认真真地劝她:“你不要骂人,骂人不好,2008年快到了你还骂人。” 曦和听得可爱,转头去看他们。七年了,旷蓝清清脆脆的北京话,似乎总回荡在耳边,是在异乡人潮汹涌的街头,听到了,仍会下意识地去看一眼。哪怕心里再清楚不过,那不是她。 旷蓝来自北京。在遥远的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大批内地人民涌入这座崭新的特区,旷蓝的父母也身在其中。那时她还在念初三,已经有了一个小男朋友,也是从北京来的,两人牵着手穿越小区的凤凰花丛去附近公园散步,沿途说笑。 曦和与他的大多数同学一样,是祖籍潮汕的少年,都是黑黑瘦瘦的模样,彼此说着流畅的潮州话,下课就去打球,累得一身汗,由输家请客,一二三四五,人手一杯凉茶,喝完了,甩手一扔,勾肩搭背地走远。 他们本来一生都不会有交集。 曦和放了学,书包松垮垮地搭在肩头,黑T恤,牛仔裤,慢悠悠地穿过人群。一对小情侣笑闹着快步超过他,男孩子说:“请你吃糖水,听说在广东很受欢迎的。” 白裙的女孩笑了:“好啊,我同学告诉我杨枝甘露最好吃了。是那种……一支细长的开花的枝条,青翠翠的,插在盛西米露的容器里吗?” 男孩模棱两可,又不愿在女孩面前示弱,点头道:“对。” 曦和失笑,他很想插话,不,不是这样的。但那声音悦耳的女孩已娉婷远去,他只来得及瞧到她的背影。穿白色连身裙,小腿裸露着,瓷器般的白,脚踝玲珑,右边系了一根再简单不过的红线,愈发衬得肤白如雪。 旷蓝没能吃到杨枝甘露,这是最受女孩欢迎的一道甜点,总是很早卖完。在绿树的荫凉下,她同小男朋友告别,踮起脚,飞快地在他的额头上亲一下,轻笑着跑远。曦和拐进巷口,刚好看到女孩的笑容在暮色里温婉沉静,而飞鸟扑棱着翅膀远去。 目睹了这一幕,谁会在意这夜色是否苍茫,爱情是否会走向忧伤。曦和回去就坐在台阶上发呆,九月的青石板很烫,一片树叶落下来,他拾起来看了看,叶子微微泛黄,秋天大约是真的来了。 遇见了,日后就常常看到。曦和比旷蓝高两届,在做早操的同学里,他很容易找到她。白衣飘飘的女孩有双清明的大眼睛,他为她钟情。他破天荒地不再逃课,下课就守在她必经的路口,等她和男朋友走远,再悄悄尾随。 旷蓝住在城市的东面,她家在六楼,阳台上种满绿色藤萝,开着小小的花。她的母亲是个洁净的妇人,常穿月白的衫子,给花浇水,猫咪在她脚边走来走去。父亲在关外开了几家工厂,忙得再晚,都是要驱车回来和妻女共度的。 十五岁时,女孩旷蓝有个十全十美的家庭,她家世优越,学业良好,弹得一手好钢琴,有男生给她写情书,在她的教室外徘徊,只为多看她一眼。她一概回绝,全心全意地和男朋友在一起,每逢周末傍晚,她会弹许久的《绿杨桥》,不出名的曲子,像初夏的水滴一样清凉。 公主是什么样子,旷蓝就是什么样子。在少年曦和的眼里,她就是个公主,像一首小令,清秀而优美。 二 曦和开始攒钱,在旷蓝家不远处找了一间琴行学钢琴。他没有基础,入门很吃力,好在那个笑起来有酒窝的清瘦女教师对他很耐心,会单独辅导他。有次课堂上,教师问:“为什么要学钢琴?” 座下有人答:“爱好。” “父母要求。” “多学一门技艺也是不错的。” 曦和默然。他只知道这是旷蓝热爱的,他觉得亲切。他揣摩着指法,音阶,哈农,假装自己是当年的她,从未试过更贴近。 下课时好友周云亮在外面等,笑:“你这个粗人,居然学这个!”曦和也不恼,呼朋引伴去烧烤摊喝酒嬉闹。周云亮也是新移民,从内陆小城迁来,那里海鲜尚是昂贵新奇的罕物,一见深圳的生蚝居然是一打一打地卖,乐不可支地点了几大盘。 食物美味,场面便又热闹起来,他们讨论起广东麻将和东北麻将在玩法上的差异,争执不休,恨不得就地找来一副牌,切磋一二。曦和对这些不感兴趣,手指无意识地在桌面上懒懒弹着,百无聊赖。老板端着无花果瘦肉汤,邻桌醉酒的男生踉跄地撞过来,老板手一抖,汤汁溅了一身,曦和跳起来接住,无意识地朝那边瞅了一眼。肇事者居然是旷蓝的男朋友,显然是喝多了,满身酒气,袖子挽起来,脸红得像虾米。 第 20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1 章 这里盛开旧蔷薇 作者:纯白阴影 第 21 章 曦和放下汤去扶他,有女孩已经走过来了,握住男孩的手,轻轻拍他的背,担忧地问:“好些了吗?” 那女孩曦和是认识的,邻班的班花,爱穿紧身小T恤,热裤,校规禁止学生烫发染发,她还敢顶着一头长卷发到处乱走,天气热了就用一块手帕随意扎起来,依然美得要命,袅袅婷婷地从校园经过时,男生在她背后吹口哨,喊她野玫瑰。 男孩看见野玫瑰,清晨盛开多鲜美。而旷蓝不是,她大约是春季的白蔷薇,清淡地开着,优柔地香着,她不是野玫瑰。她从不知她的男朋友会为野性奔放的玫瑰所惑,他为她醉酒,用力地抓住她的手,失控地喊:“你为什么不答应我?” 一语惊了四座,连周云亮他们都看过来,见是一场与己无关的纠纷,扮个鬼脸,继续划拳。只有曦和呆立当场,眼睁睁地看着野玫瑰抚了抚男孩的头发,笑道:“难道求爱只一次就搞定了么?” 呵,她竟是喜欢他的,两情相悦,多么好。可是,旷蓝怎么办呢?那么好的女孩,竟有人舍得辜负。曦和只想骂人,狠狠地,将眼前的负心人揍一顿,揍他个鼻青脸肿,芝麻开花节节高。 可他不过是个外人,连挑衅都得先找个由头再说,他只得走开了去,镇静地喝下一大杯酒,不去看那边已是情意缠绵。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他只能喝酒。散场时,周云亮和他说话,他半句听不明白,什么都好,怎样都好,他好想快点回家,蒙头大睡,石沉大海。 醉倒是没大醉,只是头脑昏昏沉沉,曦和上车就让司机开了音乐,窗外长风正好,一轮很大的月亮挂在树梢。他想起旷蓝的男朋友,忍不住握紧了拳头,他怎么敢对她不起?他一拳砸在自己的太阳穴上,生疼。好,明天就这么去对付他,堵在他放学的路口,二话不说,一顿老拳,扬长而去,他一定要这么干。 他想得美滋滋,咂咂嘴巴,心放下来,美滋滋地睡过去。周云亮可就苦了,连拖带拽,才把酒劲涌上来的高个子弄进屋。 三 一夜宿醉,醒时脑袋欲裂,曦和大力攥拳,快步向学校走去。他想好了,按原计划执行,绝不找借口,他总是想做个磊落的人的。 旷蓝,真想为了你,跟什么人拼了。曦和坐立不安,第三节课是物理,他听不下去,索性逃了课,把自己倒吊在单杠上,整个世界都颠倒了,青草,天空,白云和操场上笑闹的上体育课的学生们……直到他看到她,裙角轻扬,脚下是一双镶着小水钻的凉鞋,她的步履很小,像一只蜻蜓在荷叶上飞飞停停。 曦和一激灵,生生呆住。是跳下去,假装偶遇,和她搭讪,还是目送她毫不知情地远去?他平时不见得是个怯懦的人,不晓得面对旷蓝时,怎么就只会磕巴,心跳到嗓子口,要使劲摁,才能让呼吸平稳些。 单杠旁边有几个秋千,旷蓝径直坐下,却不荡,腿伸直了,脚踝处还是系着红绳,小腿绷得紧紧的。从曦和的角度,只能看到她的腿,但他猜,她不快乐。不快乐的女孩坐了才几分钟,操场那头有人急冲冲地跑过来,老远就扬着声喊:“小蓝!” 是她的男朋友。曦和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只好挂在单杠上,狼狈不堪地听下去。男孩倒不含糊,开门见山地表示自己爱上了别人,即使还未追到手,但脚踏两只船不是男人的作风,他不愿意自己猥琐卑劣。 脖子真酸…… 爽利利的北京话听在耳里竟也不受用了。曦和心里咯噔了一下,男孩是旷蓝喜欢的人,总归是有他的好吧——他变心了,先与她做了断,再去追求别人,堂堂正正地讲清楚。比起太多进可攻退可守的人,他很难得。 然而他也真残忍,在旧爱面前,如此义无返顾地表明对待新欢的心思,他不怕旷蓝会哭吗?他真残忍。曦和又想,好吧,我得按原计划执行。如果她哭了,那就加大打击力度,打他两顿。 旷蓝没有哭,她说:“我知道了,好的。”转身向前走去,没有多说一句话。她不能再勉强,以教养为荣者,必为教养所困,她和她的初恋,就此失散,混迹人海茫茫。 男孩并未追上前,呆立片刻,沿着和旷蓝相反的方向,渐渐走远。 脖子真酸……曦和跳下单杠,活动着脖子,看着那个天蓝色的背影,苦笑。放学后,他刚出校门,就看到门前停着一辆白色的奔驰,车窗缓缓地摇下来,露出一位相貌和慈的中年男子的面容。 身后传来嘈杂的脚步声和单车铃声,旷蓝夹在人群里分外显眼,她低着头,走得很慢,没精打采地拎着书包。她好像哭过了,眼睛红肿着,拉开车门,扬尘离去。曦和捋起袖子,等待着他的猎物。 等了许久,放学的人潮早已散去,男孩还未出来。曦和在路边的书摊买了几本杂志抱回家,旷蓝不开心,他不晓得该怎么做,或许书籍可以给他明示? 他翻到一个故事,说是一位版画大师在生命里最艰难的当口,想从大厦上跳下去。但她远远地看去,发现身边的高楼有无数扇窗户,有一扇窗户上飘着很烂很烂的窗帘,她想,人家挂着那么碎的窗帘都要生活下去,我为什么要跳楼呢?他瞪了文章瞧了半天,嚓嚓剪下来,贴在白纸上,装入信封,第二天路过她的班级信箱,投进去。他没有谈过恋爱,不懂花哨的路数,她失恋了,她很难过,但他只会这个笨办法。 他想让她知道,看待事物,请尽量看待美的一面。他想告诉她,别怕,有个人在关心着你,别怕,我在。 四 旷蓝每天都坐私家奔驰回去,有同学会闲话几句:“哎哟,好有排场啊。” “有钱人嘛。听说她爸的生意做得很开。” 没人知道,旷蓝有多害怕面对那条归家的路,往常那么多日子,她和她的男孩牵手走过,她无法忽略,那就只能闭上眼睛吧。 曦和守在旷蓝的窗前,云雀在水杉间停驻,那女孩的灯亮得晚,等它熄灭他才回去,一路上耳畔似乎还回荡着她的琴声。有天,他尾随旷蓝的男朋友进了巷子,忽然想,也许旷蓝是不希望她爱的人被人打的。这个世界上,可能真有很多事情,不是靠暴力就能解决问题。所以他不再试图找他的麻烦,方式还有很多,不是吗? 他把所有的积蓄都用于购买杂志书籍,练钢琴,早出晚归,安分守己。每天都会看着旷蓝放学,回家,窗前的灯亮起来,旋律回荡,这样静切的守侯,也是幸福吧,他不想现在就去向她倾诉爱意,那会给她带来困扰。 当曦和可以试着练习级别高些的曲子时,摸索着弹了几句旷蓝常弹的那首,问教师:“它叫什么名字?” 教师凝神想了片刻:“大概是电影插曲,我听过,回去找找再答复你。” 后来曦和便得知,它是丹麦的小成本电影的主题曲,故事发生在一条薰风和暖的溪流边,女孩问:“why did you lookingme?” 男孩笑容伤感,轻声答:“You arenice。” 为什么老在看你?你是如此美妙。曦和将杂志上的格言和好故事剪下来,仔细粘贴,每周都不忘塞在旷蓝班级的信箱里,洁白信封上工整地写着她的名字,她会一一看吗?他本来以为会有点效果的,她不那么独来独往,课余会在教学楼的空地上和同学打打羽毛球,笑容晴好。但这段时日,却见她的脸色又灰暗下去,放学后就匆忙往家赶,校门口的奔驰已不再来。 曦和不明就里,同学当中却有风言风语:“她家的生意破产了呢。” “真的?” “是啊,我听叔叔说,她家所有的财产都遭银行取消赎取抵押品权利,下周就要举行拍卖了,公开竞投。” 曦和脑袋轰的一声。当晚他就赶去旷蓝家所在的小区,那幢楼里,不时有人进进出出,当中穿银灰色衬衫的男人是她的父亲吧?身材挺拔,走路有风,并不见多少颓唐之色。曦和略略放了心,主心骨没有倒下就好。他抬头向旷蓝的房间望去,夜里九点半,《绿杨桥》不再响起。 旷蓝从次日起不来上学了。曦和打听到拍卖会就在旷蓝家中举行,周云亮的阿姨在拍卖行工作,帮他查到拍卖名录上,连旷蓝的钢琴都赫然在目。他在琴行总用固定的那一架,对它都产生感情,更何况旷蓝对跟了自己几年的钢琴?曦和想,家道中落,那女孩,是怎样的心情?他突然很想冲到她家中,紧紧地,将她抱在怀里,再不让她受任何苦。 他忽然有些恼恨于旷蓝爱过那个男孩,他前日还看到他和野玫瑰在操场上追逐嬉闹,他背转身,闭目走远。那男孩知道旷蓝家遭受变故吗。他还会心疼她吗,这样的人生。 父母不曾看过儿子如此坚决地向他们索要一件物事。曦和说:“我想要那架钢琴,它是英国伦敦产的凯旋古董钢琴,有20年历史,现在只标价两万,根据评估,大概在四万左右就能拿下来。” 父母面面相觑。曦和伸出手指:“我相信我会很适合它,因为第一眼,我就喜欢。” 第一眼,他就喜欢旷蓝。父亲是慎重的,当下就带曦和去附近一家琴行:“先别着急,试试感觉再决定不迟。” 曦和学琴是瞒着父母的,因此当他坐到钢琴前,琴师稍加指点,他就融会贯通,连父亲都诧异了,琴师更是赞不绝口:“之前没学过?”转头向父亲道,“天赋真不错。” 父亲信以为真,当下拍板:“你这小子,看起来毛手毛脚,居然也能玩琴?” “不是玩,我是想认真地学好它。” 家里迁来深圳比较早,早早地置了几处房产,几年下来,靠租金支付一架没落钢琴完全不成问题,父亲取了钱:“拍卖会是周三?” “我向学校请半天假,也去看看。” 五 第 21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2 章 这里盛开旧蔷薇 作者:纯白阴影 第 22 章 拍卖行占据了整座大宅,到处是标签,人头攒动,评头论足,连灯饰、字画也被悉数取下按件出售,曦和只觉得悲凉。这是他第一次到旷蓝家中,这处房产也已出售,不再属于她。她和家人也已不在,如斯场合,再坚强也难以承受吧?是以只有律师主持大局。 父亲四下参观,曦和走近朝东的房间,推门进去。房内堆满床褥,阳台外的藤萝也枯萎灰败。啊,她平时就在这间房里度过她的晨昏和日夜吗?他鼻子一酸,蹲下身抚着她的雕花床,墙壁上有她手绘的七个葫芦娃,个个活灵活现。他没想到女孩还有如此淘气的一面,手摁上去,嘴角温柔牵起。 旷蓝站在楼下,静静地仰望。她想念她的钢琴,但她没有办法。家中的一切都是父母一件件地置办起来,从北京到深圳,到底终是留不住,她把头靠在树干上,轻声哭了。 父亲如愿拍得钢琴,成交价是三万七。曦和心切,拧开水笔签下合同,再过几日就可以搬走。下楼时,他听到有女孩询问律师:“钢琴谁买了去?” 清脆的北京话,是他爱慕的女孩,曦和一震,转身迎上她的眼睛,这一次,他不再逃避:“是我。我会善待它,像它的主人一样。” 律师查阅清单,报出他的名字:“顾曦和?” “是我。” “哦,顾曦和购得丁家钢琴一架,成交额是……” “曦和?是哪两个字?”旷蓝蹙眉想了想,到底惘然地摇了摇头。 “光神曦和。”少年笑,这是他头一回和她说话,他的心跳得真快,但他真高兴。 旷蓝浅笑:“你是那个驾驶太阳的人吗?你带来光明,光明却在你身后。” 曦和讷讷不能言,女孩又问:“听口音,你是潮洲人?” “啊,是。” 旷蓝和他并肩向小区外走去:“我小时候爱吃话梅,吃完了,念念难舍地扔掉包装袋,发现它们都是潮洲生产。” 潮洲是曦和的故乡,他很想与她说更多话,她却朝他摆摆手:“我该走了,曦和。”律师追上她,“我还有事和你父亲商量,一起走。” 她喊他的名字,曦和,曦和。曦和忍不住模仿她的语气,在心里重复了两遍。北京话真好听哪。他是想过要拥抱她的,可当她真站到面前,他终于没能鼓起勇气,去抱一抱那个洁白的背影。 他没想到从此再也没有见到旷蓝,他一生中第一次和她对谈,他以为那是开始,却不料,是她前来同他告别,当夜她就和父母乘夜车离开了深圳。那之后的日子乏善可陈,曦和上学下课,练琴考试,时光过得很快。有时他会特意经过旷蓝的教室,信箱还在那里,但物是人非,他亲手投递过的信,再无下文。 曦和偶尔会看到旷蓝的前男友和野玫瑰在马路上打闹,笑语喧哗,他别过头去,脑海里浮现旷蓝的容颜,叹口气。他仍和周云亮约着打球,定期去练琴,努力对待功课,在次年考入上海音乐学院钢琴专业。谁能想得到,有些人的一生,在某一年就轻易被改变。 六 十六岁之前,曦和无法预料音乐竟会成为毕生的事业,仅仅是在那年夏天,他遇见了一个女孩,命运奇妙至不可言说。大学毕业后,他远赴乌克兰柴可夫斯基音乐学院深造,一呆就是多年。深圳日益成为他渺茫的记忆,他也交了新的女朋友,但没多久还是分开,不晓得为何,走得再远,过的日子再芜杂,认识的人再多,心里总是知道的,旷蓝还在那里。 可他要到哪里去找她呢。 国外生活日久,他习惯了阅读《圣经》,在金碧辉煌的大厅演出谢幕时,他面向观众躬身行礼,总有那么一个瞬间,想起诗的37篇说,我们曾在巴比伦的河边坐下,一追想锡安就哭了……耶路撒冷啊,我若忘记你,情愿我的右手忘记技巧。 我若忘记你,情愿我的右手忘记技巧,忘记春夏,忘记年华。 他无法忘记,事隔七年,他还是回到深圳,回到了绿意苍苍,有着水果香气的九月世界。这些年来,他孤身在外,回家的次数很少,和父母一年到头也见不到几面,这次回来,是有安定的意味了。 旷蓝当年住过的房子,现在是谁在住呢?他想买下它。信步踱到那一带,多年前,他一遍遍来回走过的小巷,已成开阔的大道。小区的外观焕然一新,绿树成荫,孩子们追着小皮球玩。他没有走电梯,踏着楼梯走上去,摁响门铃。 门开,曦和漫不经心地抬头想打招呼,整个人却愣在那儿。是旷蓝,扬起脸:“哪位——” 她也呆住。隔着防盗门,他们互相凝视。于他,是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于她,又是什么呢?曦和望着旷蓝,时光如水,她的眼角也有了皱纹,笑起来像一朵铃兰花,安详的媚态,和少女时代是一脉传承的气质,依然令他心慌意乱。她喊他的名字:“顾曦和。” 曦和又愣住了,她记得他?她居然——记得他? 旷蓝将他让进来,他进门就吃了一惊,当初被拍走的物事,一样样都回到原处,仿佛多年时光,不过是被风沙迷住了眼,再睁开,风景依旧。那年,旷蓝一家离开深圳,回到北京,在外婆家暂时落脚,再度经历白手起家的过程,于是当日失去的,日后历历再现。 最紧要的问题,还是问出口:“你为什么会记得我?” 旷蓝慧黠一笑:“那天,我从律师的清单上看到你的签名……回想起我收到的那些匿名信件上的字迹,啊,原来是你。” 原来是你,令我这么多年辗转万里,遇过再多好女子,也不及这一个你。曦和喉头哽住,旷蓝又说:“你的格言,让我逐渐学会举重若轻,在我年轻的时候,它给了我很重要的力量,我一直想知道你是谁,想了那样久。” 曦和迷迷糊糊地望着旷蓝,面前对着他笑的这个人,跟自己的默契居然那么长,穿过风,穿过四季,又绕个弯,竟还是能再重逢,这一生,其实并没有错过,是吗。当他在异乡的音乐厅里演奏,看着自己的双手,恍然觉得是她的手指在灵活舞动,当她在北京苦苦求学,夜里翻看他的信件,他曾写给她:“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只要你多看这世界一眼。”是,蟠桃正香,诸神匆忙赶赴,置众生于不顾,那么,凡间万物再凄凉,也得学会是非成败一肩扛。 那真是个天真无邪的好年代,一封情书就能打动一个女孩,并被她记了那么多年。曦和想说点什么来回应,想了半天,却是一句:“我请你吃杨枝甘露好吗?” 旷蓝微微惊愕,曦和紧张地补充:“它的主料是芒果和西米,没有一枝开花的枝条,我,我老想告诉你……” 好啊,那就两客杨枝甘露吧,顺便再来一个躺椅,一块慕斯蛋糕,外加一辈子的好时光。至于不可爱的事,再不要想起。哦,还有,曾经属于我的钢琴,你打算几时赠于故人? 完 踏过樱花第几桥 作者:纯白阴影 1 作者有话要说:这两篇写得蛮早,4月的样子吧,觉得不大好,一直没发上来。看到苏晴MM说喜欢,诧异了一下,还是发上来吧^^ A 抵达马德里已经入夜,旅店是吴桐提前订下的,店家怕他不识路,特地派了人来接他,那陌生女郎鬓角别一朵红石竹,嘴唇抿得紧紧的,不苟言笑,仅仅只说“你好”,“跟我来”,“再见”。 吴桐猜她是探戈舞娘,好的舞者连走路都会是这般清寂疏离。踏着木质楼梯走下来,在庭院里抽烟,老歌若有若无地飘来荡去。仔细听,是《和平饭店》里叵测而美艳的女子唱过的歌:“完全因你,来临相助,而人生已没有不可,悠然地唱罢这首歌。” 异乡的长夜,吴桐听到苍凉的中文老歌,有人立在树影里,同他说,嗨。 B 认识夏树是在大学二年级,那是北京的春天,人间四月日头静默,路旁的女孩都穿花裙子,林间有鸟雀跳跃,面目和善且疲倦的妇人向下地铁的人们兜售百合。 阿梨让吴桐买了好大一捧,和他并肩走在午后的校园里,她穿鲜亮的长裙,抱了满怀洁白,美得很惊动,即使吴桐在她身侧,仍有路遇的男生向她频频回首。 夏树就是这时候出现的,她骑着单车,从身后赶上来,越过吴桐和阿梨,支棱起单车,停下来望向他们。 第 22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3 章 这里盛开旧蔷薇 作者:纯白阴影 第 23 章 “嗨。”眼前的女生有双乌瞳瞳的大眼睛,额前的汗亮晶晶,衣着很朴素,一条粗布裤子就可以远走天涯的架势,她个子小,仰起脸活泼地问,“同学,请问你的裙子是哪儿买的?” 阿梨冷淡倨傲:“亲戚从西班牙带回的礼物,你买不到的。” “哦,是这样……”女生笑了,点点头,“这红色好正,你穿真好看。” 她笑起来白牙一闪,说不出的可爱,歪着头打量了一下,骑上车走了。她的单车是老式的二八大车,又高又猛,而她太瘦了,和单车组合在一起显得挺滑稽,像大水缸旁边的小舀子,也像漫长句子后面的一个句号。 她把车骑得轻快,竹杖芒鞋轻胜马的模样,不断地有花瓣落在她的短发上。阿梨哼一声:“太没自知之明了,那么矮,就算买到了,也穿得难看。” 吴桐一怔,阿梨待人刻薄任性,他是知道的,但现在越演越烈,让他心有不快。高中时就有人说过,消受阿梨这样的美人是需要胆色的,他不以为意,但现在他越来越没有把握。 再见到夏树,已是次年初夏了,校园太大,架子很大,硬是不把两个应该相识的人往一块儿撮合。阿梨和吴桐分过三次手,每次都哭着回来找他,他就一次次接纳,再一次次地失望,彼此都精疲力尽。为此,吴桐不得不选修了好几门不相干的课程,试图分散精力,便是在陌生的教学楼里,看到她。 女生独自坐在透明的玻璃房子里,那是美术系的画室,天色很晚,人都走了,她支起巨大的画架,刻苦地练习静物,穿深蓝衬衫,手心有青褐的色彩。她的头发留长了,柔顺地垂在肩膀上,在墙壁上刻下一个娴静的影子。吴桐走拢去,她立刻发觉了,扬眉笑:“嗨。” 她竟然还记得吴桐,很快从画纸里抽出一张递给他看,神情充满期待:“像不像?” 她画的是阿梨穿过的那条长裙,无论是领子上的褶皱,腰身上的蕾丝边,还是下摆的绣花,都分毫不差。吴桐惊叹:“你记性真好!” 夏树摸摸头,眉开眼笑:“她好看,关于她的一切都是容易记住的。” 吴桐暗暗想,所以——包括记得我么? 夏树补充道:“其实是看过好几次的,直到那天才敢上去和她搭话。”说得兴起,她将美工刀洗干净,把桌上的静物削皮切块,又拿出书包里随时装着的酸奶,当沙拉酱拌着吃。 “来,吃吧。” 吴桐和她分享了两只苹果一只梨,也分享了她小小的心事,她说第一次看到,就觉得是穿上去和心爱的男人约会的裙子,在夏天傍晚,配小高跟镶水钻的凉鞋,它让人有久违的恋爱心情。吴桐听得苦涩,阿梨穿着它一而再,再而三地和别人约会,而他不过像个被她用旧的衣柜,提供给她挂衣裳的场所,并无法说出半句怨言。 道别时,夏树蹦蹦跳跳地走在前头,像娇憨的幼兽,猛地转过头说:“喂,我们的名字都很绿色哎。” 很绿色意味着什么呢,生命,蓬勃,郁郁葱葱,欣欣向荣,或者只是——单调。阿梨不止一次地说过:“吴桐你是个无趣的人。”他听得懂她的潜台词,他很乏味很平庸,他提供不了绚烂显贵的色彩给她,比方说,铂金银,越野黄,酒会红。 他们都是夏天的树。 然而季节终究会过去。 C 吴桐在冬天和阿梨分了手。那天忽然下了阵雨,两人在雨中奔跑,吴桐脱下外套罩在她头上,好容易才拦到出租车,把她从右车门送上车,再冒着雨绕过来开另一侧的门,冻得连打几个喷嚏。阿梨没有抬头,掏出纸巾很专注地擦拭着被雨淋湿的鞋子,抱怨天气太坏。 吴桐慢慢地擦干了头上的雨水,点了一支烟。这之前他从来不在她面前抽烟,她说闻不得烟味。他抽完了烟,回学校后就向阿梨提出分手,他一说完,阿梨就答应了,她答应得太快,以至于看起来像是正等待它的发生。她自己也意识到了不妥,试图解释什么:“吴桐,你知道的,我不是这个意思,我……” 吴桐点了点头,笑了笑,反而来安慰她:“好啦,我明白的。” 阿梨哭了,却不见得怎样难过。她美,且善于运用这美,追求她的人里,豪门公子,多金小开,青年才俊比比皆是,离了吴桐,她坚信她的生活将更好,并且,分手是他先提出来的,她就可以完全卸掉心理负担。 那个夜里,窗外的雨声更急切了,吴桐起身抽了半包烟。对面高楼荡起满天的风,不时有窗户被风吹碎,一支晾衣杆替他跳了楼。 是中学时代的事了,校花阿梨顾不上滂沱暴雨,赶回教室给少年吴桐送伞,她拨开焦躁嘈杂的人群,笔直地走向他:“妈妈来接我,我和她合撑一把就够了。” 在同学的起哄声中,她红了脸,踏着雨水跑开去。高个子男生吴桐举着缀满花朵的女式伞,旁若无人地走在雨里,把所有的嘲笑声都甩在脑后。他吹着愉快的口哨,一路只想唱歌。 每个人都洁白过,只是后来,才慢慢地着了别的颜色,五彩斑斓,光怪陆离,终于面目全非。吴桐昏睡到次日黄昏,才慢悠悠地爬起来,到宿舍旁边的二食堂吃饭。刚下台阶,就看到夏树了,她端着两个饭盒,蹲在路灯下,光亮映着她瘦小单薄的轮廓,形成一圈金边,她穿白袄白鞋,给人以唱诗班女童的错觉。 远处有风吹来,她的围巾轻轻拂动,她无动于衷。她好像很难过。吴桐经过她身边的时候这么想,于是他又折回来,也蹲下来,去看她的眼睛。女生有双清洁透亮的黑眼珠,饭盒被她紧紧地抓在手中,看到吴桐,她瘪了瘪嘴,似乎想哭,吸了吸鼻子,又笑了:“嗨,请你吃饭。” 她根本就是硬塞给他一个饭盒,热情地推销着:“苦瓜肉片!蛮好吃的,请你吃!” 苦瓜肉片果然很好吃,夏树打开自己的饭盒,扒拉出一半米饭给吴桐:“你们男生饭量大,多吃点。” 谁也没想起来应该站起身,找个饭桌舒服地用餐,就那么蹲着吃完一顿饭,像两只密谋造反的黑蚂蚁,想带着食物叛逃到邻国,结果长途跋涉,本来打算进贡的礼品统统变成了路上的干粮。 吃过画画的道具,也吃过苦瓜,也算同过甘,共过苦了吧。吴桐和夏树熟悉起来,经常结伴去食堂吃饭,打两个菜,四两饭,他吃三两,她吃一两,以及他碗里的蔬菜。吃了饭就去她的画室里聊天,她在那儿放了一口大木箱,里头全是她收集的小玩意儿,针线,布匹和颜料,有次吴桐还看到了一只没有脸的布娃娃,他拿起来饶有兴致地看,她劈手抢过去,气急败坏地凶他:“没完工,看什么看!” 吴桐不知道她到底要做什么,就像他不知道那个傍晚,她是在等谁,想和怎样的人吃饭。他拍拍手:“不看就不看,嘿。” 夏树的语气缓和了:“我是怕你笑我的手工粗糙。”她说小时候家贫,很羡慕邻居家的小女孩总有布娃娃玩,就动手把枕套拆了,塞进去好多棉花,缝出了一个大肚子娃娃。可是,成果太丑了,丑得连自己都知道,但它毕竟是亲手做的,又舍不得扔,慌慌张张地把它藏起来,却还是被父母发现了,拎着那个短短腿胖胖手的娃娃大笑,笑得她窘迫万分,暗下决心将来要学缝纫,要做漂亮的洋娃娃,送给买不起它的孩子们。 吴桐拍拍夏树的手背:“所以日后就学了设计?” “对,想开家小店,售卖裙子和洋娃娃。” 自然也会有人问起:“你们在谈恋爱啊?”连手都没有牵过,算什么恋爱?莫须有的事情默认了的话,对人家女孩子不大好。吴桐撇得一清二白,“我和她是兄弟呢。”夏树每回就站在他身旁抿着嘴笑,真的,恋爱要怎么去谈,谁知道。 他们只是谈过很多次话,儿时养过蝈蝈,在农户的菜地里偷新鲜的带露水的南瓜花喂它,结果被老爸揍了一顿还押着去道歉赔偿;初三时迷上了打街霸,零花钱全都贡献给了游戏厅,一个学期都没吃上早餐;渐渐地就说到了恋爱,夏树爱过一个摄影师,他为了拍摄长白山的雪地里一只火红的狐,失足跌下山崖。冰肌玉骨衬红妆,她曾经想穿一条阿梨那样的裙子去见他,然而,她接到了他的噩耗。那个黄昏,她打了两份他爱吃的苦瓜肉片,却没能守到他的归期。 吴桐一震,下意识地扶住夏树颤抖的双肩,女生的黑发遮住了半张脸,头靠在他的胸前,发间有青草香气。他想说几句安抚的话,搜肠刮肚都无济于事,在某个迷茫的瞬间,他看到阿梨了,她和挺拔的男人并肩而立,等待红绿灯的间隙,她在对方脸上落下甜蜜一吻。 夏树明显地感觉到吴桐浑身僵住,顺着他的视线,和他一道远远地注视着那女孩走过那条街,裙角在风中飘起来。 之前夏树是问过吴桐的:“对了,你好久没和你美丽的女朋友一起走了。” “分了。”吴桐简洁地回答。 夏树说对不起,吴桐换了话题。很长时间以来,阿梨一直是他们交谈中的禁忌,这天仍不例外。回学校的路上彼此都沉默,临到分别,夏树才突然说:“忘记是从哪天起,我决心要过新的生活了,他是我人生的一部分,而未来,是更长久的另一部分。” 吴桐心不在焉地说:“哦。” 夏树接着说:“我告诉过自己,不要只记得悲伤,要记得相信。相信自己还能爱上一个人,还能幸福。” 吴桐又说:“哦。” 夏树走开去,吴桐也没有喊住她,默默地走回寝室,天空有飞鸟掠过,三楼最东头那间男生宿舍有人大声唱起老歌,间或又听见几声怪叫。 如何去忘记阿梨,回忆那么好,像两棵站在一起的树,她开白花,他的叶子油绿,妆点了一季暖春。 第 23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4 章 这里盛开旧蔷薇 作者:纯白阴影 第 24 章 D 月光好亮,庭院里有孔雀在散步。来人是异族女子,穿大红裙,举杯遥遥地向着吴桐:“Japanese?” 吴桐像个孩子似的涨红了脸,一迭声地否认着:“ese,ese。” 女子笑:“Far far from you,far far frht?” “Sure。” “But,howSpe with her?” 那么,又怎样度过与她离散的每一个夜?吴桐只得苦笑:“Howexplai<B>/<B>on't know。” 女子眯起眼探究地瞧着他,竟说了一句中文:“不要只记得悲伤,要记得相信。”语调怪异,似这旅店的异国歌手荒腔走板的粤语歌。 而夜街上仍有市声鼎沸。夏树,这苍凉的夜,Have you met somebody who's unlike me?你有没有遇见某人,美丽的,和我不一样的他。 吴桐缓缓忆及那一年,夏树在画画,唱起《完全因你》,南音总有婉转哀沉的意味,吴桐听不大懂,俯身去看夏树的画。女生添了几笔色彩,头也不抬地说了声:“完全因你,来临相助。” “嗯?”吴桐不解。 夏树的声音低下去:“要不是遇见你,可能我还会沉溺在他的世界里。”她说得极快,生怕一停顿就再也说不出似的。吴桐心内惊飞群鸟,可他没能忘记阿梨,这席话,便接不下去。 夏树若无其事地忙碌着,吴桐也不再做声,将手边的一份报纸细细地看完,连中缝的广告也不放过。再抬头时,看到夏树拿着布娃娃在他面前晃,她捏着布娃娃的手,作手舞足蹈状,还给它配音:“来,要夸夏树姐姐心灵手巧喔。” 吴桐才发现,她趁他不注意,悄悄地给它订上了眼睛和鼻子,还细心地画了一个大笑的嘴巴。分明就是他自己,很夸张,也很形象。 “喏,你看嘛,还是傻笑的样子比较有趣。”夏树说着,看了看吴桐,顺手修改了布娃娃的眉毛,看上去更是憨态可鞠。 外头大雪已住,夜里有风,吴桐抱着布娃娃,夏树走在他旁边,小皮鞋踩在雪地里咯吱咯吱响,她将头发扎起来,发饰上有朵茶花,刘海轻巧地垂着,她笑得很温柔。吴桐侧过脸去看她,是什么时候呢,初见时那个短头发愣头青似的假小子不见了,她竟然也长成了有味道的女孩。 他把她送到宿舍楼下,再转回自己的寝室,却看到阿梨了。长发黑如乌木,容颜却冰雪苍白,穿那样端庄明艳的礼服裙,却潦草地坐在台阶上抽烟,等他返家,浑然不顾来往好奇的眼光。 “不如我们重新开始。”咦,阿梨居然也会说这句台词。 吴桐扶住她,她乖乖地站起来,泪光莹然。美流了泪,还是美,可是为什么呢,为什么总有人肯伤她的心。他想起夏树说过的:“阿梨也是可以体谅的吧,天生丽质只是成本,要维持美丽,总是需要资金运转的。” 她迷了途,他便来拯救,他竟还是舍不得拒绝她。夜里他睡不着,爬起来抽烟,骂:“贱!”再抽一口,又骂,“吴桐,你没出息!” 一包烟抽完了,他觉得空虚。 认输吧。 E 三个月后,夏树争取到了去西班牙的交换生名额,远走他乡。 日子归淡下去,吴桐和阿梨大学毕业,在东边找到工作,在南边租住十五平方米,和人共用厨房和卫生间,需要早起赶车,在下班的地铁上昏昏欲睡。终于有一天,阿梨再度和吴桐分手,她说在拥挤逼仄的公车里,在拥挤逼仄的房间里,她时常觉得人生灰暗,而那住高尚小区,开奥迪A8的低调男子乐意娶她,为什么说不? 怎样才能长成一棵临风玉树呢,阳光,雨露,还有——空间。空间够大,才能尽可能愉悦地伸展枝桠,亭亭,不惧,亦不忧。哦,是吧,阿梨。 少年时爱过的女孩,就这样彻底失去了。阿梨嫁了后,再无音讯。夏树也是,一别经年,她下落不明。听说她学业突出,留在西班牙,也听说她回过国,但匆匆归去,甚至没联系过故人旧友。吴桐的人生,仿佛总在遭遇这些决裂的事情。决裂也好吧,正好寄情于事业,业绩在部门屡屡排名榜首,到了第三年底,他就升上了主管。 夏天到来的时候,吴桐决心把年假都用掉,他在网上查路线,鼠标停在西班牙,就再不能挪开。当年告别时,夏树叫了大帮朋友去K歌,喝了很多红酒,他们唱,她负责听,然后倒在一边睡着了。他给她披了一件白衬衣,也歪在旁边睡,醒来时天还未大亮,包厢里屏幕上暗影叠嶂,一把沧桑的嗓子在唱,完全因你,重燃希望,无穷黑暗擦亮了心里烛光,你改变命运的结局陪流泪的我笑着看。 夏树穿上他的白衬衣走了,吴桐里面只有件背心,遮遮掩掩地回了学校,那首歌似乎还在盘旋不休地响在耳畔。 是我天分不够吧,为你笨拙地学做女人,还是失败了。我想是因为我不够温柔,不能分担你的忧愁,那就这样吧,我会了解的,吴桐。 他自十五岁就和阿梨纠缠,她美,她在他心中美好无边,最重要的是,他爱她,而夏树拿什么和阿梨匹敌呢,先手已失,不若推枰认负。原来,是她会错意了,他相助的,不是她,既然如此,她选择自救,从谷底向上攀爬的姿势再狼狈,也不叫人看到。 人生已没有不可,悠然地唱罢这首歌。 F 吴桐是在其后才得知夏树来过这家店。她教过舞娘跳蒙古舞,跳跃在草原和月光下的那种舞姿,有优游自在的力度,她给歌手讲《和平饭店》,那个关于英雄,阴谋,爱情的故事,有鲜血黑发,盛开的花,以及末路悲歌。 她们纷纷传说,那女郎爱穿鲜红的长裙,裸露雪白的胳膊和小腿,娉婷地走在蓝天下。她说自己在所爱之人心中是一棵夏天的树,春天过了,花儿开过了,落了一地,他不在意地走过去了,秋季尚未来临,不能顺理成章地死去,她就那么顶着一头无用的绿叶碍眼地生长着,假装很有生机地等在他到来的路边。 吴桐并不以为她们说的是夏树,直到他看到旅店留言簿上,女生留下的字迹,用鹅毛笔清清爽爽的签名,除此不着一词。然而她给异国的美丽女子们留下了那么多记忆,那是她特意让他寻找的线索吗,她的小店,开起来没有呢,售卖她手工缝制的布娃娃和衣裳。 在异国他乡,她把自己变成另外一个人,艳若桃李,笑靥如花,藉此让自己相信,她就是那个被他爱过的女子。她花了多大的力气,才将从前那个他放置在前生呢,她花了多大的力气,才爱上他呢,她要花多大的力气,才会使自己还能相信,相信爱与信仰呢。他再也不会知晓。 他弄丢了她。 他和她相携走过被遗弃的孤独长路,参与了对方的一段生命,而从此他将独力维持这余生,或者用她的话来说,那是——未来。 未来不再她还在。 G 盘算着一场旅行,二十九岁的最后一个月出发,遥远的旅行,回来就是三十岁。前往帕米尔边境,所谓国境之西。我借助一种贫穷旅行的方式去克服你,五毛钱的包子,二十块钱的跳蚤旅店,我的旅行完全是混吃等死。 ——《丝路分手旅行》。 ~~完 (下一章换了视角,是新故事,稍有关联。) 2 第 24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5 章 这里盛开旧蔷薇 作者:纯白阴影 第 25 章 《请在九月叫醒我》 [壹] 这个妹妹我见过的 “似是故人来。”林向阳后来和人说起初见阿洛的情景,忍不住又重复一遍,“似是故人来。” 阿洛听了就很高兴,下午就买了《宫》里的配饰送给林向阳,是情侣款,一人一条,夏天穿一模一式的T恤,招摇地走在校园里。 研三的工科生和大二的艺术系美少女谈恋爱,总是会有这样那样的不适应的,好像变成了中学时代的小恋人,谈一场充满形式感的恋爱,COSPLAY当季最热播的韩剧。林向阳起先不习惯,还会有些遮遮掩掩,久了也就无所谓了,反正,这并不伤大雅。 阿洛哈韩,衣着打扮全跟韩剧学,会说简单的韩文,撒娇的时候常对林向阳说:“叔叔,不要生气嘛,叔叔。”语调一咏三叹,像首尔街头娇俏的少女。 似是故人来,换个说法,就是“这个妹妹我见过的”,可是,事实也许全然不是如此。 [贰]是莲叶,不是莲花 故人是夏树。在和阿洛几乎一模一样的相识方式里,林向阳遇见了她。从秋天到秋天,他们相逢到分别,堪堪一年。最后那天是北京短暂到近乎于空白的秋,她穿了宽松的黑衬衫,白裤子,衣袂在风里飘起来。黑白分明,她总是这样,对人对事对己旗帜鲜明,严苛得近乎物理公式。 004年的初秋时时有风,梧桐的叶子转黄了,黄昏正和哪户人家养的鸽群一道奔过来,很橙色,很校园。三三两两的女生结伴去打开水,笑声惊扰了林间的鸟,扑棱着翅膀飞远。 天还有点儿热,林向阳到报亭买《电脑爱好者》,又拿了一瓶纯净水边走边喝。 “同学你好,请帮忙投票!”穿白衫的女生匆匆地跑上前,将手中的传单塞一张给他。 林向阳顺手接住,学校里这类活动太多了,无非是“星级寝室”、“十佳女生”之类的评选,他继续走路,甚至没打算要看清楚对方的脸,前面就是个垃圾桶,一会儿塞进去就是。 “喂!是不是中国人啦!”女生显然不满他的态度,抄起一摞传单去拍他的胳膊。 林向阳这才展开传单看,触目惊心的黑体字映入眼帘:反对日本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下方是个签名表格,并附有多个网址进行投票。 “韩国人口4800万,很短时间内就征集3000万签名,咱们13亿人口,到现在连10万人都不到。”女生急急地补充。 林向阳在这天认识激进党夏树。她梳着齐耳短发,刘海恰到好处地垂在额前,一双眼睛清明专注地看着他,白衫蓝裙,搁在民国时期,她一定是革命女青年,热血铿锵,奔走呼号。 林向阳一分神,纯净水就泼洒出来。是,一见钟情这桩事,怎能与色相无关呢,她不够美,但她长得多么舒服,与他的审美观丝丝入扣。 “可以制作投票机,投票会快点。”林向阳说。 “算是作弊吗?”女生迟疑。 “以暴制暴而已。” 于是熟了起来,林向阳在QQ和论坛上号召投票,应者云集。他连夜编写程序,作出来的投票机完全派上用场。 “请你吃冰。”算是答谢,夏树到冷饮店买冰沙出来,两人坐在图书馆高高的台阶上吃着冰,聊着天。日后的林向阳总会想起这个傍晚,他便明白,爱慕如空气,如花香,是多么不可描绘不可临摹的事情。然而……她不是花,她应该是莲叶或水杉之类的植物,有青涩气,看上去清凉无汗。 [叁]还有什么办法吗 同一所学校,并不时常见到。夏树似乎总是很忙,路遇了无非是点个头,笑一笑。林向阳神色如常地上课下课,夜里翻看《C语言程序设计》,他知道自己在想念那女生,但他不懂该怎么做,递情书,送礼物,约她吃饭,还是帮她打水?这些小把戏,于她,未见适合。她的心很广袤吧,不会轻易填满。 除了年少时和顺路的女生并肩走过一两个学期,他没有谈过恋爱,想不出妥善的法子对待夏树,日子就一天天归淡下去。夏树却来找他了,背着巨大的包,径直说:“电脑坏了,请维修人员修,他说要好几百块,我完全不懂,想你可能有办法。” 他不是她有困难的时候最先想到的人,或许是不想麻烦他,或许是觉得两人不熟。总之,他不过是她的外人,可她呢,却令到他无时不刻地惦着记着。感情之事,哪有什么公平可言。 笔记本很大很破,型号是早几年出的老款,夏树说是买的二手货,前几天忽然花屏,不能再用。她皱着眉:“里面还有几篇稿子要交呢,编辑催得厉害。” 其实也就是排线松了,拔下来再插上去还可以对付着用一阵子。林向阳捣鼓了半天,告诉她:“问题不小,放在我这里吧,明天下午再取。” 晚上他找人借来刻录机,将她的笔记本里所有的文件都仔细地备份了一遍,刻成两张盘保存。等她再来时,连同光盘一起给她,她当然是放了心来,又提出要请他吃冰。这一回是他请,因为她说起她是潮州人,会做牛肉丸,他就说不如让她改天给他弄牛肉丸吃。 ——是有许诺的意味了。夏树满口应承下来,说得上网把稿件发给编辑就道别了。她一直定期给几家杂志供稿,赚取生活费,这是交谈时他得知的,回去后,他就将电脑打开,阅读她的文字。 他没让她知晓,他偷偷地保留了一份她的文件,这很恶劣,不能告诉她。命名为“小说”的文件夹里,有数十篇文章,每篇结尾均标注了完成时间,多半是半夜。白天她要上课,看书,参加社团活动,她很忙。 文字被催稿的鞭子喝令着,疲倦地一个个地走到电脑屏幕上去,东倒西歪睡眼惺忪地杵在那里,完成了使命就急急忙忙睡着了,顾不上交头结耳。所以她写的故事看起来总是清清冷冷,与人不亲厚。林向阳略略看了几篇,他不是对文字敏感的人,但他觉出她的孤单。她的音乐夹里,只有几首歌,他随意点了一首来听,是《恋曲1990》,他点了烟静静地听,想象她在写小说时的心情。他想吸完这支烟就关闭,却一支接一支地抽着,把夜坐到很深。 天亮时林向阳下了决心。熬完上午第一节课,他就逃课到附近的花市买花,早早地等在她的宿舍楼下。她在小说里写过不同性格的女孩,辗转在不同情节里,但她让她们全都喜欢花,又白又香的花。那么,这应该是她的喜好。 他倒提着一支巨大的百合花去看她,心里挺害羞,藏藏掖掖的却假装若无其事地往她怀里一递:“喏,给你的。” 她笑:“远远地看你走过来,像个会走路的可爱多蛋筒。”埋首在花里,嗅一嗅,好快乐地说,“谢谢你,我喜欢百合花。” 还有一朵红玫瑰,枝桠剪得短,藏在外套的口袋里,他想过,若是她接受百合,就再把玫瑰送给她。他想要一个和她的开始,以及永不停歇的来往。但是没等他送出手,他就得知了她的故事。 夏树爱着的人姓吴。他很好,他只是不爱她。她很好,她只是放不下他。林向阳默默地走开去,她的心俱是茫茫万顷江水的寂寞,水天一色,看似很空,然而太满。 他和她的关系,就这么延续下来,不能退,不能进,死死地钉在好友的位置上,动弹不了。她是他本能就喜欢的人,他却是她本能地划为朋友一类的人,还有什么办法吗。 004年冬天,他唯一记得的,就是那个夜里,他送她回寝室,她在说故事给他听,不留神,脚下踉跄,被石头绊倒。他慌忙弯腰去扶她,她正挣扎着爬起来,头撞到他的下颌,他痛得叫出声,她也呼痛。 黑暗中,他伸手揉她的前额,轻轻地说:“不痛啊,不痛。” 那一刻,天安地沉,是奇异的静定与窒息,夏树却开口了:“痛。” 林向阳怔住。她又说:“痛。” [肆]寂寞的人坐着看花 她不爱他,便不能以爱情的名义与他在一起。但她记得承诺,寒假结束后,她从家乡带回牛肉丸给他,坐了一夜火车,保温罐里的牛肉丸竟未冰凉。他夹起一只,香浓筋道,寝室的兄弟们闻声出动,很快抢了个精光。 潮州人民的优秀之处,在于可以做出能在地上弹十几下的牛肉丸。林向阳惋惜地瞧着空空的保温罐,真的,之前之后,再也没有吃过那么好吃的牛肉丸。夏树安慰他:“下次再带给你,陪我去吃豆沙面包吧。” 此后就经常陪她吃喝谈天,无关风月。阅览室楼下就是学校的小面包房,下午三点半准时经营,门前排起长龙。夏树和林向阳面对面地坐在窗边,一张纸在中间推来推去,笔谈猜测:这一笼屉好香,是奶油小蛋糕,那一笼屉是牛角面包吧。 等闻到了豆沙的甜香,就可以收拾书本,施施然下楼去。夏树通常会买两只,坐在宿舍楼下的石凳上吃。林向阳不吃,站在旁边看人打乒乓球,手痒了也上去打几局。那个季节校园花事繁盛,海棠,玉兰,梨花全都开了,夏树捧着面包慢慢地吃,花香四溢,暮色即将来临。 林向阳总看到夏树在石凳上坐一坐,她的周遭很闹,她却很静,吃面包,看花,拍拍身上的面包屑,起身离去,从早春到初夏,满怀洁白,承担一切。她说喜欢郑愁予的诗:寂寞的人坐着看花。工科生林向阳丝毫不了解,她就细细地解释给他听:“这个诗人写过很出名的诗,你一定听过: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是,他知道。东风不来,三月的柳絮不飞,你的心如小小寂寞的城。而寂寞的人坐着看花,寂寞的人坐着开花。亲爱的夏树。 第 25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6 章 这里盛开旧蔷薇 作者:纯白阴影 第 26 章 渐渐地,很长时间没见到夏树了,林向阳去找她,才得知她在申请赴西班牙交流生,笔试面试口语轮番考核,终日忙得不可开交。已是夏天了,期末考试如火如荼,大四毕业生纷纷签约,吃一顿又一顿的散伙饭,唱通宵的歌,常常一首没唱完,另一首又起了头。那悲歌总会在梦中惊醒,林向阳靠在上铺的床上,离愁就像手中的酒,喝了,惆怅满身游走。 那女生就要走了。他却在这个季节认识了别人。照常是买《电脑爱好者》归来的路上,照常是喝一瓶纯净水,照常是有女孩跑过来,嗨一声:“同学你好,请帮忙投票!” 像是踏回时光河流,溯回而上,林向阳一激灵,回头去看她。不,不是夏树,但眼前人无疑很美,白鞋,条纹袜子,发卡闪闪亮,整个人像鲜亮的糖果。女孩手中没有传单,只是拿着十五块钱,满头大汗地问:“可以把你的手机给我用用吗,我要投票,给你钱!” 2005年夏季,一场平民选秀运动席卷了神州大地。女孩阿洛是超级女声的拥趸,为了给支持的选手投票,她近乎疯狂地拉住每一个路人,要求借手机投票。无数人当即拒绝了,无数人听她口干舌燥地说明原因,还是掉头走了,无数人接过钱,象征性地投了几票,可是只有林向阳推开她的钱,递上手机:“投吧。” 他没有为她熬夜制作投票机,她不是夏树,他便不肯为她花心思。但阿洛还是爱上他了,她向他表白,他只拒绝,她来找他,他躲,她终于找到他了,堵在他面前,眼泪扑簌簌地落下来,只是问:“为什么呢,为什么呢。” 十,只喜欢看偶像剧和八卦杂志。她和夏树是性格迥异的人,这真好。 除了相识的那句开场白,她身上再没有任何可以令林向阳联想起夏树的地方。只是,在加班晚归的夜路上,如果天上有星,他便会想起某年冬夜,那女生沉默地走在前头,突然转身说:“你看,你想扶我,却让两个人都很痛。” 他无言以对。他只得抬头看天,天上有很多星,清亮得逼人眼泪,似乎风一吹,就会叮叮当当地掉落满地。 痛会让人丧失对不痛的敏锐感,这将影响幸福。至少,得有一个人不痛吧。所以他选择了阿洛,她不曾尝过爱情的疼痛感,崭新空白地等待他,他将致力于让她幸福,再从中分一杯羹。 他开始接受夏树远去的事实,从此忘记那夜有星子和风。而岁月终将兀自前行,彼此明眸皓齿,各自成长。 ——完。 十年杯 作者:纯白阴影 1 [慢火车要开进有你的长沙,路边开着小白花,酒吧里有人在跳伦巴,属于我们的舞蹈是恰恰。亲爱的人啊,请你为我再弹一弹那把好吉他。]. 十年前的长沙不像现在这么喧嚣混搭,校园里开着蔷薇,来来回回的都是朴素规矩的学生。教学楼是老房子,春末夏初雨水充沛,满墙爬山虎,课余时在走廊上谈天说地,吃一盒酸奶。 那年的乔和乐念初二,白衬衫,红裙子,蓝色书包上有只傻笑的米妮。晚上还要上自习,很多人的晚饭就在校外的小饭馆解决,三五个人一桌,点两菜一汤,分量大,油水足,吃得眉开眼笑。 几个要好的女生都住得近,纷纷回家吃饭了。乔和乐照例是一块面包一瓶水,坐在单杠上慢慢吃完了,掏出物理书预习,她的成绩不够好,得加把劲。不远处的操场上有场足球赛,没什么人看,男孩子仍然乐此不疲。 春天太阳落得早,暮色降临,转眼课本上的字迹模糊难辨。乔和乐合上书,有人远远地跑过来,皱着眉,劈头就是一句:“喂,别乱动,我在画你!” 是个十几岁的少年,穿件蓝衬衫,戴顶手工帽,帽檐拉到眼睛上,洋洋得意地将手中的画纸递给她看。她伸手去接,少年江嘉良存心逗她,飞快地在她眼前亮一亮,嬉皮笑脸:“还没画完呢。” 乔和乐决心也逗逗他,她听江嘉良的话,保持着同一个姿势坐好,安静地让他继续画。天色愈发暗沉,江嘉良画下最后一笔,抬头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乔和乐不做声,在笔记本上龙飞凤舞地写下名字,拿给他看,舔舔嘴唇,笑了笑,俯身去看那幅画。 画中的少女很入迷地读着物理,额前的发垂落下来,春天的蔷薇刚开,像一盏一盏的小灯笼,她就坐在灯中央,周身明亮得让人几乎要盲掉。乔和乐吃了一惊,她没有想到他会把自己画得这样好,江嘉良犹豫了一下:“好的,送给你。”看样子他还挺舍不得,摇摇头,自言自语道,“难得画了一幅世界名作。” 乔和乐笑,从书包里掏出两只苹果,随手抛给他一只,像干杯那样,碰一碰,喀嚓喀嚓吃掉它。从一开始,她半句话也没有说,只肯点头和摇头,江嘉良以为她不能言语,心里惊讶,就生出惋惜之意,把画递给她,局促歉疚又小心翼翼地问她:“你是哪个班的?” 上课铃声在这时响起,散落在操场的同学潮水般向不同的教学楼涌去。乔和乐匆匆收起课本,走了两步,回头看着江嘉良。江嘉良跟上她,又问:“你是哪个班的?” 乔和乐遥遥一指,抱起书包,向那端跑去。江嘉良在原地站了片刻,注视着那女生的背影,嘴角慢慢弯起一个笑容。 那夜空气清朗,天上一轮好月亮。而他日后再也没有见过那么亮的月光,白花花的,盐一样,一层接一层,致密地撒在谁的心口。 [我翻阅了整本诗集,想把我们的恋爱,冠以更好的形容。后来我找到了一个词,它叫做情有独钟。] 当天晚上下自习时,乔和乐跟几个顺路的女生并肩向校门口走去,聊几句八卦,笑得前俯后仰。猛地看见暗影里站着一个人,和乐的笑声便嘎然而止,那人推着一辆单车,一下一下地摁着车铃,丁零零,丁零零。 和乐走到江嘉良跟前,他拍了拍后座,她咬着嘴唇,听到女生们哄笑起来:“乔和乐,你谈恋爱啦?” 和乐不说话,江嘉良也不说话,接过她的书包,往单车前框里一扔,跃上车,双腿撑地,笑嘻嘻地望着她。 笑声更响了,和乐的脸红到耳后根,想了想,还是坐上他的车。 为什么不呢,她喜欢他。十五岁的少年,面孔黝黑,爱玩爱笑,她珍藏着他的画,画中的她,多么优美。 校门往右,是一条笔直的大道,江嘉良也不问她家住在哪儿,一径向前。他的车技不错,左冲右突,仿若轻舟已过万重山,眨眼就将那帮同学甩在身后。和乐伸出手指,在他背上轻轻写着字,他痒痒,边笑边躲,问她:“喂,你写的是什么字啊?” 他的车骑得歪歪扭扭,在寂静的路上放声唱起了歌,却只会唱,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咦,他唱歌跑调呀,要留神听,才辨得出是《春天在哪里》的旋律。他知道吗,她写的是,春风沉醉的夜晚。 这里有红花呀,这里有绿草,还有那会唱歌的小黄鹂。滴哩哩哩哩,滴哩哩哩哩,还有那会唱歌的小黄鹂。于是她在心里偷偷叫他黄鹂,就是阿门阿前一棵葡萄树上的阿黄和阿鹂,阿嘻阿哈地笑话人。 街灯亮着,不多时便到了湘江大桥。黄鹂浑然不觉自己多了一个绰号,正正经经地向她伸出手,自我介绍道:“我是江嘉良。” 长沙最美是深夜,桥上有风,桥下有船,远处是万家灯火,烁亮如黄金。江嘉良自顾自地说着话:“我是北京人,上星期才转学到长沙,我爸是画画的,所以我自幼学画,不过——”他顿了顿,不好意思似的,到底还是说了出来,“我爸不是什么画家,或美院教授,他画的是赝品,也就是……临摹大师的真迹。这些伪作几可乱真,获利也不少。但我要画的是别的,别的,你明白吗?” 第 26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7 章 这里盛开旧蔷薇 作者:纯白阴影 第 27 章 少年江嘉良将两手插进迎面而来的浩荡风里,意气风发地重复着:“我要画的是别的,马蒂斯那种……乔和乐,你就是我的模特。” 十四岁时,乔和乐是个牙套妹,并且有些近视,又嫌戴眼镜不好看,总习惯性地眯着眼。她并不算是美丽的女孩,班里的无聊男生评选了十大美女,她不在其列。然而在江嘉良的画笔下,少女低眉颔首,是她自己都难以置信的美。 城市灯火婉转,江水波光潋滟,江嘉良趴在大桥栏杆上,衣衫被晚风吹起来,他有双清亮得如同暗夜晨星的眼睛。大概就是在那时,乔和乐开始试图和自己对话。我是个怎样的人?我想要怎样的人生?我的未来和什么相关? 一张白纸,一支笔,就能涂抹出那样的气象万千和崭新梦想,仿佛是另一个世界。 另一个让自己舒服地呆着的世界。 她决定跟着江嘉良学画。 [群起聒噪,美人赠我微笑,功名丢在九天云霄。] 捶他两下,是向左拐,三下,是向右拐,拍拍他的头,就是停下来。 得儿驾,得儿驾,吁—— 乔和乐坐在单车后,打着拍子,乐不可支。江嘉良不时回过头看她一眼,也笑着。路边有一家很大的游戏厅,乔和乐拍拍他的头,车停下。 游戏厅里很吵闹,欢呼声和骂声交汇,烟味和汗味并存,灯光五彩缤纷,明明灭灭,不是一个整洁清爽的地方。乔和乐从没来过这里,但她想带他来。往投币点唱机里扔三枚游戏币,音乐响起,是她很喜欢的老歌,“人海之中,找到了你,一切变了有情义。” 游戏币还多了几枚,就去钓娃娃。江嘉良的运气出奇好,一直在赢,乔和乐抱着大大小小好几只娃娃,他还在赢。她差点叫出声:“够了的啦,抱不动啦。”想一想,她在他面前是噤声的,便住了口。 从识得他伊始,她就变成了一个哑巴,听取他,顺从他。她抱着一堆娃娃,江嘉良左手臂里夹了最大的一只维尼熊,缓缓地推着单车和她并肩走,语气遗憾:“可惜十二生肖里蛇和马被人钓走了,不然我们可以凑齐一整套。” 所有的好东西,他都想一股脑儿地全堆给她。她不要都不行。真的,她不要都不行。他把她送到那一大片小区门口才分手,目送着她离去,夜色如水。 那天之后,一放学江嘉良就来找她。好友早就打听到他的资料,江嘉良,身高一米七君当垆卖酒,司马相如挥毫作出千古诗篇。 乔和乐几乎就要这样做了,和他约定时间,怀一腔悲壮,一腔不舍,作别这天地,这故乡,这亲人。若干年后再衣锦还乡,求得父母原谅,共叙家常。 别笑青春傻。当我们初次爱慕一个人,何尝没有想过地老天荒,岁月深长。 放学前夕,乔和乐收到了一只羽毛球盒,边角磨损得厉害,里头是一枝夹竹桃,附的小纸条写着,我会再找你。显是匆忙中江嘉良来不及写上更多,但乔和乐已然明白。 他想告诉她,他愿意把生命交付于她。爱到极致,是想用到最极端惨烈的诺言的,你举身赴清池,我便自挂东南枝,你宛转娥眉马前死,我便对此如何不泪垂。 没有人教给我们,应当怎样对待初恋。我们从书籍影视里寻求的答案,全在诠释同生共死。可父母师长却苦口婆心,忧虑重重:“爱情不该这么早。” 黄鹂黄鹂你在笑我,葡萄成熟还早得很哪,现在上来做什么? 阿黄阿鹂你呀不要笑,等我爬上它就成熟了。 江嘉良此后再无音讯。乔和乐央求朋友去打听,却得知,他已回北京。他的父母为离婚闹得不可开交,不想影响到他,才将他送到长沙这所教学质量好的中学来。不料他在这儿成绩越发一塌糊涂,父母焦头烂额,只好又把他接回去。 再然后,乔和乐也被父母安排到另一所中学,接着就是高中,大学。起先她还让好友留意,帮忙代为转达江嘉良的来信。她总深信,他会写信给她,一定会。 她没有等到江嘉良的来信,甚至厚着脸皮去求过他的外婆,还换了要好的男生去问,老人家大义凛然,一概推说不知道。 他短暂地出现在她的人生里,之后就是长久的远离,当中堪堪一个多雨的春天。在想念他的时候,她就会画画,从握笔的姿势,到上色的要诀,一点一滴,全是他教于她。她不能忘却。 第 27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8 章 这里盛开旧蔷薇 作者:纯白阴影 第 28 章 三年里,乔和乐画掉了几百张画布,三大箱碳笔。在一次全国大赛中,她获得唯一的一等奖,但获奖名单中,她找不到他的名字。高考填志愿时,她义无返顾选了北京的大学,专业是设计。 北京是他的家乡。 当她认识他那年,何曾想过绘画将是毕生职业?他在湘江大桥上,对她说过他的梦想。那么他实现了吗? 都说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可是,江嘉良,我宁可用这满城葱绿,换回东边那小小一隅,你我相对静坐,身旁桑树摇晃,榆树芳香。 春天永远地过去了,夹竹桃谢了。 [谁此时孤单,就永远孤单。醒来,读书,写长长的信,在林阴路上不停地徘徊,落叶纷飞。] 北京太大了,要找到一个人谈何容易。她没有他的地址,他也没有她的,失散是轻易的事。大学时,乔和乐在一家公司做兼职,专给床上用品绘制图案,她常被要求绘一些碎花和小动物,理由是看上去温馨,消费者喜欢。 公司的同事很好相处,领薪水当天,关系好的几个会聚在一起吃烧烤。北京是很流行吃烤串的,他们一要就是好几十串,但乔和乐从不肯吃它。几年了,那少年的声音好像还响在耳畔:“传说砍了它的枝条,穿成羊肉串,用小火细细地烤,汁液渗透到肉里,可以杀死负心人。” 那年月的她活得多兴兴头头。那个人,他到底在哪里?她在他的城市了,可他在哪里。 有个夜里,加班到很晚,乔和乐刚赶上最后一班地铁,踏着清冷的台阶一步步走上去,看到街心花坛的夹竹桃全开了,风来,枝桠上蒙了一树薄薄的灰。行人三三两两地走过,通宵营业的小馆子里传来一首歌。 一城乱雪的街头,乔和乐在路灯下听完了它,忽然就想在这夜,跑去喝一瓶放怀大醉的好酒。是十来岁吧,早春,站在夹竹桃的树阴下等他把单车骑过来,一道去吃牛肉粉,相视而笑。 这里有红花呀,这里有绿草,还有那会唱歌的小黄鹂。滴哩哩哩哩,滴哩哩哩哩,还有那会唱歌的小黄鹂。多欢快的歌,路人从旁边走过,轻声说:“你跑调了。” 简单极了的歌她都跑调了,真糗。更糗的是路人走上前,和她搭话:“你怎么哭了?” 半年后,路人不再是路人,他叫夏家宁,北京人,建筑业,乔和乐的男朋友。乔和乐已不是牙套妹,考上大学的暑假就做了近视眼手术,夏家宁很喜欢这个明眸皓齿的湖南妹子,春节就带她见父母。 她做得一手好菜,照顾北方人的口味,少放了辣椒,她把家里收拾得整洁爽净,夏家宁的父亲是大学教授,用了书面的词语评价她:“宜室宜家。”他的母亲则夸她皮肤白,眉眼精致,是山清水秀的南方姑娘。 北京人待人客套有礼,但他们是不大乐意接纳外地媳妇的,乔和乐看得出他们掂量和盘查的眼神,仍礼貌地道谢。没有人知道,她曾经想要浪迹天涯,四海为家,而她最美是在十四岁,在那少年的眼中。他想要看顾她,收藏她,请动诸天神佛来护佑她。 然而她找不到他。 她永远不知道,分别后,他给她寄过很多信,无一例外地被班主任扣留,想等中考后再交给她。但中考结束后,班主任要处理的事情太多,这些信就搁置下来,辗转中,便不知去向。 他找过她,她不知道。她找过他,他也不知道。只有长沙的春天,夹竹桃仍一年一年地盛开。 乔和乐的毕业聚餐上,夏家宁去了。女孩喝醉了酒,拿根筷子,打着拍子,又在唱《春天在哪里》。满地狼籍中,男生女生胡乱地抱着哭着,倾吐着深藏的爱意。餐厅里响彻慷慨激昂的《毕业歌》,和乔和乐的节奏格格不入: 今天是桃李芬芳 明天是社会的栋梁…… 春风一杯酒,夜雨十年灯,少时的自己就此远遁。 [林中幽静而深邃,但我还要赴许多约会,还要赶好几里路才能安睡。] 乔和乐是在十月的时候,打算回一趟家。秋天是北京最好的时节,有回和夏家宁在长安街上走,天下着细雨,夜街如水,明灯闪耀,和乐忽然就想起江嘉良,想给他写信,告诉他,有这样一个夜晚,有这样一副景象,令她觉得北京烟雨凄迷,其实很美。 画给他看也行啊。但事实上,她再也画不了画。近视手术给她留下了后遗症,从前年秋天起,她渐渐不能准确地分辨颜色,起初是搞不清深蓝和黑,粉红和白,两年后,世界在她视野中,只有鲜红漆黑和纯白。当中层层次次的灰,湖蓝,墨绿……统统退让,隐形,成为远古遗迹,一如楼兰,一如巴比伦。 也一如爱情。她只能区别最强烈的那种。 十几岁时,他们都钟情于马蒂斯,对野兽派这个名称很着迷。是到了此刻,她才晓得,也许这便是天意。没有人觉得吗,马蒂斯的画总和色盲似的,大红大绿。 她本来以为,能在北京生活一生一世,但还是不行。秋意深浓时,她便回了长沙,把旧友都约出来,吃饭聊天,讲起中学时的趣事,旧磁带,老书信,围棋子,五一大道,橘子洲头,都笑成一锅粥。 没有人提起江嘉良,也没有人提起他们那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在苏荷酒吧,乔和乐喝到好滋味的龙舌兰。酒很烈,她喝得猛,醉得快,头脑昏沉,口齿却伶俐,提着酒瓶和人说:“黄鹂你知道龙舌兰的花语吗,它说,为爱付出一切。” “黄鹂你知道吗,龙舌兰是多年生草本植物,栽培多年才能开出花朵,结了果实就会枯死。黄鹂你知道吗,你知道吗?” 真矫情,可她当真这样想。她不够好,她做不到像龙舌兰那样全心全意,十全十美。她也做不到像夹竹桃那样爱恨分明,睚眦必报。 她连他的梦想都坚持不下去了。因此她告别北京,回到长沙。和夏家宁的分手没有想象中的难,他和他的家庭需要一个平和宁雅的女孩,但她不是,她心里有别人,她时常恍惚,不专注,凭他的家境和自身条件,他完全能有更好的遇见。他们吃了好聚好散的饭菜,她头一次不必顾及他的口味,点了赤油重酱的湘菜,吃得满头汗。 许多年来,她念及的都是他的梦想,从而搁浅了自己的那一份,是时候将它打捞上岸了。十四岁时她是个清清净净的女生,幻想将来可以和心爱的人远走高飞,但她和江嘉良走散了,找不回来了,那就不如独自归去。这几年来,她自食其力,攒了一点儿小钱,足够去某座欧洲小城租小公寓楼,教孩子学中文,关于那些美丽洁白的誓言和爱。 日头亮堂的天气,她要到广场上晒太阳,草坪开阔,白鸽低飞。再去买几块花布做窗帘,花好长时间做一顿饭,汤水鲜美,菜肴可口。如果运气不坏,挣到一些钱,她想买一座靠近湖泊的房子,度过整个春夏。 这才是她的梦想。有没有爱情,她都会把生活铺排得很像样,如同课本里描绘的晚年幸福时光,她不介意,半点儿不介意。 赶到黄花机场是夜里九时,乔和乐抬腕看表,还有四十七分钟,即将进入安检。她将从这里飞去北京,再转去意大利。行李寄存处人很多,她忙着办手续,填写表格,将身份证递给工作人员。 在她所看不到的出口处,北京飞长沙的夜机于一刻钟前降落,熙熙攘攘地涌出几十名乘客,乔和乐的江嘉良便夹在中间。多年后,他是个英俊的寸头,穿黑T恤,脖子上系一根红绳,坠子是再普通不过的玉观音,并不够闪亮,也不值几个钱。他怀抱着几个月大的婴儿,正和别人谈论起什么,仰脖笑着,快步向厅外走去。 高考志愿表上,他填的皆是长沙院校,长沙是她的家乡。他没考好,念了一所民办大学的专科,荒废了绘画,泯然众人。在这里,他遇到了一个女孩,几年后,她嫁给了他。他们合资在河西开了一家餐馆,生意不错,颇多回头客。逢上节假日,客人格外多,他得客串跑堂,端茶倒水,好不殷勤。 盘点一天的营业额通常是深夜,妻子专心地对账,摁计算器,他端给她一杯水,站在窗前抽一根烟,外面路灯昏黄,行人寥寥。有一年,他在湘江大桥上立誓说要“画不一样的画”,那是哪一年?不,他不记得。 那天,她坐在蔷薇花架下,深红的花朵落在她的长发上,她十四岁,穿白色的薄衣……十年了……还好,他如今这个样子,她看不到。 这一生,在人潮涌动的闹市,在她进他出的超市,在同一阵风里,在同一片天空下……他们原可有很多重逢的地点,但事与愿违。没有谁是负心人,只是命运已不给他们任何机会。 她东奔西走,无人伴她以诗,伴她以酒,亦不能再和意中人共白头。 他也是。 ——完。 七街 作者:纯白阴影 1 . 七街四季有花,方庭最喜欢那排木棉,顺着它们往西走,第五十二棵后面,就是她的家,小小的庭院,门牌是76号,春天的时候,木棉花掉得满院子都是。 第 28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9 章 这里盛开旧蔷薇 作者:纯白阴影 第 29 章 有天外婆让方庭去拣些木棉花回来,她煲汤要用。方庭拿着小竹篮出去,一朵一朵地拣着,暮春日照充沛,花朵的边被晒得脆薄了,她抬起手,想要挡着阳光,忽然听到有人喊:“喂!” 是个小男孩,海军服,一双伶俐俐的大眼睛,腰上别着一把小木枪,嘴里啪地一声朝她开了火,从院墙跳下来,瞧着她问:“你家有细线吗?” 凑近看,他的拇指和食指间拈住一只黑蚂蚁。他的眼睛,也像蚂蚁一样黑,不仅黑,还很亮,仿佛是两把小火苗,一窜一窜的,让人想要用手去捂。方庭找来细线,男孩唧唧呱呱地说,从民间故事选刊上看到有个聪明人,捉了蚂蚁,在九曲球另一端涂了蜜,顺利地穿好了它。 这个故事有不同的版本,聪明人有时是松赞干布,有时是阿凡提,但问题是——怎样才能用线把蚂蚁绑住,并且让它还活着呢?这真是个严肃的难题哪。男孩夏橙充满了求知欲,捉了几只蚂蚁,都在完成使命前就被他腰斩,无一例外,好不容易挑了个头大的这只,线却用完了。 绑得牢,蚂蚁就死掉了,不牢,它就挣脱了,都市的生活水平高,蚂蚁嘴巴大概也刁了,不像它的古代祖先那样,为一点蜂蜜卖命。折腾了半天,方庭把线一扔:“何必跟蚂蚁过不去呢,来我家玩吧。” 这一年,方庭七岁,夏橙。同班同学和她不同,他们专注于先秦史学,汉唐诗歌,除了论文,极少再去书写什么。只有她,着迷于小说创作,沉浸于一个个怅惘的小故事。 南京是夏橙母亲的故乡,它有着无与伦比的春天,方庭的寝室正对着操场,墙角是几株木棉,更远处,合欢开得正盛,都是让人愉快的植物。她在小说里写,假如这世界没有了花,人们会不会觉得生活有点傻?编辑在QQ上将这句话复制给她,说:“有的人一辈子都不会开花。” 方庭转头去看外面,人声鼎沸处,是一场球赛,女孩们在为校园球星呐喊助威。喧闹之中是不适宜伤感的,她抓起水瓶,去打开水,顺便停下来看了几分钟。 其实,高中才更盛产这样的篮球少年,高个子,长手长脚,笑起来单纯灿烂,一个个都像淌着热汗的小太阳。那年的夏橙就是如此,一下课就来找方庭,打饭,聊天,斗嘴,他打球,她看。周末就去看场电影,吃大捧爆米花,喝很凉的冰红茶,散场时沿路踢踢踏踏地哼着歌,多快乐。 自然也是会问的:“哎,为什么喜欢我?” 夏橙的回答十年如一日:“你好看。” “真的?” “真的。” 一个人喜欢你,是因为你长得漂亮,听起来真肤浅,可方庭还是美滋滋。她长痘,脸上冒油光,平凡如你我她,可对夏橙的睁眼睛说瞎话,她照样得意地笑纳。哪怕全世界都说她是个麻子脸身高一米三八有张阔嘴巴,只要他说她美貌,她就抖得不可一世。小时候,她老嫌他傻,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变得很迷信他,他说什么,她都信。 他指鹿为马,她就说,我们杀了它,吃鹿肉吧,烤着吃,他指桑骂槐,她就说,你爬上去摘朵槐花给我好吗。在夏橙身边,她根本不用思考,把思维空出来,用他填得满满当当,全心全意满脑袋。 认识了那样久,要好了那样久,方庭从不怀疑将来她会嫁给夏橙,被他带着玩,当个大米虫,胸无大志,不思进取,做一份蒙混过关的工作,下班逛街做美容,打点小麻将,有人照顾,有人承担,过寄生虫的日子。 第 29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30 章 这里盛开旧蔷薇 作者:纯白阴影 第 30 章 这一年,方庭十六岁,夏橙十七岁。 5. 大三冬天,方庭迷上了一种梅酒,是在路边的小摊买到的。不是什么出名的牌子,滋味却很好,清冽爽口,瓶底卧了一颗金色话梅,搁得越久越入味,又酸,又甜,又不太酸,又不太甜。 有个夜晚,她提瓶酒去操场尽头喝。那儿有成排的木棉,像记忆中的七街,绿树流水,鸟兽安乐。风很凉,酒很好味,方庭很惘然,像在水中穿行,夏橙,你走后,谁来照顾我,谁担心我的冷暖,叫我与谁说话? 惘然的人醉得快,抱着空酒瓶仰面躺倒,星子澄明得像要自天际掉落。许久后,似乎有脚步声过来了,青草沙沙响,是一个男人的声音:“爸,这儿有人!” 方庭就这么认识了吴晓桐,他念研二,学的是很冷僻的学科,专门研究古脊椎动物。那天,他陪父亲到操场寻找名为“绿云散”的野草,无意救起了一个酒鬼。也许是他的专业特别,令方庭想起夏橙,当吴晓桐请她吃了几顿饭,表达了喜欢她的意思,她也就应承了,和他慢慢交往。 吴晓桐家就住在校园内,他母亲过世得早,父亲是这所大学的教授,教生物学,在校外一家公司做营养顾问,收入很过得去。老爷子很健谈,业余爱好是下围棋,爱看中央台的探索节目,收藏了很多酒,,装的全是酒。 这些酒引得方庭一次次去吴家做客。既然是要喝酒,当然不能空着手,她每回都要带些水果和菜去,起先吴晓桐还和她客气,渐渐地就不了——方庭做菜好吃,而且,他们已是一家人了,不是吗。 寻常的饮食关系,反倒更易于让人扯到人间烟火的婚嫁上来。方庭大四毕业,老爷子帮了忙,她得以留校,分在团委做行政,这在那届学生中,算是很好的出路了。室友们都羡慕她,上铺的姑娘问:“你和吴晓桐很浪漫吧?他有没有像荷西对三毛似的,送个羊头盖骨给你做礼物?” 大家都笑了:“我们方庭要的是恐龙脚趾!” 方庭也笑,可内心还是很惘然。这就要定下来了吗?她没有想好。可她还能怎么办呢,这么大的城市,她只能承认,她是真的找不到她深爱的男孩子了。 夏橙是在高考前夕消失的,他走得匆忙,课桌里还有半包薯片和一根玉米香肠,书本也都在。方庭慌了神,去他家找,门前一把大锁。她的爱人在五月十一号这天,像是科幻片里的高楼,凭空升腾,不留痕迹。 只有他走后的空地,还开着暗绿的叶子,暗红的花,溪水还很静,苹果还很香,天上还有皎洁的月亮。 几天后,方庭才从夏家的邻居处得知,他父亲的作坊出了事,不晓得哪个环节不对了,酒水送到人家的喜宴上,竟发生了中毒事故,几十桌宾客无人幸免,据说有两个人当场死亡。 这则消息上了本地晚报,而肇事者逃之夭夭,一家三口就此消失。 这一年,方庭十七岁,夏橙十八岁。 6. 方庭的书是在她二十五岁生日前出版的,广告词挺肉麻,称她是“少年往事行吟者”。收到样书后,她裁了牛皮纸,包了新封面,盖住这些字。 不是别人所以为的,那是她生命中最好的时光,因此忍不住反复吟唱和回味。恰恰相反,她的少女时代,贫瘠寂静如古城的宵禁,除了一轮明晃晃的月亮,长风空荡。 之所以一再书写年少,在意的,也只是年少本身。只有在十几岁的时候,人才能够恃龄而娇,而邀宠,而理直气壮地作天作地,不管不顾地胡来。 成年后再那么做,难免沦为尴尬和不合时宜。 什么年龄做什么事,二十五了,不要再胡闹了。因此,在一顿平常的晚饭后,她答应了吴晓桐的求婚。她的书也没有给他看的必要,那是她给自己的一个小纪念,当成是给旧日光阴送送葬的纸钱吧。 就像吴晓桐,也从来不会把他研究的古生物的残骨送给她一样,工作是工作,感情是感情,两码事。他是个理性的人,她每次都带菜来,他就把超市的购物券交给她,那是父亲的福利,正好派上用场。逢年过节则陪她去买衣服鞋子,拿上票据去刷卡,她给父母寄补品时,他加一份自己买的。 相敬如宾,举案齐眉,也就是这样了吧。出嫁前,方庭回了一趟故乡,父母老了很多,欢喜地张罗着饭菜,她在从前住的房间里清理东西,外婆把篮子拿进来,一边择着菜,一边和她说着话。 东西也不算多,却收拾了许久,每一本笔记本,每一盒卡带,包括每一张写了字的纸片,都要拿起来看看。于是便看到了当年夏橙写给她的信,他喜欢用纯蓝色的墨水写字,写错了,顺手就画个大叉叉,像他这个人,简单得要命。 十六七岁的小情书,喜欢用到很多标点,尤其是感叹号和问号,瞪着圆眼睛,斩钉截铁,或困惑不解。天天见面,她还要求他给她写信,他就老老实实地写,可又不长于文字,写不出来,就东画一个猪头,西抄一首歌词,拉拉杂杂,统统写给她。 “方庭,CLAMP的漫画《Clover》里,女孩织叶唱过,我渴望得到幸福,和你一起得到幸福,成为你的幸福。” “方庭啊,上学的路上听到孩子们唱,红花绿,绿林黄,莫忘添衣裳。嘻嘻,你的紫毛衣很衬你!” 还有他的照片,是从借阅证上撕下来的,两寸彩照,他一副惊弓之鸟的样子,耸起肩,睁大双眼地瞪着镜头,嘴角却奇异地含着笑。她觉得有趣,非找他要不可:“给我!瞧你这贼头贼脑的模样!” “是虎头虎脑!” “虎你个头!”她说着,扑上去,使劲一撕,他哭丧着脸,“补办要二十,你这个败家婆!” 他又恼又急的表情配上横七竖八的头发,一额头汗,看上去真像《龙珠》里的孙悟空,她扑哧一笑,她老不给他面子。 在照片中,他微微地笑着,一直一直望着她。她还记得,那天晚自习教室停了电,老师也没来,同学们纷纷点了蜡烛,闲话着,吃着零食。 点着蜡烛的夜晚,那少年的眼睛晶晶亮。他是个爱笑,并善笑的人,看着就很高兴啊,从心底笑出花来。她刁蛮地要他背,他就从三楼背到一楼,笑骂她好重,又不肯把她放下来。 她和他,牵手走过那样那样漫长的夜街,春风吹彻四野。 假如可以沉身在这深海,从此不必知后来。然而,那么好,还是分开了,从此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7. 门前的木棉还在,如果能留下来,种花,看书,一辈子,该多好。 火车站里,外婆看着方庭,欲言又止,止又欲言,妈妈拉拉她的衣襟,说:“……我来说。” 方庭念大学后,家里是收到过夏橙的信的。他家的事,本城人都知道,瞒也瞒不了。在信里他说,那件事太大,不仅要赔偿,还会有牢狱之灾,父母慌了神,连夜带他逃了,他不想逃,但拗不过他们。如今一家人缓过劲了,打算东山再起,攒些钱来赎罪。 信的末尾,是誓言和承诺。方庭的父母看后,决定把这封信扣留,毒酒,喜宴,以及背负着两条人命的逃亡,这不符合他们的道德观。同样,这种家庭出身的孩子,方庭应当远离。 那之后,陆续又有一些信,父母都把它们扔了,也没告诉方庭。他们认为,这是种打扰,于健康正常的生活是不相宜的,不理也罢。 八年,那些隔过了黑暗的花和水。方庭木讷地听着:“哦。” 认识夏橙时,春天正好,所有的星星都开成了花。是,谁都没有错,但不是所有人都会以为世间必须有花。 她自己,不也认了吗,有稳定的工作和感情,积极生活,头天晚上将包包,衣服,鞋子都放好,次日神清气爽地去上班。窗明几净的大楼,落地窗,午饭时和同事交流化妆品和明星八卦,周日收拾房间,洗衣做饭,生活轨道干净有序。 这般才是正道,是社会规律,是健全人生,而她竟以为然。她把行李扛到肩上,大踏步向候车厅走去:“你们快回吧。” 我曾经是个痴情的孩子,我多么希望痴情一辈子,为何我懂这么多事,为何我懂这么多不是,我多么希望永远不懂这些以前不懂的事。 回到南京是下午,吴家没人,方庭洗了澡就睡了。迷迷糊糊中,好像是吴晓桐在客厅说话:“……我看了她的书,我没想到……怎么会这样……” 老爷子开口了:“子路虔心向学之前,也曾经用剑指着孔子的头。” 吴晓桐是个倒霉的新郎,在婚礼前,他发现妻子另有所爱,她出版过一本书,在扉页写,献给橙。他心中一定有疙瘩,但父亲的话是正确的吧,她会是个好妻子,他只能去相信和期待。 第 30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31 章 这里盛开旧蔷薇 作者:纯白阴影 第 31 章 丹麦人克尔凯郭尔说,与整个9世纪相对抗,我不结婚。可方庭敢吗?她不够勇气。 她爱过一个人,此生她都不曾忘记他。 可惜,仅仅也只能这样。 吴晓桐也不够勇气,而且,他喜欢她。初见的那个晚上,她提个酒瓶,赖在草地上,他在她身旁,听她唱了一夜荒腔走板的歌,句句都跑了调。 满天星星眨啊眨,她多傻。可是他记住了,不能再忘却。 8. 老爷子桃李满天下,人脉也广,酒席要摆好几十桌,方庭看得头大,全都交给吴晓桐去打理,他好脾气,发挥理科生特长,弄得井井有条,半点不用她操心。 婚礼很盛大,婚纱是定做的,化妆师给方庭化的妆明艳动人,莫说是吴晓桐了,连她自己都觉得镜中人很陌生。端着水酒一张桌一张桌地敬酒,满脸堆笑地寒暄着,很累。吴晓桐小声说:“坚持住啊。” 方庭朝他笑笑,仰脖喝掉手中的白开水,宾客明知是假,还是捧场地鼓掌叫好:“新娘子好酒量!” 她倒是真想醉。 要是龙舌兰就好啦,夏橙说过,《生于七月四日》里,墨西哥有一款龙舌兰酒,每杯里都泡了一条虫子,人们一口把酒吞下,再狠狠地将虫子吐出,感觉很江湖。要是与他的婚礼,她就一定不在酒里耍水,是吧,夏橙。 又往酒杯里倒了白水,刚举起来,忽地有低低的说话声传来:“嘿,我喜欢的女孩子也叫这名字。” “哈哈,你又在打趣了吧。” 方庭无意识地回头,还未看清那人的面容,吴晓桐在拉她了:“这边,这边。” 婚宴结束后,大伙都累瘫了,方庭急急地去看礼单。第17桌的客人名单里,夏橙赫然在目。她惊得一哆嗦,老爷子说:“哦,就是我做顾问那家公司的少东家,你常喝的梅酒就是他们生产的。” 那是家很顽固的公司,只生产果酒和植物提纯的饮料,在白酒和啤酒的市场占有份额居高不下的形势下,他们也坚决不涉足这两块,销售部一再打报告上去,一再被拒。没有人知道,他们曾经跌过多大一跤,品牌创始人夏宜刚甚至在服刑。 老爷子看起来很欣赏这位少东家,夸他是个善良人,还收养了两个父亲早逝的孩子,说是赎罪云云。又笑道:“他对生物学很感兴趣,说过好几次,想报考我的硕士生。可他连本科都没读过,要考的话会很困难,但难得的是,他画的解剖图什么的,倒是很有一套……呵呵,头一回见面,他就向我求证,中国昆虫学会蝴蝶分会是在哪一年规定玉带凤蝶是梁山伯。” “是哪年呢?” “1996年。” “哦,这是真事啊,挺有趣的……哎,爸,这几条烟你拿去抽。” 少年时,她说过,变蝴蝶就好了。但真的临到面前,祝英台没有勇气变蝴蝶了,她认得了有权有势的马文才,她开始告诉自己,不如试试看,人生大概还有另外的可能? 她眼睁睁地失去了他,然后,她松开了手。梁山伯在落魄潦倒的那几年,受了怎样的苦,祝英台知道吗,她真的很笨。 很多年了,她总在设想同样的一幕场景:“喂,我找了你八年。” “这八年你也没闲着。” 她想了想,笑了起来,摸着头说:“那倒也是。” “既然重逢了,那就别再懒洋洋地错过啦,笨蛋方庭。” ——她果然见着他了,他披星戴月,他不辞冰雪,他穿越荒野,前来寻她,却是在她的婚礼上。 她不知道,事实上,他认出了她。他看着她,仿佛隔着一生,看自己早已远去的遥远时光。那是很久以前,七街木棉正浓正红,那个圆圆脸孔,乌瞳瞳眼睛的女孩子说:“陪我变蝴蝶就好了。” 他到现在还清楚地记得,她的头发乌黑,皮肤白净,两手胖乎乎,有着可爱的肉涡,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嗯,对,一共有八个,他数过。忘不了。 他以为再也见不到她了,但老天有眼。比起更多情深缘浅,终生不复见的失散伴侣,他们几乎称得上幸运,俨然奇迹。见着了,让我看看你,是否过得好……当中究竟有多少流年滔滔奔腾逝去,再不介意。然后彼此梦游余下生命,然后彼此都要更高兴,你看,天空好像有只飞鸟远去了呢,方庭。 茫茫人海,一拍两散,分头老死,各不相干。这就是他和她这一世的命运。 这一年,方庭二十五岁,夏橙二十六岁。 9. 我由布鲁塞尔坐火车去阿姆斯特丹,望住窗外面飞过几十个小镇,几千里土地,几千万个人,我怀疑,我的人生里面,唯一可以同你相遇的机会,已经错过了。 ——《这么远那么近》 (完) 执子之手,将子拖走 作者:纯白阴影 1 A 十七岁时的林染,是什么样的女生呢,头发永远梳不好,乱糟糟一团,裹在套头衫里,爱跳爱闹,几乎病态地热爱军绿色,穿有八个口袋的宽大拖拉裤,分别装上香烟、打火机,磁带和64开漫画书,一路晃荡。 心情好时,离脚踝最近的口袋里,会装一只桔子,弯腰用两只指头捏起,漫不经心地剥得满手汁水,对着阳光一看,手心是金黄色,如同捉了一只小太阳在手。路遇大眼睛的小女孩,跑过去逗她,掰几片桔瓣儿塞给她。 女孩那么小,才六岁吧,穿泡泡袖的连衣裙,发辫上绑着火红蝴蝶结,怯生生地伸出手,口齿不清道:“谢谢哥哥。” 哥哥?! 林染苦着脸,摊了摊手。小女孩紧张地看着她,改口道:“那……谢谢叔叔?” B 大学毕业后,如同乘上了旋转木马,时间嗖嗖嗖地往前往前,让人头晕目眩。林染工作了,存钱了,升职了,开始供房了。 如今已然二十五岁,穿淡蓝衬衫,白色长裤,细高根尖头韩版鞋,每半个月去打理一次头发,神情谦恭,遇人遇事未语先笑,努力做一名衣冠楚楚的小白领。 年华滔滔逝去,用八年时间,长高了三厘米,存款数目增加了一个零,且,瘦了六斤。 六斤有多重,一小桶肉吧?十七岁的春末夏初,被高考备战折磨得死去活来,班主任站在讲台上漠视满座哀号,手臂一挥,作振奋状:“你们得努力!我当年高考下来,可是瘦了整整十斤!” 第 31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32 章 这里盛开旧蔷薇 作者:纯白阴影 第 32 章 台下有人飞快接口:“也就是说,考完了大家统统过磅,体重没有减轻的,说明不努力。” 起先一室倦怠静默,然后忽然地,爆发出哄堂大笑。 笑声中,林染越过后排黑压压的脑袋,目光落在倒数第二排声音的出处,那少年正好抬起头来,额头上缠着一圈日本武士似的白布,从左至右,用碳素笔写下四个字:拼命三郎。 那时,日子清清朗朗,当真是不知人间疾苦的,还未真实地触碰到人生锋利,生活至大烦恼也十分具体,无非是繁重的课业,能够应付下来,但觉得累,每天来来去去的,就是困,无比地困。 到底还是懂得苦中作乐,五一劳动节,父亲单位发了鱼和肉,林染提了十斤,装在小红桶里,提到学校来,理直气壮地端给班主任看:“原来十斤肉有这么一大桶啊!太恐怖了!” 少年米奇在群魔乱舞的教室里,笑道:“这位同学,我友情提醒你,猪肉的密度和人肉是不同的。” C 周末晚上聚餐,封了小礼物送给请客的寿星同事,十几个人热热闹闹地在沙头角一处露天酒吧吹着风,呼酒买醉。 珠江纯生香浓醇厚,有人讲着从网上扒下的段子,男男女女笑到抽搐。酒酣耳热之际,又有人提议,玩真心话大冒险。林染思谋着,走吧,回家去,明天周日,还可以睡个黑甜好觉,直到日上三竿。再说,新借的几盘碟还没来得及看,地板也该擦了…… 意兴阑珊,自然心不在焉,冷不防又出错拳,被逮着问:如果一觉醒来,发现全世界的人都看不见你,也听不见你说话,你会怎么办? 啊,成了隐行人?抢劫纽约中央银行去! 最讨厌我们这群人里的谁? 问我这个问题的人。 此起彼伏的起哄声:不行不行,太不淫荡太不销魂了,看我的——最想和谁ml? 古天乐。 最想去哪里?为什么? 香港。因为想和古天乐ml。 众人还想问下去,正好手机响,林染暗自高兴呢:乖乖,闪的理由出现得很及时嘛。不管是谁,拿来当作男朋友用一下吧。 这头好吵,吼着问过去:“你好,请问哪位?” 那边也吼回来:“我的耳朵都要震破了!” 原来是中学时代的密友,云朵。依旧熟悉的声音,咯吱咯吱笑:“你猜我现在在哪儿?和你很近耶,我在香港!你知道我看到谁了吗……”惨绝人寰的尖叫后,她接着说,“啊,我刚才找了陈冠希签名啦,陈冠希呢!” 云朵,你终于去了香港。可我和它隔海相望,却近乡情怯。林染背过身去将手指头塞进嘴巴里咬着,有点疼。 云朵越说越兴奋:“这次度蜜月呀,他问我想去哪里,我想也不想就说香港!我们从前约定过,将来要去迪斯尼乐园玩,没想到现在香港也有了,记得你家米奇还说过……” 米奇两个字挑落了林染苦心崩紧的弦,她一下子失控,对着手机只说了两个字,她说:“闭嘴!” D 米奇原本是不叫米奇的,他的名字念着写着都很漂亮,叫作秦正阳。改作米奇,完全是迫于林染淫威。 那年,黑色七月即将来临,六月初,全体高三学生在大礼堂召开高考誓师大会。 时间宝贵,不少人偷偷带了英汉小字典过来,搁在腿上,争分夺秒地背诵,真正听校长训话的寥寥无几。林染和秦正阳的座位相邻,一张纸在两人中间推来推去地笔谈,渐渐说到爱好,她写:我最爱古龙的武侠小说,你呢。 他抓过纸,刷刷两个数字:32。 林染拧眉,表示不解,在纸上划了一个问号。 秦正阳笑而不答,林染又写:对了,这期《当代歌坛》上有古天乐的访谈,我可喜欢他了。 他的回答还是同样的数字:32。 散会后,他才耐心地告诉她:“喏,3就是音符3,发音为咪,谐英文me,2则是英文读音,two,谐音是too,32的意思就是me too,我也是。” 林染瞪他一眼,当胸一拳:“绕得我都要迷路了,麻烦不麻烦啊?直接写三个中文字不就好了?” 他捋一捋垂在眼前的几丝头发,吹了吹,嘿嘿一笑:“我懒,这么对你说一次,以后就不用写那么多汉字,一劳永逸。” 林染放肆起来:“那我给你取个名字好不好?就叫me too吧,米兔米兔。”想一想,哈哈笑,“这个词语不通俗,我最向往迪斯尼乐园了,那就叫你米奇吧,只准我叫。” 秦正阳叫起来太生分,米奇多么亲切可爱,这是她的理由。他一脸愤愤,每次喊他,只当作没有听到,林染固执地连叫多日,没有回应也不恼。 某个午后,林染从教师办公室抱了大叠练习本回来,最上面的一本正是秦正阳的,随手扔给他:“米奇,你的!” 秦正阳自然而然地跳起来接住。林染一怔,马上反应过来,拍手大笑道,米奇米奇米奇! 喊得太利索,渐渐地,没人再唤秦正阳的原名,包括同学、朋友,甚至是他的长辈,全都那么唤他,不再是她的专利。 E 林染狠狠扣掉云朵的电话,一步步走回去。满街霓虹闪烁,城市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深南大道人潮万千,明媚女子挽着身边男人的手,少年们呼朋引伴,唱着轻快的歌。 好长日子以来,总是跟自己说,生命不息,恋爱不止,我斗志昂扬。她以为很多东西可以丢得开,抛得下,忘得掉,此后绝口不提秦正阳,又或者是米奇这个名字,她让自己不记得有这回事,曾经在最好的年华,遇见过一个跳脱开朗的少年。 而云朵有口无心的一句话,才令她发现这一路上,竟然在不知不觉中,就将过往一一清点收拾,珍而重之地打理成厚重的包袱,藏在柜子顶上。结果这一天,地动山摇,那包袱摔了下来,结结实实地砸了她满头包。 硕大的雨顷刻间狂落下来,夜色里有潮湿的泥土和植物气息。公交车迟迟不来,出租半天不出现,林染慢慢地朝地铁站走去。 十分钟后,她站在灯火通明的地铁站,两个巨大的字映入眼帘:罗湖。 罗湖关口的那一端,便可抵达思量了千遍万遍的香港。她很清楚地知道,从那里出关,可乘坐九铁快线,单程套票包括一张罗湖至上水的乘车证,以及一张上水至香港迪士尼乐园的巴士券。 更清楚地记得,那个人,曾经用奖学金买回一只米奇背包送给她,将嘴唇贴在她的眼睛上,轻声说,总有一天,我要带你去迪斯尼。 F 是从那次带了猪肉到学校后,才互相熟识的。之前不过是普通同学,他只知道这女生天真张扬,课业倒是不错,她只知道那少年是校足球队的主力队员,司职前锋,起码有一打女生暗恋他,每逢他的比赛,早早地准备好毛巾,买回矿泉水,在看台上候着。 第 32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33 章 这里盛开旧蔷薇 作者:纯白阴影 第 33 章 班主任看了看林染带来的猪肉,也笑了起来。笑过后说:“天气这么热,肉不能放得太久,怎么办呢?” 秦正阳插话:“干脆咱们把它吃了吧?” 升学压力让这帮十来岁的孩子们疲惫不堪,一点小事就能把气氛掀到最高,班里几个调皮鬼附和道:“烤着吃!” “粉蒸肉更好吃!” 整整一个班的人都兴奋起来,磨拳擦掌地议论着。班主任是刚毕业没两年的小伙子,受到感染,竟同意了秦正阳的建议:“大家这段时间复习得很艰苦,我也感同身受……这样吧,晚自习咱们就不上了,去食堂包饺子!” 欢呼声响成一片,全班47个人浩浩荡荡地奔向食堂,场面蔚为壮观,统一口径,只对好奇的别班同学道:“老师生日,我们花两个小时为他庆祝,绝不耽误学习,劳逸结合嘛!” 食堂没有面粉了,包不了饺子,又是秦正阳自告奋勇,举起手:“我出去买!” 班主任为难道:“晚自习时间,学生一律不许出校门,要么我去和门卫说一说?” “老师,万一闹开了,对您可不妙。”秦正阳信心十足,“山人自有妙计!” 校门口的围墙边,摆着一长列撑衣服的青竹竿,他快步走上前,摸了一根,一边抡着,一边往后退,突然往前急奔,助跑一阵,将竹竿一撑,鹰一样地飞过围墙。 那一刹那,林染只看见身穿白色T恤的少年如同雄鹰展翅,飞过墙头,竹竿在他身后咔嚓一声折断。 这个场景恒久地存在于林染的记忆中,叫她如何忘记他,如何淡忘,这会飞的少年。 同学们惊叹着陆续离去,回食堂绞肉馅,只剩下林染一个人在墙头等着。她想他还是得进来的,先帮他把竹竿备好,等他回校再扔给他。 等了半天,仍不见人影,秦正阳却大模大样地从校门进来了,看到林染,扬一扬手中装面皮的塑料袋:“怎么还在?” 她指指竹竿,他得意洋洋:“你这傻瓜,难道我不能告诉门卫,我迟到了,请放我进来吗?” G 高考过后,人陡然松懈下来,回学校估分,快活地和同学们聚在昔日教室里,随意闲话。 有人干脆拿起毛笔,在雪白墙壁上大:解放了!米奇则在黑板上胡乱涂鸦,林染走到他身边,顺手抄起讲台上的两管水粉笔,蘸了金黄色颜料,仔仔细细地涂满了整只右手,猝不及防地,往墙壁上重重一摁。 “在这间教室里读了三年书,总该留点纪念吧。”她挤挤眼睛。 米奇鄙视道:“真没公德心!”看了看她,学着她的样,将颜料涂满左手,也摁了下去。 两个手印相叠,恰好是交握的姿势。有同学围观,煽风点火:“啊啊啊,执子之手。”米奇就势牵住林染的手,把她往怀中一带,坏坏一笑:“执子之手,将子拖走。” 刚刚摆脱升学压力的两个少年人,将活力淋漓尽致地释放出来,玩得疯野,骑着单车,从极陡峭的斜坡上飞速滑下,米奇的T恤里鼓满疾风,像被快乐推着向前跑,林染的头发被风吹乱,蒙在脸上,纵情尖叫。 那是999年,张国荣还活着,活着,并且欣欣向荣,梅艳芳也还活着,连开1场百变梅艳芳演唱会,古天乐则获得无线最受欢迎男主角称号,而香港迪斯尼乐园,在4年后,才破土动工。 H 2005年10月17日,香港。 走出地铁,阳光温柔,一眼便可望见印着米奇大耳朵标记的栏杆和阶梯。 林染坐上滑行车,瞬间掉进一个黑洞,星光扑面而来,流星、慧星,远处火红的太阳星系正在爆发。身边的小情侣欢叫着:啊,真刺激! 米奇,两个人的约定,我一个人来。这里,离你出事的地点并不远了,不用睁眼,我也能看见那夜月光如银,携亿万年的风,铺陈在熙攘人间。被公司调往香港总部才半个月的你,在一家店铺里,买下一款GUCCI石英女式手镯形手表,顺路拐进旁边的便利店,要了两串章鱼丸,边走边吃。 一切如常,跟任何一个普通的夜晚没有两样。 米奇背后,购物兴致正浓的游客们汹涌而至,两个20出头的女孩在打闹之间,身体一歪,一个踉跄,倒向他。 章鱼丸的竹签子,不偏不倚,刚好插入米奇的喉咙里。 而同一时间,身在深圳的林染正把相框擦拭干净,那明媚少年,站在十七岁暮春的晚风里,展颜而笑。她将右手摊开,缓缓抬起,往上,轻轻覆住他的眼睛,她说: 米奇,我想你了。 ——完。 米奇,我执了你的手,但是上帝,把你从我身边拖走。 (下一章节为另一版本结局。) 2 I 变故发生在半年前。那天,一家公司的采购部主管准备购买十部手机,配给销售人员。偏偏刷卡机临时出了故障,林染不愿意放弃这个大客户,陪他去招行提款。 米奇在工作中另有一副面孔,与平时的嘻皮笑脸有很大出入,制服洁净,笑容谦和,娴熟处理着客户递上的各式表格,有个穿校服的小姑娘正趴在他的窗口前等待。 很快就轮到林染了,正是由米奇为她办理业务,客户则去了另一处窗口。 小姑娘还没有走,看到有人过来,稍微让了让。林染不动声色地将钱和存款单推上前,米奇低头接过,扫了一眼,愣住,随即抬起头,看见是她,眨眨眼,扮了个鬼脸。 小姑娘将一切收入眼底,轻轻地“咦”了一声,林染闻声看了她一眼,短发伶俐,眉眼倔强,和自己当年神似。只是,现在她的容颜,早已和十六七岁时青涩的愣小子模样相去甚远。 米奇微微欠身,将存款单递出,见并无人注意,扬扬眉毛,又扮了个鬼脸:“请签字确认。”语气彬彬有礼,神情滑稽顽皮。 林染龇牙咧嘴地回敬了他,隔着玻璃,米奇飞快地说:“今天晚上我买菜。” 离开招行后,小姑娘追出来,大喊:“喂!” 连喊几声,林染才回过头,惊讶地问:“你找我?” 小姑娘瞪着她,气鼓鼓:“你和那个人,是什么关系?” “哪位?” “银行里的!” 第 33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34 章 这里盛开旧蔷薇 作者:纯白阴影 第 34 章 “哦。”林染笑了,“有什么不对吗?我是他的女朋友。” 小姑娘张口结舌地愣在那里,猛一跺脚:“那也没关系!” 林染又笑了,有趣,真有趣,她就像一面镜子,生生地照出十七岁那年的自己,在烈日下,眯起眼睛,用力掩饰内心慌张,虚张声势地勇敢着。 J 在海港城,林染挑中一条牛仔裙,Levi’s最新推出的501Stay True真我系列,试穿上身后,她手舞足蹈:“哈,回去可以自行Diy长短和裙边了!” 云朵摁住林染的手:“你一点儿都没变。” 林染转过脸:“也许有天他会想明白这点。” 米奇是在一次处理业务时认识小姑娘凯莉的,她是附近一所中学的学生,在网上店铺看中一款指环,对方要求她汇款,但此前她从未汇过,站在窗口前,窘迫万状,是他耐心细致为她办妥。 本来只是他的份内事,凯莉竟动心,开始频频逃课,在他的窗口前,一趴就是数小时。他劝过她好几次,甚至吓唬过她,仍无济于事,不得已,只好狠心告诉她:“我有女朋友了,年底结婚。” 凯莉点点头,仍趴在窗口:“见过的……要么,我请你们吃饭?” 于是三个人就一起吃饭。凯莉踢踢踏踏地在前面走路,不时蹲下来,和广场上的鸽子说话。米奇望着她的背影,笑意深浓。 他也不是没有被人追过,但凯莉……她那么小,他怕她做出过激的事,太冰冷的话,他不忍说出口。他问:“你不会怪我吧?” 林染闷声答:“你说过的,当她是妹妹。” 吃饭的时候米奇接起一个电话,朝两个女孩稍一点头,走到一边去说。 凯莉喝一口橙汁,盯住林染:“虽然他说你们有很多年的感情,但我相信,只要努力,也可以和他有很多年的感情。”吐吐舌,志在必得,“你比我成熟,但我比你年轻,你比我漂亮,但我比你青春,再说,我比你更爱他。” 林染失笑。人只有很年轻很年轻的时候,才会这样大无畏吧,连伤害别人的话,都可以说得理直气壮。 ——她曾经对与米奇的感情深信不疑,再说,离婚期将近,远在北京的云朵连行程都计划好了。可是当她兴致勃勃地在网上搜索香港行功略时,竟看到他眼底的一抹犹豫。 她才忽然意识到,他有好些日子不曾和她探讨这些了。 想起凯莉,她跌坐在沙发里。他可能并没有爱上小姑娘,但他对她,大抵是怜惜的吧,或者说,是动摇。 不是凯莉,也会是别人,恰逢其时,恰遇其人,帮他审问内心不安:他和她不过二十五岁,而经营婚姻需要些什么他没有把握。关键是凯莉的出现,让他心里一动,原来自己还是可以对别人动心的,因此更加没有把握。 他是有迟疑的,一定是有的。 但她是从不委曲求全的林染,她最不想要的,就是他的迟疑。多年前她看过《圣经》,记得一句:不要吵醒我亲爱的,等他愿意。 是的,等他愿意。 所以她离开了。 K 进关口,办理回程手续。林染夹在人潮中,面色如常。再回头,是香港浮华的街,天色澄清,日头亮白,满城有如黄金璀璨。她仰起头,不让眼泪掉落。好象看到了十七岁那年春天,从她眼前飞过的白衣少年,从当年到今天,他越飞越远,终于是飞离了她的世界。 云朵和夫婿并肩站立,连笑容也是一式一样地朝她挥手,她缓过神来,黑色短靴在地上空空作响,向着不可预知的未来,直走下去。 云朵,别为我难过,也许在某天下午,踏着穿堂风吹过的青草气息,他会一步一步地走来,听我告诉他,我替他来看过香港。 只是,云朵,你告诉我,为什么我会突然想起《边城》里的那句话呢:也许明日回来,也许永不回来。 ——完。 世界上每一个清晨 作者:纯白阴影 1 作者有话要说:后天就要回家过年啦,太久没在家网线被拔啦所以开年再更新《逆归》,贴个现阶段我能写出的最喜剧的文吧,一起过个好年。祝大家新年快乐日进斗金身体健康貌美如花。 请勿转载,谢谢哈。 纯白呵欠中 A. 遇见杨天远的时候,我十五岁,刚升上高中,一进校就进行摸底考试。最后一门考数学,窗外的蝉鸣让人心烦,面对大片空白的试卷,我无可奈何地在纸上乱画。有人陆续地交卷了,后排的男生举起手:“老师,我想借块橡皮。”他拍拍我的背,我直起身,反手将橡皮扔给他。半分钟后,男生交卷,路过我的座位时,将橡皮丢在我桌上。我抬起头,他回头朝我眨眨眼睛,狡黠一笑。 橡皮背面,几根头发丝绑住了一张纸条,我偷偷地展开,密密麻麻的全是答案。等我走出教室,男生正漫不经心地坐在花坛边,跷着腿,和几个女孩谈笑风生,我用头发丝把橡皮勾在指头上晃荡着:“真是千钧一发。” “嘿嘿,礼尚往来。”男生笑着说,“英语考试多亏了你。” 除了英语,男生杨天远别的科目都很强,除了数学,女生小白别的科目都很强,于是在考场上,杨天远根据小白写字的手型连蒙带猜,在自己的试卷上照本宣科:“你写B时真奇怪啊,先写个3,再在左边添一竖,我琢磨了半天。” 随后的数学考试,杨天远便投桃报李:“还好你是长头发,不然纸条可绑不住。可你真迟钝,连我扯了你的头发都没感觉。” B. 我的数学始终没有起色,就像杨天远的英语一样恶劣。我把大量时间都花在做题上,盖住旁边的答案,一路做下去,结果十道有七道是错的,还有两道是蒙的。杨天远说:“猪头,我给你当饲养员。”他调了座位,和我成了同桌,给我讲解公式定理,我仍听得一头雾水。想想还有漫长的三年,和三年后的黑色六月,心里更加着急,看着练习册不顺眼,一生气,把它们全推到地上。杨天远替我捡起来,拍拍灰:“会好的,会好的。” 可我疑心根本就熬不过去,只想大哭一场。杨天远便陪我逃课散心,我说数学让我想死,他指着不远处的住宅楼墙上一条标语给我看:“不要盲目跳楼。” 不知这六个字是为了劝慰哪个试图轻生的人,竟然这么痴情,在如此高的建筑物上刷上它来警戒世人?悲剧有没有发生呢?他救下她了吗?尽管情绪很低落,我还是八卦得要命,东想西想。杨天远就带我绕到住宅楼后面,原来墙壁另一侧,还有一句话,连起来读是:如果发生火灾,不要盲目跳楼。 我瞪着这行字,之前所有的凄美联想完全被打倒了,滑稽得大笑起来。杨天远说:“生死关头都不能轻易跳楼,何况只是数学。一起努力吧,我英语也不好,与其当亡命鸳鸯,不如做雌雄大盗。” “好啊,说定了。我们去抢劫,在携款潜逃途中,你不幸被捕,宁死不招,锒铛入狱,留我黯然神伤孤独终老,挥金如土余生逍遥。”我承认我是故意的,可杨天远更狡猾,他挠挠头,“那还是做亡命鸳鸯好了。” 不管做什么,反正“鸳鸯”、“雌雄”之类的字眼让我很开心。我们说说笑笑地回学校,碰到一群小学生排成路队放学回家,唱着儿歌:“两只老虎两只老虎跑得快,一只没有耳朵,一只……”看到我和杨天远,歌词就改成,“两只老虎两只老虎谈恋爱,一只是个男生,一只……”我扭过脸看他,他的耳朵居然腾地一下子烧红了。 第 34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35 章 这里盛开旧蔷薇 作者:纯白阴影 第 35 章 我说:“切,一山不容二虎。”他小声说,“一山只是不能容两只母老虎。” C. 我和杨天远在考场上配合得天衣无缝,成绩公布时击掌庆贺。功课之余在白纸上下五子棋,三角形是他的棋,圆圈是我的子,谁输了就负责抄写下一堂课的笔记。有时杨天远下出一记昏招,恼火得猛画猪头,大眼睛圆身子,全部都由数学符号组成,每款都卡通可爱,我丝毫不介意所有的猪头旁边都注明小白二字。 杨天远不知道我收藏了他的涂鸦,他分给大家吃的糖果的包装纸,考试时传来递去的小纸条,他买来的杂志的小赠品……和我的MP3放在一起,快要装满一个盒子。 MP3里有他说话的声音,开怀大笑声,做错题目的嘟囔声,打篮球时女生喊着他的名字的加油声,他的歌声,我在睡觉前反复听。乘公交车上学时,在拥挤的人群中拉着吊环,还在听。他喜欢周杰伦,模仿得总不像,随便哼两句就转到另一首上去。他唱得最多的是《简单爱》,于是在班级元旦晚会上,我就唱“我想带你回我外婆家,一起看日落。”他靠在墙边,眼睛亮闪闪地看着,我跑下台时,他说:“走调了,猪头。” 我说:“好的。” 他说:“叫你猪头还不生气,你真迟钝。” “对,我头脑简单。”其实我想说,对爱情的看法也很简单啊。这有点肉麻,先不说。 期末考试时,我们再度联手作弊成功,他的英语成绩进军前十名,我的数学分数跻身第三位。在数学这科上,班里只有宁子才能和杨天远争锋,两人牢牢地占据了前两名,唯一的悬念只在于谁第一,谁屈居第二。他们的暗恋者甚至每逢考试前都会下注赌输赢,我心痒痒,也加入了参赌行列。 作为杨天远的死忠粉丝,我信奉心诚则灵,只肯押在他身上,从不从战略高度战术角度分析,适时倒戈。整个高一年级七次月考,我赢回了240页史努比信纸,《幽游白书》漫画一套,六瓶可乐和一块阿迪达斯腕表为期半个月的佩戴资格,输掉了五支自动铅笔,三袋面包以及替四个同学写两次地理作业。四比三,杨天远险胜。 战利品真丰盛,杨天远眼红地向我借,我翻着漫画:“赌具是没有发言权的,你基本上等同于骰子的身份。”骰子乙宁子凑过来,郁闷地说,“明星娱乐大众之余还能捞着不少钱呢。”她是个圆脸爱笑的女生,剪齐眉的刘海儿,每次她和杨天远的名字摆在一起,我都会不爽。有次课堂提问,老师分别让他们讲解习题,最后总结说:“要点都概括得不错,把你们结合起来,就完美了。” 全班哄堂大笑,下课后还有人鬼叫着:“把你们结合起来……”宁子抓本书作势要打人,可分明一副欢喜的神色,我去看杨天远,他趴在桌上画漫画,头也不抬。 我有点难过,转过头去和后排的徐维哲说话,他是个温和的男生,总是替我整理书桌,用最端正的字迹给我抄笔记。我问:“喂,下周班里组织秋游,你带什么?” 徐维哲说:“矿泉水啊,零食啊,还有MP3,你呢?” 杨天远插嘴:“带钱就好了,哪有那么罗嗦?”我回头一看,他画了宁子的卡通形象,招手叫她来看,两人咯吱咯吱地笑成一团,我没好气:“只知道钱,真庸俗。” 徐维哲好脾气地没做声,继续和我聊天,还答应借最新一期的《当代歌坛》给我看,说到兴起,我大声笑开了。其实我一点儿也不愉快。 我想我真喜欢杨天远,尽管他不知道。秋天的风温暖得像他的笑容,晴朗明亮,我会在没人发现的时候,轻轻抚摸他签在练习本上的名字,为校园里偶尔经过的某个与他相似的背影在心中雀跃,老想多看他一眼,独自回家的路上,会学他走路的样子,对着镜子练习他惯有的微笑和手势。 渐渐地,我做任何事情都会想到他,秋游前夕,妈妈给我钱让我去超市采购,我买的全是杨天远喜欢的口味。MP3里录有他的声音,他说,给我一瓶农夫山泉,我就只买这个牌子,再想喝奶茶也忍住,因为他只喝纯净水啊!我买了五瓶,真重,但真开心。 2 D. 背了一只巨大的背包到学校一看,杨天远果然空着手,什么都没有带。他耻笑我:“猪头,你搬家啊,带这么多!” 徐维哲站在一旁说:“很重是吧?我们换着背吧。” 我不想答应,但杨天远已经帮我解下背包,笑嘻嘻地塞给徐维哲:“老好人真是懂得怜香惜玉,我要学习学习。”他说得倒是谦虚,转向我就骂开了,“你这只猪头,买了很多水是吧?水是最重的你不知道?” 徐维哲的包很轻,我背着它往大巴上挤,很轻松,再看杨天远,他居然也背着包,宁子眉飞色舞地跟在后面。我的情绪低落下来,原来,他怜惜的是别的珠玉,不是我。 我在靠窗的位置上坐下,旁边还有个空位,我好想杨天远坐在我身边,这样途中还可以顺便歪在他的肩头睡一觉,我猜那一定很舒服也很幸福,电视里小说中都这样写过。可是徐维哲快步走过来:“我坐你旁边好吗?” 我知道我的背包很重,他一头亮晶晶的汗,顾不上擦,只扬起脸征求我的意见。要是杨天远才不管这么多呢,我心一软,点点头。徐维哲坐下来,拿过他的背包,掏出一本《当代歌坛》递给我:“就知道你喜欢周杰伦!” 杨天远和宁子也挤上车了,就坐在我们前面,两人穿的都是蓝色外套,如同情侣装,看上去真登对,我咬住嘴唇,连杂志也不想翻。可徐维哲仍在说话,将背包里的东西一样样地往外掏:“蓝莓味的QQ糖,我帮你拆开?对了,吃早餐没有?统一奶茶味道挺好的,我给你拿吸管。” 我接过来,尽管徐维哲此地无银三百两地解释说:“女孩子们都喜欢的,所以就随便拿了几样。”可我知道,他买的,全是我这个女孩子爱吃的。可我呢,我买的,全是杨天远那个男生爱喝的,而他正和宁子兴致勃勃地翻看一本画册,指点着说:“真美啊!将来要去西班牙啊。” 我们惦记的,总是那些没有惦记着我们的人。我想哭,把头靠在车窗上,窗外一只猫正窜过街角,竖起尾巴向我作最后的告别。双层巴士让我昏昏欲吐,睡得并不踏实,一觉醒来,车擦挂樟树而行,扑簌簌地掉着叶子。徐维哲仰着头睡着了,嘴唇微张,前排的宁子也睡着了,头不断地向杨天远那边歪过去,可杨天远却笔挺地坐着,并没有借给她一个肩膀。 车一颠簸,宁子就靠得近些,杨天远就挪一挪,和她隔得更远些,我看着好笑,扑哧笑出声。杨天远听见了,扭头冲我挤挤眼睛,指了指满座昏睡的同学,只有我们两人是清醒的,他忽然伸出手,我愣了,和他一握,很快分开。他继续翻着画报,我听着MP3,两手相触的温度停留在指间,久久不能散去,心里隐秘的快乐,几乎要开出花来。 E. 爬山时出了意外,我的脚崴了,坐在路旁的石头上疼得皱起眉头。老好人徐维哲竟然带了红花油,拧开瓶盖后,他犹豫地站着,不知所措。杨天远和宁子一前一后爬上来,抱怨着:“真贵,一瓶水要八块!” 宁子笑了:“是谁说带钱就好了?” 我忍住疼,对他说:“我背包里有农夫山泉,五瓶呢,我喝不了那么多,你拿去吧。” 杨天远径直解开徐维哲背上我的包,毫不客气地掏出一瓶咕咚咕咚地喝着,看见徐维哲愣在那里,才得知我的脚受伤了,随手将瓶子递给宁子,接过徐维哲手中的红花油,立刻蹲下来给我涂抹,大力按摩着,我疼得满头大汗,宁子说:“你轻点。” 杨天远哼了一声:“重一点才不容易形成淤血呢,你们妇道人家,没经验。” 我哈哈笑,眦牙裂嘴,杨天远打了一下我的手,徉怒道:“妇道人家要含蓄。” “我是个豪放派,又不是婉约派。” 我们闹开了,宁子对徐维哲说:“我们这一队要落后了,赶紧往上爬吧。” “可是……”徐维哲不放心地看着我。 杨天远说:“猪头的背包太重,你肯定爬不快,给我背吧。” 徐维哲还想说什么,宁子已经不耐烦了:“快点,不然我们肯定是倒数第一了。”她想了想,缓和了口气,“小白,你就不能爬山啦,休息休息吧。” 徐维哲换下背包,宁子催促杨天远:“一起走啦。” 杨天远懒洋洋地说:“我对爬山没什么兴趣,你们去吧。” “你……”宁子跺脚,见后面的同学渐渐赶上来了,一发急,拉着徐维哲就往上爬去。杨天远注视着她的背影,嘴角浮出一个笑:“这个人,干什么都要争第一。” 他的语气真宠溺,他对她是不同的吧。 我坐在一块黑色的大石头上,对着一树桂花,时间是早晨七点四十,太阳刚刚升起。有清风,有温和的日头,心仪的男生和我并肩而坐,注视着前方,都不说话。 这样的静默里,人是会有点不自在的,我摁下MP3,拔一只耳塞递给杨天远,他默不作声地接过去,陪我听那首《简单爱》。阳光照得人醺然,过了许久,我有些困,偷偷地看了看他,他闭着眼打盹,侧面轮廓很好看,我用手指在空气地画了一道弧线,见他仍没有睁眼,就慢慢地靠近,靠近,心一横,把头轻轻地靠在他的肩头。 说实话,杨天远的肩膀很硬,并不像我从影视和书本上体会到的感觉,但男生身上有股淡淡的汗味,很亲切,很好闻,我美美地想着,美美地睡了。 第 35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36 章 这里盛开旧蔷薇 作者:纯白阴影 第 36 章 醒来时,杨天远仍保持同一个姿势坐着,我叹一口气,他马上转过头,四目相对,我的心跳很快,情不自禁地闭起眼睛。他甩甩手臂:“你睡得真沉啊。” 电视剧里,这种情形下,男主角通常是会吻女主角的,他才是个猪头。我悻悻地睁眼,用左脚拨过鞋子,正要穿上,他忽地叫道:“哎,别动!” 我被他这么一叫吓了一跳,他也被自己吓着了,过了一会儿,他很不好意思地低声说:“我喜欢看你的脚。” 我还来不及说什么,徐维哲和宁子跑下山来,给我戴上一个花环,仓促间我只看到杨天远故作色迷迷的笑。宁子说:“杨天远,我们组拿了冠军,率先把旗帜插在山头呢。”她回头对徐维哲说,“给我们拍张照吧。” 杨天远依言站起,神采飞扬地说:“和冠军合影我当然求之不得,小白,来,我们四个摆个西天取经的造型吧。” 我站起身,女生站在中间,男生站在两旁,宁子左边是杨天远,右边是我,徐维哲则在我右边,路过的同学帮我们拍了照。相机里,四张灿烂的笑脸,我想只有我是不开心的。 旁边的旁边是你,杨天远。 3 F. 高二时,杨天远和宁子代表学校参加全国高中生数学联赛,获得一等奖将会保送大学。他们志在必得,但强手如林,要想脱颖而出绝非易事,好事者们又开始下注,并津津乐道了好长时间,直到奖项揭晓。 杨天远得了二等奖,比一等奖低三分,而宁子正好高出三分,成为仅有的两名一等奖获得者之一。很多人围着她祝贺,有谁提了一句:“你多三分,他少三分,把你们结合起来……” 杨天远面无表情地看着获奖证书,我说:“你害我输了两顿早餐呢,下次你可要替我赢回来。”我的本意是安慰他,国家级的二等奖也很厉害了,可他忽然动了怒,黑着脸很大声音说:“你懂什么,猪头!” 全班同学的目光齐刷刷地射过来,我第一次觉得猪头其实是个很坏的称呼。那时我还不能理解这是青春期少年奇异的自尊心,但我自己是有虚荣心的,觉得在众人面前丢了面子,况且是喜欢的人对我这么凶,又气又恼,合上他的证书,啪地甩在课桌上。 是那样骄傲的年纪,我和杨天远不再说话,僵了几个星期,彼此都不肯低头,我便主动调换了座位,和他轻率负气地分开,成为徐维哲的同桌。他负责给我擦课桌,抄笔记,在我答不出老师提问时飞快地把书翻到标准答案处,我则和他分享《当代歌坛》,将Twins的小照片剪下来,用双面胶贴在笔袋里,每天都可以看到,徐维哲说我笑起来和阿SA简直一模一样,洁白的牙齿傻乎乎。 杨天远安静了很多,自习时把脸往英语书里一埋,一坐就是几个小时。十几岁的人都是有精神洁癖的,又暗暗较着劲,我们疏远后,几乎没有再交谈过。我发狠读书,MP里他的声音都没删,但不想多听。他嘲笑我迟钝,我得赌这口气,考一所像样的大学,看到底谁是猪头。 我和杨天远并非心照不宣的情侣,他和宁子才是大家公认的神仙眷侣,齐头并进,像个武林佳话,我就是刚出场就死翘翘的“那中年汉子”和“青衫少年”。就算故意不去看他,视线的余光依然牵着挂着,宁子给他讲解语法,他听得悠然心会,我默然地翻开杂志,星座运程栏目里清楚地写着:狮子座本月恋爱不顺,但切记无论如何,都不要明显地主动追求男生。还附有小贴士,爱情守则一二三,都在暗示要让男生来追你,并且让他觉得很难追才能成功。 徐维哲悄悄地藏起科代表刚发下来的数学试卷,鲜亮的72分,占总分的一半不到,我知道那是自己的试卷,他真善良,但好多事情,不是闭上眼睛就能假装并不存在的。我真倒霉,连爱情都需要像战争那样斗智斗勇,更别提迫在眉睫的高考了,焦头烂额,腹背受敌,我什么都没底,觉得好辛苦。 我和杨天远翻脸比翻书还快,分数却涨得不快,越心急,考得就越差,考得越差,就越害怕,老是做噩梦,白炽灯明晃晃,满满一室青春而疲倦的脸,俯身做试卷。永远在考数学,最后几道大题不会做,眼看交卷的时间就要到了,越想越心急,焦虑万分攥紧笔。 然后,一块橡皮扔了过来,拿脚踏住它,慢慢挪到身边,瞥一眼老师,装作极其无意地弯腰——橡皮轻巧地落在手心,心也就放下来了。 类似的梦做得太多,醒后才更加怅然,因为太明白高考时不会有人冒着人赃俱获的危险救我于水火,一切只能靠自己,而我日益面对的,绝非是一块橡皮就能解决的难题。因此在和杨天远断交的日子,我的梦中只有紧张,心在七上人,有种健康明朗的气息。我想答应他,可谁来成全我呢。是什么力量,将我和杨天远推得越来越远?难道我还要人为地将自己的心也推得更远吗? 杨天远大约喜欢过我吧,但我赌气把一切都搞砸了,我不要继续砸锅,他说我笨,可愚者千虑,必有一得吧。我不能一再地给徐维哲错觉,向他摊牌:“我很喜欢你,但我想和别人在一起。”我把手覆在他的手背上,他看着我的眼睛,缓缓地,把手抽开,极轻微地点了点头,笑了笑,“我明白了……可是,你还没祝我生日快乐呢。” 我真自私,这就是我给予他人的快乐吗?然而徐维哲仍然友好地和我相处,为我讲解数学,只是,他再也不收集师大的资料了,频频地提起北京,他会如愿以偿的,我想。 重拾理想,原本并不难,那重修旧好呢。前排的宁子在督促杨天远做完形填空,他们的头挨得真近。他说过,喜欢我的脚,我真想用这双脚踹开他和她。 你还记得那座高高的山吗,清晨的红日升起,你坐在我身旁,我枕着你的肩膀,我假装睡着,你假装自己是块石头。我以为那是开始,不料却是结束。 我被你扔掉了。 有个不屑的声音再度响在耳畔:“你懂什么,猪头!”这句话既准又狠,我一阵哆嗦,想到这里我咬紧牙关,抓过徐维哲的白花油,狠命地往额头上擦,不能让杨天远瞧不起我,不能考不上大学,目送他们远走高飞,双宿双栖。不就是几十本书吗,不就是一百五十分钟做完不到一百五十道题吗,我为什么不行?哼,我努力攻克数学堡垒,吃醋不如吃书。 4 作者有话要说:我也是会写喜剧的!哼~~ 第 36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37 章 这里盛开旧蔷薇 作者:纯白阴影 第 37 章 H.高考前填志愿,我很想知道杨天远的意向,又拉不下脸去打听,一打听,就示弱了。他却在教室里喊开了:“还有谁报考武大?” 宁子接口:“我。”有人问,“你不是被保送科大吗?”她就看着杨天远,含笑地说,“自己考会比较有成就感呢。” 那好吧,我也考武大。世界人民六十亿,但我所要对付的,翻来覆去也就那么几个,我才不怕。 两个月后,我回校拿录取通知书,和杨天远擦肩而过,他说:“嘿,猪头。”我停住脚步,他递过一本速写簿。我翻开一看,里面全是手绘漫画,夹着书签的那页,有个耷拉着脑袋的大叔在哭诉:猪头,要不是担心会考不上大学,没办法再当饲养员,谁稀罕什么一等奖? 我把速写簿砸到他脸上,真解气。再亮一亮通知书,武汉大学几个字金光闪闪,看到他吃惊的神色,我顿时神气得像刚捞着武林盟主的反派魔头,先快活了再说。 杨天远不怀好意地笑了:“武大的排名显然不如复旦高。” 我的笑容僵住,满脸黑线,他趁机羞辱我:“猪头,以你的智商居然也能考上我们武大。” 我一个扫荡腿,他闪开,我猝不及防地跌到他胸前,离他的嘴唇真近。接吻这件事嘛,谁都可以无师自通,我跳起来亲他,抱怨他长得太高了,他还是没有好脸色,怒气冲冲地骂我:“你为什么不闭上眼睛?我下巴冒出了两颗痘。” 他的温柔都给了宁子,他只会凶我,但是,谁再介意哪。一辈子还很长,我们走着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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